《9月课件XXXX合同.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月课件XXXX合同.pptx(1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1 2013年年9月月 及时应对新版合同及时应对新版合同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解读及执行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版施工合同解读及执行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版施工合同解读及执行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版施工合同解读及执行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1 1、2013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 2 2、2013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3 3、2013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文解读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文解读4 4、执行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
2、题执行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3背背 景景 今年今年7 7月月1 1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施行施行20132013版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 1999版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尤其是法规的变化,尤其是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下称司法解释,法解释,见附件一见附件一)施行以来
3、,司法解释所确)施行以来,司法解释所确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与原施工合同的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施工企业与原施工合同的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合同管理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面临的四大问题修订原则 1 1、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原则、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原则 (与现行法律的适应问题)(与现行法律的适应问题)2 2、保证合同的适用性原则、保证合同的适用性原则 (与项目管理模式的适应问题)(与项目管理模式的适应问题)3 3、保证合同的先进性原则、保证合同的先进性原则 (与市场发展的适应问题)(与市场发展的适应问
4、题)4 4、保证合同的引导性原则、保证合同的引导性原则 (与交易习惯的适应问题)(与交易习惯的适应问题)示范文本形成过程 过程过程(2009-2013.4)梳理法律法规和文本(梳理法律法规和文本(2009)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2011.3)审批稿(初稿审批稿(初稿2011.6)审批稿(定稿审批稿(定稿2012.6)报批稿(流转报批稿(流转2012.12-2013.2)批准文本(批准文本(2013.4)1、调研合同订立与履行的现状,明确问题、调研合同订立与履行的现状,明确问题 包括工程实践、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包括工程实践、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2、全面梳理法律规范,借鉴行业文本,提出解决
5、方案,形成、全面梳理法律规范,借鉴行业文本,提出解决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3、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论证研讨,提交、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论证研讨,提交送审稿送审稿;4、根据送审意见,反复研究,形成最终稿。、根据送审意见,反复研究,形成最终稿。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7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1、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属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属性u建设工程合同受我国经济法部门法调整,有行政监管和市场竞争双重特性u建设工程合同脱胎于承揽合同,合同法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第15章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u法律特征:法律特征:应当符合承揽法律关系,定作人提供资金并提出定作要求
6、,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承揽人完成加工制作,一般限于手艺、工艺等技术要求,通常不承担加工承揽材料等的市场风险。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2、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价值取向、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价值取向第一,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在先第一,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在先 合同价值合同价值:存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顺序,与普通民事交易活动不同。第二,强调公平分担风险的原则。第二,强调公平分担风险的原则。第三,兼顾合同管理的效率原则,强调建设活动的程序规范。第三,兼顾合同管理的效率原则,强调建设活动的程序规范。2013版施工合同示
7、范文本修改理解3、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原则、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原则u施工合同主要目的施工合同主要目的: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通常为出资人,不宜对发包人提出过高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通常为出资人,不宜对发包人提出过高的专业技术要求,发包人承担投资风险,工程实施由承包人负责。专业技术要求,发包人承担投资风险,工程实施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作为专业单位,依靠其专业技术完成工程承揽业务,应当承承包人作为专业单位,依靠其专业技术完成工程承揽业务,应当承担法定和约定的施工责任,但对于因市场风险变化引起的法律和合同担法定和约定的施工责任,但对于因市场风险变化
8、引起的法律和合同后果,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后果,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承担有限风险为宜承担有限风险为宜。4、符合中国国情,促进良性交易习惯的形成,发展工程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促进良性交易习惯的形成,发展工程建设p完善合同要素结构与体系p强调合同履行程序p完善合同价格类型p创设八项合同管理制度p注重对发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p实现与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1120132013版施工合同修改重点版施工合同修改重点1.完善合同要素结构u合同要素由原11个增加为20个,并力求系统化,且配置合理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引导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1999版合同要素:11个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
9、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2013版合同要素:20个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2024/1/22122.强调合同履行程序u建立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提高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u增加了程序性条款,细化了合同当事人及合同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2024/1/22133.完善合同价格类型u完善合同价格类型
10、,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 1999版施工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2013版施工合同按照价格形式将合同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及其它价格形式合同2024/1/22142024/1/2215 2013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FIDICFIDIC)创设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创设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制度1、通用条款第2.5、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2、通用条款第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合理调价制度;3、通用条款第14.2确定逾期付款的双倍利息制度;4、通用条款第13.2和15.2款规定两项工程移交
11、证书制度;5、通用条款第15.2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6、通用条款18条确定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7、通用条款第19.1和19.3款规定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8、通用条款第20.3款规定前置程序的争议过程评审制度。4.4.创设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创设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2024/1/2216 2013 2013 2013 2013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FIDICFIDICFIDICFIDIC)创设的八)创设的八)创设的八
12、)创设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项合同管理新制度。项合同管理新制度。项合同管理新制度。1 1、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2.52.5、3.7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双方互为担保制度;2 2、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1.1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情势变更调价制度;3 3、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4.414.4确定逾期付款的确定逾期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违约双倍赔偿制度;4 4、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3.213.2和和15.215.2款规定两项款规定两项工程移交证书制度工程移交证书制度;5 5、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5.215.
13、2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期制度缺陷责任期制度;6 6、通用条款、通用条款1818条确定风险防范的条确定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7 7、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9.119.1和和19.319.3款规定的款规定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索赔过期作废制度;8 8、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20.320.3款规定前置程序的款规定前置程序的争议过程评审制度争议过程评审制度。独创独创独创独创上述八项新制度均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的成熟经验,其依据均可在上述八项新制度均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的成熟经验,其依据均可在19991999版菲迪克版菲迪克合同文本中找到答案(合同文本中找到答案(
14、见附件三见附件三)2024/1/22172 2 2 2、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11.1511.1511.1511.15大火案大火案大火案大火案 这是一个中小施工企业工程转包、抢工期这是一个中小施工企业工程转包、抢工期,疏于合同履约管理的典型案件。疏于合同履约管理的典型案件。2010 2010年年1111月月15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路728728号的存量房屋、共号的存量房屋、共2828层的教师公寓层的教师
15、公寓因外墙因外墙1010层脚手架上两个电焊工违章施工层脚手架上两个电焊工违章施工的火星掉落,酿成震惊国内外的重大城市的火星掉落,酿成震惊国内外的重大城市火灾。火灾。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为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为5858人,其中男性人,其中男性2222人,女性人,女性3636人,并有人,并有7373人在本次大火中人在本次大火中受伤。受伤。上海上海11151115火灾现场新闻报道视频(附件四)火灾现场新闻报道视频(附件四)2024/1/2218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 佳艺公司佳艺公司 不具备一级资质不具备一级资质 静安建总静安建总 星宇公司星宇公司 龙宇公司龙宇公司 佳艺公司从富达
16、公司处拿到招标文佳艺公司从富达公司处拿到招标文件,制作三家公司的标书,将静安件,制作三家公司的标书,将静安建总的报价定得最低。建总的报价定得最低。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该公司项目经理在人员密集的居民楼施工中使用易燃保温材料时不顾安全,毫该公司项目经理在人员密集的居民楼施工中使用易燃保温材料时不顾安全,毫无预防火灾意识,为抢工期提出拆除原有旧钢窗和外墙喷涂保温材料同步立体无预防火灾意识,为抢工期提出拆除原有旧钢窗和外墙喷涂保温材料同步立体施工的方案,这个潜伏重大隐患的方案竟然获发包人及各方认可。施工的方案,这个
17、潜伏重大隐患的方案竟然获发包人及各方认可。虚假招标虚假招标虚假招标虚假招标 2024/1/2219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管办副主任张权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并均追究刑事责任,高伟忠被判16年。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2024/1/2220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
18、为:第一、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第一、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分包。第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第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第三、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第三、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第四、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第四、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第五、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第五、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第六、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第六、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2024/1/2
19、221 2011 2011年年6 6月月9 9日,国务院批复对该事日,国务院批复对该事故的处理报告,对故的处理报告,对5454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严肃处理。2626名主要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名主要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其中国家工作人员7 7人;人;2828名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2121名。名。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包括包括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海市
20、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5.注重对发承包人施工实践的引导u体现指引和自由竞争双重目标,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配置专用合同条款的指向,以充分尊重自由约定 u体现对常见违法行为的约束,如增加承诺性条款和项目管理具体措施,防范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u体现对停工、支付、移交、保修等重要合同行为的规范,包括其条件、程序、责任等方面u体现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如双向担保、合理调价、不利物质条件等 u体现对争议解决的及时性,避免合同履行陷入僵局2024/1/22226.实现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 u反映现行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如条例、司法解释等方面内容
21、u充分借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发布行业标准文件、FIDICFIDIC合同文本包括:法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024/1/2223二、重点条文解读242024/1/2225CITY
22、 DEVELOPMENTLAW FIRM251 1 1 1、关于合同协议书、关于合同协议书、关于合同协议书、关于合同协议书 新版合同的协议书总共有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条文条文条文条文】第第6 6条条 合同文件构成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 2)投标函及其附)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录(如果有);(3
23、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 4)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5 5)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6 6)图纸;()图纸;(7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
24、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关于合同协议书【解读解读解读解读】合同协议书具有两个主要的作用:第一是合同的纲领性文件,基本涵盖合同的基本条款;第二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反映。合同协议书的生效一般在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有特别要求的,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以满足具体项目的特殊情况。增加约定,即“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增加:当事人落款处:地址、账户、邮编、电子信箱等内容。27CITY DEVELOPMENTLAW
25、FIRM2024/1/22272 2 2 2、关于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通用合同条款【条文条文条文条文】总共有总共有2020个条文,分别是:个条文,分别是:1.1.一般约定;一般约定;2.2.发包人;发包人;3.3.承包人;承包人;4.4.监理人;监理人;5.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7.工期和进度;工期和进度;8.8.材料与设备;材料与设备;9.9.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10.10.变更;变更;11.11.价格调整;价格调整;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13.验收和工
26、程试车;验收和工程试车;14.14.竣工结算;竣工结算;15.15.缺陷责任与保修;缺陷责任与保修;16.16.违约;违约;17.17.不可不可抗力;抗力;18.18.保险;保险;19.19.索赔;索赔;20.20.争议解决争议解决 【解读解读解读解读】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就工程项目施工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通用性约定。作用:反复使用、避免漏项、便于管理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果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要求、现场情况与市场环境等实际履行条件存在特别性,则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通用合同条款可以实现以下合同管理目标:第一,便于反复使用,避
27、免重复的合同起草过程;第二,提示合同签订人应关注的合同事项,避免在合同签订时遗漏重大事项;第三,便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查阅。2024/1/2229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1/22293 3 3 3、关于专用合同条款、关于专用合同条款、关于专用合同条款、关于专用合同条款【解读解读解读解读】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的补充和完善原则上: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使用应当尊重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要求和权利义务的基本安排。如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颠覆性修改,则从基本面上背离该合同的原则和系统性,出现权利义务不平衡,与起草初衷不符合。【条文条文条文条文】1
28、.5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的优先顺序如下:(1 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2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 5)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6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7 7)图纸;)图纸;(8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29、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 9)其他合同文件。)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4 4 4 4、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解读解读解读解读】
30、首先约定了合同文件的组成;其次,本条款约定了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另有约定外,应依据本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合同文件。合同当事人在使用本条款时应注意:1、合同当事人应慎重确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原则上无特别的需要,应尽量避免重新调整本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解释顺序。2、在“其他合同文件”中,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约定其他有关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他投标文件等。5 5 5 5、关于合同价格形式、关于合同价格形式、关于合同价格形式、关于合同价格形式【条文条文条文条文】12.1 12.1 合同价
31、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 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
32、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11.1款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约定执行。2 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33、并约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11.1款款【市场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11.2款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约定执行。行。3 3、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解读解读解读解读】1999版施工合同中规
34、定了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价格,容易造成价格绝对固定、永远固定的理解;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最终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永远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解读解读解读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将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三类,即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1)单价合同的含义是单价相对固定,仅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2)总价合同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
35、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如成本加酬金与定额计价以及其他合同类型。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注意事项:第一,应注意拟建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及其具体内涵。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7.1.3项的规定(非强制性条文)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2、技术简单、规模偏小、工期较短的项目,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可采用总价合同;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单价合同,尤其要注意风险范围的界定,特别对于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在第11条中
36、即应该进行明确规定。第二,无论是单价合同形式,还是总价合同形式,除非极少数技术简单和规模偏小的项目,合同结算价格一般均与签约合同价格不同,因此凡是引起合同价格变化的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应当引起重视,并保留完整的工程资料,便于确定工程造价和控制工程成本。6 6 6 6、关于资金来源证明和双向担保、关于资金来源证明和双向担保、关于资金来源证明和双向担保、关于资金来源证明和双向担保【条文条文条文条文】2.5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
37、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同条款中约定。3.7 3.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38、定履约担保的方式、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解读解读解读解读】支
39、付担保指担保人为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2013版施工合同并未强制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无论是履约保函还是支付保函,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由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对方提供。如果合同当事人需要对方提供保函的,则无论是履约保函还是支付保函,从银行从事保函的实践出发,建议采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形式,以有效约束保函提供方的履约行为。关于担保的期限,一般应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因此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7 7 7 7、关于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关于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关于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关于现场统一
40、管理协议【条文条文条文条文】2.8 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用合同条款的附件。【解读解读解读解读】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将工程直接发包的,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的规定,强调施工总承
41、包单位负责制,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以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等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不因工程分包行为而转移。分包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要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当事人在使用本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只有在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的情况下才需要单独订立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对于由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以暂估价形式发包给承包人之后再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
42、发包的专业工程,对专业工程的现场管理内容应当在施工合同和暂估价专业工程发包合同中约定。2、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的情况下,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应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订,在统一管理协议中明确发包人、承包人和专业工程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其中由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专业工程承包人应当接受承包人的现场管理,发包人进行相应监督。对于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对专业工程承包人进行管理的,应当由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支付相关的总承包服务费。8 8 8 8、关于监理人、关于监理人、关于监理人、关于监理人 【条文条文条文条文】1.1.2.4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
43、,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解读解读解读解读】新版合同定义的监理人是指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监理人是发包人的委托代理人,其权利来源于发包人的授权,监理人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监理人行使的职权,除了发包人授予外,还包括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如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强制监理工程项目,发包人可以不委托监理人,而自行进行工程管理或者聘请工程管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等,合同关于监理人的工作职责可以由发包人或其聘请的工程
44、管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行使。合同当事人在使用本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各自权限。在实践中,因监理人与发包人代表授权范围容易出现交叉,因此,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就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哪些行为构成对合同的修改,以免发生争议。2、对于承包人,如发包人代表的授权与监理人的授权出现交叉或授权不明,承包人应当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以及订立合同后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并要求其予以明确,以避免影响承包人正常履行合同。9 9 9 9、关于变更、关于变更、关于变更、关于变更【条文条文条文条文】10.110.1变更的范围;变更的范围;10.210.2
45、变更权;变更权;10.310.3变更程序:变更程序:10.3.1 10.3.1 发包人提出变更;发包人提出变更;10.3.2 10.3.2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10.3.3 10.3.3 变更执行;变更执行;10.410.4变更估价:变更估价:10.4.1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变更估价原则;10.4.2 10.4.2 变更估价程序;变更估价程序;10.5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10.6变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更引起的工期调整。【解读解读解读解读】工程变更的定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变更指“合同工
46、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可以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可以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等发起等发起。变更的范围。2013版施工合同在通用合同条款中对变更范围作出了一般性规定,但明确指出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2013版施工合同对于通常情况下合同产生变更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列举,主要包括合同内工作的增减,合同外追加额外工作,取消合同中工作,改变合同
47、工作的履行和检验标准,改变合同标的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等工程基础特征,改变工程的实施时间或其他进度安排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工作,应当排除发包人自行实施或由其他第三人实施的情形,否则就不是简单的变更行为,而属于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将原本在承包人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事项取消,交由他人实施,该行为一方面违反合同约定,二则违反诚实信用,三则有可能涉及直接发包或肢解发包的问题。对于涉及到需要前往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监管的变更事项,应当遵循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前往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10101010、关于价格调整、关于价格调整、关于价格调整、关于价格调整【条文
48、条文条文条文】11.11.价格调整:价格调整:11.1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解读解读解读解读】调整前提:首先判断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形式。我国法律并未对价格上涨或下跌超出多大幅度可认定为明显不公作出明确规定。对发包人而言,发包人应当首先确定合同价格的调整机制,需要研究分析的问题包括中标签约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关系、拟建工程招标中最高投标限价的合理性、市场近期价格波动状况、工程技术难易程度等方面,继而确定是否采用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如果采用该种机制,选用何种调价方式、如何确定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以及是否需要采用
49、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等,对于招标发包的项目,这些事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先行确定。对承包人而言,承包人在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应当非常谨慎的对待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调整条款的规定,并针对混淆与不清晰之处及时提出澄清请求。法律变化导致的价格调整法律变化导致的价格调整:不区分合同价格形式。2013版合同规定以基准日期基准日期作为标志,自基准日期以后的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法律法律是指按照2013版施工合同中第1.3款关于法律的解释中约定的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即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50、、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的变换经常还会造成的另一个影响就是对工期的影响对工期的影响,2013版施工合同中规定是可以顺延工期的,当然由于顺延工期产生的费用增加同样适用【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中第一款的规定,即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则就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减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减如何计算,可以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2.1条的规定,即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