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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环保法乡镇职责篇一:新环保法的主要特点 一、新环保法的主要特点 (一)史上最严环保法 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供应牢靠保障”。 2、新环保法因其创新范围广、变革力度大、措施严厉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污染“零容忍”的看法。 (二)新旧环保法对比 1、新环保法新增,信息公开和公众参加。 (三)各层级主题责任义务明晰 1、明确警戒线,强调了各级政府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 2、明晰平安线,凸显了政府和相关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 3、绷紧高压线,强化了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 4、设立基准线,明确了全社会主动参加环境爱护的责任
2、。 二、新环境爱护法主要改变 新环保法由六章变为七章,由47条增至73条。重大改变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基本理念作出重大调整:(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 1、中国环境质量恶化倒逼 2、人民对生存质量的祈求 3、国家持续发展 4、民族复兴须要 新法中的“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爱护相协调”是全新表述,是对原环保法的重大修改。表明: 使环境爱护变为套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紧箍咒”,要发挥环保减排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性作用使“脱缰野马”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千里马”。 (二)突出强调政府监督责任和法律责任:政府职责和追责 1、强化政府责任是此次修订的重点,新法变更了重政府权力轻政府责任
3、、重政府主导轻公众参加的局面,增加对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了问责机制。 2、新法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峻后果的,赐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3、对行政监管部门的严厉行政问责的九种情形: (1)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3)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确定而未作出的; (4)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纳躲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
4、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爱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觉或者接到举报未刚好查处的; 。 4、新环保法给予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府的监督权,并认可越级举报制度。 5、新环保法颁布后,政府环保部门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巨大,以前的“爱护主义,好人主义”将难以接着,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人员势必严格执法,严格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大大加强了惩处力度:(企业义务和强制惩处) 1、停建罚款 第61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报复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复原原状。 旧的环保法,未批先建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是罚款额
5、度低,只罚款5-20万元,一些企业宁愿受罚也要未批先建,另外现有的允许“限期补办”的规定,导致一些项目“先上车后买票”。 新的环保法,堵住了旧法规定的“限期补办”漏洞,更不能“先上车后买票”。对于未批先建的,规定干脆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复原原状。 (四)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篇二:2022年新环境爱护法全文 2022年新环境爱护法全文 新的环境爱护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新环保法不仅首次将生态爱护红线写入法律、还大大加重了环境爱护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违法成本,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以下就由法律快车我为你具体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
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2年4月24日 (1101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爱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其次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
7、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爱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疆。 第四条爱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爱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爱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爱护坚持爱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加、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削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担当责任
8、。 公民应当增加环境爱护意识,实行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爱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爱护科学技术探讨、开发和应用,激励环境爱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爱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爱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爱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爱护宣扬和普及工作,激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爱护志愿者开展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爱护学问的宣扬,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化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爱护学问纳入学校教化内容,培育学生的环境爱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爱护学问的宣扬,对
9、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爱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爱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爱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爱护和污 染防治等环境爱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爱护和改善环境有显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赐予嘉奖。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其次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爱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爱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
10、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环境爱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爱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爱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爱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连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看法。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
11、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激励开展环境基准探讨。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
12、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运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托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实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其次十条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
13、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前款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其次十一条国家实行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选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激励和支持环境爱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爱护产业的发展。 其次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实行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选购等方面的政策 和措施予以激励和支持。 其次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其次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14、爱护主管部门及其托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照实反映状况,供应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隐私。 其次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峻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其次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爱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爱护目标完成状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15、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其次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爱护目标完成状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务应当刚好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爱护和改善环境 其次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环境爱护目标和治理任务,实行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实行措施按期达标。 其次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爱护红线,实行严格爱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
16、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着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实行措施予以爱护,严禁破坏。 第三十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爱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平安,依法制定有关生态爱护和复原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探讨、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实行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爱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爱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爱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爱护补偿。 国家指导受
17、益地区和生态爱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根据市场规则进行生态爱护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爱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爱护,促进农业环境爱护新技术的运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实行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养分化、水源枯竭、种源灭亡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爱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爱护。向海洋排放
18、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削减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爱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国家激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有利于爱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削减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运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选购和运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爱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第三十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协作实施环境爱护措施,根据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
19、分类放置,削减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激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探讨,实行措施预防和限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运用。企业应当优先运用清洁能源,采纳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削减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20、,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爱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运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躲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国
21、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爱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四十四条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22、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峻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运用严峻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爱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务的风险限制、应急打算、应急处置和事后复原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平安时,依法刚好公布
23、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报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马上实行措施处理,刚好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马上组织评估事务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刚好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运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
24、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爱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浇灌,应当实行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实行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支配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爱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
25、染治理等环境爱护工作。 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急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爱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国家激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加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得环境信息、参加和监督环境爱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加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和监督环境爱护供应便利。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环境爱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
26、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务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惩罚、排污费的征收和运用状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刚好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照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 篇三:新环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 解读 (2022年4月24日修订,2022年1月1日实施) 一、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27、国环境爱护法的背景 1、现行环保法执行效果差 (1)当今,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状况发生重大改变。现行环保法于11019年正式实施,始终沿用至今。经过二十几年时间,我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状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现行环保法已不能满意当今环保工作需求。 (2)现行环保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现行环保法实施以后的29年时间里,国务院已经颁布了30多部特地的环境爱护行政法规。与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已经有过多次修改,许多方面与环保法中的规定都有“冲突”。 (3)重大环境污染事务引起各方关注。 近年来发生了许多重大环境污染事务,如福建紫金矿业污染、四川涪江水质污染、松花江水质污染等等,都与现行环
28、保法执行效果差有关。 2、现行环保法于2022年列入立法安排 修订原则:能详细就详细、能明确就明确。 3、2022年4月24日,历经四次审查,新环保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4、新环保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 二、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针对企业来看主要严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位高突出环境环境爱护战略地位,体现在: (1)首次将爱护环境作为国家基本国策写入其中(新法第四条); (2)明确环境爱护坚持爱护优先(含义经济发展次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加、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新法第五条新增,突出环境爱护优先); (3)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新法第十二条新
29、增,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新法); (4)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看法。(新法第十四条新增,将环保的理念纳入政府宏观经济决策中,实行政策“源头”限制) 2、法律严加大违法成本、严格法律责任 (1)按日计罚,惩罚无上限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惩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惩罚确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根据原惩罚数额按日连续惩罚。 按日计罚解读: 对始终备受诟病的老环保法“环保违法成本低”问题,新环保法实行了更为严厉的手段。 “所谓按日计罚
30、,就是指按原处分额按日连续惩罚。”如,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处以10万元的行政罚款确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但企业在限期内拒不整改,那环保部门就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对企业处以20万元的行政罚款,第三日处30万元的行政惩罚,并可以按日连续加惩罚款。” 惩罚无上限解读: 原环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最高惩罚仅为101万元,对企业违法成本特别的低。如2022年,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3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1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峻污染,沿岸数一百零一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污染物干脆对俄罗斯造成
31、了严峻影响。本次污染事务前后造成经济损失上一百零一亿元,而当时对该公司的惩罚仅惩罚了101万元(因翻遍全部法律法规,最大惩罚额度仅为101万元)。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可根据原惩罚数额按日连续惩罚。 (2)行政拘留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 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惩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
32、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躲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运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运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3)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给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强制权,以及给予了环保部门很大的权利 第25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峻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60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33、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实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峻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第61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复原原状。 ) (5)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第54条第3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刚好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3、制
34、度全完善5条环保基本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评制度、联防制度、“三同时”制度、总量限制和区域限批制度)主讲“三同时”支付和总量限制和区域限批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九条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4)总量限制和区域限批制度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实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峻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按环保部门的说明,对危急废物处置达不到标准处置的列为超标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四条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22页 共22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