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年产高档壁布30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年产高档壁布30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15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年产高档壁布3000 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 O 二 O 年十二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相关规划概况7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6四、评价适用标准20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2七、环境影响分析3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9九、结论与建议53附件:1 、备案赋码表2 、营业执照3 、不动产权证4 、租房协议5 、污水入网意见书6 、危废承诺书7 、成分报告8 、监测报告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
2、地表水监测断面布置图2 、项目卫星定位、噪声及地下水监测布点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4 、项目地下水防渗区域划分图5 、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6 、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7 、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8 、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年产高档壁布 3000 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北路 188 号 1 号厂房一楼、四楼(绍兴市东元化纤有限公司内)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北路 188 号 1 号厂
3、房一楼、四楼(绍兴 市东元化纤有限公司内)立项审批部门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项目代码2020-330602- 17-03- 169752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C1779总建筑面积(平方米)4000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万元)800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比 例5%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 年 12 月1.1 项目由来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8 日,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 定投资 800 万元,租赁绍兴市东元化纤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 北路 188 号 1 号
4、厂房一楼、四楼的闲置生产厂房,购置缝纫机 15 台、验布机 5 台、粘合机 5 台、打卷机 6 台,搅拌机 5 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档壁布 3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高档壁布 生产,属于“六、纺织业”20 项“” 中“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我公司在对项目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
5、则及其它有 关文件,在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2 编制依据1.2.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6、防治法(2018 年修改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改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
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已经 2019 年 8 月 27 日第 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2月 28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
8、改20191685 号,2019年 10 月 24 日起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 月 1 日起施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自 2018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排污证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8号,2018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2013年 5 月 24 日起施行);关于印发 的通知2020 年 6 月 23日起。1.2.2 地方有关法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浙
9、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 年 9 月 30 日起实施);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 号);关于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绍兴市人民政
10、府,绍政函202028 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整治方案(原浙江省环保厅,2013 年 113月 4 日);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830号,2018 年 7 月 20 日施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2019 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191 号,2019 年 3 月 1 日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发办201757 号,2017 年 6 月 23 日施行);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 年 7
11、月 31 日起实施;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2041 号);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207 号,2020 年 5 月 23 日发布并实施);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函2020 146 号,2020 年 7 月 3 日发布);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
1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836 号,2018年 6 月 27 日发布并实施);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绍政函202028 号,2020 年 8 月 10 日发布并实施);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绍兴市人民政府,2018 年 10 月起实施);(21)绍兴市越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美丽越城办20
13、202 号,42020 年 3 月 16 日发布);(22)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各分局办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绍市环发202010 号)。1.2.3 有关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 73 号,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4 号,201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43 号,2019 年 3 月
14、 1 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72 号,201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 年第 28 号,2011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 1 号,2016 年 1 月 7 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38 号,2019 年 7 月 1 日
15、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01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4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192 号,2019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1.2.4 区域相关资料浙江省
16、水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年修编)(浙江省人5民政府浙政函201571 号,2015 年 6 月 29 日起实施);绍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1997 年版)(原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绍市环发20203号,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实施);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绍市环发202036 号,2020年 8 月 11 日)。1.2.5 其它依据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技术合同及提供企业的有关基础资料。1.3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名称及总投资项目名称: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年产高档壁布 300
17、0 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绍兴荣贤家居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北路 188 号 1 号厂房一楼、四楼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800 万元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 1- 1。表 1- 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1高档壁布万平方米/年3000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2)表 1-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缝纫机台15缝纫2验布机台5验布3粘合机台5粘合4打卷机台6打卷5搅拌机台5搅拌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1-3。6表 1-3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用量1无纺布吨/年1002涤纶布吨/年6003水性复
18、合胶吨/年1004电万 KW/h205水吨/年514.4胶料理化性质:( 1) 水性复合胶:主要成分为醋酸乙烯-丙烯酸酯聚合物 52-54% ,水 46-48% 。外观与性 状:乳白色稠状液体;pH5-7;粘度:3000-5000mPa.s 。为醋酸乙烯-丙烯酸酯是由乙酸乙烯与丙烯酸醋单体聚合制成的内增塑型树脂乳液。1.3.5 原辅料与产能的匹配性分析生产高档壁布水性复合胶主要成分为醋酸乙烯-丙烯酸酯聚合物 52-54%,水 46-48% ,水性复合胶和水的质量比为 1:2 ,每 100kg 水性复合胶掺入 200kg 水搅 拌均匀后作为制造高档壁布的水性复合胶,这样一份混合水性复合胶可生产高
19、档 壁布 3 万平方米;高档壁布 1 万平方米耗用水性复合胶为 33.33kg ,则高档壁布 3 万平方米耗用水性复合胶为 100kg 。项目水性复合胶用量为 100t/a ,则高档壁布年产量为 3000 万平方米,原辅料用量与产能相匹配。项目公用工程给水、供电:分别接自绍兴市市政给水干管、供电电缆。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接入 市政雨水管网;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市政截污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项目需员工 20 人,生产实行昼间单班制(8 小时生产),年工作日 300 天,企业无食堂
20、住宿。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租赁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北路188号1号厂房一楼、四楼的闲置生产厂房,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7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相关规划概况2.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2.1. 1地理位置绍兴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杭州湾南岸,全境介于北纬 29 1336”至 30 16 17”、 东经 1195302”至 121 1338”之间,地处宁绍平原西部,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 省中北部,西接杭州,东临宁波,北濒杭州湾。东西长 130.03 公里,南北宽 116.
21、86公里,海岸线长 40 公里,总面积为 8256 平方公里。项目租用绍兴市东元化纤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北路 188 号 1 号厂房一楼、四楼的闲置生产厂房实施,项目租赁厂区东面为绍兴市银 通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南面为河流,隔河为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面为越英 路,隔路为绍兴京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北面开源路,隔路为绍兴蓝崇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 、附图 2。2.1.2 气象气候项目所在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 沛,受季风影响明显。据市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统计,该区多年平均气温 16.5 , 极端最高气温 39.5 , 极端最低气温-
22、10.2; 平均气压 17.2mb ,年平均相对湿 度 81%;多年平均降水量 1435.2mm,多年平均蒸发量 1143mm,平均风速 2.2m/s。 全年风向频率在各方位分布较为均匀,风频最高为NNW 和ENE 风,分别为9.05% 和 8.98%,各风向全年平均风速在 1.18-2.32m/s 之间。区域受季风影响较为明显,春季盛行 ENE 风,夏季盛行 SSW 风,而秋季和冬季则盛行 NNW 风。区域内灾害性天气集中每年 4 月中旬和 7 月中旬的梅汛暴雨、7 月中旬至 10 月上旬的台风暴雨。夏秋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晴热,蒸发量大,若台风影 响较小,则易造成全区性旱灾;主要气象灾
23、害是洪涝、干旱、台风、低温、连阴雨、冰雹、高温、霜冻。2.1.3 水文概况袍江新区内水网纵横,湖泊散落,主要河道有南横江,外官塘、荷湖江、直 江等,主要湖泊有王家池、洋泾滨。水面约占总用地的 15% ,平均水深约 2m。项目所在园区北面标准海塘外为曹娥江,西面为荷湖江,区内还有各支流分布。8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天台山脉,流经新昌、嵊州、上虞, 至柯桥区新三江闸后,汇入钱塘江,全长 193km,其中流经绍兴境内的河段长度 为 30km。曹娥江属感潮河流,其感潮渐河段自上浦闸至河口总长 69km,其潮汐 特性除具有钱塘江的基本特性外,还受本身汇道的年际间洪水大小和冲淤变化的影响,曹娥
24、江出口河段受潮汐作用强,涌潮流速比洪水流速大一倍左右。项目附近水域其水域功能主要以工业用水、农业灌溉、水上运输及珍珠养殖为主,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水域属类水。项目地距离东北侧曹娥江 3.3km ,不属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镜 岭大桥以下的澄潭江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五十米、嵊州市南津桥到曹娥江大 闸的曹娥江干流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 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因此,符合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2.1.4 地形地貌绍兴市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自南而北呈现
25、低 山丘陵平原海岸梯阶式地貌。绍兴市、县境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区,有崎 岖低山、丘陵、河谷地构成,面积 757.70km2 ,区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 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一般海拔在 300400m 之间。东北 部为滨海平原区,属于淤涨型滩涂,地势平坦,人工水系纵横交错,海拔 5m左右,区域总面积 162.65km2。袍江新区地形以平原水网为主,地势低平,平均黄海高程 4.74.8 米,是滨 海河湖综合作用而成的冲积平原,它既有一般冲积平原平坦而低缓的特征,又有人为长期围垦改造的痕迹,河网分布较杂乱,宽处成湖,窄处成河。2.1.5 土壤、地质项目所在区沉积、火山岩交替分
26、布,地貌复杂多样,主要有下古生代碎屑岩 和碳酸盐岩,中生代的火山岩、侵入岩、江层岩以及第四系的松散岩类。土壤类 型为酸性黄壤和红壤。但由于第四纪河泥堆积,平原水网土壤类型复杂,土种繁 多,主要以青紫泥、腐心青紫泥为代表的富肥缺气型土壤及黄化青紫泥、小粉泥、 粉泥为代表的肥气协调型土壤为主。项目场区工程地质属粘土,地质情况良好,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92.2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摘要)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英北路 188 号 1 号厂房一楼、四楼,根据 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位于越城区袍江工业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
27、60220001(见附图 5)。面积:46.22平方公里。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空间布局约束: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2 、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 总量,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3 、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 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4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污染物排放管控:1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 、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 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 、加快落实污
28、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 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4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 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 险;2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 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 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表 2- 1 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
29、表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1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 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后会有生活废水、废气中的VOCs 排放,新增 VOCs 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10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 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 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其处理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
30、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项目实施后废水经适当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实现“污水零直排区 ”,同时企业实现雨污分流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与修复项目做好防渗、防漏措施5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对企业周边河道、环境和监控风险进行评 估,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6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 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 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 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 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 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管 控。符合该区“环境风险防控”要
31、求7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应加强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合上述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要求。2.3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概况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 股份制污水处理企业(绍兴市 40% ,绍兴县 60%),主要承担绍兴市区、绍兴 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任务,现有总资产近 17 亿元,占 地面积约 2000 亩,职工 3
32、10 余人。经过 7 年多的有效运作,已发展成为目前国 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污水处理厂之一,为水环境的保护、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努力。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和一、二期挖潜改造 工程分别于 2001 年 6 月、2003 年 12 月和 2006 年 4 月完工并全面发挥作用,达 到日处理污水 70 万吨。按照市县政府要求,公司在总结污水处理一、二期工程经验的基础上,于 2006 年下半年正式启动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具体工程包括:续建工程:在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预留地扩建设计规模为 20 万 t/d 的污水 处理厂一座,即把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从 70 万 t/d 扩大
33、到 90 万 t/d。三期钱塘11江工程:在滨海袍江新区靠近钱塘江地块新建设计规模为 20 万 t/d 的污水处理厂 一座。永久性污水排放口工程:现有厂区的 90 万 t/d(内含续建的 20 万 t/d) 污水处理尾水用管道输送到钱塘江边,和钱塘江工程的 20 万 t/d 污水尾水在钱塘 江边高位井经排海泵加压后,输送到钱塘江污水排放口集中排放。其中,位于厂 区内的 20 万吨/日三期续建工程于 2006 年 12 月开工,于 2008 年元月建成通水。 目前已达到日处理能力 90 万吨/日的规模。根据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适用标 准的函,2014 年我市被列
34、为全国“ 印染废水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 的唯一试点 地区,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30 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 单元和 60 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单元处于调试阶段,现就废水排放适用标准明确 如下:明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单元排放口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的直接排放限值, 其中六价铬指标在印染企业车间排放口监测;生活污水处理单元按要求完成提标 改造,2017 年 1 月 1 日起排放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 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 A 标
35、准和表 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近期排放水质情况见表 2-2。表 2-2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出水口水质一览表时间废水瞬时流量(m3/h)COD (mg/L)达标情况氨氮 (mg/L)达标情况总氮 (mg/L)达 标 情 况总磷 (mg/L)达 标 情 况排放限值505150.52019.6.168427.21223.108达标0.022达标10.490达 标0.129达 标2019.6.178362.88827.148达标0.031达标11.022达 标0.149达 标2019.6.189280.85823.765达标0.024达标11.208达 标0.143达
36、 标2019.6.1910366.26523.965达标0.030达标11.307达 标0.175达 标2019.6.2010685.50423.528达标0.024达标9.643达 标0.153达 标2019.6.2110813.64624.806达标0.026达标7.249达 标0.228达 标122019.6.229880.63824.608达标0.027达标6.375达 标0.170达 标2019.6.239693.06225.822达标0.027达标6.187达 标0.178达 标2019.6.248906.42127.032达标0.085达标7.375达 标0.185达 标2019
37、.6.258861.66224.517达标0.031达标8.966达 标0.167达 标2019.6.2610135.65824.987达标0.025达标10.375达 标0.187达 标2019.6.279458.79123.879达标0.015达标9.857达 标0.168达 标2019.6.288969.24223.231达标0.014达标8.586达 标0.176达 标2019.6.299109.97527.267达标0.015达标8.597达 标0.176达 标2019.6.308695.34527.892达标0.051达标9.165达 标0.176达 标由上表可看出,绍兴水处理发展
38、有限公司近期排放水质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限值。2.4 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摘要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修正)(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本条例所称的曹娥江流域,是指曹娥江干流和支流汇集、流经的新昌县、嵊州市、 上虞市、绍兴县和越城区范围内的区域。镜岭大桥以下的澄潭江及其堤岸每侧一 般不少于五十米、嵊州市南津桥到曹娥江大闸的曹娥江干流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 少于一百米的区域,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具体范围由绍兴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条例第八条:绍兴市及流域有关
39、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调整 经济结构,根据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应当达到的水质标准,规定禁止或 者限制建设的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 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绍兴市及流域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排放生产性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进入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内进行生产和治污,严13格控制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条例第九条:曹娥江流域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制度,并根据流域生态保护目标和水环境容量分配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其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指标
40、;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经过清洁生产和污染 治理等措施削减依法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绍兴市及流域有 关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在曹娥江流域依法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具体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条例第十三条: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水体或者岸坡倾倒、抛撒、堆放、排放、掩埋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动物尸体、泥浆等废弃物;(二)新建、扩建排放生产性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三)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偷排污
41、染物;(五)在河道内洗砂、种植农作物、进行投饵式水产养殖;(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化工、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 、印 染、电镀、造纸等工业类重污染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转型改造或 者关闭、搬迁;其他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限期纳管。已建的排污口应当限期整治。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搬迁或者关闭。因此,根据以上条例规定,项目所在地距离东北面曹娥江 3.3km ,且项目产 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符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修正)相关要求。2.5 周围
42、工业污染源调查项目地周边主要工业污染源情况见表 2-3。表 2-3 项目地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情况汇总序 号企业名称距离本 厂(m)方位主要污染物废水进 管情况141绍兴市银通五金机械有限公 司15东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进管2绍兴市东元化纤有限公司8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进管3绍兴京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50西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进管4绍兴蓝崇商贸有限公司25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进管5浙江固尔耐紧固件制造有限 公司20东废水、噪声、固废已进管15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绍兴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绍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好。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为86.0%,其中优天数比例为28.5%。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6 ,其中国控站点为4.17 。越城区(按国控三站点计)2019年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见表3- 1。表3- 1 越城区2019年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 (g/m3)标准值 (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均浓度66010.0达标日均浓度第 98 百分位数111507.3达标NO2年均浓度304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