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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潇湘茶 黄金茶Xiaoxiang TeaHuangjin Green Tea 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T/WHTDT/WHTD 0022018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发 布2018-04-13 发布2018-04-15 实施ICS 67.140.10X 55T/WHTD 0022018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产品分级及实物标准样25 质量要求26 试验方法37 检验规则4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4 T/WHTD 002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
2、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茶叶研究所、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保靖县农业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肖力争、黄建安、刘仲华、尹钟、包小村、罗金波、胡君。T/WHTD 0022018 1 潇湘茶 黄金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金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及实物标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大湘西区域内生产的,使用“潇湘”商标的黄金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末茶含量测定 GB/T 14456.1 绿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4881 食品
4、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B/T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文件。黄金茶 Huangjin Green Tea T/WHTD 0022018 2以大湘西区域内黄金茶系列茶树品种鲜叶
5、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黄金茶品质特征的绿茶产品。4 产品分级及实物标准 4.1 黄金茶分特级、一级和二级三个等级。4.2 黄金茶按产品质量等级设特级、一级和二级三个实物标准样,各为该级产品品质的最低界限。4.3 实物标准样按 GB/T 18795 的要求制备。采用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的容器中,实物标准样每 3年更换 1 次。4.4 实物标准样由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促进会负责监制。5 质量要求 5.1.1 产地:湖南省大湘西区域范围内。5.1.2 鲜叶原料:特级是以单芽为主的鲜叶原料制成;一级是以一芽一叶初展为主的鲜叶原料制成;二级是以一芽二叶初展为主的鲜叶原料制成。鲜叶原
6、料要求嫩、匀、净、鲜。5.1.3 符合 GB/T 14456.1 的要求。5.2 感官品质 黄金茶感官品质要求见表 1。表 1 黄金茶感官品质要求 内 质 等级 外 形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条索紧细匀整,显毫,色泽翠绿 嫩栗香持久 清鲜甘爽 嫩绿明亮 嫩芽完整、嫩绿明亮 一级 条索较紧结匀整,有毫,色泽翠绿 嫩栗香高 鲜爽 黄绿明亮 细嫩显芽、黄绿明亮 二级 条索尚紧结匀整,有带,较绿润 栗香高 鲜醇 黄绿亮 尚嫩匀,黄绿较亮 5.3 理化指标 黄金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黄金茶理化指标要求 指标 项目 特级 一级 二级 水分/%(质量分数)7.0 粉末/%(质量分数
7、)1.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9.0 38.0 37.0 总灰分/%(质量分数)7.0 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质量分数)450 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1.0 粗纤维/%(质量分数)13 游离氨基酸/%(质量分数)5.0 4.0 3.5 T/WHTD 0022018 3 5.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5.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7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
8、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2 感官品质 按 GB/T 23776 及 GB/T 14487 的规定执行。6.3 净含量 按 JJF1070 的规定执行。6.4 理化指标 6.4.1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6.4.2 水浸出物 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6.4.3 总灰分及水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按 GB 5009.4 的规定执行。6.4.4 粗纤维 按 GB/T8310 的规定执行。6.4.5 粉末 按 GB/T8311 的规定执行。6.5 污染物 按 GB2762 的规定执行。T/WHTD 0022018 46.6 农药最大残留 按 GB2763 的
9、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抽样 7.1.1 抽样以“批”为单位。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一致。7.1.2 抽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及净含量。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5 章所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型式检验:(1)产品定型投产时;(2)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5
10、)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4)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按第 5 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合格,该产品即为不合格产品。7.4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的规定加倍抽样,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同时进行,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8.2.2 包装应符合 GB/T 23350 及 GH/T 1070 的规定。8.3 运输 T/WHTD 0022018 5 8.3.1 各种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8.3.2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8.3.3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8.3.4 符合 GB/T 31621 的规定。8.4 贮存 符合 GB/T 30375 及 GB31621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