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29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二一四年二月 杭州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前 言53省道呈东西走向,自K87+065进入龙泉境内,于K168+308(花桥村)进入福建省浦城县,连接浙、闽、赣三省,是龙泉对外交通的主要通道。该线与51省道、54省道、丽龙高速公路相连,构成了龙泉交通的主骨架网络。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的建设将可实现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相关高速公路之间快速便捷的相互沟通,促进周边省市与地区的人员物资交流,是完善国道公路网和省道公路主骨架规划的需要;工程建设对于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以及公路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是
2、实施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完善龙泉市公路网络建设的需要;工程跨越面积大,受益人口多,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现有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弯多且急,安全系数低,交通事故频发,工程的建设对于改善区域交通条件,适应区域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工程也是连接丽水、福建的省际间公路,是丽龙庆、龙浦高速公路的联网公路。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十分迫切。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版)已于2011年9月29日通过专家组审查,2012年8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2289号文对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项目
3、建议书予以批复(详见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2001号,以下简称我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项目环评现场勘察调查过程中我院发现该项目安福段原路线方案穿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福窑址核心区,其中:工程原推荐正线方案K101+850K103+050路段以路基、隧道的形式穿越安福窑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穿越段长约1.20km;工程原比
4、较A方案K103+000K103+300、K104+550K104+850以老路改建的方式穿越安福窑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穿越段长约0.60km,工程建设不符合文物保护法。鉴于原路线方案已穿越文物保护单位核心区,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和环评单位以及沿线安仁镇安福村报告,该项目建设应避让安福窑址保护区。因此要求对该项目安福段局部线位进行调整。2013年3月,龙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对局部路线进行调整以避开文物保护范围,并形成了关于53省道安仁至西街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前期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16号)。2013年4月,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5、完成了线路调整后的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版)。调整后工程主线接原有53省道(桩号K91+900),经安福村、亚叉坵村、坑口村、小白岸村、梧桐口村等,至终点上凉亭村与改建中的龙泉至八都改建工程二期起点(终点桩号K126+520)相接,主线全长34.620km;另设丽龙高速公路安仁互通接线,连接线全长0.632km(K0+000K0+632)。本工程路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红线范围内无现有文物保护单位。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已列入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选线符合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
6、十二五”规划和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符合龙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龙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其建设是必要的。根据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版),在业主的大力配合下,我院对调整后拟建公路沿线地区进行了环境状况调查,于2014年1月编制完成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4年1月26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在杭州召开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会,我院根据会上专家技术咨询意见,对报告书
7、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科学施工,该公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龙泉市环境保护局等有关单位和领导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在此致以衷
8、心的感谢!VI目 录前 言I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环境功能区41.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51.5 评价标准71.6 预测年限10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01.8 评价重点17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272.1 地理位置272.2 53省道现状情况272.3 推荐方案走向及主要控制点282.4 新建、改扩建路段情况282.5 工程组成292.6 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312.7 预测交通流量422.8 工程占地和拆迁安置432.9 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442.10 工程进度和投资552.11 工程分析553 环境概况663.1 自然环境663.2 生态环境693.3
9、社会环境723.4 文物733.5 环境质量现状75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904.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904.2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954.3 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评价984.4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044.5 噪声影响评价1284.6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1584.7 对文物的影响评价1584.8 水土流失影响评价1614.9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635 线路合理性分析1695.1 工程建设必要性1695.2 线路与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分析1705.3 方案比选1785.4 临时施工用地选址合理性分析1875.5 综合分析1906 环境保护对策1926.1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1926.2 生态环
10、境保护措施1936.3 水环境保护措施1986.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2026.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036.6 固废处置措施2116.7 文物保护措施2116.8 水土保持措施2126.9 地下水保护措施2216.10 标化工地的环保要求2216.11 环保措施汇总2217 公众参与2257.1 调查目的2257.2 公开环境信息及意见反馈2257.3 公众参与方式2327.4 公众参与的对象2337.5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2347.6 公众参与代表性和典型性分析2367.7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与落实2367.8 小结2378 环境风险及应急措施2388.1 风险源与危险物的识别2388.2 事故
11、风险概率估算2398.3 危害分析2418.4 危险化学品泄漏预测2418.5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2428.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效果分析2479 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2489.1 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计划2489.2 环境监理2509.3 环境监测计划2549.4 人员培训255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710.1 环保投资估算25710.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811 评价结论26011.1 工程概况26011.2 环境现状26011.3 主要环境影响26111.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26611.5 线路合理性分析27411.6 公众参与27411.7 审批原则符合性27511
12、.8 综合评价结论276附件:1. 关于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 关于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3. 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4. 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简介本公示5. 沿线村镇及环保局关于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简写本公示的证明6. 典型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及团体)7. 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备案确认函(丽环建函201321号)8. 交通局承诺书9. 关于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0. 关于回复龙泉市安福青瓷窑址周边建设5
13、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的函11. 关于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公路改建工程穿越生态公益林的函的复函12 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到单;13 修改对照表附图:图1.3-1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图1.3-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图1.3-3 工程与龙泉市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图1.7-1 工程与紧水滩水库、云和饮用水源(瓯江6)取水口的位置关系图图1.7-2 工程外环境关系图及监测点位图图1.7-4 管理用房平面布置示意图图1.7-6 工程与安仁镇总体规划的位置关系图图1.7-7 工程与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关系图图2.1-1 工程地理位置图图2.3-1 工程线路
14、平纵缩图图2.9-1 工程施工布置图图3.2-4 工程与生态公益林位置关系图图3.3-1 工程区域土地利用图图5.2-1 工程与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关系图图5.2-2 工程与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的关系图图5.2-3 工程与龙泉市域总体规划关系图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1 总则1.1 编制目的评价目的拟在通过工程沿线的环境状况调查,了解工程沿线主要的环境敏感点和环境质量现状,定量或定性地对沿线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现状和未来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工程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对策,最大程度地减
15、少或减缓工程建设造成的负面影响;对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提出实施计划为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提供依据,并为沿线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环境规划提供辅助信息和科学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与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编),2008年6月1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16、法,2004年8月28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2004年8月28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月1日;(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4)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15)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371号,2013年4月27日;(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17、(17)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18)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88号,2011年12月1日实施;(1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8号;(20) 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务院文件,国发电20041号;(21) 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4164号;(22) 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 号;(23)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8、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24) 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3年8月19日;(25)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6)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9月19日(27)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3月;(28)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1月1日;(29) 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2009年6月1日;(30)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浙环发200712号;(3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32)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
19、55号;(33)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34)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59号;(35) 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环评与评估工作暂行规定的函,浙环评办20134号;(36)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37)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3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3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及更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浙政
20、发20112号。1.2.2 规程、规范与导则(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 2.3-19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6)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交通部;(9)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10) 环境影
21、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 610-2011;(11)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1999年;(12)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2.3 工程立项文件、设计报告(1) 省发改委关于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12289号,2012年8月20日(详见附件1)。(2) 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年4月。(3) 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9月;(4) 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正稿)
22、,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2.4 相关规划(1)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年4月)(2) 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20032020年)(3) 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20032020年)(4) 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20042020年)(5) 龙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6) 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7) 龙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8月(8) 龙泉市安仁镇城镇总体规划(20052020年)1.3 环境功能区1.3.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工程涉及河流主要有安
23、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及入库支流、岩樟溪和锦溪等。根据浙江省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安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岩樟溪和锦溪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及入库支流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标准,具体见表1.3-1。工程与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位置关系见图1.3-1。工程涉及浙江省河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表1.3-1序号工程涉及水体名称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名称范围河流(湖、库)现状水质目标水质备注起始断面终
24、止断面瓯江14安仁溪支流安仁溪龙泉保留区多功能区穷坑紧水滩安仁入库安仁溪工程所涉河流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仁溪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瓯江5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龙泉工业、农业用水区多功能区龙泉水厂取水口下游0.5km道太(大白岸)龙泉溪紧水滩水库及入库支流(瓯江5)瓯江12岩樟溪岩樟溪龙泉保留区多功能区周村龙泉(宫头)岩樟溪瓯江16锦溪锦溪龙泉农业用水区多功能区中锦龙泉(宫头)锦溪1.3.2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丽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和龙泉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工程K109+600K113+500段约3.9km,涉及一个行政村坑口村(包括3个自然村,分别为吴敦村、坑口村和荫坑村
25、)位于一类空气功能区(一类空气功能区原因:分布生态公益林,主要承担水源涵养功能),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工程其余路段(K91+900K109+600、K113+500K126+520、工程连接线K0+000K0+632)位于二类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程与龙泉市环境空气功能区位置关系见图1.3-2。1.3.3 声环境功能区划本工程沿线区域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1.3.4 生态功能区划工程位于龙泉市安仁镇、道太乡、塔石乡、龙渊街道和西街街道境内,根据龙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52020),工程未涉及禁止准入区,经
26、过的重点准入区和限制准入区划见表1.3-2和图1.3-3。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表1.3-2地区功能小区编号功能小区名称穿越长度(km)备注龙泉市2-11181B04东南部水源涵养与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3.1(K94+300K107+400)限制准入区2-21181B05紧水摊水库沿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9.3(K92+700K94+300;K107+400K115+100);0.3(连接线K0+000K0+300)限制准入区2-21181B06中部水源涵养及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42(K115+100K126+520)限制准入区2-11181C02丽龙高速沿线安仁
27、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0.8(K91+900K92+700);0.332(连接线K0+300K0+632)重点准入区1.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4.1 评价等级依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沿线地区环境特征,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确定如表1.4-1。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及依据表1.4-1环境要素划分依据评价等级地表水环境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污废水,污染物量较少、成分简单;工程设置1处管理用房,运营期主要是路面径流雨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且分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影响(HJ/T2.3-1993),确定本工程的地面水环境为三级评价。工程跨越的安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
28、福溪及其支流、岩樟溪和锦溪的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因此,重点评价安仁溪大桥、安福水库大桥、安福溪小桥、岩樟溪大桥和锦溪大桥处的水环境风险评价。三级环境空气工程K109+600K113+500段位于一类空气功能区,根据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如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工程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现场设置拌和站,沿线无服务区、车站、养护站等集中式排放源,工程设置1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内不设砼、沥青等拌和站。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汽车排放的NO2、CO,综合考虑工程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29、为二级。二级声环境工程属改建公路,新建路段长29.732km(含线接线),改建路段长5.52km,新建路段为农村,沿线商业活动较多且周围的交通干线较多(丽龙高速等),声功能区现状为2类区,改建路段声功能区为4a类和2类,项目建成后噪声级有较明显增高,受影响人口增加较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影响(HJ2.4-2009),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一级生态环境工程线路正线长34.620km,连接线长632m,长度50km,工程所在区域属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三级地下水环境工程属于非污染型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隧
30、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本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工程各隧道涌水量均小于2000m3/d,建设项目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小;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不包括: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产生的土地次生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海水入侵、湿地退化等,以及灌溉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上升产生的土壤次生盐渍化、次生沼泽化等,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级别为弱,因此,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重点评价隧道施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三级环境风险工程属于非污染型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工程建成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超速或者操作不当,可能发生交通事
31、故,尤其是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会造成危险品大量外溢而带来环境污染,本工程距离安福青瓷窑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最近距离约30m,且工程沿线水环境质量标准较高,因此,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一级1.4.2 评价范围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和实践经验,结合工程沿线的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见表1.4-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表1.4-2序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1水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水域,以及跨河桥梁上游500m下游2000m以内水域。2环境空气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3声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4生态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300m
32、及临时用地界外300m以内的区域5社会环境龙泉市安仁镇、道太乡、塔石乡、龙渊街道和西街街道6地下水环境工程永久占地区域影响的地下水文地质单元7环境风险水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水域,以及跨河桥梁上游500m下游2000m以内水域,包括安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及入库支流、岩樟溪和锦溪;大气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1.5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根据项目所在龙泉市环境功能区划进行确定,并经龙泉市环境保护局对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确认(详见附件2),本次评价执行如下标准。1.5.1 质量标准1.5.1.1 水环境(1)地表水工程涉
33、及河流安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岩樟溪和锦溪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及入库支流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最近的紧水滩水库(瓯江6)大坝取水口约20km。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GB3838-2002)表1.5-1 单位:mg/L,pH(无量纲)质量标准pH(无量纲)BOD5CODCrDO氨氮石油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6931560.50.05III类6942
34、051.00.05(2)地下水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主要用于工、农业用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沿线村庄的居民主要的饮用水来源为山涧水,工程影响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以及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对地下水质量的分类以及龙泉市环保局的确认,将本工程地下水水质划分为类水。因此,工程影响区内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5-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GB/T14848-93)表1.5-2 单位:mg/L,pH(无量纲)质量标准pH(无量纲)总硬度氨氮溶解性总固
35、体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6.58.54500.210000.023.01.5.1.2 环境空气根据龙泉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工程K109+600K113+500位于一类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工程其余路段(K91+900 K109+600、K113+500K126+520、工程连接线K0+000K0+632)位于二类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5-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GB3095-2012)表1.5-3 单位:mg/m3质量标准PM10NO2CO适用范围环境空气质
36、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24小时平均0.050.084K109+600K113+500路段1小时平均0.2010二级24小时平均0.150.084K91+900K109+600路段、113+5000K126+520路段、工程连接线K0+000K0+632路段1小时平均0.20101.5.1.3 声环境工程从起点开始:K91+900K92+400和K102+900K104+500路段沿老53省道布设,K115+100K116+400路段沿县道村沈线布设,K116+800K117+900和K119+100K119+300路段沿县道龙梧线布设,至终点K125+700K126+520路段利
37、用老53省道改建,现状按道路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m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学校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程其余路段为新建路段,工程全线位于农村,由于沿线商业活动较多且周围的交通干线较多,因此,声环境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现状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详见表1.5-4。现状声环境质量标准值(GB3096-2008) 表1.5-4 单位:dB区域执行标准昼间夜间备注K91+900K92+400 K102+900K104+500
38、 K115+100K116+400K116+800K117+900K119+100K119+300K125+700K126+52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7055距离道路红线外35m以内村庄2类6050距离道路红线外35m以外村庄工程其它新建路段2类6050农村地区(沿线商业活动较多)运营期参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文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程沿线按道路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m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范
39、围内的学校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运营期声环境评价标准见表1.5-5。运营期声环境评价标准值(GB3096-2008)表1.5-5 单位:dB执行标准昼间夜间说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7055距离道路红线外35m以内区域2类6050距离道路红线外35m以外区域2类6050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卫生室1.5.2 排放标准1.5.2.1 水环境安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岩樟溪和锦溪水环境质量执行类标准,禁止污废水排入;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水环境质量执行类标准,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0、一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指标详见表1.5-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5-6 单位:mg/L(pH除外)评价标准pHSSBOD5CODCr石油类氨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6970201005151.5.2.2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1.5-7。大气排放标准(摘录)(GB16297-1996)表1.5-7 单位:mg/m3污染物生产工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1204.0颗粒物除碳黑尘、污料尘、玻璃棉尘、石英粉尘
41、和矿渣棉尘以外1201.01.5.2.3 声环境沿线施工期场界噪声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1.5-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GB12523-2011)表1.5-8 单位:dB昼间夜间70551.6 预测年限本次预测年限选择公路竣工运营后第1年、第7年和第15年,即2018年、2024年和2032年。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在K101+400K102+900处靠近安福青瓷窑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的最近距离约30m;工程K91+900K97+400,K99+800K107+600,K111+200K121
42、+800,K123+000K126+520路段涉及国家生态公益林;K103+250(张畈村)处的古树名木龙泉市一级保护植物(樟树),距离本工程道路中心线约21m(距离红线约7m);工程设桥梁跨越安仁溪(K95+620)、安福水库(K100+950)、安福溪(K102+800)等现状水质较好的水体,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做好施工期、运营期文物保护单位和工程周边水体的保护工作。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等其它环境敏感区。1.7.1 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安仁溪及其支流、安福水库入库支流、安福溪及其支流、枣槐岭溪、紧水滩水库(瓯江5)及入库支流、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