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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漆包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晟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十一月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漆包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概述10.1项目背景10.2项目特点20.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40.4项目符合性初步判定情况50.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0.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71总 则91.1编制依据91.2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15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61.4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331.5环境保护目标44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552.1项目建设过程回顾552.2原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回顾552.3项目实际建
2、设情况582.4项目环保整改工程及整改后工程分析1422.5清洁生产水平分析1642.6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源排放情况1663区域环境概况169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693.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72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034.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034.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035环境风险评价2925.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2925.2风险调查2925.3风险识别2985.4风险事故情形分析3025.5环境风险预测分析3065.6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3265.7风险事故应急预案3305.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331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3336.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3、3336.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3416.3声环境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3456.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3466.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3486.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3537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分析3557.1产业政策符合性3557.2与“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3557.3与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3607.4与相关环保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3637.5项目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3697.6区域环境相符性分析371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738.1环保投资费用估算3738.2营运期环境保护运转费用3748.3环保投资经济效益374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3779.1环境管理执行机构及主要职能3779.
4、2环境管理3789.3环境监测计划3869.4与排污许可证制度衔接要求3919.5排污口规范化要求3919.6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39310结论及建议39710.1项目概况39710.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39710.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论39810.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40110.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40310.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40310.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0410.8公众参与意见采纳及不采纳情况说明40410.9总结论40410.10建议405附件:1、环评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厂房租赁合同及用地证明4、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5、排污限
5、期整改通知书(91445200758312681X001R)6、绝缘漆主要材料成分表及MSDS报告7、铜板原料产品质量证明书8、催化剂产品说明书9、漆包机催化燃烧设备废气处理说明10、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11、现有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12、现有废气污染源监测报告(2020年8月)13、环境空气质量补充检测报告14、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33概述0.1 项目背景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是一家集漆包线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企业于2005年首次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持有产品商标“金瑞阳”、“瑞阳”,漆包线产品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UL认证,达到欧盟ROHS和REACH的质量环保要求。金阳公司于2003年12月委托揭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4年1月5日取得原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原环评审批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东山区东阳办事处山东围村赤路片,主要设备有铜拉丝机3台,漆包线机1台,年产漆包线500吨。金阳公司实际建成厂区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阳办事处山东围工业区内,设有两个厂区,厂区1#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49279、北纬23.590343,厂区2#(为原环评文件建设地点)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
7、16.351758、北纬23.587669,总占地面积20027平方米、建筑面积1771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电能上引炉2套、拉丝机143台、漆包机29台,年产铜漆包线10000吨/年。对照原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金阳公司在厂区用地规模、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方面均实施了改扩建。因现有企业存在手续不全、未按要求设置排放口的问题,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9月10日向金阳公司下达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91445200758312681X001R),要求在2021年9月8日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根据环评提出的措施要求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并按要求设置排污口。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
8、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规定,基于公司提交的整改承诺和整改方案,并结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实际情况,金阳公司须在限期整改期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整改措施并办理排污许可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16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77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且属于“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情形,因此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完善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金阳公司委托广东晟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漆包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对金阳公司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收集相关资料,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核实了该项目的工艺流程、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用水排水情况,开展详细的工程分析。在查阅了国内同类企业及相关生产设备和环保相关资料基础上,进行计算和数据分析、汇总后,按照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形成了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漆包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1年9月19日,揭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0、在揭阳市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0.2 项目特点本项目主要从事铜漆包线生产,主要特点如下:(1)项目实际已建成投产,但因存在手续不全、未按要求设置排放口的问题,被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限期整改。(2)原料采用铜板,外购铜板仅需熔化,不需精炼,属于有色金属压延。(3)因漆包线产品对绝缘性、耐热性、稳定性的要求,漆包线制造行业使用绝缘涂料属于特殊功能性涂料,主要使用溶剂型涂料。(4)铜线上漆采用浸漆和模具漆方式,提高漆的利用率,以减少原料漆的损失。(5)项目漆包
11、线不同规格类型较多,但各规格产品的生产工艺完全一致。(6)因项目使用溶剂型涂料且用量大于10t/a,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大,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相对较小。项目所在位置图0.1-1 项目地理位置图0.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是建设过程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
12、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具体流程图详见下图:图0.3-1 评价工作程序图0.4 项目符合性初步判定情况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阳办事处山东围工业区,主要从事漆包线生产。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用地合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范;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在生态红线内,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综上,项目初步判定符合相应要求。具体分析见第七章。0.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纯水机的RO浓水及反冲废水。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渣,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连同纯水机的反
13、冲废水和RO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涂漆及烘干有机废气、熔化及保温粉尘、退火有机废气、发电机尾气和食堂油烟。本评价中根据现存的环保问题对涂漆及烘干有机废气、熔化及保温粉尘的治理措施提出了整改要求。项目每套漆包机保持密闭作业,并配备有一套催化燃烧装置。涂漆及烘干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6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在铜板熔化、保温产生的烟尘经电炉上部入料口移动式罩盖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拉丝工序后附着在铜线表面的拉丝油进入漆包生产线进行退火处理,附着的拉丝油在高温退火时全部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14、。由于退火环境需要隔绝氧气,基本无空气流动,因此退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只能通过浓度梯度由内而外自然扩散至车间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12m高排气筒排放,可确保其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标准。备用发电机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8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废气治理角度来看,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总体可行,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5、的情况下,工艺废气排放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但在非正常工况下,评价范围内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明显增加,TVOC、二甲苯均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今后运营必须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定期检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其达标排放。一般来说,在典型小时的气象条件下遇上事故性排放的机会较少,只要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3、噪声连铸机组、拉丝机、漆包机、水泵、风机、冷却塔和备用发电机等等,其噪声声级从6095dB(A)。对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作基础减振等措施,水泵和备用发电机分别设置在水泵房和发电机房
16、内前提下,根据预测,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dB(A)】,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办公垃圾。废油泥、废油包装桶、废漆渣、废毛毡滚筒、废乳化液、废滤网、废布袋、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厂内危废间规范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废催化剂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交铜冶炼企业回收利用,废边角料、废炉砖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纯水机废滤芯交供应商回收利用或有相应处置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地方
17、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主要生产区均为硬化地面,废水收集池及管道应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做好防渗漏处理,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在正常工况下,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0.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漆包线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阳办事处山东围工业区,地块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用地合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环保规划。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减缓或
18、消除项目污染源对项目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污染物全部处理达标或安全处置,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下水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现有水平内,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相关环保审批手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 总 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
19、次会议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20、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改,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1、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16)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7)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22、18)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19)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20)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21)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2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2018年6月24日);(23)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公告 2021年 第36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
23、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4)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2016年第38号,2016年5月16日);(2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27)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8月22日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修改);(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3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24、环发2010113号);(31)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32) 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2008年1月1日);(3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3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8日);(35)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36)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2021年8月4日)。1.1.2 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政策
25、(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2)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11 月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 年3 月1 日起实施);(3)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11 月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3 月1 日实施)。(4)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5)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
26、018 年11 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3 月1 日实施)。(6)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7) 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8) 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9) 关于印发的通知(揭市环2020103号)。1.1.3 技术导则与规范(
27、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9)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10) 水污染治理工程
28、技术导则(HJ 2015-2012);(11)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12)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13)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14)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1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版);(1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8)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
29、9);(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修订版;(20) 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21) 关于发布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 号,2017 年8 月29 日);(22)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24)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2013);(25)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号);(2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30、范 总则(HJ942-2018);(2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2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1.1.4 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19年10月30日);(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年11月9日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发2005第40号,2005年12月2日发布);(3)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2020年12月10日);(4)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
31、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2011年1月30日);(5) 广东省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2009年9月);(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2015年12月31日);(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2016年12月30日);(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10) 广东省主
32、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号);(11)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20147号);(12)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号);(13)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粤府函2017123号);(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16)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17) 揭阳市人
33、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2125号)(18) 关于揭阳市生活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189号);(19) 关于批准揭阳市各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粤环函20031号);(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揭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31号);(21) 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及关于的批复(揭府函2008103号);(22) 揭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揭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2日);(23)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4、揭府办201537号,2015年8月13日;(24) 关于印发揭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201629号);(25) 揭阳市榕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2017-2020 年)(揭府办201794号);(26) 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粤府函2018261号);(27) 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28) 揭阳市榕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1.1.5 其他相关资料(1) 环评任务委托书;(2) 揭阳市金阳漆包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3) 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91445200758312681X0
35、01R);(4) 业主提供的有关本项目其他资料。1.2 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1.2.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榕江流域,附近地表水体为榕江北河。项生活污水、RO浓水及反冲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榕江北河。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榕江北河(汤南-吊桥河下2公里河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号)、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榕江北河(汤南-吊桥河下2公里河段)水质保护目标为类、榕江北河(吊桥河下2公里-揭阳炮台河段)水质目标为类。表1.21 本项目附近榕江北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序号功能现状级别河流起点终点长度(km)水质
36、目标6818综一级支流北河汤南吊桥河下2公里386820综一级支流北河吊桥河下2公里揭阳炮台24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揭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31号),本项目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为揭阳市区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引榕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情况见表1.2-2。表1.22 本项目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表保护区名称水质保护目标保护区级别水域陆域面积(km2)与本项目最近距离揭阳市区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II类一级1.榕江南河与吊桥河交汇处上游、下游各2000米的水域。2.榕江北河与吊桥河交汇处上游3500米、下游2000米河段的水域。3.北河桥闸上游、下游各1000米
37、的水域。4.吊桥河全段水域。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堤围向陆纵深至背水坡坡脚线外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8.93约2405mII类二级锡中以上除一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外的榕江北河水域(揭阳境内)。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约2660m准保护区粤东天然气管网揭阳-梅州支干线穿越点位两侧各100米之间的水域范围。相应准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0.05引榕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II类一级第一水厂引榕干渠取水口下游1000米至上游17000米河段的水域范围。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堤围向陆纵深至背水坡坡脚线外50米。1.88约51
38、30m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2-1,与揭阳市区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图1.2-2。1.2.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为韩江及粤东诸河揭阳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代码:H084452001Q01),区域地貌地形为平原与山丘区,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水、裂隙水,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水质类别为III类。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图1.2-3。1.2.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及关于的批复(揭府函2008103号),揭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方案见表1.2-3。本项目
39、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阳办事处山东围工业区,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范围内,但到黄岐山省级森林公园大气一类区最近距离为230m,故大气评价范围内涉及大气一类区,具体见图1.2-4。表1.23 揭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一览表功能区类别适用区域执行排放标准一类区三坑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盘龙阁自然保护区、桑浦山自然保护区、新西河自然保护区、黄光山自然保护区、李望嶂自然保护区,黄岐山省级森林公园、大北山省级森林公园、紫峰山市级森林公园一级标准(禁止新、扩建污染源,一类区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市域范围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二级标准1.2.4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印发
40、揭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揭市环2021166号),项目位于榕城2类声环境功能区(201)内,见图1.2-5。1.2.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榕城区重点管控单元内(见图7.2-2),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也不在揭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本项目位于“2-1榕江下游平原都市经济城镇生态农业功能区”以及揭阳市陆域生态分级控制区中的陆域集约利用区,见图1.2-6、图1.2-7。图1.2-4中各代码所代表的功能区如下:表1.24 揭阳市陆域生态功
41、能区划方案生态功能区范围揭阳市陆域生态功能区1莲花山脉大北山区桑浦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亚区1-1大北山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区揭东西北部,揭西北部、西部大部分地区1-2榕江中游山地水土保持河谷生态经济功能区揭西中部大部分,揭东西部、普宁西部少部分地区1-3揭东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林业生态功能区揭东东南部、东部、北部大部分地区2揭阳东部平原都市经济生态农业生态亚区2-1榕江下游平原都市经济城镇生态农业功能区市区大部分,揭东东部、南部,普宁北部少部分地区2-2榕江中游冲积平原城镇经济农业经济生态功能区揭东西部大部分,普宁北部部分地区2-3揭阳东部城间山地绿岛防护
42、生态功能区市区南部部分,普宁北部、东北部部分地区2-4榕江中游河谷盆地城镇经济农业经济生态功能区普宁西北部,揭西东部部分地区2-5练江上游平原城市经济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区普宁东部练江平原地区3大南山峨嵋嶂生态系统维护与水土保持生态亚区3-1峨嵋嶂山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揭西东南部分,普宁西南部地区3-2龙江上游山地台地河川生态系统维护水土保持功能区普宁南部部分地区3-3大南山山地台地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普宁东南部部分,惠来东北部部分地区4惠来沿海热带平原农业城镇经济生态亚区4-1惠来西部台地河谷林业生态经济水土保持功能区惠来西部部分,普宁中南部少部分地区4-2龙江热带平原
43、生态农业城镇经济生态功能区惠来中部、中南部地区4-3惠来滨海热带平原生态防护沿海生态经济功能区惠来东南部、东部沿海地区图1.2-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图1.2-2 本项目与揭阳市区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本项目位置图1.2-3 揭阳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图1.2-4 本项目与黄岐山森林公园大气一类区相对位置关系图图1.2-5 榕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图1.2-6 揭阳市生态功能区划图图1.2-7 揭阳市生态分级控制图1.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3.1 评价因子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项目厂址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及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通过筛选确定本评价因子见表1.3-1。表1.31
44、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表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地表水pH值、CODCr、BOD5、DO、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悬浮物CODCr、氨氮CODCr、氨氮地下水水位、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总铜K+Na+、Ca2+、Mg2+、CO32-、HCO3-、Cl-、SO42-COD/大气SO2、NO2、TSP、PM10、PM2.5、CO、O3、TSP、甲苯、二甲苯、TVOC、臭气浓度PM10、TSP、TVOC、二甲苯VOCs噪声LeqALeqA/固体废物/分析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出相应处置措施/土壤pH、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甲酚、2,4-二甲酚二甲苯、甲酚环境风险/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二甲苯、甲酚)废气事故排放(TVOC、二甲苯)/1.3.2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