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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建设单位: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19 年 12 月1目 录概 述1第一章 总则121.1 编制依据121.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51.3 评价标准17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51.5 环境功能区划30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0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32.1 项目概况332.2 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分析452.3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532.4 污染源分析562.5 产业政策和选址合理性分析682.6 清洁生产772.7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80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3.
2、1 地理位置813.2 自然环境813.3 区域相关规划及基础设施概况903.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33.5 区域污染源调查101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3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34.2 水环境影响分析1034.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094.4 声环境影响评价1174.5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12114.6 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123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255.1 废水处理措施1255.2 废气处理措施127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435.4 固废处置措施144第六章 环境风险评价- 147 -6.1 评价依据- 147 -6.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149 -
3、6.3 风险识别- 149 -6.4 环境风险分析- 150 -6.5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51 -6.6 应急预案- 154 -6.7 评价结论与建议- 155 -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77.1 环保投资1577.2 经济效益1577.3 社会效益1587.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87.5 小结160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2 -8.1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62 -8.2 环境管理- 166 -8.3 环境监测计划- 169 -8.4“三同时”制度及环保验收- 170 -8.5 排污许可申报- 171 -8.6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72 -第九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4、 175 -9.1 项目概况- 175 -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75 -2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76 -9.4 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76 -9.5 项目可行性结论- 178 -9.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9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79 -9.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79 -9.9 总结论- 180 -9.10 建议- 180 -附件:附件1 营业执照附件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 土地证、规划许可证附件4 项目备案表附件 5 委托书附件6 排水证附件7 同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附件 8 主要原料 MSDS附件 9 项目现状
5、监测报告附件 10 博立实业橡胶制品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组技术评估意见及修改说明附件 11 复审意见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3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概 述一、项目由来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原名为厦门博立鞋业有限公司, 后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进行公司名称以及法人变更,现法人代表吴素霞,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01 月,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金富二路 17 号,注册资本 200 万元,经营 范围为: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制鞋业;其他塑料制 品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6、;鞋帽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 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营业执照见附件 1、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见附件 2。建设单位注册成立后实际生产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金富二路 17 号 2#厂房,主 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该项目拟于 2020 年 10 月投入生产,项目位于 2#厂房, 公司厂区内的 1#厂房为已建厂房拟出租,1#厂房目前为空置厂房。厦门博立鞋业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12 日编制完成皮鞋、运动鞋生产加 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生产厂址:1#厂房),并于 2002 年 12 月 19
7、 日通过厦门 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审批。后于 2004 年 12 月 21 日委托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完成鞋业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 2004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审批。后于 2016 年停止鞋业生产, 目前为空置厂房。2#厂房已经建设完成,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编制完成博立 2#厂房及配套设施登记表,见附件 10。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拟建的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选址于厦门市同安 区金富二路 17 号 2#厂房。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 6750m2 ,建筑占地面积 3581.222m2 ,其中 1#厂房(目前空置,拟出
8、租) 占地面积为 1320m2 ,2#厂房占地面 积为 2182.46m2 ,值班室占地面积为 78.762m2 。本次拟建的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 工项目位于 2#厂房,2#厂房总建筑面积 11318.628m2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硅胶制品 12900 万 PCS 、橡胶制品 9000 万 PCS 、模切件 7000 万个;折合为年生产加工橡胶制 品 2500t/a,硅胶制品 600t/a 。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2 万元,占总投资 的 10.4%。建设单位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生产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1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
9、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 ,本项目属于“ 十八、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46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轮胎制 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类别,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范畴,见表 1- 1。表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其他/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尚未投入生产使用,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技术单位漳州市东宏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
10、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详见附件 8:委托 书)。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和收集 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环评技术规范编写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报环保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落实本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据。二、项目特点及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一)项目特点(1)本项目选址于同安城南工业区内,符合同安城南工业区定位及规划,与 厦门市同安区空间布局规划相符,符合厦门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厂房,所在园区及周边均无食品、药品等涉及敏感企业;与周边最近敏感点的距离约为 102m 处的顶橄榄岭自然村;(3)本项目冷却水
11、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4)项目原辅材料为片状、团状、粉状等,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非甲烷总烃、H2S 、臭气、CS2;(5)项目位于同安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项目废水可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同安污水处理厂处理。(6)项目原辅材料的存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二)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利用厂区内在建的 2#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施工期影响主要为项目施工2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的影响、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短期影响。项 目主要对运营期进行影响分析。项目从事橡胶制品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密 炼、开炼、切料
12、、硫化成型、修边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粉尘、非甲 烷总烃、H2 S 、臭气浓度、CS2 等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本项目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与周边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的符合性。(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可行性;项目废水汇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三、评价工作过程本项目环评工作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 与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评价单位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建设单
13、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实地 考察结果,先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判定项 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类型,随即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项目周边村庄和福建 环保网(http:/www.fjhb.org)上发布了 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 生 产 加 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第 一 次 公 示 (详 见 链 接 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974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本项 目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环境保
14、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2)分析论证与预测评价阶段2019 年 11 月委托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 测。同时对本项目工程进行了详细分析,确定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过程各污染环节主 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量,在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在各环境要素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环评成果结束时 ,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福建环保网上3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www.fjhb.o
15、rg) 进行 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次 公 示 ( 详 见 链 接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9830),在二次环评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向周边村民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建 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主持召开了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 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报告书” )技
16、术评估会,本评价单位根据专家评 估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补充修改,提交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 1。4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图1-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四、分析判定情况(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生产加工,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版)(2013 年修订)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项目所在厂房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
17、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禁止、限制之列。5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3)项目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中的淘汰之列。(4)对照橡胶工厂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见表 2.5- 1 ,项目建设符合橡胶工厂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5)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见表 2.5-2 。项目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6)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见表 2.5-3 。项目建设符合挥发
18、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二)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同安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金富二路 17 号,属同安城南工业区内工业用地,项目选 址基本可行。根据厦门市总体规划以及厦门市同安区一张蓝图(2017-2020),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可行。(2)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金富二路 17 号,项目东侧为厦门市金福华工贸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鞋帽、服装加工;南侧隔金富二路为厦门同安舒尔雅纸业有限公司,主 要从事瓦楞纸生产;西侧为项目康洋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用石加工;北侧为 空地。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工业企业,对项目生产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周边
19、敏感点 主要为距离项目北侧 102m处的顶橄榄岭自然村、东北侧 113m处的埔崎头自然村、 东北侧 195m处的下柑岭自然村、西侧 259m处的新厝自然村、西南侧 365m处的佘厝 村、东南侧 575m 的乌涂村,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废气在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是基本相容的。(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保负面清单。一、厦门市生态控制线符合性厦门市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规定(厦府2016346 号)将“ 生态公益林地、 基本农田、水系、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
20、水地流失重点预防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需要进行严格保护控制的区域”确定为6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生态控制线范围。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成果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80 号) ,厦门市正在着手此次生态保护 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本次评价暂按厦门市现行的生态控制线规划来分析本产业区与其的协调性。项目选址于厦门市同安区金富二路 17 号,对照厦门市陆域生态控制线范围 图详见附图 2.5-2 ,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与人文景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土流失敏感区等生态敏
21、感区。二、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3 类标准;项目纳污海域同安湾海域为二类海域水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 准(GB3097- 1997) 第二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参照执行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根据本环境影响评价“3.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章节相关内容,按照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评价 ,SO2 、NO2 、CO 符合一级标准要求 ,O3 、 PM10 、PM2.5 符合二级标准
22、要求,PM2.5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未出现臭氧污染天气;根 据引用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现有监测点监测数据可知,非甲烷总烃监测值、H2S 监 测值符合 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 D 参考浓度限值;项 目厂界区域噪声现状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离项目较近 的敏感目标顶橄榄岭噪声现状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项 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区地下水监测因子各项指标都满足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23、DB35/322-2018)5.2.3 规定限制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处 理,最终排入同安湾海域;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采取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固体废物交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 物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小。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7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三、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的资源类型主要为自来水及电能,项目年消耗水量约 1960.
24、8t 、消耗电量约 300 万 kwh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 线的要求。四、与厦门市“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城南工业区金富二路 17 号,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2019 版)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9 年 11 月)中同安城南工业区禁止或 限值准入的: (1)控制三类工业用地规模,禁止准入化工、建材、制药、冶金、 火电、酿造项目 (2)禁止除水性漆、净味涂料外的其他专业喷漆项目、树脂工艺、饲 料项目进入,禁止准入单独喷漆和距离居民区不足 100m 的喷漆工艺项目 (3)禁止准 入药品生产、石材加工、基础化工、 电镀、面处
25、理、热处理(热源用电除外) 、熔 炼、 铸造、锻造等项目 (4)禁止新(扩)建电镀行业项目 (5)禁止新(改、扩)建增 加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 (6)在区内“ 金包银” 项目外围 100m 范围内禁止 准入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 (7)限制准入水资源消耗大、污水排放量大和排放较难 控制的废水、废气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为橡胶制品项目,属于轻工类生产加工, 即二类工业项目;同时项目周边 100m 范围内无内“ 金包银”项目分布;因此本项目不 属于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19 版)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9 年 11 月)中中同安城南工业区禁止或限值准入的项目。项目有机废气为主
26、要非甲烷总烃,采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处理,经 处理后非甲烷总烃、H2 S 、CS2 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5/323-2018)中标准限值要求,配料与投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 除尘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标准限 值 要 求 。粉 尘 、 非 甲烷 总烃 、H2 S 、CS2 排放量 分 别 为 0.014t/a 、0.25938t/a 、 0.000703t/a 、0.005818t/a 。项目投产后的正常工况及非正常工况下,各大气污染物最 大占比率为无组织排放 NMHC 的 7.78% ,
27、浓度贡献值较小,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 点的影响较小。同时,项目炼胶、挤出、硫化车间均采用密闭车间,并设置风量满 足换气要求的废气处理设施;经计算及分析,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满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规定“ 禁止引进喷 漆、树脂工艺、饲料项目,禁止引进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其他有机废气排放项目”的要求。8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经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 设基本符合环保负面清单里面的规划实施类、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及总量控制要求,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8、批准后方可准入。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厦门市“ 负面清单”相符。五、评价结论(一)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2 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因素污染物排放量(t/a)处置措施及排放去向废水生活污 水废水量(t/d)1200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 网排 入同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COD Cr0.420BOD50.295SS0.312NH3-N0.041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14布袋除尘系统+1 根 25m高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16678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废气经收集并经2 套“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 处理后,通过 1 根 25m 高的排气筒排放H2S0.0000666CS20.00335
29、8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926H2S0.000037CS20.00186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实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排水证可知(详见附件 9:排水许可证),本项目位于同安 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区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可纳入同安污水处 理厂处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 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从严)及同安污水处理厂的进水 水质要求,且项目废水排放
30、量较少、水质简单,不含酸碱、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会 对同安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和处理工艺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城市污水管道产生腐蚀影响,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但必须杜绝生活污水事故排放。9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项目备料、投料密炼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 25m 高排气筒排 放。密炼、开练、挤出、硫化等产生的废气经 2 套“UV 光催化氧化装置+ 活性炭装 置” 处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预测结果显示,项目投产后的正常工况下,有组 织排放源各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 0. 15%(NMHC 因子)、
31、无组织排放源各大气污染 物最大占标率为 7.78%(NMHC 因子);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源各污染物最 大占标率为 0. 15%(NMHC 因子)0.32%(无组织排放不存在非正常工况),故项目 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下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估算模式预测显示,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影响的最大占标率仅为 0.39% ,影响甚小。(3)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部,这些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 房墙体隔声与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噪声贡献值较小。项目运营期厂 界噪声可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32、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仍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区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本项目通过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并做到及时清运、 妥善处置,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对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 可加以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应尽量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从而提高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拟在车间的一层北侧建设一 间 10m2 的危废暂存间,建设单位对危废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各种危废使用专用容 器贮存定期委托
33、相关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能力能满足要求。危险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厂区内危废贮放间位于车间内,各类危险废物从车间 收集并使用专用容器贮放由人工运送到危废间,运送距离较短,发生散落、泄漏等情况的可能性低,因此厂区内运输过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厂区外的运输过程由危废处置单位委托有专门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因此厂区外的运输对环境产生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10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5)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评价在落实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最大限度降低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概 率,在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拟采取的事故防范
34、措施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不会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水质功能现状。(6)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可能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橡胶在储存、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事 故;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未能达标排放,造成事故废气排放。在采取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降低事故发生时对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评价总结论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金富二 路 17 号,公司占地面积约为 6750m2 ,其中 1#厂房占地面积为 1320m2 ,2#厂房用地 面积为 2182.46m2 ,值班室用地面积为 78.762m2 。项目总投资 500
35、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硅胶制品 12900 万 PCS 、橡胶制品 9000 万 PCS 、模切件 7000 万个。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相关产业政策,选址与厦门市同安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相符,符合同安城南工业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清洁 生产要求。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 可接受范围之内,同时周边公众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1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36、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 年4 月24 日修订,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年5 月15 日颁布,2017 年6 月27日第二次修订,2018 年1 月1 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37、治法 (2016 年 11 月7 日修正版);(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 年2 月29 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自2012 年7 月1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1 月1 日);(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 号,2017年 9 月1 日实施;2018 年4 月28 日修正);(11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
38、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环境保护部,2012 年7 月3 日);(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令第43 号,2017年 10 月1 日实施);(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环境保护部,2012 年8 月7 日);(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 号),自2019 年1月1 日起施行;12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一章(1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103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3 年11 月14
39、日印发);(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年12 月1 日起施行);(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 号, 自2011 年12 月1 日起施行);(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8 月1 日起施行);(19)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 年3 月25 日);(20)关于发布 的通知(环办201433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 年4 月4 日印发);(2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
40、17号,2015 年4 月2 日);(2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1号,2013 年5 月24 实施);(2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2013 年 2 月 6 日;(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并施行。1.1.2 地方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划(1)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2012 年 3 月;(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
41、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10215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2010 年 6 月 24 日;(3)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2010 年 1 月;(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1996年;(5)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 号;(6)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09 年 8 月;13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一章(7)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三阶段) 的通告(厦环控201826 号);(8)厦门市同安区一张蓝图(2017
42、-2020),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市交通研究中心,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2017 年;(9)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2018280 号文(第四次修订),厦门市环保局,2018 年 11 月;(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 的批复, 厦环201829 号,2018 年 10 月 21 日。(1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厦府2015325 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6405 号。1.1.3 相关文件、资料(1)厦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
43、平台项目备案表;(2)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3)建设单位提供的废气治理方案及其他相关设计资料;(4)排水许可证。1.1.4 技术标准及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9)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1)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14厦门博立实业有限公司博立实业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一章(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13)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2018); (14)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2018); (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1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