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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揭阳市揭东区商业总公司评价单位: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2月目 录1. 前言11.1. 项目由来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91.5. 主要环境结论292. 总则302.1. 编制依据30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342.3. 排放标准432.4. 评价工作等级462.5. 评价范围512.6. 环境保护目标522.7. 评价工作内容和重点563.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573.1. 项目概况573.2. 项目主要建
2、设内容573.3. 项目设备583.4. 原辅材料消耗603.5. 项目产品方案613.6. 平面布置合理性613.7.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653.8. 公用工程743.9. 污染源强分析813.10. 项目污染源汇总1063.11. 清洁生产分析1084.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1124.1. 自然环境概况112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54.3. 项目区域污染源调查131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32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386. 环境风险分析1996.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1996.2.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2006.3
3、. 环境风险分析2026.4. 风险防范措施2046.5.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2096.6. 结论211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212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12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17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448.1. 环境损益分析244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479.1.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2479.2.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2489.3. 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清单2529.4. 环境监测2559.5.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2609.6. 排污口管理26310. 环境影响结论26510.1. 项目概况26510.2. 环境质量现状265
4、10.3.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26610.4.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26610.5.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26810.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69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26910.8. 污染物总量控制26910.9. 环保污染防治措施27010.10.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结论27210.11.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7310.12. 建议与要求27310.13. 总结论273 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营业执照附件3 区政府会议纪要附件4 可研批复附件5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附件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7 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索引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5、21. 前言1.1. 项目由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工作意见(揭府函201945号)精神,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同时,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揭阳市规划设置全市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淘汰落后生产方式和推广肉品统一配送经营模式,基本实现生猪(牛、羊)屠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机械化、无害化,切实保障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揭东区统筹调
6、整行政区域内生猪(牛羊)屠宰厂点设置,分别在揭东区开发区、新亨镇、玉滘镇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各1家,云路牛羊定点屠宰厂(场)1家;揭东区西部(原产业园)规划设置新建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家,设置牛、羊定点屠宰厂(场)1家,升级改造小型生猪屠宰场1个。本项目属于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揭东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及的定点屠宰厂(场)之一,即揭东区开发区1家。在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下,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在揭东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6期,2020年4月1日)中,同意在揭东开发区车田大道与枫江防汛路交汇处(揭东城区污水厂旁),规划用地约19.78亩,作为揭东中心城区
7、(曲溪)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用地,由揭东区商业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是推动揭东区优质肉畜牧基地建设的需要,是繁荣揭东区经济、促进贫困农民尽快脱贫致富、步入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揭东区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市场肉品的供给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需要,是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项目,符合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提出的“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和排放处理无害化”的“六化”要求,是保证环境整洁化的需要。该项目必定进一步调动广大农
8、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促进有关地区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的改革,进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因而该项目是符合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各项方针政策的。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对揭东区规范屠宰市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选址于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东侧、城区污水厂北侧,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3274平方米,合计19.78亩,总建筑面积13411.60平方米,主要建设屠宰厂(包含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及冷库)、候工楼、门房、配套用房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一条年屠宰30万头、符合行业标准的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根据中华人
9、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年屠宰生猪30万头,属于其中“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中“年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揭阳市揭东区商业总公司委托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遂组织环评项目课题组对该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在调查环境现状和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相关技术规范、法律
10、、法规,编制了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型第一阶段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 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
11、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建设单位委托我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进行多次实地初勘、资料收集,以及研究项目的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后,项目组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开展了初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建设单位于当地网站及附近人流集中点等向公众公告了项目信息。在初步工程分析和初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项目组开展了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以及评价重点、难点,确定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等,并依此制定了项目环评工作实施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
12、价阶段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并同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在完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后,项目组针对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同时,给出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进而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于当地网站、当地报纸以及村庄现场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第十二条 轻工24.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
13、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项目年屠宰加工生猪30万头,故本项目不在此限制类范围内;淘汰类:“第一条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二)轻工 28 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29 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项目屠宰加工过程不使用此类设备,故不在淘汰类内。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禁止类,为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年屠宰生猪30万头,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14、,“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本项目均不属于该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负面清单的要求。3、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符性分析表1.3-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第十一条动物屠宰力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髙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 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m以上:距离种 南倉场3000m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50m以上:500m内无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伺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3000m内无种牲畜场,250
15、m内无动物诊疗场所符合(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m以上3000m内无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符合第十二条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项目厂区有围墙符合(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3m以上的消毒池;设置地下式与大门同宽的消毒池符合(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 设施;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有厂房隔离符合(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 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 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符合(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 别设置:分别设置动物入场口和动
16、物产品出场口符合(六)屠宰加工向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符合(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 公室和休息室:设有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符合(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室、无害化处理间符合第十三条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一)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 明设备;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大于300LX的照明 设备符合(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 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 清洗;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 墙壁、天棚选用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材料符合第十四条动物屠
17、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 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 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 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符合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本项目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符合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里关于选址、布局、设备以及制度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是相符的。(2)项目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3-2。表1.3-2 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生猪屠宰管理条列的要求本项目结论(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项目生产用水来源于自来水,
18、水质安全可靠,符合饮用水标准;符合(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符合(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屠宰技术人员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符合(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全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符合(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动物防疫检测设备、消毒设备;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三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屠宰
19、加工)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与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进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厂内建设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置设施;符合(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出具了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证明;符合通过比对,本项目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1.3.2. 选址的合理性1.3.2.1. 与揭阳市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揭阳市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及其调整完善方案,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城镇村建
20、设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禁止建设区,见图1.3-1。因此,项目的选址符合揭阳市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土地规划。1.3.2.2. 与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东侧、城区污水厂北侧,为屠宰及肉类加工项目,根据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属于环境设施用地(详见图1.3-2),由于项目定点屠宰需要且建设符合揭东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实施方案(揭东府办【2019】17号)内容,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11月9日对项目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2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并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5200202000024号),详见附件6。因此,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1.3.2.3. 项目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中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3 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选址要求符合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结论猪屠宰车间所在厂址应远离供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取水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允许排入的最终受纳水体。厂区应位于城市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并应满
22、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进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项目处于城市居住区的下风向符合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本项目用地远离受污染水体。项目周边除了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无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符合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的厂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其位置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根据节约用地和不占农田的原则,结合加工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项目水电供应有
23、保证,交通运输方便,符合地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符合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项目周边无潜在孳生大量虫害场所。 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选址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选址要求。根据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2008)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的相关规定,畜类屠宰加工厂应选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牲畜饲养场。本项目选址不涉及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牲畜饲养场,避开了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牲畜饲养
24、场。本项目不涉及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选址不占耕地、基本农田,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1.3.3. 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3.3.1. 与揭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揭阳市环境功能区划及有关标准,揭阳市对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进行划分,本项目选址在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范围内。根据揭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图,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选址不在饮用水源水域或陆域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恶臭气体,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造成
25、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下降;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产生的噪声经处理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与揭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相符。1.3.3.2. “三线一单”相符性 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东侧、城区污水厂北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26、粤府202071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图1.3-3,根据(三)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中“2、重点保护单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植业“
27、肥药双控”,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内容,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1.3-3),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行业,同时项目生产过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不在揭阳市饮用水源保
28、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且为生猪屠宰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纳污水体榕江现水质属于IV类水。由于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协议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排入揭阳市揭东
29、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的水污染物量纳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综上,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2、与揭阳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2125号),本项目与揭阳市“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揭阳市划定的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在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揭东中心城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揭东自然资规函
30、202010号,该项目在已依法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与揭东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同时根据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5200202000024号),项目所在地用途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该通知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优良,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省的考核要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等
31、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土壤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揭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二O一九年度公众版)中发布的数据和结论,枫江(枫江口断面)监测因子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现水质类别属于类,为中度污染;枫江(深坑断面)监测因子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
32、量标准中IV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现水质类别属于劣类,为重度污染;榕江北河(古京北渡断面)监测因子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现水质类别属于IV类,为轻度污染。由于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协议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排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的水污染物量纳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该通知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为:“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
33、和强度控制目标。落实国家、省的要求加快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揭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等。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的水、电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东侧、城区污水厂北侧。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2125号)可知,本项目位于该方案中的广东揭
34、东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详见图1.3-4,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520320006。根据该方案中的表2-5,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重点保护单元中区域布局管控要求:“6.【水/禁止类】园区禁止新建、扩建电镀(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印染、化学制浆、造纸、 揉革、 冶炼、 危险废物处置及排放含汞、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涉水重污染项目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7.【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 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 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属于生猪屠宰项目,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揭阳市
35、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牲畜屠宰项目,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中严格限制的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及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项目不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不属于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重点保护单元中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中的水禁止类及大气禁止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所述
36、行业,属于许可准入类,符合该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如下表所示。表1.3-4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产业/鼓励引导类】开发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 五金制品、电子信息、大健康等产业。2.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化开发区产业空间布局,工业企业与敏感点之间至少50米间隔并通过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进行有效隔离。3.【产业/限制类】开发区工业用地已基本开发完成,后续规划引进新企业与替换老企业同步进行。4.【产业/限制类】开发区中部及东部人居环境保障区,禁止一切工业项目,现有工业项目应限期搬迁
37、关闭。5.【产业/限制类】对未完成转产或搬迁的印染及化工类企业,加快完成管控妥求,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布局,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入新引进企业,必须要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并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6.【水/禁止类】园区禁止新建、扩建电镀(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印染、化学制浆、造纸、揉革、冶炼、危险废物处置及排放含汞、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涉水重污染项目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7.【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8.【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
38、重点管控区, 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项目属于生猪屠宰项目,属于民生工程项目,项目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工作意见(揭府函201945号)精神,不属于开发区中部及东部人居环境保障区。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电镀(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印染、化学制浆、造纸、揉革、冶炼、危险废物处置及排放含汞、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涉水重污染项目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项目不使用含VOCs量原辅材料。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相符能
39、源资源利用1.【水资源/限制类】开发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4万吨/天以内,其中工业用水量上线为1.8万吨/天、生活用水量上线为0.6万吨/天。2.【土地资源/限制类】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其他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妥求。3.【能源/鼓励引导类】加快推进国家电役揭东燃气热电项目(2*100MW)建设,做好园区配套集中供热。项目属于生猪屠宰项目,不属于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妥求。相符1.【大气/限制类】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S02 66 吨/年、NOx 65吨/年、烟尘75吨/年。2.【水/综合类】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
40、施提质增效,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 2001)的较严值。3.【水/限制类】园区内现有不锈钢酸洗、塑料、五金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揭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废水总量在1.44万吨/日以内。4.【水/禁止类】禁止向外环境直接排放废水及含汞、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5.【水/鼓励引导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以上。6.【大气/限制类】
41、开发区应加强对园区内锅炉的监督管理,待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实施后,取消园区企业自备锅炉/窑炉。7.【大气/综合类】加快落实塑料制品企业废气收集与处置措施整改,减少VOCs排放。8.【大气/限制类】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 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屠宰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三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
42、015)B级标准与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排入揭阳市揭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向外环境直接排放废水及含汞、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建设单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恶臭,并不产生VOCs。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风险/综合类】完善开发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 并与揭东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2.【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企业、规划区、区域的三级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产生
43、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揭东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相符1.3.3.3. 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生态功能区,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该区域功能定位中表明:“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在不损害生态功能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发展资源开采、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依托山地以及资源优势,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合理开发利用铜、铅、锌等矿产资源。”“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
44、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城镇。积极引导村镇第二产业向省级重点产业转移园集中,加强道路、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东侧、城区污水厂北侧,符合规划要求。1.3.3.4.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统筹布局和优化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环境管控单元准入。”.“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制造业结构
45、高端化带动经济绿色化发展,积极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安全应急与环保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持续降低高耗能行业在总体制造业中的比重。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定期对已清理整治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健全“消灭存量、控制增量、优化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持续开展重
46、点行业固体废物环境审计,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作。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充实基层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新技术的研发”.“提升农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广节水、节料等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技术,到 2025 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实现全覆盖。”。项目属于牲畜屠宰业,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东侧、城区污水厂北侧,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不属于“散乱污”工业企业。项目建立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