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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编制单位: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八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一、建设项目特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 )创建于 1955 年, 是国家“一五”期间 156 项重点项目之一。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 茂名石化已成为我国生 产规模最大的炼油化工一体化企业之一。目前炼油一次加工能力达到 1800 万吨/年,乙 烯生产能力达到 100 万吨/年, 同时拥有动力、港口、铁路运输、原油和
2、成品油输送管道以及 30 万吨级单点系泊海上原油接卸系统等较完善的配套系统。“十三五”期间, 茂名石化将按照中石化及广东省将茂名石化打造成具有较强国际竞 争力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的总体要求, 结合广东省及其周边石化市场的特点, 合理布 局、清晰定位、突出特色, 逐步形成产业链相对完整、产品门类较为丰富, 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产业集群, “做强、做大、做特、做优”化工板块。茂名石化化工厂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污油残液,主要包括: 废油(主要来自 1# 高压装置,2#高压装置,裂解、加氢装置,顺丁橡胶装置,合成橡胶装置), 聚丙烯车 间的含三乙基铝污油,丁二烯车间产生的废丁二烯二聚物, 废润滑油(化工
3、厂区生产设 备产生) ,高压车间、橡胶车间产生的废溶剂油和废添加剂等。根据企业近 3 年统计资 料,茂名石化化工厂区的污油残液平均产生量为 10510t/a(干基) ,换算为湿基产生量 为 16570t/a 。随着安全环保政策的严格管制, 茂名石化化工厂区污油残液如果不能在企 业内无害化处理利用, 将会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 若将其集中回收、合理处理、增值利用,将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拟在茂名石化化工厂区 1#汽油加氢装置用地范围内增设一套污油残液回收 处理利用单元(沉降精馏分离塔),制得 4 类产品: 180汽油馏分作为原料进入 1#汽油加氢装置进行综合利用, 沉降液作为原料进入炼油厂区
4、延迟焦化装置进行综合利 用, 180蒸馏塔底油作为乙烯焦油产品外售,气态烃进入化工厂区 A 火炬回收系统 收集后作为燃料气回用,项目总投资 175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不新增用地,污油残液回收处理利用单元中心经纬度为: N21.575186 , E110.956856 。项目建成后, 可处理化工厂区产生的污油残液等 2 大类(HW08 、HW11),合计 10510t/a(干基) ,换算为湿基产生量为 16570t/a,经过污油残液回收处理利用单元后制 得 4 类物料,分别是180汽油馏分(主要为 C5-C10 组分)6633.91t/a 作为原料进入1#汽油加氢装置进行综合利用
5、, 沉降液(主要为催化剂颗粒、沥青质) 315.3t/a 作为原I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料进入炼油厂区延迟焦化装置进行综合利用, 180蒸馏塔底油(主要是 C12-C30)3222.37t/a 进入焦油储罐暂存作为乙烯焦油产品外售,以及气态烃(主要为 C3-C4 组分)338.42t/a 进入化工厂区 A 火炬回收系统收集后作为燃料气回用。图 1 项目地理位置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II中国石
6、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茂名石化委托了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 经对项目选址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资料分析。建设单 位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茂名石化公司官网( )进行了公 众参与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时间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基本编制完成后,即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5 月 10 日,总计 10 个 工作日, 公示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公司网站( )及茂名日 报同期进
7、行两次公示,并于项目周边居民区张贴公告, 公示位置包括新河村、袂花镇派 出所、袂花镇镇政府等公告栏处。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向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报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 2020 年 6 月 9 日起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公司网站( 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进行了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 收集和预测计算、分析, 编制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2。III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2 环
8、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三、相关情况分析判定本项目仅对茂名石化化工厂区自身产生的污油残液进行回收利用, 不接纳社会企业的危险废物。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情况,详见下表。表 1 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名称项目情况是否符合选址合理合法性位于现有茂名石化化工厂区内,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经检索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是IV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 20147 号)本项目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广东省省级重点 开发区域, 不属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配套环保政策 (粤环2
9、0147 号) 规定的生态红线,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是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是三线一单项目选址于茂名石化化工厂区现有 1#汽油加氢装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噪声环境等满足环境质量要求,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将茂石化化工厂区产生的污油残液进行回收利用,是对固废的变废为宝,资源综合利用, 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为污油残液综合利用,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中的类别。是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主要将茂名石化化工厂区产生的污油残液作为原料, 进
10、入污油残液回收处理 利用单元综合利用,制得 4 种产品包括180汽油馏分(作为原料进入化工厂区 1#汽 油加氢装置进行综合利用) ,沉降液(作为原料进入炼油厂区延迟焦化装置进行综合利 用), 180蒸馏塔底油(作为乙烯焦油产品外售) ,气态烃(进入化工厂区 A 火炬回收系统收集后作为燃料气回用),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污油残液精馏分离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因子处理及排放问题;(2)污油残液精馏分离产生的废水处理问题;(3)重点分析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4)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合理合法符合性。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项目在位于茂名石化化工厂区 1#加氢装置用地范
11、围内,以茂名石化化工厂区内部 产生的 2 大类(HW08 、HW11)10510t/a(干基), 湿基产生量为 16570t/a ,污油残液 作为原料进入污油回收处理利用单元进行精馏分离。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广东省主体功 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中规定的省重点开发区, 其建设内容符合广东省主 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 年本) 中省重点开发区的规定,符合粤环2014 7 号的相关要求; 内部处置固废是粤环发20185 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 茂名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中所鼓励发展的危废处理处置模式。本项目新增污染主要来自于精馏产生的装置
12、区无组织废气、水洗废水, 经相应的环 保措施治理后, 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 符合水、大气、声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对 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有效依托化工厂区内现有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综上所述,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V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概 述I一、建设项目特点I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II三、相关情况分析判定IV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V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V1 总论11.1 编制依据11.2 环境功能区划41.3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121.4 评价工作等级和
13、评价范围191.5 环境保护目标251.6 相关规划、政策相符性分析292 化工厂区、炼油厂区焦化装置及本项目概况 382.1 化工厂区现有概况 382.2 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概况422.3 本项目概况592.4 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773 工程分析793.1 平衡分析793.2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823.3 综合利用对原料的控制要求及制得的产品质量指标分析 983.4 以新带老措施1043.5 总量指标控制建议107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84.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1084.2 厂址地区污染源调查1144.3 大气环境现状质量调查与评价1154.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14.
14、5 声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127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94.7 地表水现状调查与评价1454.8 海水水质现状调查与评价1494.9 1#、2#焦化装置所在炼油厂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535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56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分析156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75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79i5.4 声环境影响分析193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955.6 环境风险评价 195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2075.8 炼油厂区 1#、2#焦化装置环境影响分析2095.9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06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论证 2166.1 大气污
15、染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16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196.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分析 223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分析 223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分析 223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287.1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287.2 环境经济损失分析 2297.3 环境经济损益综合评价 230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2318.1 环境管理计划 2318.2 环境监测制度 2358.3 规范排污口2408.4 排污许可证制度2408.5 环保设施验收 2429 评价结论2459.1 项目概况245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459.3 污染
16、物排放情况2479.4 主要环境影响2489.5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2509.6 环境损益分析2519.7 总量控制2519.8 公众参与2519.9 综合结论252附件一 委托书254附件二 污油残液成分检测报告255附件三 环境现状监测报告269ii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7、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48 号,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12 届第 57 号, 2016年 11 月
18、7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 7 月 16 日);(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11)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 号);(1
19、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5)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6)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17)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 号);(18)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19)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20、制标准(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 第 36 号);(21)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 3 号);(22)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环水体2016186 号, 2016 年 12 月 23日);(23)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 (环境保护部令第 45号, 2017 年 7 月 28 日);(24) 关于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 2017 年 11 月 14 日);(25)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 201
21、8 年 1 月 17日)。1.1.2 地方性法规依据(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3)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粤府200635 号);(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 号);(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6)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修订本);(7)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粤环2019
22、24 号);(8) 粤西地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9 年 03 月 01 日施行);(1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5 号);(11)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 年 03 月 01 日施行) ;(12) 广东省实施办法 (2018 年 11 月29 日修订);(13)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14)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
23、15)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 2009 年 8 月);(16)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 ;(17) 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8) 茂名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19)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 (茂府规20188 号) ;(20)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21) 关于调整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问题的复函(茂府办函1999115号);(22) 关于印发茂名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茂环201984 号)。1.1.3 技
24、术导则和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1-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25、;(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 关于发布的公告(2017 年 第43 号);(12)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1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2010);(14)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15)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1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17)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26、17 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 (环保部公告 2017 年 第 81 号)。1.1.4 其他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茂名石化 100 万吨/年乙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 年 11 月);(3)建设单位提供的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1.2 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详见表 1.2- 1。表 1.2-1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要素功能区判别依据大气环境功 能区划本次环评的评价区内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茂名市环境保护规划 (2006-2020)近岸海域环 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
27、茂石化化工厂区, 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 能区划方案,晏镜岭至吴川市界属于澳内工业排污功能区, 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澳内海东侧为虎头山海滨旅游功能区 (虎头山东面至晏镜岭海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 澳内 海西侧为王村港养殖、盐业功能区(吴川市界至覃巴镇调德 村), 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 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袂花河亭梓塘口段, 类水体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 14 号)声环境功能 区划3 类区茂名市声环境功能区 划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粤西桂南沿海诸河茂名袂花江沿岸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 划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
2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乙烯工业区属于环境空气三类功能区,乙烯工业区以外为环境空气二类区。根据关于实施(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 号)可知,环境空气三类功能区已取消,全部按照二类功能区执行。具体见图 1.2- 1。(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水体为袂花江, 袂花江属于鉴江水系。根据广东省地表水 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14 号),袂花江在茂名境内各河段的水体功能及基本情况如表 1.2-2 和图 1.2-2 所示。表1.2-2 茂名市境内袂花江各河段环境功能一览表河流名称所属水系起点终点水质
29、现状水质目标所属城市袂花江鉴江南峰坳顶亭梓茂名市袂花江鉴江亭梓塘口茂名市袂花江鉴江塘口梅菉镇吴川市袂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类标准。据广东省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14 号),受纳水体袂花江从南峰坳顶到亭梓, 水质功能为类;从到亭梓鉴江塘口,水质功能为类;而从鉴江塘口到梅菉镇水质功 能为类。本项目位于茂名高新区,非装置区后期雨水通过围堰收集后排入袂花江,即排入类水功能区域。(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茂名石化化工厂区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由排海管线排至澳内海工 业排污区或回用于化工厂区生产。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晏镜岭 至吴川市
30、界属于澳内工业排污功能区, 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 澳内海东侧为虎头山海滨 旅游功能区(虎头山东面至晏镜岭海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 澳内海西侧为王村港 养殖、盐业功能区(吴川市界至覃巴镇调德村) ,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 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图 1.2-3。(4)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茂名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以及关于印发茂名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 (茂环201984 号),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的定为 3 类区(工业区) ,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3 类类标准, 公路交通干线两侧执行 4a 类标准, 铁路干线两侧执行 4b 类标准,其它暂没有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区域,
31、按 2 类区进行评价。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区,为声环境 3 类区。(5)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及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划以及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等相关规划,茂名市环境保 护规划(2006-2020)将茂名市生态功能区划分为 4 个一级区, 13 个二级区, 22 个三 级区。本规划工业区属于一级区中的南部台地平原农业与城市生态区,二级区中的-3 袂花江中下游河谷- 台地农业与城镇生态亚区, 三级区中的3- 1 茂港茂南袂花江中下 游台地平原农业与城
32、镇生态功能区。根据茂名市生态分级控制规划, 本项目所在的茂石化化工厂区所在地位于集约利用区,具体见图 1.2-4。(6)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 2009 年 8 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地下水资源属浅层地下 水, 项目场地位于“粤西桂南沿海诸河茂名电白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在项目场地西北 侧和东南侧下游靠近袂花江地段为“粤西桂南沿海诸河茂名袂花江沿岸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沿线地下水功能区划见如图 1.2-5。按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粤西桂南沿海诸河茂名电白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浅层 地下水生态水位降深控制为维持较高的地下水位, 水质保护类别为类; 粤西桂南沿海 诸河茂名袂花江沿岸分散式开发
33、利用区的浅层地下水开采水位降深控制在 58m 以内,水质保护类别为类。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2-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2-2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2-3 本项目依托排海管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9图 1.2-4 茂名市生态分级控制规划图1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位置图 1.2-5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
34、境功能区划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1.3.1 环境空气(1)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 NO2 、SO2 、O3 、CO 、PM10 、PM2.5 、TVOC。影响评价因子: TVOC 作为影响预测因子。(2)环境质量标准项目选址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根据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关于实 施(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 号) ,执行二级标准。SO2、NO2 、PM2.5 、PM10 、CO 、O3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TVOC 参照执行环
35、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 D 的参考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 1.3- 1。表 1.3-1 环境空气质量预测评价标准值污染物标准限值(g/m3)引用标准1 小时平均24 小时平均年平均NO2200804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的二级标准;*臭氧为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SO250015060CO100004000-PM10-15070O3200160*-PM2.5-7535TVOC-600*-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中附录 D 的参考限值;*TVOC 为 8h 平均值。(3)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是装置
36、无组织排放的 VOCs。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 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188 号)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 石化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 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仅排放无组织废气, 化工厂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 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1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具体见表 1.3-2 所示。表 1.
37、3-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源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mg/m3)行标准化工厂区厂界无组织面源排 放非甲烷总烃(VOCs)4.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 7 企业边界大 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面源排 放非甲烷总烃(VOCs)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 A.1 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1.3.2 水环境(1)评价因子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 悬浮物、电导率、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 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 LAS、硫化物
38、共25项。地下水现状评价因子: 钾、钠、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氯化物、硫酸盐、pH 值、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化物、氟化物、高锰酸钾盐指数、氨氮、总大肠杆菌、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苯乙烯、苯、甲苯、砷、汞、锌、铅、镉、镍、锰、六价铬,共30项。同时记录地下水位埋深、监测点位坐标、井径、井深。(2)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14 号) ,项目北侧约 3.8km 的袂花江, 从南峰坳顶到亭梓, 水质功能为类; 从到亭梓鉴江塘口, 水质功能为类; 而从鉴江塘口到吴川梅菉镇水质功能为类。本项目非装置区雨水排入袂花江河亭梓塘口段,为类水功
39、能区域,见表 1.3-3。表1.3-3 地表水水质标准 (单位:除pH无量纲外其他为mg/l)序号分类标准值项目1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691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分类标准值项目3溶解氧 654高锰酸盐指数 465化学需氧量(CODCr) 15206生化需氧量(BOD5) 347氨 氮 0.51.08总磷(以 P 计) 0.10.29总氮(以 N 计) 0.51.010总铜 1.01.011总锌 1.01.012氟化物(以 F计) 1.01.013硒(四价) 0.010.0114总 砷
40、 0.050.0515总 汞 0.000050.000116总 镉 0.0050.00517铬(六价) 0.050.0518铅 0.010.0519氰化物 0.050.220挥发酚 0.0020.00521石油类 0.050.052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0.223硫化物 0.10.224粪大肠菌群(个L) 20001000025SS*2530注: SS 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地下水茂石化化工厂区位于粤西桂南沿海诸河茂名袂花江沿岸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水质保 护目标为 III 类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类标准, 地下水质量
41、标准(GB/T14848-2017)中没有石油类的标准限值, 拟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限值。表 1.3-4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表污染物名称单位标准值标准来源pH/6.5-8.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氨氮(NH3-H)mg/L0.5硝酸盐mg/L20亚硝酸盐mg/L1.00挥发性酚类mg/L0.00214污染物名称单位标准值标准来源氰化物mg/L0.05砷mg/L0.01汞mg/L0.001六价铬mg/L0.05总硬度mg/L450铅mg/L0.01氟化物mg/L1.0镉mg/L0.005铁mg/L0.3锰mg/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