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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部监制编 号: ZFHK-FB 21220097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已2027年10 月目 录表 1 项目概况1表 2 放射源16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6表 4 射线装置18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19表 6 评价依据20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23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32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37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73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117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193表 13 结论与建议199表 14 审批205表 1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
2、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开元路 70 号项目建设地点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东至红普路、西至园区路、北至红建路、南 至艮山东路立项审批部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批准文号杭发改审2021182 号建设项目总投 资(万元)20000项目环保投 资(万元)200投资比例(环保 投资/总投资)1.00%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占地面积(m2)/应用类型放射源销售I 类 类 类 IV 类 V 类 使用I 类(医疗使用) 类 类 IV 类 V 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销售/ 使用 乙 丙射线
3、装置生产类类销售类 类 使用类 类其他/1.1 项目概述1.1.1 建设单位简介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为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 位,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拟在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内(东至红普路,西至园区路,南至艮山东路,北至红建路)建设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经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本项目以医院前期建设的负责单位杭州市卫生健1康事业发展中心作为本次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医院主体建筑建成移交给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再由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和竣工验收。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床位数 1200 张,内容主要包括综合住院楼、医 技楼、感染楼、高
4、压氧楼、专科楼、门诊楼、综合创新楼、学术交流中心、科研行 政楼、地下停车库、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 3137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约 17705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36650 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 97394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273069 万元。本项目主体土建工程环评报告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环境影 响报告书, 已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以杭环上评批20227 号进行了批复,其评价内容包含了除辐射以外的建设内容。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编制的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放射诊 疗建设项目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取得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
5、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书(杭卫放预审字2023第 32 号)。1.1.2 项目建设目的和任务由来建设单位拟在医院创新综合楼一层(共 9 层,地下 2 层、地上 7 层) 建设核医学 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场所。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购置 1 台 PET/CT 和 1 台 PET/MR ,使用核素 18F 、68Ga 进行显像诊断;购置2 台 SPECT/CT ,使用核素99mTc 、 123I 进行显像诊断(含 SPECT/CT 肺通气显像检查和甲癌病人出院前甲扫检查);使 用核素 89Sr 、153Sm 、188Re 、223Ra 进行骨转移癌治疗;使用核素 32P
6、进行血液病治 疗;使用 90Sr 放射源进行敷贴治疗。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1.101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核医学科核素治疗场所使用核素 131I 进行甲状腺吸碘率测定、 甲亢治疗和甲癌治 疗;使用核素 177Lu 进行前列腺癌治疗;设置 10 间单人核素治疗病房。 本项目核医 学科核素治疗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3.891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负一层建设放疗科,建设 5 间加速器机房和 1 间后装机机房及配套附属用房,购 置 5 台 15MV 电子直线加速器和 1 台后装治疗机(拟使用 1 枚出厂
7、活度为 3.70根1011Bq的 192Ir 放射源),开展放射治疗。2医技楼一层急诊中心建设 1 间 DSA 手术室,并配置 1 台 DSA;医技楼三层手术 中心建设 2 间 DSA 杂交手术室, 并配置 2 台 DSA 和 1 台移动 CT(2 间 DSA 机房共 用),建设 1 间 DSA 手术室,并配置 1 台 DSA;医技楼四层导管中心建设 6 间 DSA手术室,并配置 6 台 DSA ,用于介入治疗和影像诊断。医技楼二层内镜中心建设 4 间 ERCP 机房,并配置 4 台 ERCP ,用于介入治疗和影像诊断。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的划分标
8、 准,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场所均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 场所;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公告,公告 2017 年第 66 号),上述电子直线加速器、DSA 和 ERCP 属于 类射线装置, PET/CT 、SPECT/CT 和移动 CT 属于类射线装置。根据关于发布放 射源分类方法的公告(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公告 2005 年第 62 号),后装机拟配置 192Ir 放射源,出厂活度为 3.71011Bq,为类放射源,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拟配置90Sr 放射源,出厂活度为 1.85109Bq,为 V 类放射源。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
9、许可管理办法,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 “ 五十五、核与辐射” 中“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类放射源;使用类射 线装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杭 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简称“本项目” )的环评工作。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 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结合项目特点,按照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等规定
10、要求编制完成本环评报告表。1.1.3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1.3.1 核医学科(1)核素诊断场所建设规模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位于创新综合楼一层,购置 1 台 PET/CT 和 1 台 PET/MR ,使用核素 18F 、68Ga 进行显像诊断;购置2 台 SPECT/CT ,使用核素99mTc、123I 进行显像诊断(含 SPECT/CT 肺通气显像检查和甲癌病人出院前甲扫检查);使3用核素 89Sr 、153Sm 、188Re 、223Ra 进行骨转移癌治疗;使用核素 32P 进行血液病治 疗;使用 1 枚 90 Sr 放射源进行敷贴治疗。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
11、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1.101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2)核素治疗场所建设规模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治疗场所位于创新综合楼一层,使用核素 131I 进行甲状腺吸 碘率测定、甲亢治疗和甲癌治疗;使用核素 177Lu 进行前列腺癌治疗;设置 10 间单 人核素治疗病。 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治疗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3.891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3)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使用情况见表 1.1- 1。表 1.1-1 本项目核医学科使用核素诊疗用药情况使用核素物理 状态日最大诊断量年最大诊断 量单次最大使用量给药方式诊断治疗 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18
12、F液态40 人10000 人3.7108Bq (10mCi)静脉注射PET 显像 标记68Ga液态2 人500 人3.7108Bq (10mCi)静脉注射99mTc液态30 人7500 人9.25108Bq (25mCi)静脉注射/吸入SPECT 显 像标记123I液态2 人500 人3.7108Bq (10mCi)静脉注射89Sr液态5 人1250 人1.48108Bq (4mCi)静脉注射骨癌治疗153Sm液态2 人500 人1.85109Bq (50mCi)静脉注射188Re液态2 人500 人2.22109Bq (60mCi)静脉注射223Ra液态2 人500 人3.7106Bq (0
13、.1mCi)静脉注射32P液态2 人500 人3.7108Bq (10mCi)静脉注射血液疾病 治疗90Sr固态2 人500 人1.85109Bq (50mCi)敷贴敷贴治疗核医学科核素治疗场所131I甲测液态10 人2500 人1.85105Bq (5Ci)口服甲功测定131I甲亢液态10 人2500 人3.70108Bq (10mCi)口服甲亢治疗131I甲癌液态5 人(每周一 二安住院)500 人5.55109Bq (150mCi)口服甲癌治疗177Lu液态1 人(每周一 安排住院)50 人7.4109Bq (200mCi)静脉注射前列腺癌 治疗注:核医学科患者采用预约制, 由医院严格控
14、制日最大诊疗人数。4(4)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分级根据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 2016430 号, 2016 年 3 月 7 日施行),满足以下特点的放射性药品生产、使用场所,应当作为一个单独场所进行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核算:有相对独立、明确的监督区和控制区划分;工艺流程连续完整;有相对独立的辐射防护措施。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场所位于创新综合楼一层,核素诊断场所和 核素治疗场所各自满足相对独立、具有明确的监督区和控制区划分,工艺流程连续 完整,有相对独立的辐射防护措施,除此以外,两个工作场所布局各自独立、诊疗 患者不交叉,因此将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
15、场所作为两个单独场所进行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核算。由于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使用 18F 和 68Ga 核素半衰期较短,为保证每批次最 后一位患者注射 18F 和 68Ga 药物量为 10mCi,拟采取增加放射性药物出厂活度的方式 确保活度满足使用要求,即要考虑放射性药物的使用量和备用量,本项目 18F 核素拟 暂定一天送 2 次药(上、下午各 1 次),按照日用药量的 2 倍进行备药。本项目 18F 核素实际日最大操作量为 1.481010Bq,按 2 倍进行备药,则 18F 核素备药量为 2.961010Bq 。本项目 68Ga 核素拟暂定一天送 1 次药(每天安排 2 名 68Ga 患者最早进
16、 行注射),按照日用药量的 2 倍进行备药。本项目 68Ga 核素实际日最大操作量为7.4108Bq,按 2 倍进行备药,则 68Ga 核素备药量为 1.48109Bq。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 C 提供的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计算方法(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计算 公式为: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日最大操作量毒性组别修正因子/操作方式修正因 子) ,经计算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分 别 为 1.10109Bq 和 3.89109Bq ,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属 于
17、2107Bq4109Bq 的范围,以上两个场所均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计算表见表 1.1-2。表 1.1-2 本项目工作场所分级计算表工作场 所核素名称计划最大日操 作量(Bq)毒性组别修 正因子操作方式 修正因子日等效最大操作 量(Bq)分级核素诊18F1.4810100.01101.48107乙5断场所18F 备药2.9610100.011002.96106级68Ga7.41080.0117.410668Ga 备药1.481090.011001.4810599mTc2.7810100.01102.78107123I7.41080.0117.410689Sr7.41080.117
18、.4107153Sm3.71090.113.7108188Re4.441090.114.44108223Ra7.41061017.410732P7.41080.117.4107合计1.10109核素治 疗场所131I 甲测1.851060.111.85105乙级131I 甲亢3.71090.113.7108131I 甲癌2.7810100.112.78109177Lu7.41090.117.4108合计3.89109注:根据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 号):放射性药品生产 中,分装,标记等活动视为“简单操作”;医疗机构使用 18F 、99mTc 相关
19、活动视为“很简单操作 ”,使用 131I 核 素相关活动视为“简单操作”。1.1.3.2 放疗科本项目核放疗科位于负一层,拟购置 5 台电子直线加速器和 1 台后装治疗机。电 子直线加速器X 最大射线能量 15MV ,电子线最大能量22MeV,属于类射线装置;后装治疗机配套的 1 枚 192Ir 放射源,出厂活度为 3.71011Bq,为类放射源。1.1.3.3 介入手术项目(医技楼一层急诊中心、三层手术中心和四层导管中心)医技楼一层急诊中心建设 1 间 DSA 手术室(以下简称 DSA 机房 1),并配置 1 台 DSA;医技楼三层手术中心建设 2 间 DSA 杂交手术室(以下简称 DSA
20、机房 23),并配置 2 台 DSA 和 1 台移动 CT(2 间 DSA 机房共用) ,建设 1 间 DSA 手术 室(以下简称 DSA 机房 4),并配置 1 台 DSA;医技楼四层导管中心建设 6 间 DSA 手术室(以下简称 DSA 机房 5 10),并配置 6 台 DSA 。10 台 DSA 最大管电压均为 150kV,最大管电流均为 1250mA ,属类射线装置;1 台移动 CT 最大管电压为140kV,最大管电流为 1000mA ,属类射线装置。医技楼二层内镜中心建设 4 间 ERCP 机房(以下简称 ERCP 机房 14),并配置 4 台 ERCP 。4 台 ERCP 最大管电
21、压均为 150kV,最大管电流均为 1000mA ,属类射线装置。本项目建设规模见表 1.1-3表 1.1-5。6表 1.1-3 本项目所涉及放射源一览表放射源名称类别活动种类单枚源活度数量工作场所名称备注 192Ir类使用3.71011Bq1枚负一层放疗科后装机 机房新购90SrV 类使用1.85109Bq1枚创新综合楼核医学科 核素诊断场所新购表 1.1-4 本项目所涉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一览表工作场所放射性核素名 称活动种类计划日最大操 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用途场所 等级核素诊断 场所18F(使用)使用1.4810101.481071.10109PET 显像乙级18F(备药
22、)使用2.9610102.9610668Ga(使用)使用7.41087.410668Ga(备药)使用1.481091.4810599mTc使用2.7810102.78107SPECT 显像123I使用7.41087.410689Sr使用7.41087.4107骨癌治疗153Sm使用3.71093.7108骨癌治疗188Re使用4.441094.44108骨癌治疗223Ra使用7.41067.4107骨癌治疗32P使用7.41087.4107血液疾病治疗核素治疗 场所131I(甲测)使用1.851061.851053.89109甲功测定乙级131I(甲亢)使用3.71093.7108甲亢治疗13
23、1I(甲癌)使用2.7810102.78109甲癌治疗177Lu使用7.41097.4108前列腺癌治疗表 1.1-5 本项目所涉及射线装置一览表场所 项目装置名称类别数量参数用途工作场所名称备注射线种类最大射 线能量最大剂量率放疗 科直线加速 器类5 台X 射线15MV距靶 1m 处的最大剂量率10Gy/min放疗治 疗负一层放疗科15 号加速器机房新增10MV距靶 1m 处的最大剂量率24Gy/min电子线22MeV/核医 学科PET/CT类1 台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 流:1000mA显像诊 断创新综合楼一层核医学科核素显像场所新增SPECT/CT类2 台最大管电压:140kV
24、/最大管电 流:1000mA新增介入 手术 项目DSA类1 台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 流:1250mA影像诊 断和介 入治疗医技楼一层急诊中心 DSA机房 1新增DSA类2 台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 流:1250mA医技楼三层手术中心 DSA机房 23移动 CT类1 台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 流:1000mA7DSA类1 台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 流:1250mA医技楼三层手术中心 DSA机房 4DSA类6 台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 流:1250mA医技楼四层导管中心 DSA机房 510ERCP类4 台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 流:10
25、00mA医技楼二层内镜中心 ERCP机房 141.2 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1.2.1 项目地理位置杭州市第一人员医院新院区位于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东至红普路、西至园区路、北至红建路、南至艮山东路。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1.2.2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1.2.2.1 医院一期外环境四周情况医院东侧为红普路, 隔河为红五月佳苑三区(居民区,距本项目最近距离约 100m);南侧为杭州天然气公司和艮山东路(钱塘快速路),隔路为杭州市公交总 公司第二汽车公司;西侧为园区路,隔路为规划住宅用地;北侧为公安局分局治安 大队、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和红建路,隔路为澎诚中学(距本项目最近距离约 220m)和潮听明
26、月(居民区,距本项目最近距离约 190m)。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1.2.2.2 核技术利用项目与外环境四周情况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场所) 位于创新综合楼一层, 创新 综合楼位于医院南侧。本项目核医学科东侧距离医院用地红线约 22m;南侧距离学术交流中心约 27m;西侧距离科研行政楼约 14m;北侧为院内道路。本项目放疗科位于医院负一层最南端。 放疗科东侧为停车场,东侧距离医院用 地红线约 23m;放疗科南侧为土层,南侧距离医院用地红线约 5m;西侧为土层,西 侧距离学术交流中心约 10m;北侧为放疗科门诊区域 ,北侧距离创新综合楼约20m。本项目介入手术项目(急诊中心、
27、手术中心、导管中心和内镜中心)分别拟建 于医技楼一层、 三层、四层和二层,医技楼位于医院中部。本项目介入手术项目机 房东侧距离门诊楼约 20m,南侧距离综合住院楼约 9m,西侧距离医院用地红线约52m,北侧距离感染楼约 30m。因此, 本项目核医学科、放疗科实体屏蔽边界外 50m 评价范围包括医院内部建8筑物和院外道路,不涉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本项目介入手术项目机房实体屏蔽边界外 50m 评价范围主要为医院内部建筑物。项目总平面图见附图 3。1.2.2.3核技术利用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结合辐射工作场所的选址原则,医院拟将核医学科设置在创新综合楼一层,放 疗科设置在负一层最南端,介入手术项目工作场
28、所设置于医技楼一层急诊中心、三层手术中心、四层导管中心和二层内镜中心。(1)核医学科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和核素治疗场所位于创新综合楼一层,不毗邻产 科、儿科、食堂等部门及人员密集区。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气由风机抽排至创新综合 楼(地上 7 层, 楼高 35.6m)楼顶高出屋脊排放,排风管内设置止回阀,防止气流倒 灌,排放口设置一级活性炭过滤装置。 根据后文环境影响分析可知,经采取相应防 护治理措施后,电离辐射对周围环境与公众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核医学科衰变池设 置于地下室负二层诊断区衰变池间和治疗区衰变池间内(见附图 5),周围活动人员较少,其选址便于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液的收集衰
29、变。综合上述,核医学科选址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和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关于核医学工作场所选址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合理。(2)放疗科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放疗科 5 间加速器机房和 1 间后装机机房位于负一层最南端。放疗科机房 选址不在居民、写字楼和商住两用楼内,选址避开了儿科病房、产房等特殊人群及 人员密集区域,符合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和放射治 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关于放射治疗场所选址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合理。(3)介入手术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医技楼位于医院中部,急诊、感染楼、专科楼、综合
30、住院楼、创新综合楼围绕 医技楼集中布置,医技楼内设置急诊中心、影像中心、超声中心、内镜中心、检验 中心、血透中心、手术中心和导管中心等功能。介入手术项目中机房集中布置在医 技楼一层急诊中心、三层手术中心、四层导管中心和二层内镜中心,满足相关介入手术的开展,能有效提高患者诊疗效率,并利于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9综合以上分析,整个核技术利用项目布置在满足医疗流程完整、顺畅运行的前 提下,充分考虑了周围环境的影响和辐射类项目尽量集中设置的原则,因此,医院的整体布局及主要辐射工作场所的位置选择较为合理。1.2.3 工作人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实行 8h 单班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 250 天。核医
31、学科拟配置辐射工作人员 22 人,放疗科拟配置辐射工作人员 20 人,介入手 术项目拟配置辐射工作人员 80 人,均为新增辐射工作人员, 且仅负责各自辐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 不同岗位互不兼岗,具体人员配置情况见下表。表 1.5-1 拟配备人员情况表辐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作岗位人数核素诊断 场所办公室、读片室办公、读片医生2 人护士站、分装室预约登记、放射性药物给药护士6 人PET 控制室操作 PET/CT 和 PET/MR、患者摆位技师4 人SPECT 控制室操作 SPECT/CT、患者摆位技师4 人核素治疗 场所医护办公室办公医生2 人医护办公室、护士站、护士值班室、给药室、甲测室预约登记、
32、放射性药物给药、值班、 甲功测定护士4 人放疗科直线加速器控制室(5间)操作直线加速器技师10 人后装机控制室操作后装机技师2 人办公室、诊室问诊、出具治疗方案医生4 人计划室制定治疗计划物理师4 人DSA 机房DSA 控制室(10 间)设备控制技师20 人机房内(10 间)介入手术医生40 人护士20 人ERCP 机 房ERCP 控制室(4 间)设备控制技师8 人机房内(10 间)介入手术医生36 人护士12 人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19 年第 57 号),本项目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应在生态环境部国家核技术利用 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参加
33、相应类别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上岗, 并按时接受再 培训。, 其中从事 III 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医院自行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并建立成绩档案。1.2.4 相关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0(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内, 根据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JG16)控制 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复(杭府控规调整201995 号),本项目用地规划为 A5 医疗 卫生用地;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城东院区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用字第 330100202000327 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因此本项目符
34、合城乡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江干 区下沙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42000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 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7 号),杭州市已撤销江干区,本项目所在位置位于上城区。 该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如下:空间布局引导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 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 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 不得增加污染物排
35、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资源开发效率/重点管控对象江干区及下沙新城(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九堡街道、丁兰街道、笼桥街道、 彭埠街道、闸弄口街道、凯旋街道、四季青街道、采荷街道)城镇生活区。小微企业园一个,即西子智慧产业园。乔司农场产业集聚点(钱塘新区管委会)。本项目为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为整个医疗项目的配套内容,不属于工业项11目,因此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36、案的要求。(4)产业政策和实践正当性符合性本项目为核技术利用医学领域,属高新技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 ,本项目新增DSA 、 ERCP、移动CT属于第十三项“ 医药” 中第五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和试剂、 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电子内窥镜、 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新型支架、假体等高端植入介入设备与材料及增材制 造技术开发与应用,危重病用生命支持设备, 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 新型基因、蛋 白和细胞诊断设备”项目;本项目新增核医学科、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属于第六项 “ 核能” 中第6条
37、“ 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项目,均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目的在于更好的开展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最终是为了治病救 人,其获得的利益远大于辐射所造成的损害, 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 的要求。(5)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经下文辐射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6)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项目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拟建辐射工作 场所实体边界外 50m 评价范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 民区及学校等环境敏感区。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
38、的电离辐射,经采取一定的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与公众造成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故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1.2.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 环评2021 108 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约束,现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12护的区域。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 府关于发布浙江省
39、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 号), 项目所在地属于 “江干区下沙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3010420001,未涉及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 公室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印发了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美丽办202226 号),通知目标:“到 2023 年,各地完成废气治理低效设施升 级改造,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到 2024 年,重点企业大气 污染防治绩效评级 B 级及以上占比达到 8%。到 2025 年,中小微企业废气治理
40、设施 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实现全覆盖, 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 B 级及以上 占比达到 10%,市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全面完成大气执法监管装备规范化建设,省 级以上开发区(园区) 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全省臭氧浓度稳中有降, 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94%,县级以上城市不发生臭氧引起的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随着各地市按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后,杭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持续改善,臭氧略有超标现象也会逐渐消除。本项目产生的臭氧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外界太阳光照射条件下很快分 解, 不会加剧现有环境空气污染,能维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41、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场址周围环境 辐射剂量属于正常本 底范围, 表面污染、 表面污染和中子剂量率未见异常。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能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质量功能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水、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专门部门供应,项目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且 整体而言本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3本项目位于“江干区下沙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30104200
42、01,为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工业, 满足管控措施,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2.6“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 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1-2 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符合性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要 求,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不在负面清单内, 因此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 可靠性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