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01_T 0018-20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501_T 0018-20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docx(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ICS13.030.99CCSP534501南宁市地方标准DB4501/T0018202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Specifictationforsupervisiononoperationofmunicipalsolidwastetransferstation2023-10-12发布2023-11-12实施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501/T00182023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监管程序和方法.26监管内容和要求.37台账管理监管.68监管考核结果应用.6附录A(资料性)监管问题记录表.7附录B(资料性)月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8附
2、录C(资料性)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9附录D(资料性)年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19参考文献.20IDB4501/T0018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凯、黄华、王宗建、李军、李浓、郭桂瑛、何秀萍、阮松宾、蒙槿、张建秀、蒋洪权、黎江、赵璀英。归口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号;联系电话:0771
3、-2705276、0771-2771151;电子邮箱:szylfgk、hwk5530310。主要起草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号、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47号;联系电话:0771-2705276、0771-2438554;电子邮箱:szylfgk、bgs2438554。IIDB4501/T0018202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1范围本文件界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监管内容、运行效果考核及基本要求,确立了监管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监管单位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监督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内部
4、的监督管理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50323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CJJ109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L/T72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
5、术导则HJ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0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DB45/T1896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活垃圾转运站municipalsolidwastetransferstation将生活垃圾从收集车转载到转运车的转运设施。3.2生活垃圾收集车municipalsolidwastecollectingtruck用于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3.3生活垃圾转运车municipalsolidwastetransfertruck将生活垃圾从转运站运往处理处置场所的车辆。1监管岗位综合监管(称重、卸料、污染防治、厂内环境)压缩
6、及运输车辆使用与维护其他(安全、原材料管理、消防、应急)所需专业知识环境工程、给排水或其他相近专业机械工程或电气工程环境工程或其他相近专业DB4501/T001820234基本要求4.1监管方案内容要求4.1.1监管单位在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站监管前,应制定监管方案,监管方案的编制针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监管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4.1.2监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生活垃圾转运站概况;b)压缩转运工艺特点、关键环节及主要风险点分析;c)生活垃圾转运站监管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岗位职责;d)监管总结与考核。4.2监管单位要求4.2.1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
7、监管应按下列规定实行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制:a)市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授权下属行业管理机构或其他指定机构对市属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对县(市、区)属生活垃圾转运站、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b)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县(市、区)所属生活垃圾转运站、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属地管理责任;c)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市、区)所属生活垃圾转运站、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进行监督管理。4.2.2监管力量不足或者达不到要求的,宜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
8、构协助监管。4.3监管人员要求4.3.1监管人员应具备与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及时掌握行业最新技术要求和动态。4.3.2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岗位及专业配置宜符合表1的规定。表1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岗位及专业配置4.3.3监管人员对生活垃圾转运站采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定期考核、资料检查等多样化形式进行监管,每次检查应2名以上监管人员在场。5监管程序和方法5.1监管程序及要求5.1.1监管程序应包括准备、检查、综合分析、意见反馈、整改和复查等。5.1.2监管准备阶段应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站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化建设、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
9、污染物的排放状况,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批文等材料。5.1.3检查阶段应对主体设施、辅助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2DB4501/T00182023a)对垃圾计量、进场、生产作业、雨污分流与地面水导排、渗滤液收集与处理、臭气污染防治设施、作业机械设备运行维护、材料(水、电、油、药剂等)规格及消耗全面检查;b)审核相关记录、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核实确认。5.1.4综合分析应全面分析和评价生活垃圾转运站总体运行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及整改限期。5.1.5意见反馈应将监督检查结论、整改通知、处罚建议和综合
10、分析报告等按规定的程序报送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5.1.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应及时反馈监管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应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应书面提交整改计划。对整改意见有异议的,可向监管单位书面提出。5.1.7应督促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在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项目,整改报告提交环境卫生主管部门。5.1.8复查阶段应根据综合分析报告逐一复查运行单位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应对转运站运行单位提出处罚建议,报送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5.2监管方法及要点5.2.1采取驻场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针对重点问题的专项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
11、查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制度、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和相关报表等,如发现问题,与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确认,并记录监管问题,监管问题记录表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A。5.2.2应对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判定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5.2.3建立健全设施计量、系统运行、安全生产和环保排放等信息的在线监管体系,检查分析关键工况和环保耗材等控制参数。5.2.4进行月考核,编制月度监管报告,月度监管报告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B。5.2.5月度考核应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C。5.2.6进行年度运行监管总结,编制年度监管报告,年度监管报告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D。6监
12、管内容和要求6.1一般规定6.1.1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的范围应为压缩转运工艺运行、污染控制、环境监测及节能减排、安全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及监督与反馈。6.1.2对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的下列情况应实施重点监管:a)垃圾转运控制;b)垃圾转运计量;c)站内压缩作业;d)站内作业车辆管理;e)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工况;f)站区臭味控制;g)噪声控制;h)消防设施配置、有效性情况;i)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数据管理;j)生活垃圾转运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k)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的管理情况。3DB4501/T001820236.1.3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下列情况可实施一般性监管:a)站区总体环境;b)卸
13、料大厅(车间)环境;c)压缩转运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教育培训及考核;d)安全演习及事故灾害、公共突发性事件和临时生活垃圾转运的应急演练。6.2进站车辆管理及垃圾计量的监管6.2.1监管人员应对垃圾进站车辆管理及垃圾计量环节实施监管,并符合下列规定:a)每日的垃圾进站计量记录资料显示生活垃圾收集车各车次的车辆牌号(编号)和净载量,计量记录资料每日传输至监管单位监管平台或由现场监管人员审核、签字;b)建立进站生活垃圾收集车登记台账,记录各车辆的详细信息,信息包括所属单位,车辆车牌号(编号)、型号规格、载重等;c)建立进站垃圾检查台账,记录垃圾性质,不准许非生活垃圾进站;d)及时将新增或替换更
14、新的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车信息补充至垃圾车辆登记台账中;e)重点检查、检验未进入车辆登记台账的进站生活垃圾收集车;f)配备计量设备的,计量设备每季度定期检定/校准,检定/校准的有效期标于设备明细位置;计量设备发生故障时期间,采用手工记录,进站垃圾量可按故障前最近时间每辆车计量的装载率估算,估算数据经监管人员签字确认;g)随机抽查进站垃圾成分。6.2.2监管人员应每日(运行日)检查垃圾进站计量是否正常,正常的签字确认,不正常的要求运行单位整改并修正数据。6.2.3监管人员应每月对垃圾进站计量记录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计量误差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修正,并按修正后的垃圾进场量签署结算单。6.3卸料压缩转运环节
15、的监管6.3.1生活垃圾转运站周边环境和站内生活垃圾存放时间应符合DB45/T1896的要求。6.3.2对垃圾卸料平台管理的监管应以臭味控制和安全操作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规定:卸料前应检查各保护装置、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后才能进行卸料作业;生活垃圾收集车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进出卸料区域,并沿指定路线行进,避免造成拥堵;发现大件垃圾、非生活垃圾、火种、易燃易爆物和有害垃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应保持卸料平台干净、平整、无积水,及时冲洗地面,并收集冲洗水;卸料大厅(车间)内的安全标识和设施保持完好;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卸料门保持密闭良好,卸料完毕及时关闭
16、;通风除臭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6.3.3对转运容器装卸管理的监管应以转运车辆调度和转运容器装卸效果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规定:应有完善的转运车辆调度计划,保证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常高效地运行,避免出现拥堵现象;完成转运工作后,轮空的容器应运回生活垃圾转运站备用,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转运车和转运容器;在将垃圾推(压)入垃圾转运容器前,应保证生活垃圾转运车箱体和压缩设备对接良好,避免出现漏料、机械碰撞等情况。6.3.4对垃圾压缩转运系统的监管应以排风除臭和渗滤液导排收集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规定:4DB4501/T00182023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车间保持密闭,防止臭气外溢;压缩过程无滴漏现象,
17、密封性好;压缩车间排风除臭系统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定期检查除臭药剂或材料是否失效,若失效及时更换;压缩车间保持渗滤液导排畅通。6.4生活垃圾转运车运输监管6.4.1生活垃圾转运车型号和载重量满足转运作业要求,性能工况状态良好。6.4.2生活垃圾转运车实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6.4.3生活垃圾转运车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建立相关维修保养台账。6.5污水处理监管6.5.1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完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能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应按规定对垃圾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6.5.2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运行管理重要环节的监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8、渗滤液导排系统保持畅通,避免渗滤液在收集管路内滞留;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应根据渗滤液产生量和水质的变化,及时调整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确保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满足GB8978的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浓缩液的,定期核查浓缩液的处理处置,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处理;浓缩液、污泥、废渣等若为外运处置的,实行联单制,做好联运单据收集归档跟踪妥善处置情况。6.5.3应每天至少1次现场检查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运行情况。6.5.4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应每周对渗滤液排放水质指标进行核对,发现有超标现象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6.6臭气与噪声监管6.6.1垃圾卸料大厅
19、(车间)降尘、除臭设施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卸料大厅、压缩车间应密闭,垃圾坑风量抽取达到设计标准。6.6.2对运输专用道路、卸料平台、压缩车间、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等场所定时除臭;应定期检查除臭药剂或材料,定时更换除臭耗材。6.6.3臭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GB14554、GB16297的规定。6.6.4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6.7安全运行监管6.7.1监管人员应监督生活垃圾转运站生产安全运行:a)具备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操作规程培训与考核制度;b)生产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GB/T12801的规定;c)各种传动部件应设有机罩,防止杂物或工
20、作人员头发、衣服、肢体等卷入其中;d)站内机械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维修;e)维修机械设备需要搭接临时动力线时应符合DL/T723的规定;f)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有实施记录。6.7.2监管人员应监督转运站消防安全:a)站内应设置消防措施,并符合GB/T12801的规定;5DB4501/T00182023b)不准许带煤气罐、燃烧的煤球等火种车辆进入作业区;c)对易积聚沼气的区域进行监测,当建构筑物内甲烷浓度1.25时应强制通风;d)做好站内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6.7.3监管人员应监督转运站交通安全:a)生活垃圾转运站内运输管理应符合GB43
21、87的规定;b)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工作人员及车辆应服从交通路线、标志、信号灯以及指挥人员的指挥;c)生活垃圾转运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车与生活垃圾转运车行驶路线应避免相互干扰,保证交通安全。6.8环境监测监管6.8.1监管人员应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实施监管,环境质量监测应符合CJJ109的规定。6.8.2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排放污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应满足HJ355的要求,保持稳定运行,并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联网。6.8.3环境在线监测数据、运行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监测数据以表格和曲线两种形式储存在电脑中,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的期
22、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7台账管理监管7.1监管人员应监督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建立并保存生产工作中的相关档案及资料,包括:当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物资采购、设备使用记录,检测、监测记录,各项日、月、年统计报表,各种活动、事件记录,各级、各项规章制度等,及时存档,并定期对相关档案与资料进行核查。7.2监管人员应保存监管工作过程的全部记录,包括核实并签署的各种文件,监管记录、监管报告、监测报告、单项事件或时间节点的各种分析评价报告、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等并及时存档。7.3台账的保存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GB/T50323、GB/T50328的相关规定;保存的形式包括图表、文字数据材料、照片、视频等纸质或电子
23、载体材料;资料归档保存前应进行核准并签署,保证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8监管考核结果应用8.1应每月对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可作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研判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效果的参考依据。8.2监管单位每月应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月度监管考核报告。每年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全年的运行效果,并应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年度监管报告。6序号监管内容监管问题描述备注1转运车辆进场情况2垃圾卸车、压缩、装车情况3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滴漏情况4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5场内环境卫生6场区内有无明显臭味7安全事件DB4501/T00182023AA附录A(资料性)监管问题记录表表A.1
24、给出了监管问题记录表的内容和格式。表A.1监管问题记录表年月日7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基本情况垃圾车进站车次(车)转运垃圾车次(车)进站垃圾量(t)转运垃圾量(t)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污水产生量(m)污水处理量(m)污泥产生量(t)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环保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数据污水排放数据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pH值(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www.bzmg/Lmg/L):):氨氮(以N计,mg/L):总氮(以N计,mg/L):总磷(以P计,mg/L):氨(颗粒物(mg/mmg/m):):
25、硫化氢(mg/m):臭气浓度(无量纲):安全生产情况监管工作总结监管人员检查情况运行管理问题与不足公众调查与公众反馈情况月度考核分数DB4501/T00182023BB附录B(资料性)月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表B.1给出了月度监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表B.1年月度监管报告8项目类别子项监管要求、指标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分值扣分扣分理由(一)生产运行(40分)1.垃圾转运控制(10分)垃圾转运量达到设计规模85(含)以上,特殊情况除外。月平均垃圾转运量在设计规模75(含)85的,每次扣2分;在60(含)75的,每次扣5分;低于60的,每次扣10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5未经监管单位同意,不能停运、歇运垃
26、圾(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区域性停电等)。未经监管单位同意擅自停运歇运的,每次扣3分;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按相关规定处理。3不准许非生活垃圾进入,未经监管单位允许,不准许接收转运协议约定范围外的生活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种、易燃易爆物和有害垃圾进站。违规进入生活垃圾的,每次扣0.5分;违规进入非生活垃圾的,每次扣1分;发现火种、易燃物和有害垃圾进场,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发现火种、易燃易爆物和有害垃圾进场,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22.计量(5分)运行单位不应让车牌号与IC卡不相符或感应系统无法识别的垃圾运输车进入站区;不应让无IC卡或未安装感
27、应设备的运输车进站装卸物料、废料。对混装有非生活垃圾的进站车辆,如明显可见,应制止其进站卸料。运行单位让车牌与IC卡不相符或者感应系统无法识别的垃圾运输车进入计量系统,每车次扣1分;运行单位让无IC卡或者未安装感应设备的运输车进入计量系统,每车次扣1分;让无IC卡或未安装运输车未经过计量系统,进站卸料,每车次扣2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1DB4501/T00182023CC附录C(资料性)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表C.1给出了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和格式。表C.1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9项目类别子项监管要求、指标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分值扣分扣分理由(一)生产运行(40分)2.计量(5分)每天做好垃圾进、
28、出站的计量工作,计量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标准建立台账,计量记录资料应显示各车次的车辆编号、净载量、所属单位、进出站时间等内容,并有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按时按要求上报。做好物料(生产物料、废料等)进、出厂的计量工作。未对进、出站生活垃圾、相关物料计量的,每车每次扣0.5分;未建立计量台账的,每次扣1分;计量数据缺损、错误,每次扣0.5分;计量数据弄虚作假、伪造的,每次扣2分;自动称重系统超过7d未能计量的,每次扣2分;数据报表不按时上报的,在资料报送子项扣分。2运行单位及时做好计量系统的维护,确保计量系统的平稳运行;要求每个季度对垃圾计量设备检定/校准1次;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计量系统故障期间
29、,应采用经监管单位确认的有效称重方式进行计量,并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因运行单位未及时加强维护,导致计量系统误差超过60kg的,每次扣2分;计量设备未按要求检定/校准,每次扣1分;故障不及时修复的,每次扣1分;计量系统故障期间未采取监管单位确认的有效称重方式进行计量的,每次扣1分。23.站内转运作业(15分)中控系统运行正常,稳定,控制得当,作业有序。中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每次扣1分;故障超过10d未修复的,每次扣2分。2卸料区域安全标识和设施应保持完好,指示牌、指示灯准确无误。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作业车辆有序进出作业;卸料区域地面应及时冲洗,并应及时排走冲洗水;通风除臭措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卸料门
30、应保持密封良好,卸料完毕应及时关闭。若发现卸料区域安全标识和设施缺损,每项扣0.5分;指示牌、指示灯不准确,每次扣0.5分;卸料区域内车辆作业混乱的,每次扣1分;卸料门不密封、未及时关闭、在不应开启的时间开启,每次扣0.5分;卸料区域卫生状况差,每次扣0.51分;卸料区域未采取除臭措施,每次扣1分,恶臭明显,每次扣2分。3垃圾卸车、压缩、装车过程标准,垃圾箱体和压缩设备对接良好,压缩过程无滴漏现象,密封性好,无违规违章操作现象。转运作业有违章操作的,每次1分;压缩有滴漏的,每次扣0.5分。5DB4501/T00182023表C.1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10项目类别子项监管要求、指标检查评分和
31、扣分方法分值扣分扣分理由(一)生产运行(40分)3.站内转运作业(15分)整体转运工作效率高,能够有效应对垃圾转运高峰和紧急状态。大量垃圾积压过夜的(除特殊情况外),每次扣1分;垃圾运输车存在严重排队现象(除特殊情况外),每次扣1分。2设施设备状况保持良好,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到位,并建立相关台账。设施设备大修有计划并提前上报监管单位。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无台账的,每次扣1分;设备设施大修无计划,每次扣2分,大修计划未提前上报监管单位批准擅自进行的,每次扣2分。34.运输作业(10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本站转运车、其他作业车辆运行正常、管理保持整齐有序。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垃圾车辆信息,建立
32、垃圾车辆详细信息档案。详细信息应包括所属单位、车辆型号特点、载重、所运垃圾来源及性质等;对新增或更新的垃圾运输车辆应及时完善相应台账。车辆管理混乱,每次扣1分;未建立信息档案,每辆扣0.5分;未及时更新车辆台账,每辆扣0.5分;车辆未及时备案监管单位的,每次每辆扣0.5分。3站内转运车辆型号和载重量满足转运作业要求,性能状态良好,不使用不符合垃圾转运要求的车辆。站内转运车辆带病作业的,每次每辆扣1分;违规使用不符合垃圾运输标准要求车辆的,每次每辆扣2分。2站内转运车辆实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运输过程有跑、冒、滴、漏现象,每次扣1分;运输过程有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的,
33、每次扣2分。3站内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建立相关台账。车辆不整洁的,每次每辆扣0.5分;无维修保养记录的,每次扣0.5分。2(二)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30分)5.污水处理(15分)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完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能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应按规定对垃圾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全部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及时对渗滤液收集管路进行清淤,保持收集系统畅通,确保渗滤液不堵不漏。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未集中收集处理外排或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的,每次扣1分;未将渗滤液输送至处理系统而直排的,每次扣2分;站内雨污合流,环境差,每次扣1分。2DB45
34、01/T00182023表C.1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11项目类别子项监管要求、指标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分值扣分扣分理由(二)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30分)5.污水处理(15分)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实际处理能力达到设计的80以上,能全部达标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污水;设备操作标准,无违章作业现象。设备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能力80的,每低10扣0.5分;不能全部达标处理站内污水,每低于实际产量的10扣1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无故停止运行超过7个工作日,扣1分,超过15个工作日,扣3分;违章操作的,每次扣0.5分。4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GB8978要求;特殊情况需
35、要外运处理渗滤液的,应对出站渗滤液量和站外接收处理量进行联单记录。未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宜将渗滤液集中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准许违规直排污水。www.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出水水质经第三方监测不达标的,在环境监测子项进行扣分;外运污水处理无记录的,每次扣0.5分;未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未将渗滤液集中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每次扣1分;违规外排污水的,每次扣4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无第三方监测bzfxw.报告判断的,按监测子项扣分。3com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按要求安装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并符合HJ355的要求;按要求实施监控,设备故障及时
36、维修,定期校准,处理出水指标监测结果达标。故障维修期超过15d的,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水监测,监测频率不低于2次/月。在线监测数据应妥善保存;条件成熟时,接入监管单位监管平台网络,实现联网实时监管。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使用,每次扣1分;在线监测系统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未向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每次扣1分;故障期间未按时完成检修、仪器校验和比对实验、数据保存等工作,每次扣1分;未按规范进行校准的,每次扣1分;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每项检测结果超标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接入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实时监管的,扣1分。2污水处理生产运行记录真实,完整,并定期归档。无记录或记录失真的,扣2分;记录不完整的,扣0.51分。2浓缩液和污泥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违规处置污泥的,每次扣1分;未安全处置浓缩液的,每次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