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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8.6202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核与辐射安全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ofecologicalandenvironmentalarchivesNuclearandradiationsafety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12-15发布2024-02-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HJ8.62023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26文件材料的整理.37文件材料的归档.58档案的管理.59档案的开发与利用.6附录A(规范性附录)核与
2、辐射安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8附录B(资料性附录)核与辐射安全档案分类.11附录C(资料性附录)案卷编目式样.17附录D(资料性附录)核与辐射安全档案移交清单.22附录E(资料性附录)核与辐射安全档案销毁清册格式.23iHJ8.6202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和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3、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iiHJ8.6202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核与辐射安全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和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核与辐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单位的核与辐射
4、安全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0609.3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182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HJ9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DA/T1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31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8档案级可录类光盘CD-R、DVD-R、DV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50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62录音录
5、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9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78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92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DA/T93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HJ8.620233.1核与辐射安全文件材料nuclearandradiationsafetydocuments记录和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在核与辐射安全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记录,以下简称文件材料。3.2核与辐射安全档案nuclearandradiationsafetyarchives具有查考、凭证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核与辐射安
6、全文件材料,以下简称档案。4基本要求4.1核与辐射安全档案工作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4.2档案工作应与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同步管理,实现从文件材料形成与积累、整理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4.3生态环境部门的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对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认真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4.4文件材料承办部门(承办人)应在本单位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全面收集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若承办部门涉及2个及以上,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整理
7、。外协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做好所承担工作中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与移交等。4.5文件材料承办部门业务调整或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交接工作。4.6涉密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涉密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5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5.1承办部门(承办人)应根据归档范围全面及时收集与积累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参见附录A)。5.2文件材料应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清晰整洁、编号规范、签字及盖章手续完备并满足耐久性要求。5.3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应在业务系统电子文件拟制、办理过程中完成,声像类电子文件及在单台计算
8、机中经办公、绘图等应用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基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或由承办人手工完成收集与积累,确保电子文件及其组件齐全、完整,元数据规范。5.4电子文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能够转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格式,以便信息共享和长期保存。以专有格式存储的电子文件原则上应转换成通用格式,不能转换时,应同时收集专用软件、技术资料、2HJ8.62023操作手册等。5.5声像文件材料应客观、系统地反映主题内容、人物和场景等,画面完整、端正,声音和影像清晰。照片宜采用JPG、TIF文件格式,大小宜在3MB10MB之间,分辨率不得低于1200万像素。视频应采用MPEG-2、MP4、FLV、AVI、MOV等数字图像编
9、码格式,分辨率不得小于1080P。音频应采用MP3、WAV等格式,采样率应为双声道48kHz,采样精度不应低于16bit。珍贵且需永久保存的可收集、归档一套MXF格式文件。6文件材料的整理6.1整理的原则和要求6.1.1文件材料整理应遵循核与辐射安全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科学分类,合理组卷。6.1.2文件材料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6.2价值鉴定与密级6.2.1文件材料承办部门(承办人)应依据附录A进行价值鉴定,科学划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10年)。6.2.2涉密文件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照实标注。工作秘密按照实际需要进行
10、标注。6.3文件材料整理方法6.3.1文件材料一般按照事由结合时间或重要程度的顺序进行组卷。6.3.2卷内每件文件材料的排序:一般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文本在前,外文文本在后。6.3.3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件号及页号。装订的案卷,卷内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应在有效书写内容页面的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号,页号均从1开始;不装订的案卷,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已有页号的文件可不再重新编写页号。卷内目
11、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6.3.4案卷可整卷装订或以件为单位装订,以件为单位装订的应在每件文件首页空白处加盖档号章,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不再装订。装订采用线装法、变形材料装订法等方式,具体参照DA/T69有关规定执行。卷内不同尺寸的文件材料应在不影响日后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折叠为统一幅面,图纸折叠方法参见GB/T10609.3。6.3.5档案的编号由文件材料承办部门(承办人)按照各单位分类方案给定,推荐结构示例如下:3HJ8.62023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或类别号或目录号或项目代号-保管期限-案卷号-件号6.3.6案卷封面宜印制在卷盒正表面,亦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
12、录以及卷内备考表的编写参照GB/T11822有关规定执行。案卷封面式样参见附录C.1,案卷目录式样参见附录C.2,卷内文件目录式样参见附录C.3,卷内备考表式样参见附录C.4。6.3.7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应对档案内容、结构、背景或管理活动进行分析、选择、组织和记录,以便检索。档案著录按HJ9有关规定执行,分类号按附录B结合实际标注。6.3.8卷内文件材料应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装裱技术要求托裱,字迹易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6.3.9纸质照片的照片、说明等应齐全。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进行整理时,应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一组(或一张)照片进行整理,照片应能反映该项活动
13、的全貌,且主题鲜明,图像(影像)清晰、完整。照片的文字说明应综合应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揭示该组(张)照片所反映的主要内容。照片的整理参照GB/T11821有关规定执行。6.3.10录像带整理应简要说明该片的主要内容(片名)、语别、制式、放映时长、规格、摄录者、摄录时间、密级,录音带应简要说明讲话内容、讲话人姓名、职务、语别、录制长度、录制者、录制时间、密级等。录像带和录音带的整理参照DA/T15有关规定执行。6.4电子文件的整理6.4.1电子文件应参照纸质文件的整理方式,在拟制、办理或收集过程中完成分类、排序、命名、存储等整理活动。可按照分类方案建立多层级文件信息
14、包集中存储,文件信息包应包含电子文件及过程信息、结构信息、背景信息等元数据。电子文件的整理参照GB/T18894有关规定执行。6.4.2电子文件命名应符合相关规则,体现电子文件与相应元数据的关联。经业务系统拟制的应由业务系统按内置命名规则自动、有序地为电子文件及其组件命名,在单台计算机中经办公、绘图类等应用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应采用完整、准确的电子文件题名命名;声像类电子文件可采用数字摄录设备自动赋予的计算机文件名。6.4.3电子文件承办部门(承办人)负责对电子文件信息包进行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查,包括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与纸质或其他载体文件内容是否一致等。6.4.
15、4数码照片应使用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文件进行整理,不得对数码照片的内容和EXIF信息进行修改和处理,整理要求参照DA/T50有关规定执行。6.4.5音像电子文件在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基础上,应通过转码、复制等方式将录音录像电子文件采集、转存在计算机存储器中,经过系统整理、著录后归档,整理要求参照DA/T78有关规定执行。6.4.6存储电子档案的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序号、类别号、案卷起止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4HJ8.620237文件材料的归档7.1归档时间7.1.1一般按照年度归档,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7.1.2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参与核与
16、辐射恐怖事件防范与处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归档。7.1.3核与辐射安全业务软件系统、系统使用维护手册等在软件系统验收完毕后归档,验收周期较长的可按项目工作阶段分期归档。7.2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7.3归档手续7.3.1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后,承办部门(承办人)应按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经档案部门审核验收、清点无误后,办理归档移交手续,归档移交清单永久保存。档案移交清单格式参见附录D。7.3.2符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承办单位或满足DA/T92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7.3.3电子文
17、件的归档移交可采用在线或离线方式。采取在线方式移交时,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采取离线方式移交时,应将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拷贝至耐久性好的存储介质上,存储介质应设置成禁止写入状态,存储介质的选择依次为光盘、磁带、硬磁盘等。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参照DA/T93有关规定执行,经档案部门检验合格后,办理手续。8档案的管理8.1档案的保管与统计8.1.1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盗、防火、防潮、防水、防尘、防高温、防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霉、虫、鼠)、防污染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库房管理。8.1.2入库档案可采取分类排架和流水排架,或分类
18、、流水综合排架,依次排放。磁带、磁盘和光盘等载体应使用专用装具竖立存放或平放,避免挤压,远离磁场,温湿度参照DA/T78的规定执行。8.1.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修复破损、变质的纸质档案。定期对离线存储介质进行检5HJ8.62023测,光盘参数不满足DA/T38规定或硬磁盘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实施原载体和离线备份载体转换或更新,建立管理台账并归档保存。8.1.4在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更新前或数据格式淘汰前,应将电子档案迁移到新的系统或进行格式转换,保证其真实、完整并在新环境中完全兼容。8.1.5档案部门应利用数字化工具积极开展传统档案数字化工作。纸质档案数字化参照DA/T3
19、1规定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参照DA/T62规定执行。8.1.6电子档案应实行备份制度,重要的电子档案应异地异质备份。8.1.7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管理需要对档案构成情况、质量情况、鉴定情况及工作条件等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准确,历次统计结果保持连续性;并按要求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档案统计上报工作。8.2档案保管期满的处置8.2.1各单位档案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以下简称鉴定)。鉴定应由档案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确无保存价值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置。8.2.2鉴定须成立鉴定工作小组,
20、并由鉴定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档案鉴定任务。鉴定工作小组由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文件(项目)承办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文件(项目)承办部门经办人等组成。8.2.3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工作小组编写鉴定工作报告。经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要求编制档案销毁清册,报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鉴定工作报告和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部门永久存档备查。档案销毁清册格式参见附录E。8.2.4销毁工作由档案部门在指定场所组织进行,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1、。未履行鉴定和审批手续的严禁销毁。8.2.5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需要销毁的,在指定场所销毁离线存储介质外,还应确保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从系统中彻底删除。销毁时应留存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在管理过程元数据、审计日志中自动记录鉴定、销毁活动。9档案的开发与利用9.1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利用档案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进行登记,记录利用情况和效果。一般以数字复制件代替档案原件提供利用,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带出档案室。9.2借阅、复制档案必须履行档案借阅归还手续,利用者应遵守利用制度
22、,妥善保护档案,及时归还。6HJ8.62023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抄录档案内容和复制档案材料。9.3档案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在符合档案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条件下,促进信息共享。9.4档案部门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7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1核与辐射安全综合管理1.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等文件材料永久1.2规划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3国际合作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4信访、公众沟通、信息公开、核安全文化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5信息化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6
23、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涉核社会风险防范机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7其他综合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2核动力厂2.1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建造许可证、运行许可证、退役批准书的审批(申请材料、问题单、回答单、对话会工作单、工作单回答、审评意见、评价报告、会议纪要、批复及批复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2.2安全重要修改申请(申请文件、问题单、回答单、审评意见、批复及批复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监督检查(检查通知、检查记录单、检查报告)、控制点释放批准文件、建造及运行事件报告(通告、报告、问题单、回答单、评价意见)、事件调查(调查通知、调查记录、调查报告)、监督报告(监督月报、监督年报
24、、重要情况通报)、换料大修监督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3研究堆、实验堆与临界装置3.1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建造许可证、运行许可证、退役批准书的审批(申请材料、问题单、回答单、对话会工作单、工作单回答、审评意见、评价报告、会议纪要、批复及批复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永久3.2安全重要修改申请(申请文件、问题单、回答单、审评意见、批复及批复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监督检查(检查通知、检查记录单、检查报告)、控制点释放批准文件、建造及运行事件报告(通告、报告、问题单、回答单、评价意见)、事件调查(调查通知、调查记录、调查报告)、监督报告(监督月报、监督年报、重要情况通报)、换料大修监督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4
25、核燃料循环设施4.1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申请材料、受理单(不予受理通知、一次性告知书)、工作任务单、问题单、回答单、审评对话活动通知、对话活动工作单及回答单,送审稿审评意见,现场检查通知及工作任务单、现场检查意见、专家咨询活动通知及工作任务单、专家咨询会纪要、报批稿审评意见、处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局长办公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长专题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公示公告证明材料、报批签报、批复发文等文件材料永久4.2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检查通知、监督报告、工作月报、工作年报、事件监督报告、情况通报;发现或接受移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文件材料永久
26、HJ8.62023附录A(规范性附录)核与辐射安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表A.1核与辐射安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8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5核材料管制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申请材料、审评意见、核准意见、检查通知、监督检查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6放射性物品运输6.1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申请材料、受理单(不予受理通知、一次性告知书)、工作任务单、问题单、回答单、审评对话活动通知、对话活动工作单及回答单,送审稿审评意见,现场检查通知及工作任务单、现场检查意见、专家咨询活动通知及工作任务单、专家咨询会纪要、报批稿审评意见、处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局长办公会纪要及汇报材料
27、、部长专题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公示公告证明材料、报批签报、批复发文等文件材料永久6.2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检查通知、监督报告、工作月报、工作年报、事件监督报告、情况通报;发现或接受移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文件材料永久7核安全设备7.1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审评许可中形成的申请文件、问题单、回答单、评价报告、专家会纪要、司务会纪要、局长办公会纪要、安全许可证核发的通知等文件材料永久7.2进口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形成的批复文件、口岸放行单、口岸报检、开箱文件审查单、安全检验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7.3核安全设备监督检查中形成的监督报告、检查通知
28、、工作月报、工作年报、事件监督报告、情况通报等文件材料永久8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设施8.1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申请材料、受理单(不予受理通知、一次性告知书)、工作任务单、问题单、回答单、审评对话活动通知、对话活动工作单及回答单,送审稿审评意见,现场检查通知及工作任务单、现场检查意见、专家咨询活动通知及工作任务单、专家咨询会纪要、报批稿审评意见、处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局长办公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长专题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公示公告证明材料、报批签报、批复发文等文件材料永久8.2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检查通知、监督报告、工作月报、工作年报、事件监督报告
29、、情况通报;发现或接受移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文件材料永久9核技术利用和电磁辐射9.1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受理申请材料、审评意见、现场检查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永久9.2电磁辐射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受理申请材料、审评意见、现场检查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永久9.3其他文件材料永久10铀(钍)矿和伴生矿10.1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的申请材料、受理单(不予受理通知、一次性告知书)、工作任务单、问题单、回答单、审评对话活动通知、对话活动工作单及回答单,送审稿审评意见,现场检查通知及工作任务单、现场检查意见、专家咨询活动通知及工作任务单、专家咨询会纪要、报批稿审评意
30、见、处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局长办公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长专题会纪要及汇报材料、部常务会纪要及汇报材料、公示公告证明材料、报批签报、批复发文等文件材料永久10.2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检查通知、监测记录、监测报告、工作月报、工作年报、事件监督报告、情况通报;发现或接受移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文件材料永久11辐射环境监测11.1监测方案,采样、分析测试原始数据,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11.2国控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等文件材料永久11.3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检查等文件材料永久11.4监测质保工作等文件材料永久11.5其他文件材料30年HJ8.62023续表9序号归档范
31、围保管期限12辐射防护辐射防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3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含涉核反恐防范)13.1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材料永久13.2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与培训等文件材料永久13.3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等文件材料永久13.4涉核反恐防范等文件材料永久13.5其他文件材料30年14核领域人员相关资质14.1操纵人员执照发放工作中形成的申请材料、评价意见、批准意见等文件材料30年14.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在申请注册工作中形成的注册申请材料、评价意见、注册证书发放的批准意见等文件材料30年14.3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中形成的申请材料、评价意见、资格证书发放的批准意见等文件材料30年14.4无损
32、检验人员资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中形成的申请材料、评价意见、资格证书发放的批准意见等文件材料30年14.5监管人员等文件材料30年14.6其他文件材料30年15核与辐射调查取证执法调查取证执法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16其他HJ8.62023续表10HJ8.62023附录B(资料性附录)核与辐射安全档案分类B.1SA92核与辐射安全档案分类总目录921核与辐射安全综合管理922核动力厂923研究堆、实验堆与临界装置924核燃料循环设施925核材料管制926放射性物品运输927核安全设备928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设施9291核技术利用和电磁辐射9292铀(钍)矿和伴生矿9293辐射环境监测
33、9294辐射防护9295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含涉核反恐防范)9296核领域人员相关资质9297核与辐射调查取证执法9299其他B.2核与辐射安全档案分类详细目录(新建项目可在当前已有项目后增加)921核与辐射安全综合管理921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9212规划9213国际合作9214信访、公众沟通、信息公开、核安全文化11HJ8.620239215信息化9216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涉核社会风险防范机制9219其他922核动力厂9221秦山核电基地92211秦山第一核电厂92212方家山核电厂(一期扩建)92213秦山第二核电厂92214秦山第二核电厂(二期扩建)92215秦山第三核电厂92
34、22大亚湾核电基地92221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92222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92223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9223田湾核电基地92231田湾核电厂1/2号机组92232田湾核电厂3/4号机组92233田湾核电厂5/6号机组9224红沿河核电基地92241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92242红沿河核电厂3/4号机组92243红沿河核电厂5/6号机组9225宁德核电基地92251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92252宁德核电厂3/4号机组92253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9226福清核电基地92261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92262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92263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9227昌江
35、核电基地92271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92272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9228阳江核电基地12HJ8.6202392281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92282阳江核电厂3/4号机组92283阳江核电厂5/6号机组92291防城港核电基地922911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922912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92292三门核电基地922921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922922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92293海阳核电基地922931海阳核电厂1/2号机组922932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92294台山核电基地922941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92295石岛湾核电基地922951高温气冷堆922952国和1号(CAP1400)92296徐大堡核电基地922961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922962陆丰核电基地92297漳州核电基地92298广东惠州太平岭核电基地92299其他(含中船重工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等)923研究堆、实验堆与临界装置9231研究堆和实验堆9231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923111中国实验快堆923112中国先进研究堆923113101重水研究堆92311449-2游泳池式反应堆923115原型微型中子源反应堆92312北京凯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