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环评报告.docx(44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 : 2022 年 0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6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30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82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88七、结论190附图与附录191附件21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 目名称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项目代 码2207-441581-04-01-56836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 点广东省(自治区
2、)汕尾市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区域(具体地址)地理坐 标(22 度 49 分 38.758 秒,115 度 59 分 27.620 秒)建设项 目行业 类别五十四、海洋工程 160 其他海洋工程用地(用海)面积()/长 度(km)130 104 建设性 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 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万 元)610环保投资(万元)22.77环保投 资占比 (%)3.73施工工期40 天是否开 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名称:陆丰甲
3、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生态专题评价报告。根据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需要设置生态专题评价。规划情 况项目所依据的专项规划主要为:汕尾港总体规划,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13 年 5 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汕尾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 2013 年 2 月份编制,于 2013 年 3 月由广东省环保厅组织审查, 以粤环审2013197 号文获得审查意见。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 项 目(一)与汕尾港总体规划(2013 年)的符合性分析汕尾市地处深圳和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中间地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海西经济区两大经济圈
4、交汇处,是“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格局沿海经济带东翼发展战略支点,是粤东地区对接粤 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根据汕尾港总体规划(2013年)规划布局,汕尾港由四大港区构 成,即汕尾港区、汕尾新港区、海丰港区和陆丰港区。本项目位于陆丰港区的湖东作业区, 该作业区是装卸散货、件杂货为主的综合性港区,主要承担腹地水泥出口以及宝丽华电厂燃 料煤的供应。湖东作业区规划布置2个100000DWT- 150000 DWT散货泊位和1个3000DWT重件泊位。本项目为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本项目的建设解决淤泥严重 沉积影响船舶航行安全问题,提高航运效率,从而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
5、方便港区集疏。因此,本项目与汕尾港总体规划(2013年)要求相符。图1-1 陆丰港区湖东作业区布置规划图(二)与汕尾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3197 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汕尾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3197号的符合性分析内容如下: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表项目审查意见主要要求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粤环审 2013 197号相进一步加强本规划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 划、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汕 尾市环境保护规划、汕尾市城市总体规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东 省近岸海域
6、环境功能区划、汕尾市城市总 体规划(2010-2020)等,其他规划已失效。 2 符性划(2010-2020)、汕尾市产业布局规 划(2009-2020年)的衔接;岸线利用需 注意保留城市生活岸线、旅游岸线以及养殖 岸线,港区后方陆域发展必须与土地利用规 划、陆域生态三级控制要求相符;在港口岸 线与重要环境敏感区之间应保留必要的缓 冲距离。汕尾港区发展现状存在岸线资源利用效 率低、岸线利用与后方产业联系度不高、未 进行规范环评手续、环保措施简陋、废水处 理污泥处置不当等问题,应整合、改造升级 现有已开发建设的码头泊位,并督促现有各 码头等工程建设单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 度,补办环评手续,确保项
7、目建设符合环 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据报告书,金厢岸线涉及陆域生态严格控 制区,因此,汕尾港规划预留港口岸线(作 业区)等在进行开发利用时,应注意与近岸 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分 级控制、汕头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在符 合功能区划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开发利用。/本次规划期内,鲘门岸线(作业区)部分 陆域范围位于大气功能一类区、为汕尾市 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规划的旅游岸线、涉 及的海域为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中划定 的渔业用海,鲘门岸线(作业区)与湖东岸 线(作业区)的近岸海域规划为二类近岸 海域环境功能区。应控制港口开发规模, 调整布局与发展功
8、能等,确保港区具体项目 建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目前湖东港所在海域近岸环境功能区划已调 整为三类区,符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 办法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选择对生态环境 扰动较小的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在鱼类产 卵、幼鱼生长期进行疏浚等施工作业,避 开鱼类产卵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 感点。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粉尘、噪声排放 产生的环境影响。优化港区集疏运路线设 计,尽可能减小其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拟选用较好的船机设备,制定优良的施 工方案,合理安排船机施工,提高有效生产时 间;开工前,组织开展浮游生物驱赶演练;尽
9、量避开幼鱼幼虾保护期和保护生物繁殖期 (35月);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 取有效的隔声、消声设施,所有施工船舶严格 按航行规范控制汽笛的鸣号等。进一步优化港区污水处理规划方案,加快 推进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选择有利于污 染物扩散的排污口。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 治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及中水回用,减 少污水排放量。加强对进出港区船舶废水的 收集处理。/合理布局危险品储存区,避免对周边敏感 点造成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补充完善港区 应急响应体系建设规划,着眼于未来港区可 能发生的事故风险隐患,完善区域联动协调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港区规划相匹配的应 急设施,设置区域性应急设备储备库。/严格控
10、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应纳入汕尾市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计划。/建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每隔五年左 右进行一次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发现重大环境和生态问题应及时调整规划/ 3 方案。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书。因此,本项目与汕尾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3197号)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浚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 、“二十五 水运” 、“2
11、、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 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内河航道建设” 。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符。2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可知,本项目不 属于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相符。(二)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
12、,本项目港 池、部分航道疏浚区域位于湖东- 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部分航道疏浚区域位于田尾山-石 碑山农渔业区,其中湖东- 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 4(ab)。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对于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空间布局约束。加强以云雾山、天露山、莲花山、凤凰山等连绵山体为核心的天然 生态屏障保护,严禁破坏各类生态功能的活动。加快推进红树林滨海湿地建设,严禁侵占天 然湿
13、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引导涉气工业项目在大气容量充足、传输扩散条件较好 的区域选址,钢铁、石化、燃煤燃油火电等项目不宜在大气受体敏感区、布局敏感区、弱扩 散区布局。推动涉及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的产业聚集区在具备离岸排海条件的区域布局,原则上不得在产业聚集区外新建该类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 施 NOx 、VOCs 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现有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印染、鞣革等 项目限期开展提标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湛
14、江港、水东湾、汕 4 头港等重点海湾陆源污染控制,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保护自然岸线。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近海养殖密度。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湛江东海岛、茂石化、揭阳大南海等石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 控,优化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 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高州水库、鹤地水库、韩江、鉴江和漠阳江等饮用水源地的环境 风险防控,开展水质与水生态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体系。加快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加强农产品检测,严控重金属超标风险。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
15、源,安全高效发展核 能,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压减地下水超采区的采水量, 维持采补平衡。提高建设用地“亩产效益” ,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亩均税收多、占地少的产业项目。优化岸线利用方式,提高岸线和海域的投资强度、利用效率。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浚项目,优化岸线利用方式,提高岸线和海域的利用效率,对保障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本项目不在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范围内(具体见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相符性章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浚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是暂时性的
16、。由环 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悬浮泥沙溶出的污染物等,对海洋水质环境 影响有限,施工悬浮颗粒的扩散和沉降不会对本海域海洋沉积物理化性质产生影响,疏浚对 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生态补偿措施等,本项目建设对声环境和大 气环境质量影响有限。总之,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现状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声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可知,本项目不 属
17、于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2 、与汕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湖东- 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根据汕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汕府202129 号),本项目所 5 在的湖东- 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属于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通过科学论证,合理安排工业用海,海上风电建设,港口航运用海需 求,工程建设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在工业和城镇建
18、设未利用前,保留增养殖等渔业用海功能。能源资源利用: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突出节约集约用海原则,合理控制规模,优化空间 布局,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推进沿海港口规模化、专业化协调发展;港口基础设施及临港配套设施建设应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和海域空间。污染物排放管控:向海域排放陆源的污染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和 有关规定。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港口应急设施、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本项目所在的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属于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单位:区域布局管控:合理保障神泉渔港、澳角渔港、
19、甲子渔港、湖东渔港、深水网箱养殖、 人工鱼礁用海需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用海需求。以保护海洋生态为前提,合理保障后湖、 石碑山角等旅游娱乐用海需求,港口航运用海需求,国防安全用海需求。保护港寮湾礁盘生态系统,保护龙虾、鲍、鲎、海龟、海胆等重要渔业品种,严格新增港口用海审批。能源资源利用: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捕捞业准入制度。污染物排放管控:海水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并应当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不得将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港口应急设施、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浚项目,为解决淤
20、泥严重沉积影响船舶航行安 全问题。本项目合理安排疏浚时间和施工船舶的调遣,减小施工船舶对过往船只的影响,合 理保障周边渔港的用海需求;开工前,组织开展浮游生物驱赶演练,采取选择对生态环境扰 动较小的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在鱼类产卵、幼鱼生长期进行疏浚等施工作业,减轻噪声排放, 施工中进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随时改进施工方案,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同时未影响渔业用海功能。本项目解决淤泥严重沉积影响船舶航行安全问题,也提高航运效率,从而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本项目不涉及捕捞作业。本项目施工船舶采用精确的定位系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超挖废方,加强对现场施工的 各类船舶监管,油污水由具
21、有相应接收能力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以防止油污泄漏及污水、垃圾 对周围水域造成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倾倒废弃物的有关规定,疏浚产生的疏 浚土经检测符合相应海域沉积物质量标准要求,委托取得“生态环境部下发疏浚物倾倒许可证”单位处理;与当地的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施工的环保工作等。采取有效措 6 施,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本项目不涉及养殖。本项目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避免施工船舶及来往船只撞击导致溢油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汕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相符。本 项
22、目图1-2 本项目在汕尾市环境管控单元示意图位置(三)与海洋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 、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同意调整汕尾陆丰市甲湖湾部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 2013252 号)、关于同意调整汕尾市陆丰甲湖湾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函(粤环 函2018693 号),本项目港池和部分航道疏浚区域所在海域主导功能为港口工业用海区, 为三类区,水温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第三类标准,其他指标执行第二类标准。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浚项目,本项目的实施符合项目所在近岸海域主导功能“港口工业用海区”。2 、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
23、20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本项目所在海洋功能区为湖东- 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所在海洋功能区划分布见表 1- 1 和附图 5(b)。 7 表1-1 本项目所在海洋功能区划分布编号海洋功能区划名称与本项目的方位关系及距离功能区1湖东- 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项目港池和部分航道疏浚区域位于 其中工业与城镇用海区2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项目部分航道疏浚区域位于其中农渔业区本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符合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2本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符合情况一览表项目占用 的功能区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湖东- 甲子
24、 工业与城 镇用海区用海方 式控制 要求相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为造地工 程用海、工业用海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浚 项目,可维持临海工业、工业园区和城镇建 设等航道畅通,对保障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 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本项目用海类型符合 用海方式控制要求。符合用途管 制要求1.在基本功能未利用前,保留增 养殖等渔业用海;2.适当保障港口航运用海需求; 3.保护砂质海岸;4. 围填海须严格论证,严禁在曲 清河、瀛江等河口海域围填海,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节约集约 利用海域资源;5.工程建设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降 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6.加强对围填海的动态监测和监 管。1.本项目主要服务对象
25、为陆丰甲湖湾电厂码 头。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一期工程已在运 行,项目所在海域功能区的基本功能已在利 用,因此,用海功能区已不具备增养殖等渔 业用海功能。2 本项目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疏浚项目,可 维持航道畅通,对保障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 起到重要作用。因此,适当保障港口航运用 海需求。3.本项目不占用岸线。4.本项目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疏浚项目,不 涉及围填海。5.本项目建设期间采取如下措施降低对周边 功能区的影响:选择对生态环境扰动较小的 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在鱼类产卵、幼鱼生长 期进行疏浚等施工作业,减轻粉尘、噪声排 放,施工中要不断进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 结果随时改进施工方案等;报告要求对施工 造
26、成的生态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和修复。6.报告已提出动态监测和监管方案。符合环境保 护要求1.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2.基本功能未利用前,执行海水 水质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 一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 准;3.工程建设期间及建设完成后, 执行海水水质三类标准、海洋沉 积物质量二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 量二类标准。1.施工船舶采用精确的定位系统,尽量减少 不必要的超挖废方,加强对现场施工的各类 船舶监管,油污水由具有相应接收能力从事 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废交由有危废 资质的单位处理,以防止油污泄漏及污水、 垃圾对周围水域造成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职 能部门颁
27、布的倾倒废弃物的有关规定,疏浚 产生的疏浚土经检测符合相应海域沉积物 质量标准要求,委托取得“ 生态环境部下发 疏浚物倾倒许可证”单位处理;与当地的环 保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施工的环保 工作等,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保护近岸 海域生态环境。2.本项目基本功能已被利用,因此执行海水 水质三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二类标准和 海洋生物质量二类标准。本项目建设不影响 功能区的总体质量要求。符合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用海方 式控制 要求相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 海本项目疏浚涉及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较 小,本项目10mg/L悬沙影响该功能区局部海 域,影响范围较小,不影响该功能区的主导 功能。
28、造成的影响已按相关法规导则规定进符合 8 行补偿。用途管 制要求1.严格保护石碑山角领海基点;2.保障神泉渔港、澳角渔港、甲 子渔港、湖东渔港、深水网箱养 殖、人工鱼礁用海需求,保障防 灾减灾体系建设用海需求;3.适当保障后湖、石碑山角等旅 游娱乐用海需求;4.适当保障港口航运用海需求;5.经严格论证后,适当保障海上 风电用海需求;6.严禁在曲清河、瀛江、隆江等 河口海域围填海,维护防洪纳潮 功能,维持航道畅通;7.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 8.保障国防安全用海需求。1.本项目远离石碑山角领海基点,对领海基 点不产生影响。2.本项目远离神泉渔港、澳角渔港、甲子渔 港、湖东渔港、深水网箱养殖、人
29、工鱼礁用 海区,对其不产生影响,不影响防灾减灾体 系建设用海。3.本项目远离后湖、石碑山角等旅游娱乐用 海区,对其不产生影响。4.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区域维护性疏 浚项目,对保障港口航运用海要求,过往船 舶的通航安全起到重要作用。5.本项目不属海上风电项目。6.本项目不在曲清河、瀛江、隆江等河口海 域围填海,不影响其防洪纳潮功能和航道功 能。7.本项目无养殖用海需求。8 本项目不影响国防安全用海。符合环境保 护要求1.保护甲子屿、港寮湾礁盘生态 系统,保护龙虾、鲍、鲎、海龟、 海胆等重要渔业品种;2.严格控制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 富营养化,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加强渔港环境污染治理,生产
30、废水、生活污水须达标排海;4.执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海洋 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和海洋生物 质量一类标准。1.本项目远离甲子屿、港寮湾礁盘生态系统, 对其不产生影响。2.本项目无养殖用海需求。3.本项目不是渔港项目。4.本项目10mg/L 悬沙影响该功能区局部海 域,总体影响范围较小,不影响该功能区质 量要求,不影响该功能区的主导功能。造成 的影响已按相关法规导则规定进行补偿。符合(四)与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相符性2017 年 10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17120 号)发布。该规划根据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海岸线自
31、然属性为基础,结合开发利用 现状与需求,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三种类型。规划 将广东省岸线划分为 484 段,对海岸线及其两侧保护与利用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广东省 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岸线要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管理,确保 生态功能不降低、长度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开展任何损害海岸 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2018 年 1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严格保护岸 段名录的通知 (粤府函201828 号) ,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保护工作。根
32、据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章统筹海岸带基础设施建设与产 业发展中第一节统筹陆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发展为重点,统筹陆海交通基础设施建 设,合理确定用地用海和岸线规模,把港口设施、海运通道与公路、铁路等布局建设有机衔接起来。一、推动陆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9 加强港口运输能力建设。重点推进沿海主要港口深水航道、深水码头和专业化泊位建 设,加快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公用物流码头扩能升级;积极挖掘内河港口潜力,有序推 进西江、北江沿线港口开发建设。优化港口煤炭、油气化工品、矿石、集装箱、粮食、滚装 运输系统建设,完善港口与疏港铁路、疏港公路和内河航道转运设施,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推
33、动南沙、蛇口邮轮母港码头建设。第七章推动湾区发展第四节 红海湾区 三、发展指引。港口发展。重点推进汕尾港海丰港区和小漠物流港建设,规划建设进口大宗商品散杂货 码头、油气专用码头,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港区。推进建设多式联运物流节点,实时发展保 税物流,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加强与粤东及珠三角港口群之间的整体衔接和错位发展,发展以装卸散货、液体散货为主,件杂货、集装箱为辅的港口运输服务。产业发展。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汕尾主动对接融入深莞惠经济圈,全面承接深莞 惠经济圈辐射带动,打造珠江东岸产业转移主承接区。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 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和旅游业,优化发
34、展现代农业,重点发展能源工业和以马宫海洋渔业 科技产业园为载体的大型深加工渔业,推动汕尾临海能源工业基地建设;在甲子、后湖海域布局海上风电。本项目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 1000MW)项目的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 浚,属于能源工业项目的配套工程,符合规划的产业导向。本项目不需要占用岸线,本项目 港池和航道疏浚用海不涉及自然岸线使用问题。此外,本项目的建设解决淤泥严重沉积影响 船舶航行安全问题,提高航运效率,从而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加强港口运输 能力建设。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要求相符。本项目所在岸线属图 1-3 本项目所
35、在岸线属性 10 图 1-4 本项目与严控岸线的位置关系(五)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相符性1 、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关系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以粤府函2017275 号批复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本项目周边分布有甲子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 区、湖东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和东海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区的相对位置与距离见表 1-3 、附图 5(a )。表 1-3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分布区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序号所在行政区 域市级县级代码管控类别类型名称相对位置相对距离(km)203汕尾44-Xh20限制类重要砂质
36、岸线及邻近海域湖东砂质岸线及邻近 海域限制类红线区W0.84204汕尾44-Xh21限制类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甲子砂质岸线及邻近 海域限制类红线区E0.71206汕尾44-Xh22限制类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东海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E10.252 、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情况分析见表 1-4。 11 1-4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序号代码管控类 别类型名称生态保护目标管控措施相符性分析20444-Xh21限制类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甲子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沙滩管控措施:禁止从事可 能改变或影响砂质岸线 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 动。设
37、立砂质海岸退缩 线,禁止在高潮线向陆 一侧 500 米或第一个永 久性构筑物或防护林以 内构建永久性建筑。在 砂质海岸向海一侧 5 米 等深线内禁止采挖海砂、围填海、倾废等可 能诱发沙滩蚀退的开发 活动。加强对受损砂质 岸线的修复。环境保护要求:海水水 质、海洋生物质量、沉 积物等维持现状,对沙 滩资源破坏较严重的区 域进行整治修复,保持 海洋水文动力维持原状。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不 在限制红线范围内,不需要从事可能改变或影响 砂质岸线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不需要设立 任何构筑物,不需在向海一侧 5m 等深线内采挖 海砂、围填海、倾废。疏浚产生的疏浚土经检测 符合相应海域
38、沉积物质量标准要求,并委托取得 “生态环境部下发疏浚物倾倒许可证”单位处理。 根据冲淤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本项目实施后,不 会对该功能区岸滩造成侵蚀。由此可见,本项目 实施,不会改变该功能区的自然属性。本项目建 设符合该红线区的管控要求。甲子砂质岸线及邻 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由 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造成局部区域悬 浮物增大,对甲子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 线区造成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且影响时间短, 本项目附近悬浮泥沙浓度短期骤增将随着施工 作业结束,逐渐降低直至恢复本底状态。因此, 本项目不会改变红线区的整体水文动力环境,整 体的海水水质、海洋生物质量、沉积物等仍
39、能维 持现状(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第 三类标准) 。可见,本项目建设符合该红线区的 环境保护要求。20344-Xh20限制类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湖东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沙滩管控措施: 禁止从事可 能改变或影响砂质岸线 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 动 。设立砂质海岸退缩 线,禁止在高潮线向陆 一侧 500 米或第一个永 久性构筑物或防护林以 内构建永久性建筑 。在 砂质海岸向海一侧 5 米 等深线内禁止采挖海 砂、 围填海、倾废等可 能诱发沙滩蚀退的开发 活动。加强对受损砂质 岸线的修复。环境保护要求: 海水水 质、海洋生物质量、沉 积物等维持现状,对沙 滩资源破坏较
40、严重的区 域进行整治修复,保持 海洋水文动力维持原 状。本项目属于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不 在限制红线范围内,不需要从事可能改变或影响 砂质岸线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不需要设立 任何构筑物,不需在向海一侧 5m 等深线内采挖 海砂、围填海、倾废。疏浚产生的疏浚土经检测 符合相应海域沉积物质量标准要求,并委托取得 “生态环境部下发疏浚物倾倒许可证”单位处理。 本项目实施后对该功能区的岸线影响较小,本项 目建设符合该红线区的管控要求。湖东砂质岸线 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 准。由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造成局部 区域悬浮物增大,对湖东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 制类红线区造
41、成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且影响 时间短,本项目附近悬浮泥沙浓度短期骤增将随 着施工作业结束,逐渐降低直至恢复本底状态。 因此,本项目实施不影响该红线区的水文动力环 境,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第 三类标准,可见本项目基本不影响该红线区的水 文动力环境、海水水质、海洋生物质量、沉积物 等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建设符合该红线区的环 境保护要求。注: 由于本项目与东海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相距较远,因此本项目建设对该红线区不产生影响,此处不做 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不在海洋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要求相符。(六)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1 、
42、与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 号):(1)优化开发区域。包括渤海湾、长江口及其两翼、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峡西部以及辽东半岛、山东半岛、苏北、海南岛附近海域。珠江口及其两翼海域。包括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广州市、深圳市、 珠海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滘尾角以东)毗邻海域。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珠三角现代化港口群。发展高端旅游产业,加 12 强粤港澳邮轮航线合作。加快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及生态环境修复。严格 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实施区域污染联防机制。加强海洋生物
43、多样性保护,完善伏季休渔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健全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2)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城镇建设用海区、港口和临港产业用海区、海洋工程和资源开发区。该区域的发展方向与开发原则是,实施据点式集约开发,严格控制开发活动规模和范围, 形成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实施围填海总量控制,科学选择围填海位置和方式,严格围填海监 管;统筹规划港口、桥梁、隧道及其配套设施等海洋工程建设,形成陆海协调、安全高效的 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对重大海洋工程特别是围填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临港工业集中区和重大海洋工程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的环境监控。加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城镇建设用海区,是指拓展滨海城市发展空间,可供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海域。城镇建设 用海应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坚持节约集约用海原则,提高海域 使用效能和协调性,增强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提高滨海城市堤防建设标准,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港口和临港产业用海区,是指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拓展所需海域。港口和临港产业用海 应满足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合理布局,促进临港产业集聚发展。控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