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厂非电镀气门咀环保清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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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厂非电镀气门咀环保清洗技改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 202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厂非电镀气门咀环保清洗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8-350211-06-02-77800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地理坐标(东经:117 度 57 分 43.497 秒, 北纬: 24 度 36 分 27.60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670 汽车零

2、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金属 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 器制造 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造 337;金属制日 用品制造 338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1、汽车整车制造 361;汽车用发动 机制造 362;改装汽车制造 363;低 速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 365;汽 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 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3、/ 备案)部门(选填)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厦集工信投备2022221 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1环保投资占比(%) 30.1施工工期3 个月否是否开工建设是: 用地(用海)面积(m2)无需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不设专项评价, 具体情况见表1- 1。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 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 目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无废气产 生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

4、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 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 处理厂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含铬废水经 拟建的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在 含铬废水监控口处,废水中的总铬监控 达标后,排入现有工程已建生产废水处 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排至否1厂区总排污口,排入南塘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同时,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 目本次技改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具体见“4.2.7环境风险分析”章节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

5、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用水来自市政自来 水管网,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 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 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 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审批机关: 国

6、务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35号)2、规划名称: 集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2020年) 审批机关: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3、规划名称: 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审批机关: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 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 于印发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5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规划及

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1 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符合性分析本次技改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 厂现有工程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位于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 内,根据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见附图 2),结合厦门市不动产权证书(见附件 6),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1.1.2 与集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集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2020 年),集美区发展定位为围绕建设厦门市 新中心城区,打造

8、新市区、产业区、文教区、陆路港“三区一港”四个平台。发展目标为建 成美丽厦门示范区;远期建成人文彰显、创新发展、生态优美、幸福和谐的国际性滨海城区。 规划形成“一心、两区、四片”的结构,“一心”指集美新城核心区;“两区”指生态保护区 和城市建设区;“四片”指城市建设区内四大功能片区,包括:集美片区:以文教科研、旅 游、居住功能为主;杏林片区:以居住、商业、物流功能为主;灌口片区:以产业、居住功能为主;后溪片区以居住、商贸、产业功能为主。本次技改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 厂现有工程厂区内,位于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 内, 具体见附图 3。因此,

9、 本项目符合集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2020 年)要求。1.1.3 与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调整后的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范围为: 南临新城大道和特殊用地,西至新 324 国道,北至杜行村北侧(含机动车检测中心用地), 用地面积为 180.89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78.79 公顷。规划定位为: 以汽车生产、工程制造和相关配套产业为主的国家级汽车制造基地和专业化园区。本次技改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 厂现有工程厂区内, 位于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 内,具体见附图 4。同时

10、, 本项目主 要是生产适用于各种车型轮胎的气门咀产品,属于汽车生产相关配套产业,符合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要求。1.1.4 与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厦环评20195 号) ,本次技改项目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 1-2 本次技改项目与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 析1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以确保区域大气、本项目符合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符合3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严格各类污染 物的排放管控。按照环境

11、质量达到功能区的约束要求, 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清单。单(2021 年版)中对于“机械工业集 中区(灌口片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 求(具体见“ 1.2.1.4 与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的符合性分析”章节)2进一步优化规划区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区工业企业与 现状村庄、规划建设配套生活居住等的合理布局,工 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预留合理的防护隔离带。项目所在厂区与居住区之间已预留合 理的防护隔离带。符合3合理规划产业结构与布局。结合产业发展现状,规划 区产业定位为以汽车生产、工程制造和相关配套产业 为主的国家级汽车制造基地和专业化园区。引进的机 械制造业应禁止引进含冶炼(再生冶炼)、铸造、锻造 (不含冷锻、产能

12、置换企业配套工序除外)、电镀(产 能置换企业配套工序除外)、化学热处理、日用五金表 面处理的企业;严格管控采用有机溶剂的喷漆工艺准 入(水性漆、产能置换企业配套喷漆工序除外)。本项目从事气门咀生产,符合机械工 业集中区(灌口片区)产业定位,不 属于禁止引进含冶炼(再生冶炼)、铸 造、锻造(不含冷锻、产能置换企业 配套工序除外)、电镀(产能置换企业 配套工序除外)、化学热处理、日用五 金表面处理的企业,不涉及喷漆工艺符合4集约土地使用规模。结合规划区工业、公用、基础设 施用地分类, 优化人口和居住用地规模,优化工业用 地比例,公用工程、保证防护隔离带、环保设施、环 境风险“三级”管控用地的建设,

13、确保规划区土地资 源承载力。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规划区 土地资源承载力要求符合5提高区域内环保设施处理(置)能力。加快建设灌北 污水再生处理站、扩建杏林污水处理厂和推进、提高 机械工业园二期再生水利用率,入驻项目应做好生产 废水的预处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有害气体的排放 控制,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设施建 设,按规范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理处置工作,加强固废 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本项目将严格做好生产废水的预处 理,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做好地下水污 染防渗设施建设,按规范做好各类固 废的处理处置工作,加强固废的回收 和综合利用。符合6有效控制区域环境风险。入驻企业应做好危险化学品 储运及使

14、用过程的管控, 严格控制规划的环境风险源。 制定工业区级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废水事故排放 实施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管控措施,有效防止 突发性事故状况下次生环境影响。本项目将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储运及 使用过程的管控,严格控制规划的环 境风险源。本次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 应结合本次技改项目的内容对现有工 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并上报备案。符合7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跟踪评价。建立环境监测体 系,加强规划实施期间用地平整、施工等过程中的环 境管理。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 境影响跟踪评价,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规划重大 调整或修订时应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

15、将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跟 踪评价。符合8对规划环评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和简 化建议:本规划调整实施后的园区建设项目在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时, 对涉及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等协调性、 项目选址、环境功能区划等内容的分析部分可简化, 但对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项目应重点分析其 环境影响,强化环保措施等评价内容。本次评价将重点分析项目的环境影 响,强化环保措施等评价内容符合从上表分析得出,本项目符合厦门市机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4其他符合性分析1.2 其他符合性分析1.2.1 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2.1.1 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生

16、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厦门市生态保护红线,厦门市集美区生态保护红 线包括自然与人文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生物多 样性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等 5 个类型,总面积 91.76km2,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 33.42%, 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 30.14km2 ,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 10.98%,二级管控区面积 61.62km2,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 22.44%。本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厂现有 工程厂区内,根据厦门市集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选 址不在厦门市集美区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定的自

17、然与人文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保护红线、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范围内, 不属于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具体见厦门市集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见附图 5)。因此, 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1.2.1.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2021 年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 报,项目所在区域六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一 氧化碳、臭氧)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根据“4.

18、2.1.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章节核算,本次技改后, 硫酸雾排入外环境的量削减了 0.0048t/a,从而对周围大气环境可以起到改善作用,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水环境质量底线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含铬废水经建的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含铬废水监 控口处,废水中的总铬监控达标后, 排入现有工程已建生产废水处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深度 处理后,排至厂区总排污口, 排入南塘路市政污水管网, 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最 终排入厦门西海域一类区。厦门西海域一类区规划为一类海域水功能区。 根据2021 年厦 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厦门西海域一类区已超出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 主要超标

19、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含铬废水经拟建的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含铬废水监控口 处, 废水中的总铬监控达标后, 排入现有工程已建生产废水处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后, 排至厂区总排污口。在含铬废水监控口处所排废水中的总铬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5放口”的标准要求;废水经分质分流、分别处理后,在厂区总排污处废水中的 pH、CODcr、 BOD5 、SS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能够满足污水 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能够满足杏林水质净化 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排放对杏林水质净化厂水质不会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排 放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经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后, 排入厦门西海域一类区,对厦门西海域一类区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声环境质量底线本次技改项目所在厂区厂界附近区域规划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3 月 2 日3 月 3 日委托福建益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各厂界附近区域的昼、夜间声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共布设 4 个监测点, 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 A 声级。根据环境质 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各厂界附近区域昼、夜

21、间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因此,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对项目各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在 24.44 38.23dB(A)之间,叠加噪声现状值后,各厂界附近区域昼间噪声在 61.7063.61dB(A)之间, 夜间噪声在 52.4153.72dB(A)之间,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 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 ,夜间55dB(A))。因此, 本次技改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下降。1.2.1.3 与

22、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期用水均使用市政自来水,给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已建自来水管网, 根据建 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运营期无需新增用水量,因此,本项目用水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工程已建的制二课(厂房) 的三层西南侧的环保清洗车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因此, 本项目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能源利用上线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所使用的能源类型为电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次技改项目 运营期新增用电量约2万kWh/a,供电依托现有工程已建供电系统,能够满足本次技改项目用电需求。因此, 本项目用电符合能源利用上线的要求。1.2.1.4 与生态

23、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 (厦环规20211号),摘录其中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并进行符合性分析, 具体见表1-3。6表 1-3 本项目与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符合性分析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 析(一)表 1- 1 厦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1厦门市:陆域1.1空间 布局 约束二、重点管控区域第 4 条: 对省、市级重点重大产业项目,省、 市级“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 增资扩产项目, 规划发展的电子产业、新材料、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电 镀工艺等涉及重点重金属废水排放的须确保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调剂

24、来源, 确需配 套的关键性、短流程化工工序和单纯混合、分 装、物理提纯的, 在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 的前提下,可予准入。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属 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 (简称“三高”)重点企业, 同时, 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含铬废 水中的总铬的总量控制指标由厦晖 杏林厂已批复的总铬总量指标进行 调剂。因此, 本次技改项目及其确 需配套的钝化工段,在严格落实污 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 可准 入符合(二)表 2-4 厦门市集美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1集美区: 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 ZH350211200021.1功能 定位/ 主导 产业汽车制造、工程机械、装备制造、新材

25、料、轻 工业本项目主要是生产适用于各种车型轮胎的气门咀产品,属于汽车生产相关配套产业符合1.2空间 布局 约束(1)禁止新、扩建与本单元主导产业无关的 污染因子复杂、污染影响较大、环境风险较高 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不属于不受限(2)金属铸锻件的铸造、锻造、热处理、日 用五金表面处理和电镀工序的生产项目, 仅允 许准入属于本单元主导产业配套工序的机械 加工项目, 并应采用先进的生产设施, 达到国 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先进水平后方可准入。本次技改项目属于本单元主导产业配套工序,并采用先进的生产设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禁止在先锋电镀集控区以外新(扩)建 专业电镀项目以及排放废水重点

26、重金属污染 物的其他工业项目; 先锋电镀集控区禁止扩建 园区规模, 禁止扩(改) 建无重点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指标调剂来源的电镀项目(省、市级重 点重大产业项目, 省、市级“三高”重点企业 增资扩产项目、规划发展的新材料、新能源和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的电镀工艺 除外)。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属 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 (简称“三高”)重点企业, 同时, 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含铬废 水中的总铬的总量控制指标由厦晖 杏林厂已批复的总铬总量指标进行 调剂。 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及其确 需配套的钝化工段等均不列为本清单禁止及限制准入范畴。不受限(4)涂装专业企业或生产线应采用薄

27、膜处理 等清洁生产工艺代替表面磷化工艺方可准入。不涉及不受限(5)严格限制耗水量大的项目准入,入园企 业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先进水平。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的项 目不受限(6)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 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 100m 范围 内, 禁止准入增加排放有机废气污染物、异味 污染物及其他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录污染物的新建、改(扩) 建工业生产项目, 具体见表 1- 1 中陆域-空间布局约束-重点管控 区域-第 10 条要求。本次技改项目所在厂区不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拆迁安置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100m 范围内不受限(7)在已建

28、成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 不得新建、扩建燃煤、燃油和燃生物质燃料锅 炉或工业窑炉, 因集中供热确实不能满足具体 生产工艺用热条件的项目仅允许建设清洁能 源锅炉及工业窑炉, 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现有燃 煤锅炉及工业窑炉应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不涉及不受限76 个月内关停。1.3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立足于通过“以 新带老”、削减存量,努力实现企业自身总量 平衡, 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 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放量的, 新增部 分等量替代; VOCs 实行倍量替代(区域有效 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比例不小于 1.5 倍,省、 市重点重大项目不小于 1.2 倍),改建项

29、目应通 过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处理设施控制 VOCs 排 放量只减不增。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化学需氧 量、氨氮,不涉及排放 VOCs符合(2)产生 VOCs 的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应符合厦门市关于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的要 求, 采用的治理设施应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不得采取低温等离子、 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产生 VOCs符合(3)建立区域重点 VOCs 排放企业污染管理 台账, 深化 VOCs 治理技术改造, 推进原辅材 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 材料的使用。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 VOCs 排放符合(4)严格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

30、 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不得新增重金 属排放的生产项目。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的含铬废水中的总铬由厦晖杏林厂已批复的总量进行调剂不受限(5)产生含重金属废水、或难以生化降解废 水、或高盐废水的企业, 应对生产废水进行有 效预处理, 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处理设施出 口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 应标准, 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总排放口应达 到 厦 门 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5/322-2018)相应标准要求后再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含铬废水经拟建的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含铬废水监控口处,废水中的总铬监控达标后,排入现有工程已建生产废水处

31、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进行处理。在含铬废水监控口处的总铬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2 中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值要求符合(6)单元内生产生活污水实现 100%收集和处 理, 依托的杏林水质净化厂(远期为前场水质 净化厂)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322-2018)中表 2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含铬废水经拟建的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含铬废水监控口处,废水中的总铬监控达标后,排入现有工程已建生产废水处理站的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全部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1.4环境 风险 防控(1)建立完善的园区环境风

32、险应急管控系统, 包括应急组织机构, 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 备库。本次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及已配备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符合(2)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地下水、土壤污染环 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 企业应实施项目环 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 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次技改项目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符合(三)表 3- 1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1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1.1管控 单元 准入 指引(1)思明区、湖里区禁止准入(2)其他区域限制新、扩建项目,在满足生 态环境准入要求前提下, 具体

33、项目还经环评论 证可行后方可准入本次技改项目符合本清单准入条件,经环评论证和正常行政审批后可准入符合1.2生产 工艺 及生 态环(1)先锋电镀集控区禁止新建专业电镀项目, 禁止扩(改) 建无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 调剂来源的电镀项目; 原则上禁止在先锋电镀 集控区以外新(扩) 建专业电镀项目, 涉及重本次技改项目位于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不在先锋电镀控制区内;同时, 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专业电镀项目不受限8境准入要求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须确保指标调剂来源 后方可进入先锋电镀集控区(2)对省市重点重大产业项目、“高技术、高 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规 划发展的电子产业、新材料

34、、新能源和节能环 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电镀工艺等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 须确保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指标调剂来源后方可准入本次技改项目新增总铬由厦晖杏林 厂已批复的总量进行调剂符合(3)涉及表面涂装的,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 或使用的原辅材 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 如粉末涂装工艺。表面涂装喷漆工艺采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涂料不涉及符合(4)低浓度、大风量的有机废气,宜采用沸 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 术; 高浓度废气, 优先进行溶剂回收, 难以回 收的, 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非 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

35、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 吸收处理不涉及符合(5)涂料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 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 或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 或进行局 部气体收集; 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 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 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涉及符合(6)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 高 VOCs 处理效率。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 l 万 m3/h 的风量活性炭装填量不得小于 1m3 , 活性炭更换频次应符合设计要求, VOCs 初始 排放速率大于 2kg/

36、h 的,去除率不得低于 80%不涉及符合(7)新增排放铅、汞、镉、铬、砷五项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需要调剂指标来源本次技改项目新增总铬由厦晖杏林 厂已批复的总量进行调剂符合(8)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使 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工艺的 VOCs 进行有效收集 及达标处理排放不涉及不受限(9)新建工业涂装项目低 VOCs(VOCs 含量 质量比低于 10%)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不涉及符合(10)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不得引进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指对外来的金属物件 表面进行的电镀、镀层、喷涂、着色等专业性 作业加工)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对外来的金属物件表面进行的电镀、

37、镀层、喷涂、着色等专业性作业加工不受限(11)对采用酸洗碱洗工艺的,其酸碱性废气 应进行收集处理,处理率达 90%以上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酸洗碱洗工艺不受限(12)企业电镀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电镀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1900)中表 3、表 5 要求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不 涉及排放电镀污染物, 所排含铬废 水中总铬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车 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 值要求不受限从上表分析得出, 本项目不属于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所禁止及限制准入范畴。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里的限制内容,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91.2.2

38、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气门咀生产,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38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7号) 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及淘汰类, 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属于允许类, 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2.3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次技改项目选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灌南厂现有工程厂区内, 拟利用现有工程已

39、建的制二课(厂房)的三层西南侧的环保清洗车 间进行生产,根据厦门市不动产权证书(见附件 6),项目所在生产厂房其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因此, 本项目选址符合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厦门市集美区发展规划要求。同时,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机械工业区二期其他工业用地,南侧紧邻工业区横五路,隔 横五路向南为在建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西侧紧邻南塘路,隔南塘路向西为机械工 业区二期其他工业用地, 北侧紧邻灌口南路, 隔灌口南路向北距离约 100m 为前山村。项目 所在位置周边主要为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内已入驻的工业企业,项目与周边环境具有一定的相容性。因此, 本项目选址合理。1.2.4 清洁生产分

40、析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 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开展清洁生产,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采取“预防” 措施,将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经营管理及产品等方面与物流、能量、信息等要素结合起来, 并优化运行方式,从而实现最小的环境影响、最少的资源能源使用、最佳的管理模式以及最优化的经济增长水平。(1)本次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为电能, 属于清洁能源。(2)项目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3)本次技改项目拟将环保清洗工序中的“硫酸酸洗+三联逆流水洗+浸泡隔离剂+二 联逆流水洗+OY-8E钝化剂清洗+二联

41、逆流水洗”工艺改为“钝化+二联逆流水洗+热水洗+二 联逆流水洗”工艺, 所使用的钝化剂由OY-8E钝化剂(有机钝化剂) 改为铜钝化剂(三价铬 钝化剂),技改后产品性能中, 耐腐蚀中性盐雾可从48小时提升至不低于240小时, 耐腐蚀性 能能够超过欧美MIL-DTL-81706及MIL5541的耐腐蚀标准。从而大大增强该企业产品的市场 竞争力。同时, 根据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中“表1 综合电镀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中“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中“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项10中,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均列出:“1、民用产品采用低铬或三价铬钝化”。从

42、而说明, 采用低铬或三价铬钝化工艺, 同样是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的工艺。从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较高。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由来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5 月 9 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 资),法定代表人:许廉凯,注册资本:1550 万美元,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 号, 经营范围: 从事各种金属及橡胶气门嘴及其零配件、接头、橡胶阀门及其零配件、橡胶 料、铝制品、金属切削机床、模具、紧固件、空调管件及其空调零配件(不含压缩件)、机 械五金零件、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配件、水暖器材五

43、金件及汽车安全系统配件(胎压侦测器) 的生产、加工,化工材料、再生橡胶、铜的进出口 。该公司专业生产各种车型轮胎气门咀, 为中国大陆乃至东南亚最大的胶垫式气门咀生产基地。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台胞证复印件) 。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晖公司”)旗下在厦门市集美区共设有 3 个厂区,分别为:(1)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新源路 39 号、41 号的厦晖杏林厂;(2)位 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景山路 757-767 号的厦晖六晖厂;(3)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 118号的厦晖灌南厂。其中, 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灌南厂(以下简称“厦晖灌南厂”)自成立以来,共经历过 2 次环评、1 次验收、1 次阶段性验收,具体情况如下:(1)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 业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厂房及配套建构筑物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取得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厦集环审2018190 号, 见附件 2),根据其环 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已批复的建设内容为: 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拟于厦门 市集美区 11-03 机械工业集中区二期灌口南路与南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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