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欣昊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总部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欣昊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总部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4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5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0六 、结 论 6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66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金欣昊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总部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福新东路东侧(斗门生态农业园)地理坐标(113度19分33.312秒,22度17分52.800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 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 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
2、(仅分割、 焊接、组装的除外)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2、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 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 造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80、电子器件制造397- 印刷电路板制造;显示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 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 组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万元)2
3、7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 占比(%)0.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 :建设单位于2023 年5月开始基建施工,用地(用海)面积(m)18243541目前处于施工状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 况规划名称: 斗门区B205a、B205b编制单元及B205e01、B205f01管理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审批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斗门区B205a、B205b编制单元 及B205e01、B205f0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的批复(珠府批202016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
4、目位于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福新东 路东侧(斗门生态农业园),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斗门区B205a、B205b编制单元及B205e01、B205f0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的批复(珠府批2020167号),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8), 本项目用地选址符合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珠自然工字(斗 门)【2021】第0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符合用地规划;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分,项目区域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二、产业规
5、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 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禁止准入名单中;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 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三、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福新东路东侧(斗门生态农业园),属于珠三角核心区,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2表1
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管控 维度是否 相符本项目情况项目不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污染物原辅料, 项目产生的注塑有机 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 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处 理 4 0 m 高 空 达 标 排 放,压铸有机废气通 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水喷淋+活性炭处理 40m高空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 理后,由市政管网排 入白藤水质净化厂。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 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 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 大道西侧、福新东路 东侧(斗门生态农业 园),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 线区域。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
7、有机物共性工厂。核一 带一 区 ” 区域 管控 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是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生态 保护 红线是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
8、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 局发布的2022珠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市环境状况,2022 年珠海环境空气质量 六项污染物全部达环境 质量 底线是标;废水最终纳污水 体鸡啼门水道环境质 量达标;2022年珠海 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
9、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93%。建 设项目建成后,废水、废气、噪声等按照相 关标准达标排放,固 体废物有效分类收集、处置,不会对项3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 量造成恶化,不会突 破当地的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 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 用的资源主要为自来水、电能。本项目给 水由市政供水接入; 电能由区域电网供应,消耗量较小,不 会突破当地的资源利 用上线是四、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
10、、福 新东路东侧,属于斗门区白蕉镇白藤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40320017), 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2珠海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维 度管控要求结论:符合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福新东路东 侧(斗门生态农业园)。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斗门区B205a、B205b编制单元及B205e01、B205f01管理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编)的批复 (珠府批2020 167号),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 保护范围内,不属于自 然资源保护核心区,不 属于生态空间内,不属 于自然保护区等,选址
11、 符合用地规范;本项目属于,不属于铁、燃煤燃油火电、石 化、储油库等项目,产1-1. 【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区域布 局管控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
12、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4.【生态/综合类】珠海斗门锅盖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尖峰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华发水郡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1-5. 【其它/禁止类】坡度大于25%的山地以及海拔超过25米的丘陵和高地,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4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1-6.【大气/禁止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 控区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 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
13、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 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7. 【水/禁止类】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 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港口、 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 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1-8.【水/限制类】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扩 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 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 及其周边海域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14、,在 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 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 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1-9.【其他/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 养殖场、养殖小区。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项目,本项目不使用高挥发性有机 物原辅材料。能源资 源利用2-1. 【能源/综合类】区域内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 源,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区绿化建设。本项目拟采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单位 产品能耗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 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 土地利用合理
15、。污染物 排放管 控3-1.【水/综合类】新建、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 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3-2.【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 造等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 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 入“两高”项目。本项目属于金属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不属 于煤电、石油、化工、 钢铁、有色金属、建材、 煤化工、焦化两高行业 范畴。5环境风 险防控4-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工业废 水、废液直接排入排洪渠道。本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16、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白藤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排至鸡啼门水道;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 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不会直接排 入洪渠道。五、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的相符性分析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推进 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 步运行率和去
17、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 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ABS、PC,工况为180220,远低于ABS、PC裂解温度(ABS裂解温度260,PC裂解温度350),因此不产生热解废气。注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压铸过程中使用脱模剂,根据项目提供的MSDS,其VOCs含量1%,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挥发性
18、有机物极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 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相符。六、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相符性分析。6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提出:以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健全分级管控体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水平。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 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
19、查,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
20、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ABS、PC,工况为180220,远低于ABS、PC裂解温度(ABS裂解温度260,PC裂解温度350),因此不产生热解废气。注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压铸过程中使用脱模剂,根据项目提供的MSDS,其VOCs含量1%,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
21、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极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 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因此,本 项目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的要求相符。七、与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还提出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村7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等治理,并巩固提升饮用 水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
22、当前,广东大气治 理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是关键。 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制定省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同时,加油站的油气污染是形成臭氧的重要来源,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将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同时加强储油库等VOCs排放治理。本项目用水均来自城市管网供水,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收 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ABS、PC,工况为180220,远低于ABS、PC裂解温度(ABS裂解温度260,PC
23、裂解温度350)因此不产生热解废气。注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 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压铸过程中使用脱模剂,根据项目提供的MSDS,其VOCs含量1%,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极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 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 引至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相符八、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
24、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提出: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够、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
25、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8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 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
26、s无组织排放。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推进使用先进 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ABS、PC,工况为180220,远低于ABS、PC裂解温度(ABS裂解温度260,PC裂解温度350),因此不产生热解废气。注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
27、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压铸过程中使用脱模剂,根据项目提供的MSDS,其VOCs含量1%,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极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 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因此,本 项目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要求相符。九、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要求,加强涉VOCs“散乱污”企业排
28、查和整治工作,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9性有机物排放。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ABS、PC,工况为180220,远低于ABS、PC裂解温度(ABS裂解温度260,PC裂解温度350),因此不产生热解废气。注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压铸过程中使用脱模剂,根据项目提供的MSDS,其VOCs含量
29、1%,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极少,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用风机通过风管引至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的要求相符十、与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内容,珠海通过严格环保准入、环境标准、总量控制等管理措施强化政府行政管制与约束,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及依法设立定点基地内已规划建设的生
30、产线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焦炭、有色冶炼、制浆造纸、铅酸蓄电池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不再新建专业电镀、 纺织印染、制革、发酵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的精密金属零部件、精密塑胶零部件、AC/DC电源、线束产品和净化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和高能耗项目。因此,本项目与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要求相符。十一、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本项目相 符 性4.3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 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停
31、”。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 艺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 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及时停本项目在启动废气收集系统后再进行生产。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定时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停止生产,待检修完成后再投入使相符10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者采取 其他替代措施。用。4.5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者有 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 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确定。本项目注塑非甲烷总烃 经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 附系统”处理后经40m高 排气筒排放,压铸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 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32、系统”处理后经40m高排 气筒排放。相符5.2VOCs物料存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2.1通用要求5.2.1.1VOCs物料应当储存于密 闭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5.2.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 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 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 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5.2.1.3VOCs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好,其中挥发 性有机液体储罐应当符合5.2.2、5.2.3和5.2.4 规定。 5.2.1.4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足3.7 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存于密闭 的容器中,并储存在化学
33、 品仓的防爆柜中,为封闭 区域,除日常人员、设备、 物料进出时,及通风口、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 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相 符5.3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3.1基本要求5.3.1.1液态VOCs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 当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使用的含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料采用密闭 容器运输及储存,相符5.4.2.1VOCs质量占比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根据企
34、业提供的MSDS, 项目使用的脱模剂VOCs 含量1%,其使用过程采 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内或通风橱下操作,经集 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 后排放。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相关要求。十二、与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号)相符性分析橡胶和塑料制品业VOCs治理指引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号)本项目相符性1145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 延、发泡、纺丝等)、硫化等作业 中应采
35、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 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 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 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相 符49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 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50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 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管道组件的 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mol/mol,亦不应有 感官可察觉泄漏。本项目最小控制风速为0.5m/s,大于 0.3m/s。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密闭,且负压 运行。相符52塑料制品
36、行业:a)有机废气排气 筒排放浓度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时段排放限值,合成革和人造革制造企业排放浓度不高于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排放限值,若国 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塑料制 品制造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则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 相应的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 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建设VOCs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80%;b)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 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
37、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 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 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采用“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 处理,废气处理效率达到70%。相 符53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 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质性质及含 量进行选择;b)吸附床层的吸附剂 用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物浓 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c) 吸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 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活性炭 每半年更换一
38、次。相 符56VOCs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 备同步运行,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 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 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相符12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 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 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 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 措施。58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记 录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 (废气量、浓度、温度、含氧量等)、 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废 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 附剂、催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记录废 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
39、数据(废气 量、浓度、温度、含氧量等)、废气 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废气处理 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 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相符59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 同、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 证材料。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证材 料。相符60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相 符64塑料制品行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每年一 次。每年一次。相符66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明确VOCs总量指标来 源。本项目总量来源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调配。相 符67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企业VOCs基准排放量计算参考广东
40、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 算方法核算进行核算,若国家和 我省出台适用于该行业的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则参照其相关规 定执行。VOCs基准排放量计算参考广东省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 法核算进行核算。相 符1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及规模:一、环评类别判定说明表3环评类别判定表序号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产品产能工艺对名录的条款敏 感 区类别1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精密金属零部件150万件冲压、折合、研磨、机加工、清洗、喷砂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无报告表2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AC/DC
41、电 源50万件压铸、去披锋、研磨、机加工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无报告表3C2929塑 料零件及 其他塑料 制品制造精密塑胶零部件100万件混料、注塑、去毛边、检验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无报告表4C3979其 他电子器 件 制造线束产品80万件压接、焊接、 组装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0、电 子器件制造397-印刷电路 板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 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 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无/二、项目建设内容1、基本情况
42、金欣昊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总部年产精密金属零部件150万件、AC/DC 电源50万件、 精密塑胶零部件100万件、空气净化器30万件、线束产品80万件,新建项目拟建设于珠 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斗门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港大道西侧、福新东路东侧(斗门生态农业 园) (项目中心位置: N221752.800”,E1131933.312”), 项目主要从事五精 密金属零部件、精密塑胶零部件、空气净化器、AC/DC 电源、线束产品等的研发和生产, 生产精密金属零部件150万件、AC/DC 电源50万件、精密塑胶零部件100万件、空气净 化器30万件、线束产品80万件,预计年产值3亿。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
43、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8243.54平方米,建筑面积45991.28平方米。14表4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1#广房(建筑面积15141.48m, 1F7.8m2F-3F6m4F-9F4.8m,总层高48.7m)1层展厅,2层组装办公车间,3层-4层为半成品仓库,5 层-6层为成品仓库,7层为日后发展备用车间,8层-9层 为办公车间2#厂房(建筑面积9026.97m,1F7.9m2F-3F6m4F-6F4.8m,总层高34.3m)1层-3层为注塑车间,4层为冲压车间,5层为压铸车间 6层为线材生产车间3#厂房(建筑面积 13605.98m,1F7.9m2F-3F6m4F-6F4.8m,总层高34.3m)1层-3层为注塑车间,4层为冲压车间;5层为压铸车间; 6层为组装车间辅助工程饭堂和宿舍(建筑 面积6407.47m,1F6m,2F5.1m,3F-8F3.9m,总层 高34.5m)1栋8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1层为厨房;2层-8 层为员工宿舍储运工程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物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厂外运输主要依靠社会力量、采用公路运输公用工程供水系统由市政管网供给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供给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