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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影响 类)项目名称: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 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2023年4月-1中 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8-441781-04-02-25182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阳江市阳春市春湾镇自由村地理坐标(东经 111 度 57 分 27.644 秒,北纬 22 度 22 分 8.29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
2、治 理业- 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 利用-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94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4.47施工工期5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 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
3、响类)(试行)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 1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十二、建材 1.利用不低 于 2000 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 6000 万块/年(含)新型烧结 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和“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
4、合利用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 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1 、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用地规划的相关要求。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中的阳江市大气环境 功能区划图(2020 年调整),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5、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 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3 、水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主要有漠阳江、长尾河、那乌河。根据广东省地 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文),项目周边水体长尾河、那乌河、 漠阳江阳春河塱至阳春春城镇九头坡河段为饮用功能,水质目标为类,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阳春市地表水功能区划见附图 9。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但属于类水体,阳春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见附图 10。4 、声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
6、T 15190-2014),本项目所在地 声环境参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即昼 间60dB(A) 、夜间50dB(A))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隔声、消声、减震等处理措施处理后,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符 2 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所在地块土 地利用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同时, 项目选址四周的环境分布符合要求。所以,本项目的选址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三、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 、与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阳府20221
7、4 号)相符性分析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阳府2022 14 号)中明确提到 推进固体废物全方位处置能力,加快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推 进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阳东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投产。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的项目,是加快固体废物收 集与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的体现,与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阳府2022 14 号)相符。2 、与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6-2030 年) (阳府201837号)相符性分析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6-2030 年)(阳府201837 号)划 定了阳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在
8、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开发 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生态、大气、水环境管控区,限制开发。根据阳江市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水环境 空间管控图(附图 5 附图 7)可知,项目选址不涉及国家级、省级自然保 护区;不涉及大气管控重点管控区;不涉及水环境重点改善区、重要水源涵 养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本项目符合阳江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 年)(阳府201837 号)的相关要求。3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9、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要求,全省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针对不 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通过项目位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 12)对照可知,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 3 表 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 护红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 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 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 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相符资源利 用上线本项
10、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项目运营过程 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自来水等资源,电力能源主要依托 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和当地电网供电;项目用水 不多,因此本项目耗费资源较少,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相符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废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废气设 施处理,采用“SNCR+冷却+ 高效布袋除尘+湿法脱硫” 处理后,通过 11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替代燃料及原 辅料仓库分别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臭气进行收集处 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不降低区域现有 大气环境功能级别。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 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 处理后回用于
11、厂区,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 影响。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贮存处置,不会污 染土壤环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 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政策、文件要 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文件中 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 求。相符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 目依托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废水不外排,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 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
12、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关要求。4 、与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阳府202128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2 与阳江市“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管控 领域管控方案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562.13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9.6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929.56 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1.68% 。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21.35 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 14.76%。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一般生态空间范围 内,也不在饮
13、用水水源 保护区和环境空气质 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 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符合 4 环境 质量 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 水体比例达到 100%;国考、省考断面 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 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 标率)和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 (实况)达到省下达控制目标,臭氧 (O3 )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 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大气环境各空气质量指标均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措
14、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控制目标。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等,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项目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由市政电网供电,生产辅助设备均使用电能源,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符合阳江市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依托优越的生态环境本底,统筹自身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等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结构调整,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项目位于陂面镇和合水-春湾-松柏-石望-河朗镇部分地区一般管控单元,符合阳江市环境管
15、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详见表1-3符合表 1-3 与“ 阳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行政区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县(市、区)ZH44178130003陂面镇和合水-春湾-松柏-石望- 河朗镇部分地区一般管控单元广东省阳江 市阳春市一般管控单元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有限保护区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是 否 符 合 5 区域 布局 管控l-l.【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 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 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 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
16、则上禁止人为 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 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 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 活动。1-2.【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可开 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 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 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 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 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3.【生态/禁止类】严格保护广东阳春 凌霄岩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禁止在广东 阳春凌霄岩国家地质自然公园进行采 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 不利于地质遗迹保护的活动,确保地质 地貌的完整性和稀缺性;在保护的前提 下
17、,允许适量科学研究和旅游设施。1-4.【生态/禁止类】严格保护阳江马古 坳县级、大河县级森林自然公园,依照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依法依规 管理,禁止不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 各类开发及建设;巳经建设的,按照森 林公园总体规划逐步迁出。1-5.【生态/限制类】严格保护合水水库 及其水源涵养区,严格水库集甫区变更 土地利用方式,逐步取缔水库集丽区范 围内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种开发 活动,恢复种植以水源汤养林、水土保 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依法清理对水 质产生污染影响的各类养殖业。1-6.【大气/禁止类】百涌自然保护区和 烂头岭大气一类功能区内,禁止新建、 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 省
18、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 1-7.【大气/限制类】陂面镇、合水镇、 春湾镇、松柏镇、石望镇和河朗镇局部 区域属于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应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 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1-8.【水/限制类】严格控制供水通道(漠 阳江尤鱼头桥以上河段)敏感区域高耗 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 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 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 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地 质自然公园、森林自然 公园、合水水库及其水 源涵养区、大气一类功 能区等环境敏感区范 围内。本项目依托华润水泥 (阳春)有限公司水泥 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 废物,根据类比同类
19、型 项目运行经验,水泥窑 配套的废气处理措施 能有效处理协同处置 固废过程产生的废气, 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 放,根据大气预测结 果,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不大。符 合 6 能源 资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严格控制流域和 区域的用水总量,稳步提高用水利用效 率和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本项目用水依托华润 水泥厂区内现有供水 系统,新增用水量较 少,不会超过区域允许 用水量。符 合污染 物排 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污水 处理设施,实现而污分流、污水排放管 道收集或暗渠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出水标准执行广东省农
20、村生活污水 处理排放标准(DB 44/2208)。3-2.【水/综合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 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 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3-3.【水/综合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降低农药使用量,鼓励使用果莱茶有机 肥替代化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 控和统防统治。3-4.【大气/综合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标准, 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挥发性 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料,强化工艺 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 放。3-5.【大气/综合类】推动水泥行业开展
21、废气超低排放改造。3-6.【其他/综合类】强化重点排污单位 污染排放管控,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执行 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保证监测设 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 清洗废水进入自建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 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 污水依托华润水泥厂 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 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 用,不外排。本项目依 托华润水泥水泥厂区 内水泥窑协同处置一 般固体废物,根据类比 同类型项目运行经验, 水泥窑配套的废气处 理措施能有效处理协 同处置一般固废过程 产生的废气,废气经处 理达标后排放。目前企 业烟囱已安装在线监 控设备,华润水泥公司
22、 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规定和监测规范,保证 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 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符 合环境 风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纳入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 见)管理的工业企业要编制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并备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 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 表水体。本项目属于文件中“十 七、环境治理业: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含污 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现有项目已编制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单 位将及时修订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并备案。符 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阳府202128 号)的相关要求。s 、与广东省水泥
23、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其发展原则是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采石灰石矿山资源,注重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 7 用低品位的原料和燃料、工业废渣弃物、污泥等生产水泥,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本项目依托现有日产 25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注重资源综合利用,符合该发展原则。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案符合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6 、与“两高”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
24、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 称重点区域) 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2 、根据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 号):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 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珠三角核心区域禁止新 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油加工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本项目位于阳江市阳春市春湾镇自由村,依托现有日产 2500 吨新型干法
25、水泥窑生产线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 炼、平板玻璃项目。本项目采用 RDF 、废纺织品、生物质燃料等作为替代可有效减少煤的消耗。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和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 号)的要求。7 、与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性分析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4-2010)(2015 年修订)相符性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4-2010)(2015年修订)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项目在工业废物的处置
26、规模、技术与装 备要求;工业废物主要类别及品质要求;总平面布置;工业废物的接收、运输与储存;工业废物预处理系统;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接口设计;环 8 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等方面均提出相关要求,本报告相关章节论述 即围绕这些方面提出措施要求,现将本项目与 GB50634-2010 及其 2015 修订条文的要求相符性逐条列表对照。根据表 1-4 对照情况,本项目选用的处理工艺先进、设备优势明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建设经济合理;项 目处置的一般固废可替代部分水泥生产使用的原料,且不会对水泥的正常稳 定生产造成影响;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有完善固废接收、运输与
27、贮存系统。总体上,本项目符合 GB50634-2010 及其 2015 修订条文的要求。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2013)相符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的设施技术要求、入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报告相关章节论述即围绕这些方面提出措施要求, 现将本项目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相符性逐条列表对照,见表 1-5。根据表 1-5 对照情况,本项目选用的工艺、设备先进可靠,设施、入窑废物特性、运行技术等方面满足标准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
28、上,本项目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662-2013)相符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选择、设备建设和改造、操作运行和污染控制等方面的 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本报告相关章节论述即围绕这些方面提出措施要求,现 将本项目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相符性逐条列表对照,见表 1-6。根据表 1-6 对照情况,本项目选用的工艺、设备先进可靠,设施选择、设备建设和改造以及操作运行等方面满足规范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 行,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上,本项目符合水泥窑协同处
29、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6年第 72 号文)相符性 9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二次污染防治以及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 内容,本项目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二次污染防治等方面满足政 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见表 1-7。与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关于发布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 5 份指导性文件的公告” ,环保部于 2015 年 12 月24 日
30、发布了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废弃物焚烧属该技术政策所涉及的重点行业。如本项目相关条款符合性分析如表 1-8。根据表 1-8 可知,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0 表 1-4 本项目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相符性分析项目GB50634-2010 及修订条文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符合性4 、工业废物的处置规模、技术与装备要求4. 1 规模划分4. 1. 1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废物的单线设计规模,可按以下 规定划分:(1)年处置危险废物 20000t 以上,或年处置一般工业废物 80000t 以上的 为大型规模。(2)年
31、处置危险废物 5000 到 20000t ,或年处置一般工业废物 20000 到 80000t 的为中型规模。(3)年处置危险废物 5000t 以下,或年处置一般工业废物 20000t 以下的 为小型规模。4. 1.2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设计规模,应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服 务区范围内的工业废物产生量现状及其预测、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靠 性等因素确定。1 、本项目年处置一般工业废物 100000t ,属于大型规模。2 、本项目设计规模,根据服务区(阳江市及周边)范围内 的工业废物产生量现状及其预测、处理经济性、技术可行性 和可靠性等因素确定。符合4.2 主要设计内容4.2. 1 水泥窑
32、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工程建设内容应包括:进厂接收系统、分 析鉴别系统、贮存与输送系统、预处理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回收利用系 统、烟气净化系统、 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 电气系统、压缩空 气供应、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消防、通信、暖通空调、机械维修、 车辆冲洗等设施。4.2.2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在建设过程中宜与水泥生产系统共用部分 公用辅助设施;位于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宜利用园区内现有 共用设施。1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建设进厂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贮存与输送系统、预处理系统、通信、暖通 空调、机械维修、车辆冲洗等设施。焚烧系统、热能回收利 用系统、烟气净
33、化系统、 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 电气系统、压缩空气供应、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消 防等设施依托现有项目。2 、本项目烧成处置系统依托华润水泥厂区,在建设过程中, 给水、排水、供电、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与水泥生产系 统公用。符合4.3 技术装备要求4.3. 1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技术装备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工艺装备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应不低于依托水 泥熟料生产线的水平。2 预处理及共焚烧的工艺处置技术及装备应依据所处置工业废物的特点确 定,需引进设备、部件及仪表,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3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应保证可燃性一般工业废物在高温区投入
34、回转 窑系统。4 水分含量高的一般工业废物作为替代燃料使用时,宜设置预处理系统进本项目处置的为一般固体废物,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将一般 工业废物的相关条款作为基本条件执行。1 、本项目烧成处置系统依托华润水泥厂区,固体废物输送 与投加系统均采用自动化设备,其工艺装备和自动化控制水 平等同于依托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水平。2 、本项目预处理及共焚烧的工艺处置技术及装备依据所处 置工业废物的特点确定,引进设备、部件及仪表,已经进行 了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3 、本项目处置的一般固废与原料一起送入窑内。符合 11 项目GB50634-2010 及修订条文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符合性行干化处置。5 一般工业废物应根
35、据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预均化处理,并应注意相 互间的相容性。处置危险废物前应预先进行配伍实验。6 含有易挥发成分的替代原料应先经过预处理,不应直接以通常的生料喂 料方式喂料。4.3.2 可燃性一般工业废物焚烧处置,应在 850以上的区域投入,同时烟 气停留时间应大于 2 秒。4.3.3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应在温度 1100以上的区域投入,同时烟 气停留时间应大于 2 秒。5 、工业废物的主要类别及品质要求5. 1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分类5. 1. 1 水泥窑可处置的工业废物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有关规定。5. 1.2 作为替代原料的工业废物,CaO 、SiO2 、Al2O3 、F
36、e2O3 灼烧基含量总 和应达到 80%以上。5. 1.3 作为燃料替代利用的工业废物,主要要求及判别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入窑实物基废物的热值应大于 11MJ/kg。2 入窑灰分含量应小于 50%。3 入窑水分含量应小于 20%。5. 1.4 无法满足本规范 5. 1.2 、5. 1.3 所列条件的工业废物均应按水泥窑无害 化处置。本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废 100000t/a 。符合 5. 1.2 替代原 料和 5. 1.3 燃料的标准。本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将低热值废物与高热值废物通过 配伍相混合作为替代燃料使用,经过合理配伍后,可以有效 控制入窑灰分含量、入窑水分,确保其分别低于 50%、2
37、0%。符合5.2 品质控制要求5.2. 1 工业废物作为替代原料及燃料的品质,应符合水泥工厂产品方案的要 求。5.2.2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后,水泥熟料和水泥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 的有关规定。1 、经类比分析,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后,对水泥品质 影响不大,生产出的水泥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 酸盐水泥GB175 的规定。2 、根据本项目烧成处置重金属物料平衡分析,得出熟料重 金属含量,熟料中重金属含量满足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要求,不会影响水泥品质。符合6 、总 平面 布置6. 1 厂址的选择6. 1. 1 新建水
38、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生产线,厂址的选择及工业废物预处 理车间的布局应符合本地区工业布局和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应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6. 1.2 现有的水泥生产线进行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技术改造工程,预处理车 间的选址应根据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热、工程地质、企业协作、场1 、本项目符合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2 、本项目厂址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 文地质条件,不属于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3 、本项目所在地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本工程选址符合不 在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的要求。符合 12
39、 项目GB50634-2010 及修订条文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符合性地现有设施、工业废物来源及储存、协同处置衔接、预处理的环境保护等 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6. 1.3 厂址选择应符合城乡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并应符合当 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同时应通过环境影 响和环境风险评价。6. 1.4 厂址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厂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和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T3095 的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工厂选址还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中的选址要求。 2 厂址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40、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建 在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当条件限制而必须建在受洪水、潮水 或内涝威胁地区时,应设置抵御 100 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排涝设施。3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选址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 技术规范HJ/T176 中的有关规定。(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 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焚烧厂内危险废物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 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4 有异味产生的预处理车间应避开环境保护敏感区,烟囱高度的设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1、 GB14554 中的有关规定。5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应保证废物预处理车间达到双路电力供应。 6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生产线应有供水水源和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 必要时应建立独立的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4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系统,废水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蓄水池回用不外排, 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进入脱硫系统进行处理。6.2 厂区内的总图设计6.2. 1 工业废物的预处理及共焚烧车间的总图设计,应根据依托水泥生产线 的生产、运输、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职工生活,以及电力、 通信、热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防洪和排涝等设施,经多方案综合比较 后确定。6.2
42、.2 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交通的有关要求,并应实现人流 和物流分离,同时应方便工业废物运输车进出。6.2.3 生产和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应利用水泥生产线的公用设施,并可根据 社会化服务原则利用当地的共用设施。1 、本项目工业废物预处理车间及焚烧车间的总图设计,充 分考虑了依托水泥生产线的生产、运输、环境保护、职业卫 生与劳动安全、职工生活,以及电力、通信、热力、给排水、 污水处理、防洪和排涝等设施,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2 、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设置符合城市交通的有关要求,在 设计中,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3、生产和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利用水泥生产线的公用设施。 4 、根据设计方案,工
43、业废物预处理车间及储存设施应设置 带标识的分隔装置,与水泥生产设施隔离。符合 13 项目GB50634-2010 及修订条文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符合性6.2.4 预处理车间及储存设施应设置带标识的分隔装置,危险废物物流的出 入口以及接收、储存、转运和处置场所等主要设施的设置,应与水泥生产 设施隔离,并应设置危险废物标识。6.2.5 工业废物的接收计量应采用水泥生产线的汽车衡计量;如需要单独设 置汽车衡,应将汽车衡设在废物接收的入口处,且宜为直通式,并应具备 通视条件。汽车衡与废物储存、接收设施的距离应大于 1 辆最长车的长度。6.2.6 废物运输车辆的洗车设施应单独设置,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洗车污水用 量单独设置水处理系统。5 、本项目利用华润水泥厂区汽车衡,用于工业废物的接收、 计量,汽车衡与废物储存、接收设施的距离大于 1 辆最长车 的长度。6.3 厂区道路设计要求6.3. 1 厂内道路应根据工厂规模、运输要求、管线布置要求等合理确定,厂 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消防及各种管线的辅设要求。6.3.2 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 6m ,车行道宜设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