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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vbb3d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广东荣达电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RV类 电线900吨、RVV类无屏蔽多芯电缆1300 吨、RVVP类屏蔽电缆500吨迁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荣达电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80附表8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1附图附件83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83附图 2 项目四至环境概况图84附图 3 现场及四至现状图8
2、5附图 4 项目 500M 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86附图 5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87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图89附图 7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90附图 8 广州市增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91附图 9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图92附图 10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93附图 11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94附图 12 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空间管控图95附图 13:项目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区分布图96附件 1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 房地产权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增城市新塘红叶印刷有限
3、公司用地规划总平面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租赁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 项目代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排水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原有项目环评批复.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原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原有项目危废处置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1 原有项目验收组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MSDS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3 整改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荣达电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RV 类电线 900 吨、RVV 类无屏蔽 多芯电缆 1300 吨、RVVP 类屏蔽电缆
4、 500 吨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5-440118-04-01- 12565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高权、大堪(土名)(厂房 A1)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43 分 32.628 秒,北纬 23 度 12 分 31.52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1 电线、电 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 38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 工器材制造 383-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
5、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项目目前 已完成搬迁,2023 年 4 月 24 日收到督促办理用地(用海) 面积(m2)2577.1环保手续的函,已停产, 目前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的C3831电线、电缆制造,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及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国家发展和
6、改革委员会 2021 年第 49 号令,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 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在产业政策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二、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1 、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高权、大堪(土名)(厂房A1),根 据地块土地使用证(详见附件3),建设地块的地类用途为工业。本项目为工业 生产项目,项目性质与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相符。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7、区等环境敏感区,选址是合理的。三、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 、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 (穗府201317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要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7。2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永和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项目污水汇入永和污水处理 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温涌、凤凰水,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新塘饮用、渔业用 水区(起点东莞石龙-终点东莞大盛)。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 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
8、122 号),东江北干流新塘饮用、渔业用水区(起点东莞石龙-终点东莞大盛)属于二级水功能区,水质管2理目标为 II 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II 类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污 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3 、声功能区划相符性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号) ,本项目所在地区属3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等处理措施处理后,不会对所在区
9、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三、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 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落实“三线一单 ”根本目的在于协调好发展与 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要以空间控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 为切入点落实“三线一单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粤府(2020)71号) ,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项目与“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 “三线一单”符合
10、性分析管控区域管控方案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k ,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 积的20. 13%;全省海洋生态保护 红线面积16490.59k , 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 地,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和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g/m)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
11、稳步提环境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 求,属于达标区;大气环境 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 应的标准要求,属于达标 区。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 少,经有效处理后可达标排 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和冷却废水经市政符合3升。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经 该污水厂内提升泵提升专 管输送至凤凰水作为生态 补水,经温涌最终汇入东江 北干流新塘饮用、渔业用水 区(起点东莞石龙-终点东莞大盛)。资源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 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 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 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等, 土地资源消耗
12、符合要求;项 目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 由市政供电,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少,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符合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 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3”为“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 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 元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满足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和相关陆域的管控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总体满足“ 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符合表1-2 与“ 一核一带一区”珠
13、三角地区的总体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管控领域珠三角地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区域布局 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 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 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 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主要从事电线电缆 生产,属于电气机械及器 材制造,不属于禁止类项 目 。本项目使用的是PVC 印刷油墨,属于溶剂型油 墨,使用量较少,仅用于 喷码工序。根据油墨MSDS (详见附件9)、油墨稀释 剂MSDS(详见附件9) , 调配后挥发量最高为67%, 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V
14、OCs)含量的 限值 (GB38507-2020) 有关要求。喷码工序产生 的废气通过收集经“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 排放,减少VOCs排放。符合能源资源 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 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本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的 行业,用水主要为冷却用符合4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水和生活用水,租用现有 厂房作为车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15、,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本迁扩建项目有机废气实 行两倍减量替代;项目挤 塑工序、喷码工序产生的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中 于一条管道排入“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达标 后 , 最 终 由 排 气 筒 (DA001)排放。符合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 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 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 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 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 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 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
16、手段, 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 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建设完成后要求企 业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管理体系,完善环境风险 防范及应急措施。符合表1-3 环境管控单元详细要求单元保护和管控分区或相关要求(节选)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优先保 护单元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一 般生态空间不在生态优先保护区内.符合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 保护区内,不属于水环境优 先保护区。符合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类功能区)位于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符合重点管 控单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 法开
17、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 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 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 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 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 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1公里范 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 点管控单元。符合5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 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 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 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 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 代。造纸、电镀、印染、韩革等专业 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 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
18、污染物排放总 量; 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 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 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 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 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 生活污梁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 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 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 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 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 理设施治污效能。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 冷却水池补充水。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 却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 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
19、火电、 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 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项目不属于产排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项目,本项目使用 的是PVC油墨,属于溶剂型 油墨,使用量少,仅用于喷 码工序来辅助生产,根据油 墨MSDS(详见附件9)、油 墨稀释剂MSDS(详见附件 9) ,调配后挥发量最高为 67% ,满足油墨中可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 的限值(GB38507-2020) 有关要求。喷码工序产生的 废气通过收集经“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可达标 排放,减少VOCs排放。符合一般管
20、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 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 态环境功能稳定。项目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的基本要求。符合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属于ZH44011820004(增城经济技术开6发区重点管控单元陆域环境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13)。表1-4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相符生态保护 红线及一般生态空 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329.94平方 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8.35% ,主 要分布
21、在花都、从化、增城;一般生 态空间450.30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 面积的6.21% ,主要分布在白云、花 都、从化、增城。全市海域生态保护 红线98.56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 的24.64% ,主要分布在番禺、南沙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也 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和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 能区等区域,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 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 于I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环 境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要超标 因子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
22、 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例(AO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 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 (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 氮(NO)达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 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区域的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 均属于达标区。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 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 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在48.65亿立方米 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 于0.5353 ,
23、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0. 14万公顷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在16.47万公顷以下。租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 增土地资源,提高现有土 地资源的利用率;项目由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由 市政供电,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 量较少,符合当地相关规 划。符合广州市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 绿色引领,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 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 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 提出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 区仙村镇沙滘村高权、大 堪(土名)(厂房A1)。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的基本要求,落实环境保 护措施,
24、项目建设不会破 坏生态环境功能稳定。符合表1-5 与“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的相符性分析7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单 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 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11820004增城经济技 术开发区重 点管控单元广东省广 州 市增 城 区重点管控单 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 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 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 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 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重点管控区、土地资源 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一般管控岸线管控纬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符合区域布局 管控1- 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清 洁生产水平高的汽车及新能源汽车 制造、汽车零部件、显示
25、面板、电子 元器件、半导体材料、芯片设计、制 造、封装、测试、总部经济、科技研 发、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再生 医学、现代中药研发、医学检验检测、 健康管理等相关产业。1-2.【产业/限制类】开发区用地范围 内距离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1 公里的区域,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 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 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环境敏 感区域。1-3.【产业/综合类】新建项目应符合 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 地方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 等要求。1-4.【产业/综合类】科学规划功能布 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
26、 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 新型城镇化发展。1-5.【产业/综合类】现有不符合产业 规划、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 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 出或关停。本项目主要从事电线电缆 生产,属于电气机械及器 材制造,不属于现有不符 合产业规划项目,符合现 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 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 规划等要求。本项目距离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 环境敏感区域超过1公里。符合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 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 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 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
27、不属于大气高排放 重点管控区内,本项目所 在区域为工业用地,且周 围企业主要为工业厂房,符合8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沙 滘村为400m。能源资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 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和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率。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 水,且冷却废水经处理后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符合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 地资源利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 业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 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加强产 城融合。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属 于工业用地,提高现有工 业用地的使用效率,具有 提质增效的效果。符合2-3.【其他/综合类】有
28、行业清洁生产 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 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使 用电能,且消耗量不大,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 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园区内所有企业自 建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建立 水环境管理档案“一园一档”。本项目所在区域已实行雨 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 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和冷却废水经市政 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符合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汽车制 造、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等 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鼓励园区 建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涂装 工序,配备高效
29、废气治理设施,提高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涉VOCs重点 企业按“一企一方案”原则,对本企业 生产现状、VOCs产排污状况及治理 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VOCs整治 方案。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推进汽 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和 电子信息产业等重点行 业,也不属于涂装行业, 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 造,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 收集后采用“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处理, 由15m排 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减少 废气排放。符合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开发区内 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进入 污水处理厂系统工程的废水量需控 制5.46万吨/天以内
30、,大气污染物SO2 排放量不高于100吨/年。当园区环境 目标、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以及水 文、气象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 动态调整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结合 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修编或者跟踪评 价对区域能够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本 项 目 不位 于 广 州 东 部 (增城)汽车产业基地, 项目新增的总量控制指标 由区域主管部门调配,可 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符合9量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关总量管控要求。 4- 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事故有毒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建立健有害气体预警预报机制,建设园区环全事故
31、应急体系,落实有境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园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施。本项目建立环境风险 符合4-2.【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运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控 在环境风险的入园企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避免 环境风险可控。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 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地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 面均已硬底化,生产均在符合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 车间内进行,不会造成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壤和地下水污染。 环境风险 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他存 防
32、控体系,落实有效的事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号)的相关要求。3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高权、大堪(土名)(厂房A1)。(1)与广州市生态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 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需要外,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 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 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9),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
33、内,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面 积约为3055km2 ,约占全市陆域面积的41%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 设总体规划,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边界,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管控区管制要求。管控区内实施有条件开发,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10准入标准,加强开发内容、方式及强度控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 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严格控制围垦、 采收、堤岸工程、景点建设等对河流、湖库、
34、岛屿滨岸自然湿地的破坏,必要的 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主导生态系统功能。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强化管控区内污染治 理和生态修复。逐步关停区域内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现有污染源实施倍量削减 政策,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区内现有村庄实施污水处理与 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改善林分结构,严格控制林木采伐和采 矿等行为。开展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提升岸线及滨水绿地的自然生态效益,提高 水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城镇间隔离绿带、农村林地、农田林网等建设,细化完善生态绿道体系,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对照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35、见附图10),本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厂房,不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要求。(3)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 经该污水厂内提升泵提升专管输送至温涌上游凤凰水作为生态补充水,流经温涌 水,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新塘饮用、渔业用水区(起点东莞石龙-终点东莞大盛)。 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见附图12)可知,该建设项目不涉及超载严 重河道,不涉及超载管控区、水源涵养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不涉及饮 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
36、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 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项目所在地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之间 距离约2.50km ,不位于引用水源保护区,总体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管控要求。(4)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在全市范围内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 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总面积为1628.9平方公里, 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的22.0%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 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见附图11),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37、附装置 ”处理,由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符合规划11对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域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相关要求。4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 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 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的通知(粤府函 (2011) 339号)第五条、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 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
38、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 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 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 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 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 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 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39、建设项目, 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一)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二)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三)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以上所列禁止建设项目的范围;项目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 对纳污水体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5 、与VOCs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2表1-6 项目与VOCs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案(环大气201953号)(1)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 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