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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20六、结论124附表、附图和附件: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四至图附图 3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5项目四至实景图附图 6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 7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9广州市生态红线规划图附图 10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1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2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3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4广州市环境管控
2、单元图附图 15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附图 16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6附图 17 广东省“三线一单 ”截图附图 18 公示截图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附件 2法人身份证附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4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 5广州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附件 6 原辅材料 MSDS 报告及 VOCs含量检测报告附件 7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万祥科技华南制造基地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 (东经 113 度 37 分 34.562 秒,北纬 23 度 11 分 5.551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84
3、9 其他电池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 38-77 电池制造 384 中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 备案)部门(选填)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06-440118-04-01-714864总投资(万元) 7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占比(%) 1.43%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
4、(m2)26527.07m2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表1- 1 专项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 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 、二噁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 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 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 界量3 的建设项目项目Q值1,无需 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 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 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1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1.
5、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 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其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包括二氯 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 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 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 录 B 、附录 C 。 规划情况 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府复20156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表 1-2 相关规划环评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召集审查机构审查文
6、件名称及文号广州东部(增城)汽车 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穗环管2009 189 号)广州东部(增城)汽车 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 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 价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复函(穗环函)201892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府复20156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府复 20156 号)可知,该区域定位为以汽车产业为主导,以先进制造业和战 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产
7、业集聚区,以完善生活配套功能为辅的低碳产 业园区。本项目选址地为 M1 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GB50137-2011)中表 3.3.2 ,一类工业用地为对 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本项目行业 类别为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清洗废水, 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与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 复单位: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穗环管2009 189 号、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批复单位:
8、2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穗环函201892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3 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广州东部(增 城)汽车产业基地 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条件广州东部(增城)汽 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 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调整后准入条件建设单位情况是否相符一、优先和鼓励行业国内外先进整车 生产企业;零部件生产;新型整车及核心 零部件研发;汽车物流配送、 售货服务行业;优先建设公用工 程和环保设施。新增: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软件 和信息服务、物联网、 高端装备制造。本项目从事电池配件生 产加工,属于新能源行业 零部件生产加工符合二、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不符合基地产业 定位
9、、污染排放较 大的行业。不符合基地产业定 位、不符合环保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较低的 企业;限制新建造纸、 制革、味精、漂染、印 染、炼油、发酵酿造、 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 及使用含汞、砷、镉、 铬、铅为原料的项目; 禁止新建生产农药、铬 盐、钛白粉、氟制冷剂 等;禁止稀土分离、炼 砒、炼铍、纸浆制造业 和氰化法提炼产品的; 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 产的。本项目符合产业定位,不 属于造纸、制革、味精、 漂染、印染、炼油、发酵 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 以及使用含汞、砷、镉、 铬、铅为原料的项目;本 项目不从事农药、铬盐、 钛白粉、氟制冷剂等;不 从事稀土分离、炼砒、炼 铍、纸浆制造业和氰化法 提炼产品,
10、不涉及开采和 冶炼反射性矿产。符合 高 水耗 、 高物 耗、高能耗的项目, 水的重复利用率低 于 80%的项目。对“ 两高一剩 ”(高耗 能、高污染、产能严重 过剩)等行业要实行更 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 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水 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 的“两高一剩” 的项目, 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 80%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也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 的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 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 理厂处理。符合废水含难降解的 有机物、 “ 三致”污 染物,废水经预处 理达不到污水理厂 接管标准的项目。不变。本项目废水不含难降解 的有机物、“三致 ”污
11、染 物,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永 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外排。符合3工艺废气中含有 难处理的、有毒有 害物质的项目工艺废气中含有目 前治理技术无法有效 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 的。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气包括焊接烟尘、有机 废气和臭气浓度,粉尘、 有机废气及臭气均不属 于当前治理技术无法有 效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符合永和污水处理厂 系统工程运营后引 入,废水经预处理 达不到接入市政管 网相关行业与国家 标准的项目。不变。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包括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 中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到市政污 水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 管网接入永和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 污
12、水经隔油+ 隔渣池和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 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外排。符合永和污水处理厂 系统工程运营前引 入,要求项目设污 水处理回用设施, 废水达到零排放, 并设事故池。永和污水处理厂无 法接纳其排放的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包括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 中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到市政污 水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 管网接入永和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 污水经隔油+ 隔渣池和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 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外排。永和污水处理系 统目前已建成一期、二 期、三期和四期工程,总 处 理 规 模 达 到 20 万 m3/d ,一期于 2011 年获 得环保竣工
13、验收批复(穗 环管验201130 号),二 期于 2012 年获得环保竣 工验收批复(穗环管验 2012 170 号),三期于 2016 年获得环保竣工验 收 批 复 (穗 环 管 验 201664 号),第四期工 程(增环评201826 号, 处理规模 5 万 m3/d)于 2020 年建成并通过了自 主竣工环保验收。符合采用落后的生产 工艺或生产设备, 不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达不到规 模经济的项目。不变。项目生产工艺为成熟工 艺,不属于落后、淘汰类 行业。符合4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因此本项 目符合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批
14、复单位: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穗环函201892 号)和穗环管2009 189 号提出的准入条件。其他符合性分析(1)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业大道北侧,根据 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 (详见附图 16),项目选址地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区域项目。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及 2021 年修改 单,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
15、项不属于禁止进入和许可准入事项,建设单位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本项目不使用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3)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相符性分析1)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中“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需要外,禁 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 产经营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本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详见附图 9 和附图 10)。因此, 本项
16、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中生态保护红线不冲突。52)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大气环境空间管控:1)在全市范围内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总面积为 1628.9km2 ,约占全市陆域土地面积的 22.0%。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不含与生态红线重叠的区域),总 面积 890.0km2 , 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2.0% 。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 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
17、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3)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即广州市现状 PM2.5 和 O3 高值区中 的 20 个工业园区,总面积 70.9km2 ,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0%,主要 分布于中心城区西部、白云区中东部、花都区南部、增城区南部、番禺 区西北部和南沙区北部,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4)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即评价出的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源 头敏感区和聚集脆弱区。总面积 668.0km2 , 占广州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9.0% ,主要包括增城区北部与从化区南部交界地区、从化区西南部和北 部地区、白云区西部与花都区西南部交界地区,共涉及 238 个村
18、(社区)。 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钢铁、 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 20 蒸吨/ 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详见附图 11),项目 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其中有机废气排放总量按照“减 二增一 ”的方式进行倍量削减。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中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关要求。3)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
19、030)第二十一条水环境6空间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划分 4 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水源保护、 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总面积 2183.8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29.4% 。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管控区(详见附图 12),不涉及重要水 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等水环境 管控区。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 市政管道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20、类标准及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永和污 水处理厂内提升泵提升专管输送至温涌上游凤凰水作为生态补充水,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段)。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相关要求。(4)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近期产业 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中提出:(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和企业自备发电锅 炉,严禁新建、扩建石化、水泥、钢铁、平
21、板玻璃、铸造、建材、有色 金属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结合“退二进三”和“三旧”改造,按照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限制平板玻璃、皮革、印染、水泥等行业规模。2020年前,限制石油化工类企业扩建与增加产能。本项目属于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不设发电锅炉,不属于规划中禁 止、严禁新建或严格限制的行业,同时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相应防 治措施后满足排放要求,符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的相关要求。(5)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7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符合性分析粤府202071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 态 保 护
22、 红 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 36194.35km2 ,占全国陆 域国土面积的 20.13%;全省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面 积 16490.59km2 , 占全国管辖海 域面积 25.49%。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经 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业大道 北侧,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内。相符环 境 质 量 底 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 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 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 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 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 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 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 立方米) ,臭氧污染得到有 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 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 控。近岸海
23、域水体质量稳步 提升。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中 各类污染物均可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 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 施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在正常工 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 境造成明显影响。相符资 源 利 用 上 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 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 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 目标。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 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 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 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 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相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
24、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本)及 2021 年修改单中所列的限制类和禁 止(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 年版) 中的禁 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事项,可依法 平等进入。相符(6)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符合性分析穗府规20214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及 一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 1329.94km2 , 占全市陆 域国土面积的 18.35%;一般 生态空间面积 450.30km2 ,占 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6.2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经 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
25、创业大道 北侧,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内。相符8般 生 态 空 间环 境 质 量 底 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 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 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环境 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 要超标因子无机氮浓度有所 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AQI 达标率)、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达到“十 四五 ”规划目标值,臭氧(O3) 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 氧化氮(NO2)达标成效。土 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 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
26、 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到 90%以上。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中 各类污染物均可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 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 施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在正常工 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 境造成明显影响。相符资 源 利 用 上 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 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 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 控制目标。其中,用水总量 控制在 48.65 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 数不低于 0.5353 ,建设用地 总规模控制在 20. 14 万公顷
27、4 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 制在 16.47 万公顷以下。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 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 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 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相符ZH44011820004(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陆域环境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 域 布 局 管 控1- 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 点发展清洁生产水平高的汽 车及新能源汽车制造、汽车 零部件、显示面板、 电子元 器件、半导体材料、芯片设 计、制造、封装、测试、总 部经济、科技研发、医疗仪 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再生医本项目从事车用电池配件 加工,属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 业,
28、项目选址地不属于生态保护 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 护区 1km 内的区域,项目按照 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建设, 未突破开发强度,不侵占生态环 境敏感区域 。项目所属行业为相符9学、现代中药研发、医学检 验检测、健康管理等相关产 业。1-2.【产业/限制类】开发区 用地范围内距离生态保护红 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 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1 公里的区域,应优化产业布 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 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 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环境敏 感区域。1-3.【产业/综合类】新建项 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 地方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 业规
29、划等要求。1-4.【产业/综合类】科学规 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 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 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 型城镇化发展。1-5.【产业/综合类】现有不 符合产业规划、效益低、能 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 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 或关停。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 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 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 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 改造。C3849 其他电池制造 ,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及 2021 年修改单、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和落后、淘 汰类行业;根据前文分析,项目 符合所在地
30、的产业规划要求,不 属于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 值低的产业类别;项目选址地属 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内,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经收集 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 VOCs 按照“减二增一 ”的方式 进行总量控制,废气排放对环境 影响较小。资 源 能 源 利 用2- 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 园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 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率。 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 高园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积极推动单元内工业用地提 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 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 加强产城融合。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 清洁生产水平
31、须达到本行业 先进水平。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 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至永和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工业用地 为高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 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项目生 产工艺为成熟工艺,清洁生产水 平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相符10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综合类】园区内所 有企业自建预处理设施,确 保达标排放;建立水环境管 理档案“一园一档 ”。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 进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 和电子信息产业等重点行业 VOCs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 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 涂装工序,配备高效废气治 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 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 按“一企一方
32、案 ”原则,对 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 产排 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 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 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 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广 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 地进入污水处理厂系统工程 的废水量需控制 5.46 万吨/ 天以内,大气污染物 SO2 排 放量不高于 100 吨/年。当园 区环境目标、产业结构和生 产力布局以及水文、气象条 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动 态调整污染物总量管控要 求,结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的 修编或者跟踪评价对区域能 够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重 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关 总量管控要求。项目按照规
33、定设置生产废 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确保生产废水可达标排放或 者回用、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点胶及固化有机 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结构件 清洗及烘烤废气经密闭负压收 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经 2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 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经 2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有机废气 及臭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的DA003 排气筒排放,项目排放的 有机废气不会超过园区规划环 评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总量管控 要求。相符环 境 风 险4- 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 业、园区、
34、政府三级环境风 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环境 风险评估和区域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 事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 机制,建设园区环境应急救 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园 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4-2. 【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 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及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 园企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避 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项目将按照本次环境影响 评价的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控 措施,避免生产、储存、运输及 使用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等环 境风险事件时对环境造成污染; 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将采取有效 的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可有效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符合11
35、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 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 介质。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 地污染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 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 壤和地下水污染。YS4401182220002(雅瑶水广州市永宁街道控制单元 2)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2- 1.【水/综合类】加快城镇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设施管 线维护检修,提高城镇生活 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 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 实行雨污分流。2-2.【水/综合类】增城经济 技术开发区园区内所有企业 自建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 排放;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 “一园一档 ”。2-3.【水/综合类】广州经济
36、 技术开发区永和园区(增城 区部分) 园区内工业企业排 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 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 放口采样,排放含第二类污 染物的污水,应在企业排放 口采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 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规定的标 准限值。2-4.【水/综合类】推进单元 内永和河河道河涌综合整 治、绿化升级改造及堤岸加 高工程。本项目所在地已实行雨污 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 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 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 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永和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 水中不含第一类污染物。相符资
37、 源 能 源 利 用4-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 节水产品推广普及; 限制高 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 技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 用。4-2.【水资源/综合类】广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园区 (增城区部分)提高园区水 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工 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园区再 生水(中水)回用率。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 水处理站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外排。相符12YS4401182310001(广州市增城区大 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8)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 域 布 局 管 控1- 1.【大气/鼓励引导类】大 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内,应强化达标
38、监管,引导 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 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 改造。1-2.【大气/综合类】大气环 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 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 废气扰民。1-3.【大气/限制类】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内紧邻居 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 点的大气排放企业应根据企 业情况提高厂房密闭能力, 执行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 提高废气收集处理能力,最 大 限度控制 项 目废气排放 量,严格控制汽车制造和金 属制造等产业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溶剂。项目选址地位于增城经济 技术开发区,项目生产过程点胶 及固化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 排放,结构件清洗及烘烤废气经 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经 2
39、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注塑产生的有机废 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炭吸附处理后经 25m 高的排气 筒 DA002 排放,生产废水处理 站有机废气及臭气经负压收集 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的 DA003 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相符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2- 1.【大气/综合类】现有产 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 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加油站 推广应用在线监控系统;机 动车维修企业加强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治理。2-2.【大气/综合类】严格控 制金属制品制造等产业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溶剂;有机溶 剂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可能在 密闭工作间进行。2-3.【大气/综合类】增城经
40、 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推进汽车 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 信 息 等 产 业 等 重 点 行 业 VOCs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 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 涂装工序,配备高效废气治 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 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 按“一企一方案 ”原则,对 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 产排 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 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项目生产过程点胶及固化 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结 构件清洗及烘烤废气经密闭负 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经 2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 25m 高的排气筒DA002
41、 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有 机废气及臭气经负压收集后经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的 DA003 排气筒排放,对环 境影响较小。相符YS4401122540001(黄埔区高污染燃 料禁燃区)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3区 域 管 控 布 局执行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 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 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要求。本项目主要以电能为能源 供应,不使用煤炭和天然气等其 他能源。相符(7)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粤府函 2018 128 号)提出
42、:“2018 年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 村级工业园“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二、工作任务( 一)升级产 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1.制定实施准入清单。珠三角地区禁止新 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共性工厂除外)。(四)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 制。26.分解落实 VOCs减排重点工程。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减排。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不属于其排查整治的“散 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 UV 胶和碳氢清洗剂,其中
43、 UV 胶中 VOCs 含量为 14g/kg ,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表 3 本体型胶粘剂 VOCs 含 量限值中其他类别 50g/kg 的要求,为低 VOCs含量胶粘剂;碳氢清洗剂 VOCs 含量为 690g/L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中表 1 清洗剂 VOC 含量及特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 求中有机溶剂清洗剂 900g/L 的限值要求。项目点胶及固化产生的 VOCs 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清洗及烘烤产生的 VOCs经密闭负压抽风的方式收 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注塑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粤府2018 128 号中的要求。2)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