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材料化学品新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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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材料化学品新建项目( 一期)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中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月1 目录1 概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本项目的特点2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断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33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34 -2 总则- 35 -2.1 编制依据- 35 -2.2 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 38 -2.3 环境功能区划- 38 -2.4 评价因子- 46 -2.5 评价标准- 47 -2.6 评价工作等级- 56

2、 -2.7 评价范围- 72 -2.8 环境保护目标- 72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80 -3.1 项目基本概况及建设内容- 80 -3.2 工程分析- 130 -3.3 污染源强分析- 223 -3.4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67 -3.5 清洁生产- 267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71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71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75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7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297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00 -5.3 环境风险评价- 576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6156

3、.1 水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6156.2 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6216.3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631 -6.4 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631 -6.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635 -6.6 治理措施可行性结论- 638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39 -7.1 环境保护投资- 639 -7.2 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640 -7.3 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641 -7.4 综合评价- 641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42 -8.1 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642 -8.2 运营期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44 -9 结论- 656 -9

4、.1 项目概况- 656 -9.2 工程分析结论- 656 -9.3 环境质量现状- 657 -9.4 环境影响评价- 658 -9.5 总量控制- 659 -9.6 公众参与- 660 -9.7 综合结论- 660 -1 概述1.1项目由来“十四五”期间,精细化工行业科技和产品发展方向将从两大方面入手促进精细 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其一,继续推进产能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其二,通过清洁 生产、绿色发展以及技术创新来实现产业价值链提升。在这种行业发展趋势驱使 下,未来业内龙头企业市占率与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有望继续提升。我国的纺织助 剂行业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基础条件,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广阔的市场空间

5、, 完善的工业配套体系,国家历来重视该领域的发展,相关引导和鼓励性政策频频发布,为行业发展注入政策动力。在政策背景利好的前提下,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广东晟峰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拟在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大湾工业园区 A13- 1-a2 地块(项目位置详见图 1.1- 1)建设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新材料化学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21000 万元,占地面积约 43333.43m2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新材料化学品 10 万吨。本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6、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 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受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和研读有关资料、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 产 10 万吨新材料化学品新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 - 1 - 页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第 - 1 - 页1.2本项目的特点广东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

7、吨新材料化学品新建项目(一期) 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大湾工业园区 A13- 1-a2 地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 纬 22.839364 , 东经 111.629536 ) , 项目总投资 2. 1 亿元,总占地面积 43333.33 平方米(含二期用地),一期总建筑面积 26613.63 平方米,年产 10 万吨新材料 化学品,其中产品包括有机硅产品、柔软剂、阴离子聚合物、阳离子聚合物、非离子酯化物、复配产品等。项目的主要特点:(1)本项目所在地为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大湾工业园,位于工业园区内,用地属于工业用地;(2)本项目所在地距离环境保护目标相对较近,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北面 320m

8、 的上乪(自然村);(3)本项目生产线均为密闭一体化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以废气污染为主,其次为废水和固废。(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郁南县大湾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自行处理后排放,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各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和妥善管理。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3- 1。第 2 页图 1.3-1 环评技术路线图第 3 页1.4分析判断相关情况1.4.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判定本项目属于合成材料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9、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版)(部令 16 号),本项目涉及“二十三、合成材料制造 2644 合成 材料制造 265” 中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4.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判定1.4.3 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洗涤剂、除油剂产品以新型环保型表面活性剂烷基多糖苷为主要有效 成分,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中“十九 轻工” 中“ 19 、多效、节能、节水、环保型 表面活性剂、助剂和洗涤剂的开发与生产” ,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本项目氨基 硅油产品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中“十一 石油化工” 中“

10、 13 、苯基氯硅烷、乙烯基 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 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 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中 的鼓励类产业项目;本项目其他产品不涉及指导目录中“第二类 限制类”和“第三类 淘汰类” 中所列产业类型,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含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 止或许可准入措施” ,不属于明文规定的禁止准入或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可依法平等准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广东省发

11、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1363 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 C265 合成材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表 1.4-1 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 版)序号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两高”产品或工序大类小类1煤电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燃煤(煤矸石)发电(4411)燃煤(煤矸石)热电联产(4412)2石化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3焦化炼焦(2521)煤制焦炭第 4 页序号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两高”产品或工序大类小类兰炭4煤化工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

12、乙二醇5化工合成材料制造(26)无机酸制造(2611)硫酸硝酸无机碱制造(2612)烧碱纯碱无机盐制造(2613)电石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乙烯对二甲苯(PX)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苯乙烯乙二醇丁二醇乙酸乙烯酯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黄磷氮肥制造(2621)合成氨尿素碳酸氢铵磷肥制造(2622)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钾肥制造(2623)硫酸钾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聚丙烯聚乙烯醇聚氯乙烯树脂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2653)精对苯二甲酸(PTA)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1)炭黑6钢铁黑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31)炼铁(3110)高炉工序炼钢(

13、3120)转炉工序电弧炉冶炼铁合金冶炼(3140)7有色金 属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32)铜冶炼(3211)铅冶炼(3212)矿产铅再生铅锌冶炼(3212)镍钴冶炼(3213)锡冶炼(3214)锑冶炼(3215)铝冶炼(3216)镁冶炼(3217)硅冶炼(3218)金冶炼(3221)第 5 页序号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两高”产品或工序大类小类其他贵金属冶炼(3229)稀土金属冶炼(3232)稀土冶炼8建材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水泥制造(3011)水泥熟料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建筑石膏、石灰水泥制品制造(3021)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034)烧结墙体材料和

14、泡沫玻璃平板玻璃制造(3041)熔窑能力大于 150 吨/天玻 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 基板玻璃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4.4 政策方案相符性分析1.4.4.1 与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0 号)的相符性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0 号)的规定:第十七条 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 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第十

15、九条 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 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采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和省的超低排放要求。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 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 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达标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第 6 页(二)燃油、溶

16、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第二十八条 石油、化工、有机医药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 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标准、技术规范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 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石油、化工 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维修、检修时,应当按 照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项目属于化工类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大湾

17、工业园区内,不属于珠 江三角洲区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 VOCs)采用“循环水吸收+除雾干燥+ 三级活性炭吸” ,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因此,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是相符的。1.4.4.2 与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相符性分析根据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 年),对纳入重点管理企业名录 的企业应在处理设施排放口同时配置 VOCs在线监测系统,使用溶剂必须符合环 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本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实施石油化 工、有机化工、医药化工园区、工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 VOCs 综合整治,石油

18、化 工、有机化工和医药化工等行业企业应按规定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大湾工业园区内,属于合成材料制造,不属 于珠三角工艺落后、水污染严重的产业项目,项目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有机 废气(非甲烷总烃及 VOCs)采用“循环水吸收+除雾干燥+三级活性炭吸” ,粉尘 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按规定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项目符合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 年)的要求。1.4.4.3 与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差异化发展。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科学

19、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助第 7 页力构建“一核两极、两廊一屏、两大板块” 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把项目节能和环评审查关,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 新引进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应入园发展。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落实能耗指 标来源的“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玻璃、 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 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不再新建小水电以及除 国家和省规划外的风电项目,对不符合生态要求的小水电进行清理整改。落实“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提高矿

20、产资源开发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指标管控。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水资 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 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深入抓好工业、农业、城镇、党政机关节水。在工业领 域,加快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抓好高用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重复用水工程建 设,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在农 业领域,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 技术;在城镇生活领域,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普及节水器具,严格控制供水管网 漏损率。在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市政非饮用水、景观环

21、境用水等领域推广再生水循环利用,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强化污染源头防控。结合土壤、地下水等环境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区域功能 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区周边新 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 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 录,督促名录内企业履行好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加强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 评价,防范建设项目新增土壤污染风险。深化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 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畜禽养殖废

22、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有效减少土壤污染输入。根 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准入。第 8 页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1363 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生产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 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曝气调 节-絮凝沉淀-酸度调节- 电解絮凝-芬顿氧化-二级絮凝沉淀-USBA-二级好氧-折点 氯化-砂滤碳滤)处理后与经过初期雨水池隔渣

23、处理后的初期雨水进入郁南县大 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罗定江。本项目位于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不属于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 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1.4.4.4 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相符性分析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表 1.4-2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编号新污染物名称CAS

24、 号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一全氟辛基磺酸 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PFOS 类)例如:1763-23- 1307-35-72795-39-329457-72-529081-56-970225- 14-856773-42-3251099- 16-81.禁止生产。2.禁止加工使用(以下用途除外)。(1)用于生产灭火泡沫药剂(该用途的豁免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3.将 PFOS 类用于生产灭火泡沫药剂的企业,应当依法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4.进口或出口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 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 单。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25、,禁止进出口。5.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全氟辛基磺酸及其 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 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 PFOS 类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 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1(PFOA 类)1.禁止新建全氟辛酸生产装置。2.禁止生产、加工使用(以下用途除外)。(1)半导体制造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2)用于胶卷的摄影涂料;(3)保护工人免受危险液体造成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26、影第 9 页编号新污染物名称CAS 号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响的拒油拒水纺织品;(4)侵入性和可植入的医疗装置;(5)使用全氟碘辛烷生产全氟溴辛烷,用于药品生产 目的;(6)为生产高性能耐腐蚀气体过滤膜、水过滤膜和医 疗用布膜,工业废热交换器设备,以及能防止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和 PM2.5 颗粒泄露的工业密封剂等产品而 制造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氟乙烯(PVDF);(7)制造用于生产输电用高压电线电缆的聚全氟乙丙 烯(FEP)。3.将 PFOA 类用于上述用途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实 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4.进口或出口 PFOA 类,被纳入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

27、(出) 口环境管 理放行通知单。5.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和相关化合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 施环境管理。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 PFOA 类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 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三十溴二苯醚1163- 19-51.禁止生产或加工使用(以下用途除外)。(1)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 具);(2)塑料外壳的添加剂及用于家用取暖电器、熨斗、 风扇、浸入式加热器的部件,包含或直接接触电

28、器零件,或需要遵守阻燃标准,按该零件重量算密度低于10%;(3)用于建筑绝缘的聚氨酯泡沫塑料;(4)以上三类用途的豁免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2.将十溴二苯醚用于上述用途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3.进口或出口十溴二苯醚,被纳入中国严格限制的有 毒化学品名录的,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 口环境 管理放行通知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进出口。 4.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十溴二苯醚,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 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5.土壤污染重

29、点监管单位中涉及十溴二苯醚生产或使 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 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四短链氯化石蜡 2例如:85535-84-8 68920-70-7 71011- 12-6 85536-22-7 85681-73-81.禁止生产或加工使用(以下用途除外)。(1)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 加剂;(2)采矿业和林业使用的橡胶输送带的备件;(3)皮革业,尤其是为皮革加脂;(4)润滑油添加剂,尤其用于汽车、发电机和风能设第 10 页编号新污染物名称CAS 号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108171-26-2施的发动机以及油气勘探钻井和生产柴油的炼

30、油厂;(5)户外装饰灯管;(6)防水和阻燃油漆;(7)粘合剂;(8)金属加工;(9)柔性聚氯乙烯的第二增塑剂(但不得用于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加工使用);(10)以上九类用途的豁免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2.将短链氯化石蜡用于上述用途生产的企业,应当依 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3.进口或出口短链氯化石蜡,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禁止进出口。4.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短链氯化石蜡,根 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

31、管理。5.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短链氯化石蜡生产或 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五六氯丁二烯87-68-31.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2.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对涉六氯丁二烯的相关企业,实施达标排放。3.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六氯丁二烯,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 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严格落 实化工生产过程中含六氯丁二烯的重馏分、高沸点釜底残余物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

32、涉及六氯丁二烯生产或使 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 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六五氯苯酚及其 盐类和酯类87-86-5131-52-227735-64-43772-94-91825-21-41.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2.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五氯苯酚及其盐类 和酯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 酯类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33、流 失、扬散。七三氯杀螨醇115-32-210606-46-91.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2.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三氯杀螨醇,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八全氟己基磺酸 及其盐类和其1.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2.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第 11 页编号新污染物名称CAS 号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化合物 3 (PFHxS 类)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全氟己基磺酸及其 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 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

34、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九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13560-89-9135821-03-3135821-74-81.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进出 口。2.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 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得克隆及其顺式异 构体和反式异构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十二氯甲烷75-09-21.禁止生产含有二氯甲烷的脱漆剂。2.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止将二氯甲烷用作化 妆品组分。3.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

35、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 总和分别不得超过 0.5% 、2% 、20%。4.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化 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等二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企 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 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 风险。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 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

36、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 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7.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二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 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8.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识别和管控有关 的土壤环境风险。十一三氯甲烷67-66-31.禁止生产含有三氯甲烷的脱漆剂。2.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 总和分别不得超过 0.5% 、2% 、20%。3.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

37、1571) 等三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企 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 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 风险。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 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第 12 页编号新污染物名称CAS 号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 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三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38、流失、扬散十二壬基酚25154-52-384852- 15-31.禁止使用壬基酚作为助剂生产农药产品。 2.禁止使用壬基酚生产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止将壬基酚用作化妆 品组分。十三抗生素1.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物。2.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抗生素菌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 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3.严格落实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相关排放管控要求。十四已 淘 汰 类六溴环 十二烷256

39、37-99-43194-55-6134237-50-6134237-51-7134237-52-81.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2. 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已淘汰类新污染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3. 已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严格执行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识别和管控有关的土壤环境风险。氯丹57-74-9灭蚁灵2385-85-5六氯苯118-74- 1滴滴涕50-29-3-六氯 环己烷319-84-6-六氯 环己烷319-85-7林丹58-89-9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

40、体115-29-7959-98-833213-65-91031-07-8多氯联 苯综上,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均不属于上述清单中所列的十四种污染物,符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相关要求。第 13 页1.4.4.5 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相符性分析表 1.4-3 本项目与(环环评202145 号)的相符性分析环环评202145 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 。各级生态环境部 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 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 用。地方生态环境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 地

41、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 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 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本项目主要从事有机硅产品、柔 软剂、阴离子聚合物、阳离子聚 合物、非离子酯化物、复配产品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等产业。相符(二)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各级生态环境门应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两高”项目而修编的规划,在环评审查中应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本

42、项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主要为有 机硅产品、柔软剂、阴离子聚合 物、阳离子聚合物、非离子酯化物、复配产品的生产,不属于政 策提出的淘汰企业。根据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 版),本项目不属于“两 高”项目。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的相关要求。1.4.4.6 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4-4 本项目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1. 1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 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 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 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 量的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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