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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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 编号:7t 7pzn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实验享宴返项旦建设单位( 盖章 ) : 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尝詞三 言 : 2023年8月宁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25六、结论12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30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132附图 2 项目四至图133附图 3 周边敏感点图134附图 4 实验室平面布置及环保设施图134附图 5 项目四至及周边情况

2、图139附图 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140附图 7 项目所在地表水功能区划图141附图 8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图142附图 9 广州市天河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43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144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145附图 12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146附图 13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147附图 14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148附图 15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49附图 16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150附图 17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54附图 18 项目废水收集示意图155附图 19 项目废气收集示意

3、图158附件 1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161附件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62附件 3 法人身份证163附件 4 房产证及其用地红线图164附件 5 排水证178附件 6 大气、噪声现状检测报告180附件 7 引用的地表水监测报告188附件 8 现状噪声检测报告202附件 9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高塘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节选废水) 207附件 10 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公示表截图214附件 11 估算模型相关文件输入输出说明215附件 12 专家组意见及修改索引224大气专项评价22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

4、05-440106-04-01-871426建设单位联 系人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路 36 号一层(部分)、二层(整层)地理坐标(北纬 23 度 11 分 21.460 秒,东经 113 度 24 分 13.174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 M7452 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总投资(万 元)463.75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

5、投资占 比(%)4%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525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中大气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包 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做大气专章”。本项目涉 及甲醛,且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 37m 的天河智慧城综合防控大队,因此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3年11月15日取得广 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广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

6、细规划的批复(穗府函201312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项目属于天河智慧城核心发展片区, 2013年9月9日,片区己完成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获得广州市环境1保护局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穗环管20134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主要内容为:一、生态优先,顺山理水。(1)智慧岭南山水 格局- 山水融城一背山面水;(2)智慧生态框架-强化连续性生态格局; (3)智慧 生态基础设施-生态对城市的哺育,城市对生态的反哺;(4) 结合海绵城市,构建

7、微观生态雨洪管理系统。二、智慧主导,一城多元。 (1)大力培育智慧产业,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形成移动互联网产业、 大数据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园区;(2)以园区为依托,形成产城融合的 新城模式;(3)为智慧产业提供成果展示、体验、服务等平台。三、 内畅外达,低碳出行。构建低碳公共交通网络,共筑内畅外达出行。四、 高标配套,智能服务。构建多层级、智能化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五、怜 南风韵,特色景观。(1)构建显山露水、疏密有致,远可见山,近可 亲水的城市空间;(2)岭南示范区特色城市设计;(3)依据岭南特色, 针对不同开发强度产业研发区提出不同模块和控制指标。六、城乡一体, 实现双赢。政府统筹改造基地范围

8、内占 17%的城中村用地,改善村民生活环境,释放产业用地,打破城乡壁垒,实现一体化发展。本项目选址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路 36 号一层(部分)、二 层(整层),位于国家医疗保健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基地(以下 简称“孵化基地” ),孵化基地是在广东省科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由广东 省医疗器械研究所、绿圃(北京)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共同规划建设 的广州市首个国家级医疗器械垂直领域孵化基地。孵化基地以促进广东 省医疗器械产业升级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发展为目标,依托广东省医疗 器械研究所产、学、研、医相结合,科、工、贸集一体的平台优势,在 广州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域规划建设新兴产业集群。本项目以孵化基地

9、为 依托,主要进行动物实验以及关于化妆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的检测 服务,因此本项目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相符。22 、与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穗环管201349 号)的相符性分析报告书要求:( 一) 严格环保准入,按照规划功能定位引入产学 研智慧产业。应加快城中村、旧厂房改造,对区内现有与区域发展规划 不相协调、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或企业逐步淘汰,进行结构性减排,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实行雨污分流机制。优先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提高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率,确保区内污水集中妥善处理。应大力推行水 资源节约利用,加大中水回

10、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对猎德涌、杨梅河等河 涌开展河道清淤等综合整治,培育具有生态功能的人工湿地,改善天然 水体水质。(三)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新、 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按计划推进现有 4 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 8 年以上的 4 蒸吨/小时 10 蒸吨/小时(不含本数)燃煤(重油)工业锅 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四)优化噪声敏感建筑布局,学校、医 院等应尽量远离交通干道,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对面向道 路一侧的住宅提出降噪措施。鉴于区内西北角为岑村机场,规划应充分 考虑直升飞机训练的噪声影响问题,避免在其附近规划居住区,并在建 筑高度上与其净空规定相协调。

11、(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 集、转运和处理系统,对医疗垃圾、餐厨垃圾等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应达到 100%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植 被覆盖率,保护火炉山、华南植物园、树木公园等重要区域的生物多样 性。应对区内交通线网规划充分论证,优先避让火炉山等生态敏感区域。 (七)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制定开发建设施工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理 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污水和噪声的 影响,避免扰民。(八)在规划实施后,应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

12、改进措施。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路 36 号一层(部分)、二层(整层),拟在已建厂房进行实验室建设,主要从事动物实验以及关3于化妆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的检测服务。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 要为生活污水及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室综合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废 水、饲养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灭菌蒸汽冷凝水、防水测 试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服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 DW001 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 验室综合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

13、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 DW002 排放口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实验室废气(动 物臭气、实验有机废气、消毒废气、燃烧实验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 一套“碱液喷淋装置(含除雾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DA001 排 气筒 30 米高空排放;污水站臭气经加盖密闭,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外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本项目通过 实验室的优化布局、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

14、业固 废(废包装材料、动物垫料及排泄物)及危险废物(废弃实验耗材、动 物尸体、实验室废弃容器、实验室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 灯管、废过滤器、污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废包 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动物垫料及排泄物收集后交由相关 单位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废弃实验耗材、动物尸体)定期交由广东生 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实验室废弃容器、 实验室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污泥)分 类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态:项目不位于火炉山、华南植物园、树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

15、局关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穗环管201349 号)的要求。4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和 M7452 检测服务行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 三、医药-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类项目” ,不属于明文规 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所述禁止准入类和许可

16、准入类,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2 、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路 36 号一层(部分)、二 层(整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广东省医疗器械所的不动产权证(房 地权证穗字第 0150027535 号,详见附件 4),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厂房,城市规划房屋用途为厂房,项目实际用途与用地性质相符。根据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本项目所在用地为城镇村发展区的现状建设用地,详见附图 17。本项目主要从事动物 实验以及关于化妆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的检测服务,与以上规划相符。(2)

17、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位置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 6。地表水环境5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 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文)、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 行)(穗环2022122 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属于 IV 类水体,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8、(GB3838-2002)IV 类标准。项目所在区 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 7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 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第 83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详见附图 8。声环境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 号),项目 所在地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 9。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 、相关政策法规相符性分析(1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

19、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 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本项目与其规定的相符性详见下表:表 1-1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序号区域名称要求本项目1大 气大气污染物增 量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 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 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20 蒸 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 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不位于大气污

20、染物存 量重点减排区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物排放特征实施重点 减排。不位于空气质量功能 区一类区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不位于2生 态生态保护红线 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 究需要外,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 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不位于6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态保护空间 管控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 开发的规模和面积,避免大规模城镇和工业开 发,严格控制围垦、采收、堤岸工程、景点建 设等对河流、湖泊、岛屿滨岸自然湿地的破坏, 必要的建

21、设活动不得影响主导生态系统功能。 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有 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不位于3水超载管控区加强现有水污染源的和排污口的综合治理,持 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使水质达到功能区 划的目标要求。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由各 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不位于水源涵养区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与水源保护相关植 被等损害水源涵养能力的活动,强化生态系统 修复。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 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不位于饮用水管控区对准保护区及其

22、以外的区域,禁止破坏水源涵 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禁 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 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淘金、采砂、 开山采石、围水造田。禁止造纸、制革、印染、 燃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 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以及其 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禁止设立装卸 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严格 控制网箱养殖规模,湿地保护区不得从事禽畜饲养、水产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不位于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 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 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 区要进行

23、合理开发,禁止污染水体的旅游开发项目。不位于对照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中的广州市生态保 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0)、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2)、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附 图 13)可以确定,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 管控区、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范围。 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的相关要求。7(2)与广东省人民政府 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方案文件要求,全省实施生态环

24、境分区管控,针对不同环境管 控单元特征,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 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通过项目位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详 见附图 14)对照可知,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但不属于重点管控单 元中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 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其的相符性见下表。经下表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表 1-2 项目与(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汇总表编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全省总体管控要求1. 1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 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1.2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贯

25、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 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 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 用水扩大发展空间。1.3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 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 物)总量控制,超过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 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 染物实施减量替代。优化调整 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 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 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1.4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 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 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 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 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 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

26、体系。1. 1 本项目区域的大气 环境质量现状 O3 不达 标,属于环境空气质量 不达标区。通过采取一 系列产业和能源结构调 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 措施,争取在中期规划 年2025 年实现空气质量 全面稳定达标,并在此 基础上持续改善,臭氧 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 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 到 92%以上,本项目可 以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 求。项目纳污水体珠江 广州河段前航道水质指 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 IV 类水质标准,水环境 现状良好。1.2 本项目水资源使用 量较少,将增加节水宣 贯,减少水资源浪费。1.3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 实验服清洗废水经三级 化粪池预处理后由

27、排污 口 DW001 接入市政管 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 厂,实验室综合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符合8后由排污口 DW002 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猎 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理,尾水最终汇入珠江 广州河段前航道。本项 目不涉及在地表水 、 类水域新建排污口。1.4 项目位于所在建筑 物的第一层和第二层, 地面均已做好硬底化处 理,因此不存在地下水 和土壤污染途径。企业 需加强环保管理监理环 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满,可以满足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2“一核 一带 一区” 区域 管控 要求2. 1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 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的项目

28、,鼓励建设挥发性有 机物共性工厂。2.2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 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 工业用水效率。2.3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 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 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 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 理。2.4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 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 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 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 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 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 化。2. 1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 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项目使用的挥发性有 机物量较少,经

29、收集并 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 小。2.2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 办公生活用水和实验室 清洗用水,通过加强管 理可以减少用水。2.3 本项目不属于臭氧 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 业,实验室废气排放量 较少,经收集处理后对 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 小。2.4 项目按要求建立完 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体系,项目产生的固 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 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分类 收集、分类贮存,设置 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 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理。建设单位拟采取相 关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 险降到较低的水平,因 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 可接受范围内。符合93生态保护红线3. 1 生态保护红

30、线内, 自然保 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 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 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 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 限人为活动 。一般生态空间 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 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 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 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 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 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 建设等人为活动。3. 1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 线保护范围内,见附图 10。符合4环境质量底线4. 1 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 改 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 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 跑先行,PM2.

31、5 年均浓度率先 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 阶段目标值(25 微克/ 立方 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 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 水体质量稳步提升。4. 1 本项目区域的大气 环境质量现状 O3 不达 标,属于环境空气质量 不达标区。通过采取一 系列产业和能源结构调 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 措施,争取在中期规划 年2025 年实现空气质量 全面稳定达标,并在此 基础上持续改善,臭氧 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 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 到 92%以上,本项目废 气排放量较少,经收集 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 影响较小。受纳水体的 各污染因子全部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

32、3838-2002 ) 类标准限值要求,表 明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质 达标。本项目生活污水 和实验服清洗废水经三 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排 污口 DW001 接入市政 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 厂,实验室综合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后由排污口 DW002 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猎 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理,尾水最终汇入珠江 广州河段前航道。建设符合10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水 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 下,项目的建设对周边 水环境影响较小,建成 后不会造成当地环境质 量持续恶化,符合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5资源利用上线5. 1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 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 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 源消耗

33、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 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5. 1 本项目主要消耗电、 水,项目通过内部管理、 设备选择、管理、废物 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 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 治措施,以“节能、降耗、 减污 ” 为目标有效控制 污染。项目的水、 电等 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 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6环境准入负面清单6. 1“ 1+3”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包括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及 “ 一核一带一 区” 区域管控要 求。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为普适 性管控要求,基于全省生态环 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提出项目产业准入以及重要 生态空间、重点流域等的管控 要求。6.2“N” 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 “N” 包括

34、 1912 个陆域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 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 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单元三类,本方案中提出了各 类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 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 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 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 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6. 1 项目区域的地表水 环境质量达标,环境空 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但 通过采取一系列产业和 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大 气污染治理措施,空气 质量持续改善,臭氧污 染得到有效控制,符合 管控要求。6.2 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单元(详见附图 14), 严格按照重点管控单元 总体

35、管控要求执行,本 项目生活污水和实验服 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 处 理 后 由 排 污 口 DW001 接入 市政 管 网 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 实验室综合废水经自建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 排污口 DW002 接入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猎德污 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 水最终汇入珠江广州河 段前航道。项目废气排 放量较小,实验室废气 (动物臭气、实验有机 废气、消毒废气、燃烧 实验废气)经集中收集 后通过一套“ 碱液喷淋 装置(含除雾层)+活性符合11炭吸附装置 ” 处理后由 DA001 排气筒 30 米高 空排放,污水站臭气经 加盖密闭,加强通风后 无组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

3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3)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本项目选址管控单元分类属 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010620004,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天河区部分)重点管控单 元。本项目属于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 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管控区,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和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截图分别详见附图 15 、附

37、图 16。表 1-3 项目与(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汇总表环境管控单位 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位分类ZH44010620004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天河区部分)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编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 84 个,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 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气 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 元 107 个,主要为人口集中、工业集 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一般管控 单元 46 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 染物增量严控区、大 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 排区、空气质量功能 区一类区,

38、不属于生 态保护红线区、生态 保护空间管控区,不 属于水环境超载管控 区、水源涵养区、饮 用水管控区、珍稀水 生生物生境保护区水 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 控区。属于环境重点 管控单元、水环境工 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 管控区和高污染燃料符合12禁燃区重点管控区。2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1- 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 区重点发展互联网、软件、 数字创意、地理信息产业、 电子商务、生物工程、文化 展览、指挥交通指挥中心以 及产学研创新产业、商业等 高新技术产业。1. 1 本 项 目 属 于 M7340 医 学 研 究 和 试验发展和 M7452 检 测服务,属于产业/鼓 励引导类企业。

39、符合1-2.【产业/ 综合类】科学 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 能, 统筹生活区、商务区、 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 进新型城镇化发展。1.2 项目位于广州市 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 路 36 号一层(部分)、 二层(整层) ,项目 按照功能定位科学规 划平面布局,符合实 验室的设计要求。1-3.【生态/ 禁止类】 生态 保护红线内,广州天河火炉 山森林自然公园、广州天河 湿地自然公园严格禁止开 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 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3 根据广州市生态 保护红线规划图(详 见附图 10),本项目 不属于划定的生态保

40、 护红线区。1-4.【生态/综合类】加强广 州天河湿地自然公园的保 护,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湿 地保护有关规定。1.4 项目位于广州市 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 路 36 号一层(部分)、 二层(整层) ,不涉 及天河区湿地自然公 园保护内容。1-5.【水/禁止类】不得新建、 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和养 殖小区,禁止生猪、牛、羊 养殖及其他畜禽规模化养 殖。1.5 本 项 目 属 于 M7340 医 学 研 究 和 试验发展和 M7452 检 测服务,不涉及生猪、 牛、羊养殖及其他畜 禽规模化养殖内容。1-6.【大气/禁止类】禁止在 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 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

41、相 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 、 改 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 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1.6 本 项 目 属 于 M7340 医 学 研 究 和 试验发展和 M7452 检 测服务,不涉及餐饮 服务。1-7.【大气/鼓励引导类】大 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 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 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1.7 本项目为实验室 项目,实验过程使用 的挥发性试剂较少, 废气排放量较少,经 收集处理后可稳定达13标改造。标排放。3能源资 源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 园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和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 率。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 城市

42、绿化、道路清扫、车辆 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 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 水。2. 1 本项目消耗一定 量的水资源, 由当地 市政供水,消耗量没 有超过资源负荷,没 有超过资源利用上 线。符合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 高园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积极推动单元内工业用地 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 高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 展,加强产城融合。2.2 项目位于广州市 天河区凤凰街道高科 路 36 号一层(部分)、 二层(整层) ,实验 室通过优化平面布 局,提高场地利用率。2-3.【能源/综合类】所有餐 饮业户须全面使用天然气、 电等清洁能源。2.3 本 项 目 属 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和 M7452 检测 服务,不涉及餐饮服 务。4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完善单元 内截污、配套管网建设,加 强现有污水管网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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