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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0 前 言10.1 规划由来10.2 产业集聚区概况20.3 评价过程40.4 分析判定情况50.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60.6 评价主要结论81 总则91.1 评价目的91.2 编制依据9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5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311.5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331.6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351.7 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441.8 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461.9 评价工作程序462 规划概况与分析482.1 规划背景及原则482.2 规划内容512.3 规划分析92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
2、133.1 自然环境背景调查1133.2 社会经济环境概况1183.3 资源禀赋与利用现状1193.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与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1233.5 区域污染源情况16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163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筛选1634.2 评价指标体系1675 污染源强分析1685.1 水污染源强预测1685.2 大气污染源强分析1785.3 噪声污染源强预测1865.4 固体废物源强分析1885.5 规划实施后污染源汇总190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1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16.2 水环
3、境影响评价2236.3 声环境影响评价2316.4 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与评价2336.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356.6 人群健康影响分析2466.7 环境风险分析2476.8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616.9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657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2677.1 环境影响分析2677.2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2718 资源承载力分析2748.1 水资源承载力2748.2 水环境承载力分析2768.3 环境空气承载力分析2798.4 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的总量控制2838.5 产业集聚区建议总量控制指标2839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2859.1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2859.2 规
4、划优化调整建议291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0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29210.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29310.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9810.3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30010.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30210.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30410.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30710.7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30811 公众参与30911.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30911.2 公众参与的依据30911.3 公众参与的对象和方式30911.4 公众参与方案设计31011.5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32511.6 公众参与合理合法性分析33611.7 小
5、结33612 困难和不确定性分析33712.1 困难33712.2 不确定性33713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33913.1 跟踪评价的目的33913.2 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33913.3 跟踪评价计划33914 评价结论34114.1 评价总结34114.2 总结论352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附件 1:环评委托书;附件 2:关于潮安县特色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 3:潮安区第一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规划审议意见附件:4:规划调整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5:潮安区第一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规划审议意见公告附件 6:广东省国土
6、资源厅关于支持饶平县、潮安区及湘桥区依托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复函附件 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潮州市饶平县、潮安区、湘桥区依托中水(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意见的函附件 8: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潮州市依托中山(潮州) 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意见的函附件 9:关于潮安区产业集聚发展项目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证明附件 10: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潮安区依托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函附件 1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送有关县区依托省产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材料的函附件 12:监测报告附件 13:公众参与典型意见调查问卷附件 14:潮州市经济
7、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准入目录的通知(潮经信2017431 号)附件 15: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附件 16:审查小组意见修改说明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0 前 言0.1 规划由来珠江三角洲大中城市作为广东省的先发展地区, 已基本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进入 到产业转型与资本、技术、品牌输出的发展阶段, 而东西两翼和广大山区仍处于工业化 初期阶段, 产业经济相对薄弱, 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了明显的反差。潮州市位 于广东省的东部沿海, 处于泛珠江三角洲经
8、济区、海峡两岸经济区以及闽粤赣十三地级 市经济协作区的交集区, 是重要的经济发展集中区。潮安县则位于潮州市南部,地处韩 江中下游, 南连汕头经济特区, 处于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的“金三角”地带。尽管地理 条件优越,但目前潮安区乃至整个潮州市尚属于前述经济相对薄弱区域,为摆脱困境, 潮州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整合各类资源, 并通过合理规划筹建产业集聚区, 以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的局面。为改变原有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落实新出台的潮安县县城总体规划(2004 2020)的工业区部署, 潮安区政府 2010 年开始在西部工业区成立了潮安县特色产业基 地。截止目前,该基地陆陆续续已有几家企业入驻,但
9、发展较为缓慢。近几年,随着 2015 年潮州市全域规划等上位规划的出台,潮安县特色产业基地在原功能定位、 用地布局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在新机遇、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同时, 由于潮州市与中 山市产业转移战略关系的确立, 潮州市提出了“一区六园”的发展战略, 并最终决定在 潮安设立潮安分园。经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潮安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原潮安区特色产业 基地的基础上通过重新规划调整成立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因此, 在综合考虑中山(潮州) 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发展规划,同时兼顾潮州市全 域规划的发展思路的前提下,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 计院于 2016
10、年编制完成了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并已由潮州市潮安区第一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印 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 经重新规划后, 广东潮安开发区产1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前, 必须履行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查, 并作为规划的一部分一并交规划审批部 门。在了解
11、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 受广东省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 产业基地) 组织实施单位潮安县宝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 编写完成了广东潮安开发 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于 2017 年 9 月报送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并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潮 安区主持召开了该规划环评专家审查会, 出具了专家审查意见。后课题组根据专家审查 意见进行了细致的修改, 并最终完成了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12、书(报批稿)。0.2 产业集聚区概况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 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 镇与彩塘镇交汇处。潮州市位于广东省的东部沿海, 处于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海峡两 岸经济区以及闽粤赣十三地级市经济协作区的交集区。东与福建省接壤,西邻揭阳市, 南接汕头市, 北靠梅州市。潮安区位于潮州市西部,地处韩江中下游, 韩江贯穿全县南 北 47 公里, 南连汕头市, 县城距汕头港、汕头机场各 10 多公里, 处于汕头、潮州、揭 阳三市的交接地带。产业集聚区处于沙溪镇与彩塘镇交汇处、 G78(汕昆高速公路) 两 侧,西至周边山体,东至东山湖农场,南至规划河涌,北至X078(鹳蕉公路
13、)。集聚 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473.96 公顷,其中,总建设用地面积为 465.67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面积 31.8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23.54 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 积 38 公顷、工业用地面积 223.64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面积 43.57 公顷、道路与交通设 施用地面积 64.02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5.29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35.71 公顷), 非建设用地面积 9.33 公顷。集聚区旨在打造成为潮州地区以物流仓储、食品药品、五 金不锈钢等特色产业为核心, 其他产业为辅助, 以桑浦山脉、东山湖温泉度假区为品牌 的山水融城、宜居宜游的品质生
14、活之城。预测规划区人口规模可达到 8.9 万人, 其中产 业人口 7.7 万人,居住人口 1.2 万人。产业集聚区计划按一期、二期组织实施。目前,整个产业集聚区基本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并有少数企业入驻。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区位图见图 0-1 所示。2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集聚区位置集聚区位置集聚区位置图 0-1 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区位图3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0.3 评价过程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 组织实施单位潮安县
15、宝 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了解有关环保法规的基础上, 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委托惠 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委托 后, 立即成立项目环评课题组, 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 确定项目环 评文件类型,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 并收集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环评课题组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起在集聚区附近村庄、学校及其他敏感目标等地进行了第一次现场公示 张贴, 并在潮州市地方媒体网站潮州论坛信息网上同步公示, 公示链接为 息进行了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
16、10 个工作日。本环评课题组于 2017 年 3 月份委托惠州市宏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按照规范 对集聚区所在周边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涉及河流底泥环境状况 进行了实地采样监测, 并组织力量进行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在此基础上掌握了产业集聚区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情况。环评课题组在掌握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和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内容的基础 上,运用环境预测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产业集聚区建设阶段及投入运行后的主要 环境影响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 并对产业集聚区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可 行性分析; 同时结合广东省乃至潮州市、潮安区相关发展规划、能源布点规划等 及产业集聚区所在区域实际资源、能源利用
17、情况分别从产业集聚区选址、发展规 划、发展规模、布局、环境目标、资源承载力等多个角度分析了广东潮安经济开 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环保问题及整改建议。在基本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环评课题组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起在产业集聚区及附近村庄、学校、周边敏感目标等地进行了第二次现场公示张 贴 , 并 于 2017 年 7 月 3 号 起 在 潮 州 市 潮 安 区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情况进行了公告,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与此同时,环评课题组还在评价4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
18、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范围内的利益单位、村小组及敏感点发放个人问卷调查表和单位意见调查函,公开征求有关个人和单位/团体意见。项目课题组在汇总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后,最终给出了评价结论,并提出了 优化调整建议,编制完成了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 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后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局主 持召开的审查会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最终完成了广东潮安开发 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0.4 分析判定情况(1)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是在潮州市潮安 区人民政府为响应中
19、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 移的决定(粤发20084 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8 部门关于推动各 地依托产业集聚区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函(粤经信园区函20141995 号)等文 件精神, 在原潮州市潮安县特色产业基地基础上经重新规划调整设立的。报告分 析认为, 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战略, 符合广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产业转移的相关要求,符合潮安区乃至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主体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 护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报告分析认为, 产业集聚区区位优势明显, 发展潜力大,有利于形成产城良性互动,促
20、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2)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 土地利用规划功 能分区明确, 总体布局合理, 但局部区域应进行优化调整; 集聚区营运后其土地 资源、水资源、电力资源、热力供应等的利用均有可靠的来源, 资源利用程度较 高, 开发较合理; 产业集聚区拟规划设置的空间结构、地块功能划分、道路交通 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及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公用工程规划具有较高的科学性。(3)区域现状监测结果显示,产业集聚区周边区域大气、地下水及声环境 质量状况较好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地表水由于受到周边工业、生活及面源的 影响, 出现了一定的超标现象,
21、超标指标主要以有机类污染因子为主;土壤及河流底泥则出现了镉超标现象,报告分析认为土壤镉超标可能是当地土质的问题,5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河流底泥则主要是由于周边企业排污的影响。报告分析认为, 集聚区建成后,集 聚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有较为可靠的处理去向, 废气排放在本报告提出的总量 控制的前提下, 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噪声影响则 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大大降低, 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只要集聚区内各企业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 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 染事故。一般情况下, 产业集聚区建设对
22、周边环境承载力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4)公调结果统计显示,产业集聚区周边评价范围内受访单位及各村庄、 村民小组及学校等对于集聚区的建设绝大多数持支持态度, 认为产业集聚区的建 设对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对产业集聚区营运后 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表现了一定的担忧, 在充分了解产业集聚区拟采取的各项环 保防范措施后, 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能够接受, 对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表达出赞成 的意愿。总体来讲, 广东潮安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是受到当地受访群众和单位支持的。0.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 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 扬尘、机
23、械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等产生, 并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 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 但经采取妥当措施后,其不利影响 可以大大降低,且此部分影响属于暂时性不利影响,随着集聚区建成投入运行, 施工期水、气、声、渣等带来的不利影响随之消失。生态状况也可以通过集聚区绿化及景观建设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2)产业集聚区投入营运后则主要有集聚区企业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方面的环境问题存在,各环境要素综合评价结论如下: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集聚区营运后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工业源废气(集 聚区集中供热项目锅炉燃烧废气及集聚区工业企业工艺废气)、生活源废气(主 要为生活区及商业区生活燃料
24、废气) 及交通尾气。其中, 集聚区工业企业工艺废 气结合集聚区规划引进工业类别判定,其主要特征污染因子为 VOCs、硫酸雾和粉尘三类。本报告在针对产业集聚区规划规模采用多种源强计算方式确定各类污染因6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子源强的基础上, 采用环境预测软件进行预测, 结果显示: 各预测时段, 环境空 气敏感点的 SO2 、NOX 、PM10、粉尘、VOCS、硫酸雾的地面浓度最高叠加值都 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各预测时段,评价范围内的 SO2、NOX、PM10、粉尘、VOCS、 硫酸雾的最大地面浓度叠加值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即预测结果表明,
25、在最不 利的气象条件下, 评价范围内不会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现象。由大气环境影响预 测结果和浓度图可知,在本次大气影响评价范围内(本产业集聚区边界外扩 2.5km)SO2 、NOX 、PM10、粉尘、 VOCS 、硫酸雾的地面浓度预测贡献值较低, 只要保证产业集聚区内使用清洁能源, 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这几种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本次大气影响评价范围外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集聚区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生产性 工艺废水及居住区、商业区及集聚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两部分,经核算共计约 10609t/d。根据规划, 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不拟规划建设集中式污
26、水处理 厂,集聚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需经预处理达到沙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 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放。沙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设于西总干 排渠, 最终汇入榕江, 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已经在污水厂环评中进行论证,其经沙 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不会削弱沙溪污水处理厂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效果, 不会对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带来额外不良影响, 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不会对西总干渠造成新的环境污染。3)声环境影响评价:产业集聚区噪声主要为各工业企业生产噪声、居住区 及商业区社会活动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等。集聚区各功能区分开布置, 区划分明, 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相互交叉影响。对应交通噪声, 在按照规范要求设
27、置好相关 的防护距离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集聚区各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产业集聚区营运期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 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部分。产业集聚区不拟规划建设统一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暂存场所, 集聚区内各企业需按相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固废暂存场所, 并定期交 相关单位进行处置。集聚区生活垃圾则由集聚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填埋 场处理。经加强管理, 做好对企业的监督的情况下, 产业集聚区营运期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产业集聚区在建设期会破坏原有植被,部分植被将7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
28、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永远失去生产能力; 同时, 集聚区建设中的临时占地将干扰和破坏影响范围内的 植物生长, 降低了区域植被覆盖度和生物多样指数。规划实施后, 集聚区及其周 边地区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会改变该区域自然系统的生产力。但通过人工绿地的 建设等措施, 同时大力开展水土流失防治与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 这些都会增加 自然系统的生产力。综合考虑, 区域自然系统净第一性生产力降低对于维护评价 区及周边的生态完整性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经采取各种生态恢复和补偿措 施后, 减少的生产力会由人工系统或人工 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得到补偿, 对整个评价区自然系统生产力的影响不会太大。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产
29、业集聚区水源由市政自来水厂供给, 集聚区内 各单位不允许开采利用地下水, 因此产业集聚区建设对于区域的地下水资源的影 响较小。产业集聚区只要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做好集聚区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避免化学品和污水泄漏,则集聚区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不会很大。0.6 评价主要结论本评价对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 用地范围内及 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 对集聚区开发前、开发过程 中及开发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利用模 式模拟预测了该区域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了分析, 广 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并提出了环境保护对
30、策和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综合分析认为, 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营运期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 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集聚区规划建设,对入集聚区项目, 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 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 因本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而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 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 本集聚区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 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8
31、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则1.1 评价目的(1)本次评价通过对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的论证分析, 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 识别制 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景 观资源等) 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 和生态环境等) ,确定环境保护目标,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各类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2)论证规划实施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论证规划实
32、 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 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 施和跟踪评价方案, 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起施行,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2015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9 日修订。(4)中华人民
33、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 年 8 月修订,2016 年 1月 1 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7 月 1 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 2016 年 7 月 2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 12 月 1 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4 年 7 月 1 日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9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
34、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2 月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 年 1 月 1 日实施。(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 年 11 月 1 日实施。(1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9 号, 国务院第 76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实
35、施。1.2.2 全国性法规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 号令,1998 年 11 月,2017 年 6 月 21 日国务院第 177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月 1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第 284 号令, 2000年 3 月。(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 年 6 月 1 日实施;(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 2005 年 12 月 14 日颁布。(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 ,1999 年 1 月 1 日
36、起实施。(6)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174号), 2002 年 12 月 6 日。(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2 月 14 日实施。(8)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 (国发200540 号)。(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2015 年 3 月 10日实施。(10)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10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 年 10 月 17 日。(11)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
37、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3104号, 2013 年 11 月 15 日。(1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号)。(13)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10 月 27 日。(1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国务院, 2016 年 11 月 24 日。(1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1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1
38、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2011 年 5 月 1 日实施。(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 12 月 1 日实施。(19)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 第 31号), 2013 年 5 月 24 日实施。(20)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 号),2010年 4 月 22 日。(2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2013 年 10月 25 日。(2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2012 年 8 月 7 日。(23)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
39、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 第 14 号) ,2013 年 02 月 27 日。(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 21 号令, 2013 年 5 月 1 日修正。(25) 关于发布 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 第 59 号), 2013 年 9 月 13 日。(26) 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11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14 号), 2011 年 2 月 11 日。(27) 关于印发 (试行) 和(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 号
40、)。(2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2.3 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35 次会议第 4 次修正) 。(2)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修订,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14 号文)。(3)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 年本)。(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 年 12 月 31 日。(5)广东省用水
41、定额(DB44/T1461-2014),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起实施。(6)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正), 2012 年 7 月 26 日实施。(7)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 7 月修订);(8)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粤经贸资源2001972 号);(9)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 粤发改产业(2008)334 号。(10)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11)广东省工业产
42、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粤府办200515号);(12)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 号)。(1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 年 6 月 2 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 2016 年 9 月 22 日。12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5)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4130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 年 12 月 31 日。(1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
43、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 号), 2012 年 9 月 14 日。(17)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 号), 2014 年 1 月 27 日。(18) 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 的通知(粤府20146 号), 2014 年 2 月 7 日。(19)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 号), 201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 业2014210 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 年 4 月
44、11日。(21)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22)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 号)。(23)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09 年);(24)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9 年);(25)关于印发 的通知,潮环201411 号;(26)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1 年-2020 年);(27)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潮府20144 号);(28)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潮府201540 号)。(29)潮安县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30)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201617 号),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3 月 30 日。(31)其他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13广东潮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2.4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2014 年 9 月1 日起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993 年 9 月 18 日。(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4 月 1 日。(4)环境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