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26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项目编号: 6x2tq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九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103六、结论107附表108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10附图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现场图 112附图3-1 项目一层实验区平面布置图113附图3-2 项目二层实验区平面布置图114附图3-3 项目三层实验区
2、平面布置图115附图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116附图5 项目周边四至图 117附图6 广州市黄埔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118附图7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图 119附图8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120附图9 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121附图10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122附图11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123附图12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124附图13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广
3、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125附图14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广州市环境战略分区图 126附图15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127附图16 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陆域环境重点管控单元128附图17 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129附图18 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130附图19 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高污染染料禁燃区131附图20 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32附图21 森瑞春园区和项目污染物排放布置图 133附图22 项目废气走向示意图 134附图23 项目所在建筑其余楼层情况示意图 13
4、5附件1 营业执照 136附件2 法人身份证 137附件3 不动产权证 138附件4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142附件5 废水类比验收监测报告 146附件6 森瑞春园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153附件7 项目代码文件 156附件8 同意使用场地说明 157附件9 技术服务合同 15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 目项目代码2208-440116-72-01-6021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9号森瑞春生物科技园科研楼101房、 2 层、 3层地理坐标东经: 113度25分49.988秒 、北
5、纬: 23度10分47.48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 别M7451 检验检疫建设项目行业类 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2208-440116-72-01-602190总投资(万元)14344.15环保投资(万 元)100.00环保投资占比(%)0.69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
6、) 面积(m2)2176.5193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排 放,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工作服清洗废水、高压灭菌器废水、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广州森瑞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化粪池处理,二者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7、)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和浓水、反冲洗废水、水浴箱和制冰机废水一起排入市1政管网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属于间接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均 不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批准文号:(穗开管201759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
8、石路9号森瑞春生物科技园 科研楼101房、 2层、 3层,属于广州开发区管辖范围,区域已编制广 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批复文号: 环审(2004)38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穗开管201759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穗开管 20175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商务用地。根据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一类工 业用地污水排放应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 准 ,大 气 排 放 应 低 于
9、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 1996)二级标准,项目产生噪声贡献值应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本项目与一类工业用地环保标准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2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 符合废水低于综合污水 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一级标准项目产生的工作服清洗废水、高压灭菌器废水、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广州森瑞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化粪池处理, 二者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浓水、反冲相符2洗废水、水
10、浴箱和制冰机废水一起排入市政 管网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 标准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8918-2002)类水质标准中较 严标准 , 严 于 综 合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GB8978- 1996)一级标准废气低于大气污染 物综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 1996)二级标准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甲醇执行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 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
11、值; 本项目SO2和NOx执行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 时段二级标准; 总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 值以及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 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 建标准。非甲烷总烃总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 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颗粒物、
12、氯化氢、硫酸雾、甲醇、SO2 、NOx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严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符合噪 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 功能区标准项目夜间不运行,根据噪声影响分析预测结果,项目昼间噪声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 厂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dB(A))符合2、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 2004387号), 广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由已开发建设但离 散分布
13、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和东区、永和经济区、广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广州科学城)和各区之间联系地带白云萝岗镇、天河区玉 树村、黄埔区笔岗社区、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领头农工商联合公司等联系整合而成,总面积为 213 平方公里。开发区在设施总体规划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3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对开发区清理整顿结果对开发区进行建设和管理。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要求, 树立从源头控制环境污 染和生态破坏的理念,根据开发区功能布局,做好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环 境保护规划,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做好入区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结合珠江流域水环境整治规划,做好开发
14、区环境保护和废水治理 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废水排放口统一规划、建设和管 理,科学调整开发区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新增废水就近 纳入各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广州科学城的污水纳入黄埔大沙地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开发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应抓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 污水处理工艺应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和广州市能源结构规划, 做好开发区能源规划和空气 污染控制规划,推行使用清洁能源,调整开发区的能源结构。 推广热电 联产、集中供热, 逐步消除分散的中、低架大气污染源。在东区、永和 经济区、科学城实施集中供热前, 入区企业自建锅炉应采用清洁燃料。 在交通运输
15、、餐饮等行业推广使用天然气与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入区建 设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通过区域大 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开发区的 各种固体废物。结合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对开发区内生活垃 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落实开发区危险 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统一处理、处置途径。建立健全开发区各项 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排放等环节的监 督管理。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开发区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制定详细的生态及景观建设
16、方案和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帽峰山森 林公园、萝岗香雪景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计划。环境功能级别较高的区域,应遵循各区功能区划定位进行保护。加强开发区的园林绿化工4作,提高区域绿化率。加强开发区人工景观规划设计和建设,包括开发 区滨海景观、绿化广场、建筑景观、交通路线等,体现开发区生态环境特色。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9号森瑞春生物科技园科研楼101房、 2层、 3层。废水排放相符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工作服清洗废水、高压灭菌器废水、实验室器具清洗废 水和喷淋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广州森瑞春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共用化粪池处理, 二者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
1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和浓水、反冲洗废水、水浴箱 和制冰机废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珠江前航道, 最终汇入黄埔航道。废气排放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样品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空间密闭措施无组织排 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本项目经通风柜和万向罩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甲醇与经 通风柜收集的氯化氢和硫酸雾一并利用“酸雾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和 TVOC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DB44/
18、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 厂界监控点浓度可达广 东 省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有机化合物排 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 值;甲醇、氯化氢和硫酸雾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甲醇、氯化氢和 硫酸雾无组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9、。本项目备用发电机产生的颗粒物、SO2 和NOx 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5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噪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后噪声边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废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废滤膜、废滤芯交由纯水系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即可;废培 养基、 废生物安全柜过滤网、清洗废液和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电泳废 液及电泳胶、废试剂瓶和废耗材集中收集,暂存于废弃物、废液收集间,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小, 同时所排放的污染物经过相 对应的措
20、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可将影响的范围将至最低,与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相符。6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实验场地购置改造项目位于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9号森瑞春生物科技园科研楼101房、 2层、 3层,根据 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所在地为M1一类工业用地 和B2商务用地,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3193号,附件3)的附记可知,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商务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知, B2商务用 地指金
21、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血液制 品、疫苗和其它生物制品的批签发,属于标准中的技术服务类别,且所有实验设施均设置在技术服务场所内,因此,本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性质要求。2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主要从事血液制品、疫苗和其它生物制品的批签发,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 ,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第三十一类科技服务业第 1 款,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 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 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关于
22、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2022397 号),本项目属于 许可准入类,必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方可投入生产。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3、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 2016358号) 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 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 (附图7),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广州市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 和广州市生态环 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122号) (附图8),项目纳
23、污水体黄埔航道(大蚝沙至广州莲花山), 属于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9)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7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不改变原有的功能区规划。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附图6)可知,项目所在地区位于 HP0302,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
24、14-2030)的相符性分析表1-3 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区 域 名 称要求分析内容相符性生 态生态保护红线区法定生态保护区,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 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活动, 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拆除 或者关闭退出。水源保护区等广州市现行相关地方性法规要求 的,遵循更高的管制要求;生态系统重要区禁 止新建、扩建工业项目, 禁止新建露天采矿等 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 殖场。本项目不位于生 态保护红线区, 见附图10符合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 开发的规模和面积,
25、 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 业开发;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 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 得向该区域排放。本项目不位于生 态保护空间管控 区,见附图11.大 气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 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制搬离。本项目不位于空 气质量功能区一 类 区 , 见 附 图 9 、12。符合大气污染 物存量重 点减排区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 排。本项目不位于大 气污染物存量重 点减排区,详见 附图12。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 止新(改、扩) 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 石化、化工等高污
26、染行业项目; 禁止新建20蒸 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 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 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 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大 气污染物增量严 控区,详见附图 12。水水源涵养 区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 现有 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 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本项目所在位置 不属于水源涵养 区 , 详 见 附 图 13。符合饮用水管对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与本项目所在位置8控区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经建 成的, 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向水 域排放污水, 已设置的排污口
27、必须拆除。不得 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 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 放养禽畜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从事旅游、游 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 动。限期拆除或关闭区内已建成的污染物排放 项目, 严格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制面源污 染。对二级保护区,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 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 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 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运输 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进入保护 区,确需进入的, 应当事先申请,经有关部门 批准、登记, 并设置防渗、防溢、
28、防漏设施。 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 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禁止设置排污 口。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禁止新 (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 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对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区域,禁止破坏水源涵 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禁 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 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淘金、采砂、开山采石、围水造田。禁止造纸、制革、 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 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 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禁止设 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严格控制网箱养殖
29、规模,湿地保护区不得 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饮用水管 控区,详见附图 13。珍稀水生 生物生境 保护区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 严格限制 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 关闭直接 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制网 箱养殖活动。本项目所在位置 不属于珍稀水生 生物生境保护 区 , 详 见 附 图 13。超载管控 区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综合治理,持续降 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使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 标要求。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由各区人民 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本项目纳污水体 为珠江前航道, 最后汇入黄埔航
30、道(东江入口-莲 花山)不属于超 载区。5、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9表1-4 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三线 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容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 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 占全省 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 平方公里, 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相符本项目根据广
31、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项目所在地 不属于生态严格控制区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 理办法的规定。环境质量底线内容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 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 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 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相符本项目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属于不达标 区,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本 项目所在区域不达标指标O3年平均质量浓度预
32、期2025年底可达 到小于160g/m3 的要求,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纳污水体为珠江黄埔航道(大蚝沙至广州莲花山),的 其水质目标为类。 根据2022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可知,珠江黄埔航道(大蚝沙至广州莲花山)属于地表水达标 区。项目产生的工作服清洗废水、高压灭菌器废水、实验室器具清 洗废水和喷淋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广州森瑞 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化粪池处理,二者均达到广东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 浓水、反冲洗废水、水浴箱和制冰机废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送
33、 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尾水最终汇入珠江黄埔航道 (大蚝沙至广州莲花山); 本项目经通风柜和万向罩收集的非 甲烷总烃、 总VOCs和甲醇与经通风柜收集的氯化氢和硫酸雾一 并利用“酸雾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 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管道 引至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渗 处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本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下不 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内容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
34、源、土 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 强度控制目标。符合本项目项目使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和电能,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 富,园区内也做了一定的节水措施,尽量选用低耗水设备, 同 时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全年基本不会断电,确保项目运营的 同时,每项资源都能被利用,不会形成资源浪费。本项目不属 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小,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容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生态空间, 保育生态功能。 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一核一 带一区”发展格局, 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 市功能定
35、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符合10制。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 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 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 态保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 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 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逐步构建城市多 水源联网供水格局, 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全省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 元1912个,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27个。本项目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但不属于
36、重点管控单元中省级 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 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使用电能等清洁能 源;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 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 号)内 容有机废气300kg/a 无需申请总量替代指标,因此本项目无需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体系; 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陆 域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但本项目所在园区不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省级以上 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37、类重点管控单元, 因此本项目与管控方案中重点管控单元的相关要求不冲突。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6、项目与 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号) :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格局不断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 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9号森瑞春生物科技园科研楼101房、 2 层
38、、 3层,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及对比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项目所 在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11220008,要素细类为水环境 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 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项目与广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黄埔区部分)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如表1-4。11表1-4 本项目与广州市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 高端制造、总部经济、研发服务、文化创 意、科技金融、
39、中央商务以及综合配套服 务等产业。本项目属于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鼓 励类项目, 不属于禁止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 印发关于印发的 通 知 (发改体改2022397 号) , 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符合1-2.【产业/综合类】园区新建项目应符 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产业 政策及园区产业相关规划等要求。1-3.【产业/综合类】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 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 镇化发展。根据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可知,本 项目所
40、在地的用地性质为M1一类 工业用地/B2商业用地,本项目属 于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本项目的 建设符合用地要求。1-4.【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 重点管控区内, 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 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 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属于M专业技术服务业- 中 M7452检测服务项目,项目不属 于工业项目。能源资源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源利 用效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 园区再生水(中水) 回用率。本项目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室 器具清洗废水、除臭设备喷淋废 水排污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 水经广州森瑞春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共用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
41、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制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地资 源利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业用地提 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加强产城融合。项目对上市的血液制品、疫苗和 生物制品进行检测,设有专业实 验室, 属于高层级发展。2-3.【能源/综合类】严格工业节能管理。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检验检疫服务行业, 无行业能耗标准。2-4.【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的新引进项目
42、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 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检验检疫服务行业, 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管控3-1. 【水/综合类】园区内工业企业排放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 应在车间或车间 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排放含第二类污染 物的污水, 应在企业排放口采样,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本项目不排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的 水; 本项目工作服清洗废水、实 验室器具清洗废水、高压灭菌器 废水、 喷淋废水排污自建污水处 理站,生活污水经广州森瑞春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化粪池处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12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限制(DB44/26-200
43、1)第二时 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高端制造 产业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 涉VOCs 重点企业按“一企一方案”原则,对本企 业生产现状、VOCs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 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VOCs整治方案。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项目 有机废气经收集后, 由“酸雾喷 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处理,“酸雾喷淋塔+除雾器+活 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处理效 率达60%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控要求。当园区环境目标、产业结 构和生产力布局以及水文、气象条件等发 生重大变化时, 应动态调整污染物总量管 控要求,结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修编或者 跟踪评价对区域能够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 量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关总量管控 要求。本项目不在工业园区内。环 境 风 险 防 控4- 1.【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他存在环境风 险的企业, 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以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 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 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试剂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