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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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ainfine江苏润环专 业高 效诚 信 创 新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建 设 单 位 : 江 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主持编制机构: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 一六年十一 月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 前言11.1 项目建设情况11.2 项目迁建背景11.3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4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关注问题31.5 主要结论42. 总则52.1 编制依据52.2 环境功能区划9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172.4 评价标准192.5 评价工作

2、等级与评价重点232.6 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283.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23.1 迁建前项目情况323.2 迁建后建设概况423.3 项目建设内容473.4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563.5 污染源分析613.6 储运过程污染分析653.7 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673.8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694. 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714.1 自然环境概况714.2 社会经济概况764.3 项目周围区域主要污染源80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82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2I5.2 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95.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6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95.5 小

3、结111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26.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26.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36.3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36.4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86.5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66.6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96.7 小结1597. 环境风险评价1617.1 风险评价流程1617.2 风险识别1627.3 评价等级及范围1667.4 源项分析1677.5 事故影响分析1707.6 风险防范措施1757.7 风险应急预案1817.8 小结1908. 清洁生产分析1918.1 清洁生产评价方法1918.2 清洁生产

4、分析1928.3 清洁生产结论与建议195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1979.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979.2 废水处理防治措施2019.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029.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203II9.5 环保措施经济可行性分析20310.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环境损益分析20510.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0510.2 环境损益分析206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0811.1 环境管理制度20811.2 环境管理内容21011.3 环境监测制度21211.4 设施排污口规范化及标志设置21312. 项目建设的合理合法性分析21512.1 产业政策的相符性21512.

5、2 选址的合理合法性分析21612.3 相关政策与规划相符性22112.4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小结22313. 公众参与22413.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22413.2 调查范围和对象22413.3 公众参与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22413.4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分析23613.5 建设单位对公众调查意见采纳与不采纳的回应24413.6 公众参与结论245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4614.1 建设内容24614.2 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24614.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4714.4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24814.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5014.6 公众参与25014.7 综合结论250I

6、II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 、江门市非税收罚款通知书及缴纳罚款发票5 、企业营业执照6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 、厂房租赁合同8 、土地使用证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业厂区 A 区规划11 、监测报告12 、补充监测报告13 、公示内容和公众意见调查表(部分)14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明细索引15 、专家复核意见及修改明细索引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IV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前言1.1 项

7、目建设情况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现拟从江门市蓬江区 杜阮镇上巷村长岗后山(土地名)工业区 2#厂房(现址),迁建至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 井根南北大道骑龙山地段厂房,迁建后项目设置 4 组反应釜,生产规模不变,年产脱色 剂 2500 吨。脱色剂生产主要以甲醛、氯化铵、尿素和双氰胺为原材料,经过反应合成, 加自来水调节溶度制成产品。迁建后项目增加环保设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具体位置详见图 1.1- 1。图 1.1-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1.2 项目迁建背景2015 年 8 月 6 日,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

8、业有限公司 进行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在未办理环评文件报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未经 环保主管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对外排放。1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这一情况发布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环 罚字2015 116 号),在 2015 年 8 月 25 日发布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决定书(江环改2015第 82 号),见附件 2 、附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对建设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建设单位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接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见附件 4。由于租赁厂房到期,建设单位不再续租。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 镇井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业厂区 A 区租赁一栋 1680m2 的单层厂房。计划将江门市 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迁建至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南北大道骑龙山 地段厂房。项目迁建前,无居民投诉。根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股份合作经济联 合社工业厂区 A 区规划(江规地字第20100142 号),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南北大道骑龙山地段厂房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见附件

1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6 月 1 日)有关规定, 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均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 度,因此,建设单位于 2016 年 7 月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承担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依据本项目的资料,经过认真现场 调查、资料收集和研究论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有关要求,编制了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

11、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的要求,本项目评价过程分 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2- 1。2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2- 1 本项目环评工作流程图1.4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关注问题迁建后项目关注的主要的环境问题为:1 、生产过程原料及产品挥发产生的废气;2 、反应釜、冷却水泵等运行时均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3 、原料和产品泄漏、火灾、爆炸风险,以及火灾后产生二次污染。31.5 主要结论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

12、迁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 相关产业政策,用地和厂区建设合法,选址符合相关环保规划和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 建成投产后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确 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认 真落实本评价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察,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修正,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 年 3 月 20 日,国务院令第284 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通过);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

14、版);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通过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通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1.2 全国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1998 年 11 月 29 日);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3.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06 年 1 月1 日起施行);5.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1996 年 8 月);6.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8.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5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 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

16、理的通知(环发1999296 号文);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2.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 年 10 月);1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 7 月);1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 年 3 月 18 日);1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发布);1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17、201298 号);17.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8. 关于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1015 号文,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局);19. 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201 号);20.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国经贸技术2002444 号);21.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2011 年 11 月;22.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23.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号);24. 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

1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25 号,2003 年 3 月 25 日发布);25.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 年 5 月 23 日;26.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2013 103 号);27.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2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2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 197 号);6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

19、影响报告书2.1.3 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35 次会议第 4 次修正;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年 7 月 1 日实施);3. 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 号);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 143 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 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 年本)的通知(粤环201541 号);6.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

20、14 号);7. 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2009 年 8 月17 日发布);8.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 19 号,2009 年 9月 14 日发布);9. 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 号,2008 年 4 月 28 日发布);10.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 号);11. 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 号);12.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10007 号);13. 关于认真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粤

21、环2002 169 号);14.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3 年 11 月);15. 广东省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2004 年);16.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修订);17.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粤府200635 号);18. 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19.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 年 3 月 29 日通过,自 2007 年 7月 1 日起实施,2010 年 7 月修改);20. 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 号);7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

22、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 134 号,2009 年 2 月 27日);22.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8 年 12 月,2010 年 7 月修改);23.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 年-2015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3 14 号);24. 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56号);25.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26. 关于发布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通知,粤经信

23、政策2011891 号;27. 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 18 号);2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的通知(粤府20146 号 );29.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 号);30. 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环201427 号);31.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2014 年 4 月 11 日);32. 关于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统计会议有关要求的通知(

24、粤环办20152 号);33. 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江环2002 181 号);34. 关于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决议(2007 年 8 月 3日,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35. 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蓬江府20155 号)36. 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年)(2007 年 12 月);37. 关于 的复函(江环涵2008 183 号);38.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 年本)。8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4 评

25、价技术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 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 1000);9.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0.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

26、四版);11.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1000-2010)。12.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13.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2.1.5 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1)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2.2 环境功能区划2.2.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南北大道骑龙山地段厂房,项目所在地属于杜阮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尾水排入杜阮河。杜阮河是天沙河支流,根据广东省地 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江门

27、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天沙河的水环境功能 为农业灌溉和排污等功能,水环境功能为类,根据关于 的复函(江环涵2008 183 号),杜阮河环境功能区划分为 类水。另外,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外,不属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本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详见图 2.2- 1。本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关系详见图 2.2-2。9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项目所 在地属于珠江三角洲江门鹤山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代码 H074407002T01)

28、,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详情见表 2.2- 1 和图 2.2-3。表2.2- 1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功能区划一览表地级行政区地下水 一级功能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所在水 资源二 级分区地貌类型地下水类型面积(km2)矿化度 (g/L)名称代码江门涵养区珠江三角洲江门鹤山地下水源涵养区H074407002T01珠江三角洲山丘区裂隙水1350.680.03-0.16续表2.2-1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功能区划一览表现状水质类别年均总补给 量模数(万 m3/a.km2)年均可开采 量模数(万 m3/a.km2)现状年实际开采量模数(万m3/a.km2)地下水功

29、能区保护目标备注水质类别水位-22.2619.39-维持较高的 地下水水位个别地段 pH、 Fe 、Mn 超标2.2.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在项目 2.5km 评 价范围内的南侧 1.8km 马头山(圭峰山风景区),属于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见图 2.2-4。2.2.4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项目所在区域未纳入划分范围。另外,本项目与江门市蓬江区慧邦涂料有限公司均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南

30、 北大道骑龙山地段厂房,且仅相距约 200m 。参照江门市蓬江区慧邦涂料有限公司年 产 3000 吨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本项目所在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10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 的决议(2007 年 8 月 3 日, 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天然林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 集中分布区。从江门市区生态分级控制图中可以看出,江门市区所辖范围

31、生态分级分为 三类区域: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以及引导性开发建设区;而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引导性开发建设区。项目所在生态环境分区见图 2.2-5。11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置杜阮污水处理厂图 2.2- 1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12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置图 2.2-2 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图13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图 2.2- 3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14本项目位置图 2

32、.2-4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15本项目位置图 2.2- 5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16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综上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情况见下表。表2.2- 2 项目所属环境功能区表编号项目功能区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杜阮河属于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2地下水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属于珠江三角洲江门鹤山地下水水源涵养 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类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评价范围内有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3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4声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声环境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5生态功能区属于引导性开发建设区6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7是否饮用水源保护区否8是否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否9是否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否10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11是否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否12是否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是13是否两控区是14是否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否15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6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杜阮污水处理厂)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

34、,本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以下几方面:1 、生产车间的各类废气对周围空气的影响;2 、员工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3 、生产中各类设备及辅助工程的各类设备等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 、生产车间及物料储存区各类化学品对周围环境存在的风险因素。本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见表 2.3- 1 ,环境影响类别与程度见表 2.3-2。17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3-1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序号影响环境的活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分析一、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影

35、响1噪声影响人群健康、产生公害2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影响人群健康,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3施工材料装运增加交通噪声、扬尘4公用设施(电力)增加用电负荷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1生活污水影响纳污水体水质2废气污染影响周边大气环境3噪声干扰影响健康4固体废物影响健康、产生公害表 2.3-2 项目环境影响类别与程度影响环境影响类别影响程度可逆不可逆长期短 期不显著不确定显著影响小中大一、项目选址引起的环境影响改变陆地景观生态系统功能改变水域生态系统改变农业生态系统二、项目开发建设期引起的环境影响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气等污 染物噪声干扰三、项目建设后的环境影响(污染影响因素)生活污水废气污染固体废物

36、噪声干扰综合表 2.3- 1 和表 2.3-2 可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征 用土地改变了土地的资源利用方式和自然生态景观,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环境影响体现在其排放的污染物,将对大气环境以及声环境等产生局部影响。2.3.2 评价因子一、地表水评价:18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状评价因子:pH、BOD5、CODCr、SS、DO、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磷、LAS共 10 个项目。二、地下水环境评价:现状评价因子:pH 、色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硝 酸盐、硫化物、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

37、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砷、六价铬、镍、铅等共计 21 项。三、环境空气评价:现状评价因子:SO2 、NO2 、PM10 、TSP 、TVOC ,甲醛、氯化氢、臭气浓度。共 8项。预测评价因子:粉尘、VOCs 、甲醛、氯化氢四、声环境评价: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dB(A)。2.4 评价标准2.4.1 地表水评价标准(1)质量标准项目受纳水体杜阮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其 中悬浮物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蔬菜种类标准值:60mg/L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 1。(2)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位于杜阮污水处

38、理厂纳污范围,杜阮污水厂二期管网将于 2016 年 12 月底建设 完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所用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市政管道排入 杜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杜阮河。故本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3。2.4.2 地下水评价标准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 1。2.4.3 大气评价标准(1)质量标准19江门市永鑫净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脱色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SO2、NO2 、TSP 、PM1

39、0 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 准,TVOC 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1993)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本项目的特 征污染物甲醛、氯化氢质量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最高允许浓度。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 1。在项目 2.5km 评价范围内的南侧 1.8km 马头山(圭峰山风景区),属于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SO2 、NO2 、TSP 、PM10 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TVOC 参

40、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中的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1993)中厂界标准值一级标准,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甲醛、氯化氢质量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最高允许浓度。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2。(2)污染物排放标准粉尘、氯化氢、甲醛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 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1993)中排放标准值。 目前,广东省已发布了家具制造业、包装印刷业、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制鞋行业 四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由于化工行业未制定相关标准,因此本项目的 特征污染物VOCs在相关排放标准发布前参照地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最严者执 行,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时段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3。2.4.4 声环境评价标准(1)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 1。(2)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2。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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