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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正新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高性能薄膜生产项且建设单位 (盖章) : 广东正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 2022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正新公司年产 3 万吨新型高性能薄膜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12-445102-04-01-345406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自治区)潮州 市 / 县(区) / 乡(街道) 凤泉湖高新区径南园区 JN08- 10 地块(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 116 度 49 分 10.691 秒,北纬 23 度 39 分 30.07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92
2、1 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年 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29372环保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占 比(%)5. 1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3413.83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修编;审批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
3、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编成果的批复(潮府函202183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查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2338号)。规划及规1 、与1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修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径南园区 JN08- 10 地块,根据潮州凤泉湖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项目所在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附图 11),与规划相符。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深圳(潮
4、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园区产 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严格限制进入,禁止进入企业;不属于严重大气污染 型、高能耗型以及高噪声、高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国家产 业政策;本项目满足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清单的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圳 (潮州) 产业转 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粤环审 【2012】338 号)对 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深 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在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和湘桥区铁铺镇的规划方案。本项目与径南分园环评批
5、复的要求符合情况见下表。表 1-1 本项目与环评批复的要求符合情况一览表序 号批复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相符性1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优化 土地利用和产业布局。加强对园区内及 周边村庄、学校、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 感点的保护,避免在其上风向或临近区 域布置废气或噪声排放量大的企业,并 在企业与环境敏感点之间合理设置防护 距离,确保敏感点环境功能不受影响。本项目不属于废气或噪 声排放量大的企业,与 环境敏感点之间有合理的距离,可确保敏感点 环境功能不受影响。相符2严格环境准入。入园项目应符合园区产 业定位和国家、省产业政策,优先引进 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禁止引入电镀、 鞣革、漂染、制浆造纸等
6、水污染排放量 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的项目,应满足清洁生产、节能减 排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并采取先进治理 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根据径南分园开 发规划及关于枫江流域部分陶瓷企业 转入潮州经济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 通知(潮府【2007】69 号),为减轻 枫江流域水环境污染负荷,园区近期主 要接纳枫江流域 50 家陶瓷企业,应督 促企业做好搬迁后原址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上述禁止引入行业,可以满足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并采取先进治理 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相符23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 的 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
7、、回用水系统, 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集污、排污、回 用管网建设。园区产生废水经预处理后 排入径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 类标准值要求后, 经 27 公里排污 管最终排放至柘林湾东风埭水域。园区 开发中期(20122017 年)集中污水处 理厂废水外排量应控制在 9193 吨/日内。 进一步完善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方 案,确保尾水排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IV 类标准 值要求。做好园区雨水收集、处理措施, 确保周边水环境功能不受影响。应做好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治污染土壤、地下水。本项目采用“ 雨污分流
8、” 的原则。生活污水预处 理后达排入径南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 项目建成后,地面将全 面硬底化及绿化,同时做好防渗措施,不对污 染土壤及地下水。相符4园区能源结构应以电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废弃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0)或相应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55493)相应要求。本项目能源结构以电能 为主,工艺废气均采取 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 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相关标准。相符5合理布局,采
9、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并采 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 措施,确保工业企业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相应环境功能区排 放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点、交通干线两 侧一定距离内声环境分别符合声环境 质量标准 (DB30962008)2 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采用减振降噪、合理布 局等措施,厂区边界噪 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标准限值要求。相符6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 防治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 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
10、废物的污染物防 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对省对危险废物管 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 中不合格产品、废包装 材料和分类收集后外售 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 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废原料桶交由原 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 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相符7制定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 案,建立健全企业、园区和市政三级事 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 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本项目将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相符3染,确保环境安全。污水处理厂应设置 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并定期对排污 管网进行监控,发现问
11、题及时解决。8做好园区开发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加 强生态保护。落实施工废水、废气、固 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扰民。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将按照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降低最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相符9各类排污口应按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并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系统,按当地环 保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本项目对各类排污口将按规定进行规范化设 置。相符10入园单个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严 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 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企 业和园区污染治理设施竣工后,须按规 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
12、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管 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严 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环保“三同时”制度,落 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措施。企业和园区污染 治理设施竣工后,积极 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 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限制类、淘 汰类产业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 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因此本项目
1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径南园区 JN08- 10 地块。根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 地(详见附图 10)及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粤【2022】潮州市 不动产权第 0000562 号,详见附件 3),产权属于广东正新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0601),不属于非法用地。综上所述,项目厂区用地不属于非法用地,可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本项4目选址具有合理性。3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
14、项目位于潮州市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 JN08- 10 地块,属 于“ 一核一带一区” 的沿海经济带 东西两翼地区。根据附图 8 ,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单元范围内,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具体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2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 求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主要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15、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 25.49%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重点 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 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 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区和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管控单元内。相符环境质 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 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 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 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 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 (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 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 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 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 量良好,纳污水体大排洪沟 水质良好,项目生产废水经
16、 处理达标后排入径南污水 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 环境不大,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不会对周 边土壤造成不良影响。符合资源利 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 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强度控制目标。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电能、自来水等消耗量较少,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 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 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 浆、 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 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关停 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 化改造,培
17、育壮大循环经济。本项目主要从事 PE 膜的加工生产,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项目使用电作为能源,不使用煤、生物质等燃料,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均属符合5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 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 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 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 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于达标区域。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
18、峰。本项目使用电力作为能源, 不使用煤炭等化石能源。符合污染物 排放管 控要求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 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 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 境监管执法。超过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 施减量替代。 加大工业园 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 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 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 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 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 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 土壤污染
19、风险协同防控,建立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 系。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 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 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 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 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厂房进行硬底化,不 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 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 处理后,水体造成影响较 小。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符合沿海经济带 东西两翼地区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加强以云雾山、天露山、莲花山、凤凰山等连绵山体为核心的天然生态屏障保护,强化红树林等滨海湿地保护,严禁侵占自然湿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退塘还林。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区范围内;仅使用电、天然气作为
20、能源;不属于电镀、印染、鞣革等行业符合6围,引导钢铁、石化燃煤燃油火电等项目在大气受体敏感区、布局敏感区、弱扩散区以外区域布局,推动涉及化学制浆、 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的园区在具备排海条件的区域布局。能源资源利用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 新建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燃煤锅 炉,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 系,并实行严格管控,提高水 资源利用效率,压减地下水超采区的采水量,维持采补平衡。强化用地指标精细化管理,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大幅提升粤东沿海等地区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本项目不设锅炉,用水来源为市政供水,不使用地下水资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 业用地。符合污染物 排放管 控要求新建项目原则
21、上实施氮氧化物 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量替代或减 量替代。严格执行练江、小东 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污染 治理水平,推动化学制浆、 电 镀、印染、鞣革等项目清洁生 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城 市污水管网,加快补齐镇级污 水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农村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湛 江港、水东湾、汕头港等重点 海湾陆源污染控制。严格控制近海养殖密度。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 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高州水库、鹤地水库韩江、鉴江和漠阳江等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 区内。符合重点管控单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
22、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 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 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发布环境 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 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 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本项目所在园区已依法开 展规划环评,并通过原广东 省环境保护厅审查(粤环审 2012338 号)。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 求。本项目周边 1 公里范围 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 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纳 污水体大排洪沟水质良好,属于达标水域。本项目外
23、排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符合7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 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 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 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 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是符合的。4、与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1】10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潮府规【2021】10 号),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潮州市“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中“表 4- 11 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园区饶平片重点管控单元” ,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表 1-3 本项目与潮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
24、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 称行政区划管控单 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5122200 15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园区饶平片重点管控单元广 东 省潮 州 市饶 平 区园区型 重点管 控单元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鼓 励发展潮州市现代产业目录 (2020 年本)中的新材料、 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大健康 和陶瓷产业,加快引导产业智 能化绿色化升级。本项目主要从事 PE 膜的加工生产;符合2.【产业/鼓励引导类】新型材 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陶瓷材 料、功能性纺织材料、高端不 锈钢材料等,提
25、升产业技术水 平,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轻工 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智能陶瓷机 械、高端包装印刷机械、先进 食品机械、先进服装机械等。本项目主要从事 PE 膜的加工生产;符合3.【产业/限制类】主导产业内 禁止引入以下企业: 电子信息 行业含电镀、 电泳等表面处理 生产线企业;新材料行业建筑 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 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 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 7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档不属于文件中限制项 目。符合8建筑陶瓷砖、20 万件/年以下低 档卫生陶瓷生产线的企业。4.【产业/禁止类】新引入企业 不得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规定的 限制
26、类和禁止类行业、工艺设 备、产品。根据上文分析,本项 目不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所 限制及禁止的行业。符合5.【水/禁止类】园区不得引入 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 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 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的项目。不属于电镀、鞣革、 漂染、制浆造纸等行 业;本项目外排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符合6.【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 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 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 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 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 目。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 料 符 合 国 家 产 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 要求。符合7.【大气/鼓励引导类】
27、大气环 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应强化 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 集聚发展项目收集的吹膜、造 粒工序有机废气采用 “UV 光解+ 低温等 离子+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 ”处理; 印刷 工序有机废气采用 “ 生 物 滴 滤 塔+UV 光解+ 低温等离子+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 理,有效的控制污染 物排放。符合能源资源利用1.【能源/综合类】园区能源以 电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清洁能源为主,园区建成后, 能源构成规划为电 65% 、LPG 和 LNG35%。本项目使用电力作为 能源。符合2.【土地资源/综合类】落实单 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 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 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
28、 内,总投资 29372 万 元 , 占 地 面 积 33413.83 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44849.76 平 方米,符合相关指标。符合3.【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 水资源利用效率,万元国内生 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 值用水量达到区下达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耗水 企业。/污染物排放管 控1.【水、大气/限制类】工业园 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环评本项目 VOCs(含非 甲烷总烃)排放量为符合9批 复 的 量 以 内 , 即 : COD 92. 12t/a ,NH3-N 4.61t/a ,总磷 0.93t/a , SO218.76t/a 、 NOx 6031.52t/a 、TSP21.05t
29、/a。5.207t/a 。其中 VOCs总量来源于承诺本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关停的广东汇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8),广东汇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量为 2.65 吨/年,全部用于替代本项目VOCs 总量指标,其余总量来源于 2020年 11 月 11 日关停的潮州市潮安区佳利宏印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佳利宏印务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量为25.78 吨/年,其中2.557 吨/年,用于替代本项目 VOCs 排放总量指标。废水经处 理后总量控制指标纳 入径南污水处理厂。2.【水/综合类】完善园区雨污 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配套污水专管,污水出水要求 达到国家
3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6-2001) 较严值。/3.【水/禁止类】禁止向外环境 直接排放废水及含汞、砷、镉、 铬、铅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 物。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 油隔渣、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排入径南污 水处理厂处理;不向 外环境直接排放废水 及含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符合4. 【大气/综合类】加快推进 2* 100MW 级燃气热电联产项 目,替代供热范围内的企业自 建锅炉,进一步削减区域大气 污染物的排放。/5.【大气/限制类】陶瓷企业严 格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54
31、64-2010)陶 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DB44/2160-2019)要求。引 导陶瓷企业实施行业清洁化改 造,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 平。推进陶瓷行业二氧化碳排 放控制。6.【大气/综合类】新、改、扩 建排放 VOCs 的重点行业的建 设项目应优先选用低挥发性原 辅材料,加强生产、输送、进 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 和有效处理,减少工艺废气排 放量,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2019)无组织 排放限值。项目优先选用低挥发 性原辅材料,加强生 产、输送、进出料等 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控 制,在生产过程将加 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及 处理,减少工艺废气
32、排放量。符合7.【固废/综合类】规范固体废 物处理处置,依法依规对固体 废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 害化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 废中不合格产品、废 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 外售综合利用;产生 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 暂存,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废原料桶交 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门清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风险/综合类】构建企业、 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三级环境 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 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环境风险 预警预报。加强风险防范方面的 设计和管理,落实有 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 污染事故发生。符合2.【水/综合类】完善园区污水 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联网, 实现污
33、水处理设施的实时、动 态监管。/3.【土壤/综合类】落实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 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 应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 置。按要求处理固体废 物;设置专门人员加 强危险废物的管理, 对废物的产生、利用、 收集、运输、贮存、 处置等环节落实台帐管理和转移登记。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潮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是相符性。5 、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4 项目与(粤发改规20208 号)的相符性分析编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1号结论1项目主要从事 PE(三)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膜的加工生产,全
34、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该PE 膜主要用于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饮用水、可口可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乐等饮料的外包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装,不属于厚度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小于 0.025 毫米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加大禁止的超薄塑料购物“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 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到 2020 年底,禁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符合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用地膜、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发泡塑料餐具、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
35、珠的一次性塑料棉日化产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签、含塑料微珠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日化产品等,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生产过程不涉及目,禁止新建。废旧塑料回收利 用。6 、项目与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表 1-5 项目与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类型细化标准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 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 袋;适用范围参照 GB/T 21661 塑料购物袋标准。
36、项目主要从事 PE 膜的加工生产,该PE 膜主要用于 饮用水、可口可 乐等饮料的外包 装,厚度大于0.05mm ,不属于 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 购物袋、厚度小 于 0.01 毫米的聚 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 餐具、一次性塑 料棉签、含塑料 微珠的日化产品 等,也不以医疗 废物为原料制造 塑料制品。符合厚度小于 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 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农 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 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 覆盖薄膜标准。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
37、的 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以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 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 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一次性发泡塑 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 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12签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含塑料微珠的 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 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 5 毫 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 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 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7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表 1-6 项目与该文件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GB37822-2019)与本项目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结论1VOCs
38、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使用的有机废气 物料为 PE 塑胶粒和水性 油墨。PE 塑胶粒为固体 颗粒,常温下不挥发;项 目水性油墨为液体状,常 温下储存于密闭包装桶 中。项目废活性炭经收集 后用桶盛装并加盖密闭, 暂存于密闭的危废仓,故 储存过程无总 VOCs 的产生。符合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规定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
39、对密 闭空间的要求2VOCs 物料 转移 和输 送无 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项目水性油墨为液体状, 均采用密闭的包装容器 进行物料转移;废活性炭 经收集后盛装在密闭桶 内转移。因此,项目符合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对挥发性有机液态进行装载时,应符 合规定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涉 VOCs 物料的化工生产过程 1)物料投
40、加和卸放a)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 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 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 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b)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 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 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 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 除尘设施、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项目 PE 塑胶粒为固体颗 粒,常温下不挥发;项目 水性油墨为液体状,常温 下无化学反应,生产时均 采用密闭的包装容器进 行物料转移。项目拟将吹 膜、造粒工序设置在密闭 车间内,采用负压收集, 收集率达到 95%以上,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 光解+低温等离子+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 放;项目拟将印刷工序设符合13统。c)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 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5)配料加工和含 VOCs 产品的包 装 VOCs 物料混合、搅拌、研磨、 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 以及含 VOCs 产品的包装(灌装、 分装)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 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 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置在密闭车间内,同时采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