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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 ( 西线) 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信宜市信建城市和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4 月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目录1、 概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项目特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0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10 -2、 总则 - 12 -2.1 编制依据- 12 -2.2 主要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5 -2.3 评价目的与原则- 16 -2.4
2、环境功能区划- 17 -2.5 评价标准- 27 -2.6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31 -2.7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33 -2.8 环境保护目标- 37 -2.9 评价时段- 37 -2.10 评价方法- 37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2 -3.1 项目概况- 42 -3.2 建设规模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2 -3.3 工程内容- 44 -3.4 交通量预测- 84 -3.5 工程污染源分析- 90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02 -4.1 自然环境概况- 102 -4.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05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26 -5.1 施工期环境影
3、响分析- 126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35 -5.3 环境风险评价- 167 -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73 -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73 -6.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80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96 -7.1.环保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96 -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97 -8、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199 -8.1 环境管理机构- 199 -8.2 环境管理及监理- 200 -8.3 环境管理监督计划- 201 -8.4 环境监测计划- 204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6 -9.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6 -9
4、.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7 -9.3 公众采纳意见- 208 -9.4 综合结论- 208 -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1 、概述1.1 项目由来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信宜市城区已初见成效,公共服务设施也日益完善,基本形 成“一环十二横三纵 ”的城市主干路网。 一环:城市外围干道环路(玉都快速干线),货 运主通道,连接城市工业片区和生活区,分流过境交通、集散对外交通,对接高速出入 口;十二横三纵:各片区间及中心城区对外联系重要通道。由于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 线)廖屋至工业园段暂缓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实现市区道路快速连接玉都快线(西线) 垌尾至廖屋段,实现
5、市区道路与玉都快线(西线)的接驳。其建成后,将使信宜市各个片 区联系成整体,使道路主骨架的路网结构成为主要的经济发展的轴线,对路网结构的完善、拉动区域经济的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信宜市信建城市和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 38949.5 万元,建设信宜市玉都快 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完善信宜市路 网结构。目前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信宜市玉都快 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信发改投2022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 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履行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建设单位信宜市信建城市和交通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 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成课题组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深入分析,经研究,本项目属于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中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二级及以上等 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报告书。因此,评价单位对项目沿线敏感点、区 域环境质量现状等进行详细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和条例,编制了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项目
7、位置项目位置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1.2 项目特点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 桂路、秧地坡段工程位于信宜市中心城区的尚文片区,路线全长约 3.172km 。本项目由 路线 A 及路线 B 组成,路线 A 起点位于廖屋东侧与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相交, 起点桩号AK0+000,沿着绿雅河往南,终点位于秧地坡接上尚文大道,终点桩号AK1+032; 路线 B 在大塘边村与路线 A 相交, 起点桩号 BK0+000,由北往南, 于尚文社区往西经板塘,终点位在陂头村附近接上吉祥路与粤桂路(G359)环交,终点桩号 BK2+140;- -2信宜市玉
8、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本项目拟按一级公路城镇化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采用 60km/h ,路基标准断面宽为 34m。本项目为市政项目,项目建成后不设停车区、服务区,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 现在施工机械对周边居民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车流量增大对沿线敏感点的噪声影响。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为搜集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 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 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开展
9、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2022 年 10 月,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信宜市信建城市和交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委托,承担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立即成立项 目环评小组,进行现场勘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项目环评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并收集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2022 年 10 月 20 日,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论坛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告,在信息公告期间,当地群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没有提出具体意见。在掌握
10、评价区环境质量和工程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环境预测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项 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运行后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价,对建设单位提出 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前,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同时在信宜新闻报进行了两次 登报公示(登报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1 日),以及在现场组织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3图 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4 -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
11、)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本项目 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鼓励类“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 项目。经检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1.4.2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信宜市中心城区的尚文片区,根据信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可知,项目线路所在属于规划道路用地,符合当地的规划
12、要求,详见图 1.4-1 。地理位 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用地,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选址合理。5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项目位置图 1.4-1 信宜市城市总体规划- 1 -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1.4.3“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 号),全省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 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一核一带一路”发展格局
13、,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本项目属于道路建设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的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不属于新建生产和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的项目,符合“一核一带一路”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道 路工程建筑行业,不属于高能源和高水耗的行业,不会对周边生态流量造成影响,符合 能源利用要求;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城市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污染物 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区域,无危险废物产生,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
14、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广东省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属于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随着施工期的结束,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即消失;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道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路面径流 等,营运期采取隔声窗、路面径流收集等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会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道路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不占用环境总量,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本项
15、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的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占用土地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1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20147 号) “第(二) 点: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将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划 定的严格控制区纳入生态红线进行严格管理,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建 设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逐步清理区域内现有污
16、染源;除文化 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及必要的旅游、交通、电 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外,原则上不得在生态红线区域内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在自然 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进行包括旅游、种植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在内的开发活动;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人工景观建设 ”。本工程属于规划的道路项目,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实施。工程影响区域内没有生态敏感区,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故符合要求。(2)与茂名市“三线一单 ”相符性根据茂名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信宜市城 市规划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号:ZH440983200
17、02)。相符性分析具体如下表:2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表 1.4-1 茂名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茂府规20216 号)环境管控单 元名称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信宜市城市规划区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 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区域主要发展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 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 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
18、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 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 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范围内严格限制新建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 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 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控,限制建设新建、扩建氮氧 化物、烟(粉)尘排放较高的建设项目。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 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6、【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
19、、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 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1-7、【矿产/限制类】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范围内仅允许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 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1-8、【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 退出。1-1 本项目不涉及1-2 项目位于属于信宜市城市规划区 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号: ZH44098320002) ,不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1-3 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1-4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1-5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1
20、-6 本项目不涉及1-7 本项目不涉及1-8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能源资源利 用2-1、【能源/禁止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 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 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2-2、【能源/限制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2-1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不属于 工业项目,不设置锅炉2-2 本项目不使用燃料2-3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 3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茂府规20216 号)环境管控单 元名称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省要求的各类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要在国家、省要求的期
21、限内拆除或改造使 用清洁能源。2-3、【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高能耗项 目的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减少煤炭使用量。2-4、【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 ”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丁堡镇、东镇街道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县下达要 求。2-5、【土地资源/限制类】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内,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 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4 本项目营运期不使用水资源 2-5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 管控3-1、【水/
22、禁止类】城市建成区内严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 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排 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或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不得交 付使用。3-2、【水/限制类】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超过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改善质量目标的区域,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3-3、【水/限制类】单元内丁堡镇水质净化厂、信宜市尚青水质净化厂、信宜 市第二水质净化厂等水质净化厂及后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 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23、标准与广 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3-4、【水/综合类】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 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或零排放。3-5、【水/综合类】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严格执行禁养区环境监管,防 止复养情况发生。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推进畜禽3-1 本项目不涉及3-2 本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3-3 本项目不涉及3-4 本项目不涉及3-5 本项目不涉及3-6 本项目不涉及3-7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符合- 4 -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茂府规20216 号)
24、环境管控单 元名称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粪污综合利用。3-6、【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 标的污水、污泥, 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3-7、【其他/综合类】单元内新建、改建、扩建“两高 ”项目须满足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两高 ”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 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 号)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削减措施,腾 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 ”行业建设项目 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环境风险防 控4-1、
25、【水/综合类】加强丁堡镇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4-2、【土壤/综合类】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信宜市城区垃圾填埋场)应依法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 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 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 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4-3、【土壤/综合类】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信宜市城区垃圾填埋场) )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防治。4-4、【土壤/综合类
26、】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 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4-5、【其他/综合类】区域内企业优先纳入区域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控清单。4-1 本项目不涉及4-2 本项目不涉及4-3 本项目不涉及4-4 本项目不属于建设用地污染风险 管控区内企业4-5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 -图 1.4-2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相符性分析6项目位置图 1.4-3 项目与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空间关系图- 7 -项目位置图 1.4-4 项目与茂名市生态控制线空间关系图- 8 -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1.4.4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
27、保护 “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 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散体物料运输车辆 100%实现全封闭运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 信用评价等挂钩,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和污染天气扬尘污染应对工作机 制。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控要求。 加强堆场和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控制,对煤堆、料堆、灰堆、产品堆场以及混凝土(沥青) 搅拌、配送站等扬尘源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定期更新。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加大露天焚烧清扫废物、秸秆、园林废物等执法力度,全面加强露天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本项目施工过程严格
28、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 作台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的污染控制。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4.5 与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推进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 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现有生 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 VOCs含量原辅料,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 VOCs含量原辅料。 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标准 VOCs 含量限值。推动生产、使 用低(无) 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
29、清洗剂。鼓励建设低 VOCs 替代示范项 目,通过明确企业数量和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进企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 代。在技术成熟的木质家具生产、车辆生产、工业防护、船舶制造以及地坪、道路交通 标志、防水防火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 固化、高固体分等低 VOCs 含 量涂料。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替代溶剂型油墨;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胶粘剂替代 溶剂型胶粘剂等。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住建、城管、交通、交投等单位要督促各类在建工 地切实担负起施工主体责任,防控各类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扬尘治 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和污染 天气
30、扬尘污染应对工作机制。实施建设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视 频监控和在线监控要求。加强堆场和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控制,对煤堆、料堆、灰堆、产 品堆场以及混凝土(沥青)搅拌、配送站等扬尘源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定期更新。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散体物料运输车辆 100%实现全封闭运输。9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本项目在交通标志的设置中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施工过程严格制定具体的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的污染控制。因此本项目符合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
31、环境影响1.5.1 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噪声、大气:本工程施工期将使用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及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期间所产生的噪声、扬尘及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等有一定影响。废水: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雨水径流。固废:道路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余泥、渣土、地基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另外还将产生弃土。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会进行挖土、堆土等建设活动,会对周边植被、城镇生态环境造成影响。1.5.2 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本工程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大气:本工程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交通汽车尾气,工程产
32、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废水:本工程运营期车辆行驶产生的泥沙、扬尘和其它有害物质,将会随着降水产 生的路面径流进入沿线水体,进而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水环境。由于本项目路面径流较小, 产生的污染物相对目前整个区域的其它污染源所占比例也相应较小,故项目道路路面径流所带来水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 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及行人丢弃的垃圾。项目产生的固废定期派人进行清扫,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风险为运输化学品车辆发生泄露事故,从而引发环境风险。1.6 环境影响
33、评价的主要结论本环评报告对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及预测评价,并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该工程污染控制重10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点是控制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噪声、扬尘等对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要加强控制施工期施 工废水的处理,减少对周边河流的影响;控制营运期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以及减轻机动 车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目标是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等。现状监测 及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通车后,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 程度影响,运输危险化学品可能对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的风险,经采取相应
34、措施后,可以将上述污染和风险因素对敏感点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的不良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书中 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出发,建设单位在确保落实“三同时 ”制度的前提下,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11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
35、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 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 2018.1.1 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 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 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 修订, 2020.1.1 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7.2 修正);(1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11.4 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11.4 修正);(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10.26 修正);2.1.2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687 号,2017.10.7 修订);(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7.16 修订, 2017.10.1 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7 号, 2018.3.19 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 687 号,2017.10.7 修订);(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37、管理目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 号, 2021.1.1 实施);(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 号,2018.7.16 发布,2019.1.1实施);(7)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8)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准入的通知(环12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办201430 号);(9)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12.7.3);(10)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8.7);(11)
38、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 号);(12) 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环发200156 号);(13)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 号, 2003.5);(14)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 号, 2010.12.15);(15)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 号, 2010.1.11);(16) 关于发布 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59 号文);(17) 交通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
39、314 号);(18) (19)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令);(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 ;(20) 关于发布实施和 的通知(2012.5.23)。2.1.3 地方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3)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8 年 11 月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40、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 号);(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13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 2012 年 9 月 14 日);(7)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 2014 年 1 月 27 日);(8)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9) 省政府(粤府函201129 号);(10
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 号);(11)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粵环202110 号) ;(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 号);(13) 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发20198 号);(14)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15) 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茂府规20216 号)。(16) 关于印发 的通知(茂环2022 68 号)。2.1.4 技术导则及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42、-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11)声屏障声学设
43、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14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西线)廖屋至粤桂路、秧地坡段工程- -(12)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3)隔声窗标准(HJ/T17-1996);(1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15)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6)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7)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1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20)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1)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552-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