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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 k 10q5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亡心車逛杰密边塑医隆直垦谷司虫业凶蹬鐘隆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 广州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 编制日 期: 二2:2年工卫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7六、结论59附表6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 t/a) 60附图 1 地理位置图61附图 2 项目四至及实景图62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67附图 4 敏感点分布图68附图 5 广州市环
2、境空气功能区区划图(中心城区) 70附图 6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区区划图71附图 7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72附图 8 广州市荔湾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73附图 9 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图75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76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77附图 12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78附图 13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79附图 14 项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80附图 15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81附图 16-1 三线一单各要素图 82附图 16-2 三线一单各要素图 83附件 1 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
3、书签。附件 3 房地产权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声环境检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 辐射安全许可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动物诊疗许可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排水咨询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项目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公开证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1 限期整改通知书.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水环境现状数据截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3 项目废气类比引用检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4 项目废水类比引用检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宠未来动
4、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4-440103-04-01- 15758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 24-38 号【双】101 铺自编 104 号之一、之二、之三铺地理坐标北纬 23 度 7 分 42.770 秒,东经:113 度 13 分 54.07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222 宠物医院服务、 O8223 宠物美容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3 动物医院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 填)无项
5、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选 填)无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已安装设备手术台 1 台、麻醉呼吸机 1 台、B 超 机 1 台、离心机 1 台、血凝 机 1 台、生化机 1 台、五分 类血球仪 1 台、显微镜 1 台、 内窥镜 1 台、污水处理系统 1 台、X 光机 1 台,建设单位 2023 年 1 月开始经营动物诊 疗服务,2023 年 3 月开展动 物腹腔手术,根据限期改正 通知书(穗环荔改【2023】 13003 号,附件 11), 要求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改正违 法行为。根据广州市荔湾区 人民政府彩虹
6、街道办事处不 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荔彩综 不罚字【2023】26 号,附件 1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环(荔) 法不罚【2023】1 号,附件 11),2023 年 5 月 10 日建设 单位已将手术台、X 光机、用地(用海) 面积(m2)1001手术器械进行封存,建设单 位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 不予行政处罚。现向生态环 境部门申请补办环评审批手 续。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 2021 年修改可知,本项 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
7、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 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禁止准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 年 版)的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或生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所列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本项 目不属于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2、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 24-38 号【双】101 铺自编 104 号之一、 之二、之三铺, 根据房产证、租赁
8、合同及房租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项目所在建筑房屋用途非居住用房, 为商业用房,可用于本项目的生产经营。3、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广州市生 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 122 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 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该建设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项目所在地区属于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污纳范围,污水经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 理, 尾水排入珠江西航道(广州沙贝到广州大桥段),珠江西航道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
9、II 类标准进行保护。2环境空气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 (穗府201317 号) ,该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不属于禁止排放污染物的一类 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的二级标准。声环境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 号) ,项目所在区 域属于声环境 2、4a 类区,即项目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4a 类标准。综上所述, 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4、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10、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 24-38 号【双】101 铺自编 104 号之一、 之二、之三铺,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生态环保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 消除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 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项目所在行政区荔湾区,
11、2022 年判定为环境空气不达标区,2021 年 10 月 2022 年 9 月珠江西航道的部分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土地资源、岸 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目标。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且本项目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宠物医院和美容洗浴,行业类别为O8222宠物
12、医院服务、O8223;宠物美容服务,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内容,为允许类产业, 符合荔湾区的发展定位, 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表 1-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要求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 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 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实现煤炭 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 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 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 源补给站建设, 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
13、 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 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 等“油改气” 、“油改电” ,降低港口柴油使用 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 工业用户直供, 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 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 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 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 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 逐步推动高污染燃
14、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 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 限 制其他矿种开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 的基础上, 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 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 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 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的 建设以及不属于高污 染行业,项目设置宠 物排便排尿
15、盒, 由专 人及时进行处理、清 洗;手术结束后经紫 外线灯管消毒; 污水 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 时加强室内通风;医 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无组织排放,对 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经紫外线灯管消毒; 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 和水, 不属于两高行 业。 所用地为商业用地。相符性本项目相符相符相符4计,且规模较小,同 时加强室内通风;医 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无组织排放,对 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 联网供
16、水格局, 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 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 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 监管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 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 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提升危险废物 监管能力,危险废物 按照相关要求处理。相符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 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 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
17、的有限人为活动。 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 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 在不影响主 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 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 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不属于生态保 护红线内相符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全面加强水源涵养, 强化源头控制, 禁止新 建排污口, 严格防范水源污染风险, 切实保 障饮用水安全,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 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 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环境 优先
18、保护区相符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 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环 境优先保护区相符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开展江河、湖泊、 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 提升流域生态环境 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 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 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 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 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本项目生活污水、洗 浴废水、医疗废水处 理后外排, 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排入大坦沙 污水处理厂处理
19、,符 合管控区总量控制指 标要求,符合超载区 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相符5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 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本项目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从事宠物医院和美容洗浴, 不涉及限制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
20、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物总量的要求。相符5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 ,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 态环保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 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 地发挥环评制度从
21、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 24-38 号【双】101 铺自编 104 号之一、 之二、之三铺,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本报告各章节分析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外排废水处理后进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 经紫外线灯管消毒;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时加强室内通风; 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
22、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6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仍能维持二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 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 2、4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进行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 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24-38号【
23、双】101铺自编104号之一、之 二、之三铺, 属于ZH44010320002(荔湾区石围塘、桥中、南源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如下。表 1-2 与 ZH44010320002(荔湾区石围塘、桥中、南源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 域 布 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单元重点发 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商贸、文 化旅游等相关产业。1-2.【大气/禁止类】禁止在居民住宅 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 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 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 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
24、受体敏 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 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 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 湾区中山八路 24-38 号 【双】101 铺自编 104 号 之一、之二、之三铺,为 宠物医院服务,属于现代 服务业。1-2.本项目为宠物医院、 美容洗浴服务,不属于餐 饮服务项目。1-3. 本项目位于大气环 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内, 建设宠物医院、美容 洗浴,不属于储油库项 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 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 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 墨、涂料、清洗剂、胶黏 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
25、料项目。相符能 源 资 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促进再生水利 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 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 要优先1- 1.本项目主要为诊疗用 水、员工用水等, 用水量 少,符合节水标准的产 品、设备。相符7使用再生水。2-2.【能源/综合类】加快岸电设施建 设及应用,推进现有集装箱码头实施 岸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 使用岸电。改善港口用能结构,鼓励、 支持采用 LNG(液化天然气)等清洁 能源驱动港作车船和其他流动机械, 鼓励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港口 提供照明、生产、生活用能等服务。 2-3.【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
26、线用 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留足河道、 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 应限期退出。2-2.本项目不属于港口项 目, 主要能源为电能。2-3. 本项 目属于商业用 地,不属于水域岸线等。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综合类】单元内城市更新改 造区域应重点完善广州净水公司大 坦沙分公司污水管网,强化污水截 流、收集,合流制排水系统要加快实 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 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3-2.【水/综合类】推进单元内驷马涌 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西濠涌流域排水 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建设、排水单 元达标创建工程建设、大坦沙片区排 水单元公
27、共管网工程以及荔湾湖、荔 枝湾涌碧道建设工程。3-3.【大气/综合类】餐饮企业应加强 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 能源;禁止露天烧烤; 严格控制恶臭 气体排放, 减少恶臭污染影响。3-4.【其他/综合类】港口、码头、装 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 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 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 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 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 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3- 1.本项目位于大坦沙污 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污 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 厂。3-2.本项废水处理后经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坦沙 污水处理厂。3-3.本项目
28、不属于餐饮行 业。3-4. 本项目不属于港口、 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 厂, 宠物医院、美容洗浴 服务产生的生活垃圾、美 容废物、宠物粪便(喷洒 专用消毒剂)交由环卫部 门清运、医疗废物、废活 性炭、废紫外灯管均交由 相应的单位回收处置,不 外排。相符环 境 风 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 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 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4-2.【水/综合类】广州净水公司大坦 沙分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 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 的实时、动态监管。4-3.【土壤/综合类】建设和运行广州 净水公司大坦沙分
29、公司应当依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本项目位于大坦沙污水 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污水 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相符8防止土壤污染。4-4.【其他/综合类】码头应根据需要 设置应急池,防范燃油或化学品泄漏 污染水体;优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建立与当地政府、消防、海事、 港区其他油品码头的应急联动机制, 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环境风险事故的 能力。6、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 :加强 大气氨、有毒有害污染物防控。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 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 排放清单,
30、摸清重点排放源, 探索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基于现有 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加强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 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经 紫外线灯管消毒;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时加强室内通风; 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排 放, 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以上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违背以上 规划的主要宗旨,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 。7、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府办202216 号)相符性分析相
31、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府办202216 号) 中提出:“推动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注重源头控制,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生 产和替代。 推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艺淘汰,并严禁新、 改、扩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建 设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第一类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严格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其噪声污染防治, 加大监管力度
32、, 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严肃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未办理噪声污染防治设 施验收手续、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9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加强医 疗废物和医疗垃圾收集、运输、 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 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管理水平。 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 位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登记管理。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 酸、废弃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 般固体废物为重点, 持续开展打击固
33、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项目主要从事宠物医院和美容洗浴,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O8223 宠 物美容服务,项目经营运行过程中不涉及高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 项目使用的 酒精为医疗机构所必须消毒用品,非生产性原辅材料, 无需替代。项目不属于 工业项目, 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及持久性污染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的排放。 项目在经营过程中落实好设备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 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医疗废物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 年第 5 号)等办法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
34、物,定期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府办202216 号)的要求相符。8、与 广州市荔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荔府办202224 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 “完善固体废物 监管体系: 严厉打击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时限固体废物 零进口,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和美容区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粪便则作为一般粪 便(本项目不接收瘟犬,故宠物粪便无传染病菌)排入项目所在大楼的三级化 粪池处理,宠物尸
35、体和器官组织、医疗废物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废 紫外线灯管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本项目均对产生的固体废 物合理处理。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广州市荔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荔府办202224 号) 。9、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荔湾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荔湾区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0达标, O3 90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超标,所以荔湾区被判定为不 达标区。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 为实现空气
36、质 量限期达标的战略目标, 提出了一系列近期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强化运输扬尘 管理, 强化堆场扬尘管理, 强化工业“散乱污”整治,针对排放VOCs的企业主要 治理措施有: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泄漏。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 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经 紫外线灯管消毒;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时加强室内通风; 医院工作间的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通过加强通风排放, 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的相关要求。10、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
37、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a.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可确定, 本项目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b.大气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可确定,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 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c.水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可确定,本项目不属 于水源涵养区、饮用水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本项目不属于超载管控区,纳污水体也不属于超载管控区。表 1-3 本项目与该文的相符性分析对照表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空 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功能分区, 明确保护边界
38、,维护生物多样 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不属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 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 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需要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 征实施重点减排。不属于大气污染物 增量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 项目, 禁止新(改、扩) 建钢铁、建 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 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 20 蒸吨/小时 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 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 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不属于11水环境空
39、间管控超载管控区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综合治 理,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使 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区内违 法违规建设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限期恢复原状或者其他补救措施, 并依法处罚。不属于水源涵养区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 业,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不属于饮用水保护 区禁止影响安全供水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属于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排水总量控制, 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要
40、进行合理开发, 禁止污染水体的旅游开发项目。不属于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关要求。11、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宠物医院环保整顿规范专项行 动的通知(穗环办201938 号) 附件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 发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 1-4 本项目与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 指引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四(一)动物医院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 建设单位可委托 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建设单位, 也
41、可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有审 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项目方 可正式投入使用。相符。本项目根据限期整改通 知书完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手续, 现建设单位 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四(二)其他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其他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建设单位需履行环保主体 责任, 参照本指引(“五、环境影响报告 表技术要点”中的“(六)防治污染措施”) 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排 放达到环保标准要求。如其他动物诊疗机 构建设项目调整为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 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应在调整前报批建本项目属于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动物诊疗机构,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四(三)动物诊疗机构安装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