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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ZFHK-FB 19220030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2019年7月环境保护部监制目 录表 1 项目基本情况 1表 2 放射源 5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12表 4 射线装置 13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14表 6 评价依据 15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17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21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26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 30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39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 46表 13 结论与建议 51表 14 审批 54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附件
2、 3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批复文件附件 4原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附件 5本项目辐射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附件 6 项目 DSA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资料附件 7 项目 DSA 原工作场所验收检测报告附件 8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附件 9 原有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统计附件 10 专家评审意见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表 1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东莞市常平镇环常西路常安路 1 号项目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环常西路常安路 1 号东莞常安医院门诊大楼一层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项目总投 资
3、(万元)200项目环保投 资(万元)20投资比例(环保 投资/总投资)10%项目性质新建 改建 扩建 其它区占地面积(m2)/应用类型放射源销售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V 类使用I 类(医疗使用) II 类 III 类 IV 类 类V 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销售/使用乙 丙射线装置生产II 类 III 类销售II 类 III 类区使用区II 类 III 类其他/1.1 建设单位简介东莞常安医院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置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民营医院,医院位 于常平镇环常西路与常安路交汇处, 规划占地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 院区距大朗镇中心 仅 2km。通
4、过环常路东、南、西、北各段,与东坑、横沥、谢岗、樟木头等镇相连接,覆盖人口 200 多万。 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为东莞常安医院的投资和运营管理单位。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齐全,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五官科(口腔科、眼科、 耳鼻喉科) 、皮肤科、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呼吸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临 床心理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ICU)、检验科、药剂科等;设有血液透析中心、内镜中心、高压氧室等,可开展医学影像、 X 射线诊断、 介入放射学等诊疗项目。1.2 项目建设目的和任务由来为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群众就医便利性,根据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规划,
5、现拟将门诊大楼一层原输液大厅部分区域改建为1DSA 机房,将原安装于妇幼保健楼三层的 1 台 DSA 搬迁至此机房使用,原 DSA 项目 于 2017 年 8 月通过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见附件 3),并于 2018 年 8 月自主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结论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附件 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 2017 年修正),项目建设前, 应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对照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公告 2017 年第 66 号),该设
6、备属于血管造影用 X 射线装置的分类范围,为 II 类射 线装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及关 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五十、核与辐射 ”中“ 19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形式应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委托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东莞常安医院有限 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在接受委托后, 评价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 并结合项目特点, 按照核技术利用
7、建设项目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3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环常西路常安路 1 号东莞常安医院门诊大楼一 层,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属搬迁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建设内容为: 将门诊大楼一层原 有输液大厅部分区域改建成 DSA 机房, 并将原安装于妇幼保健楼三层 DSA 机房的 1 台DSA 搬迁至此机房使用,原有机房不再作为辐射工作场所使用。项目建设方案为:拆除原输液大厅及内部配药室和肌注室的玻璃隔墙, 重新规划功 能区域,西侧区域由北向南依次设置换鞋间、洽谈室和洗手池等;中部区域为两间房间, 其中北侧为本项目拟用 DSA 机房,南侧为预留房
8、间(拟暂时做为储藏间使用),DSA 机房及预留房间四面均新增实心砖墙体,在 DSA 机房西侧墙体外设置控制室,受检者 通道门、观察窗设于机房西墙, 东墙设置污物通道门;东侧区域设置污物间、清洁间和 设备间及污物通道;DSA 机房西北侧原通道和观察室合并后改建为更衣室和办公/休息室。 项目拟建场址建设前后平面布局对照情况见图 1- 1。对于本项目拟建机房南侧预留房间,建设单位未计划该房间安装设备类型, 因此本项目不对此进行评价。2改建前预留房间改建后候诊区图 1-1 项目拟建场址建设前后平面布局对照图;本次评价项目射线装置情况见表 1- 1。表 1-1 本项目射线装置一览表序 号名称、型号数量原
9、安装位置本项目拟安装位置类 别主要参数备注1DSA(飞利浦 Allura Xper FD20)1 台妇幼保健楼三层 DSA机房门诊大楼一层拟建 DSA机房II类最大管电压 125kV, 最大管电流 1250mA搬迁 使用1.4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1.4.1 地理位置东莞常安医院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环常西路常安路 1 号,本项目位于医院内门诊大楼一层,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 1-2。医院院区东邻环常西路,南侧邻常安路,西侧为东升园林,北侧为农田。东莞常安医院周边环境关系图见图 1-3。1.4.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1.4.2.1 项目机房与外部建筑环境关系东莞常安医院院区现状主体建筑物包括门诊医技
10、综合楼、住院楼和宿舍楼,门诊医 技综合楼包括急诊部、门诊大楼、妇幼保健楼和医技楼。本项目拟将原安装于妇幼保健 楼三层的 DSA 迁至拟建于门诊大楼一层的 DSA 机房。 本项目 DSA 机房距离西侧急诊 部约 12m,距离北侧医技楼约 31m,距离东北侧妇幼保健楼约 57m。东莞常安医院总平面布局及本项目工作场所四至环境关系见图 1-4。1.4.2.2 项目机房四至环境关系本项目拟建 DSA 机房东侧为拟建污物间、清洁间和设备间,南侧为预留房间(暂 做为储藏间),西侧为控制室,北侧为办公/休息室和绿化。机房正上方为耳鼻喉科检查 室,正下方为空调泵房。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层平面(局部)及本项目 DS
11、A 机房位置见图 1-5。1.4.3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拟将原安装于妇幼保健楼三层的 DSA 搬迁至门诊大楼一层拟建新 DSA 机 房,由原门诊输液大厅改建而成。 机房外 50m 范围内主要为医院内部建筑及道路,机 房建设时采取满足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要求的屏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充分考虑了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因此, 本项目的选址合理。4东莞常安医院图 1-2 项目地理位置图5东升园林农田环常本项目拟建 DSA 机房西路常 安 路绿化图 1-3 东莞常安医院周边环境关系图612m 31m 57m 50m 宿舍楼宿舍楼评价范围宿舍楼
12、图 1-4 医院总平面布局及本项目工作场所四至环境关系图7绿化候诊区控制室图 1-5 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层平面(局部)及本项目 DSA 机房四至环境关系图81.5 本项目工作人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为搬迁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为原有辐射工作人员,原 DSA 运行过程中技师 为放射科调配人员, 未单独配备技师, 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拟从放射科调配一名有相关 资质的技师专门作为 DSA 技师,该技师不再从事其它辐射工作。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和工作制度情况见表 1-2。表1-2 本项目配备工作人员和工作制度一览表岗位人员数量(人)工作制度人员来源医生18h/d 、5d/week原 DSA 工作人员护士28h/d
13、、5d/week技师18h/d 、5d/week放射科调配人员1.6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情况1.6.1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东莞常安医院有限公司现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见附件 2),证书编号: 粤环辐证 04533,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类、III 类射线装置;发证日期: 2018 年 04 月 11 日;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许可使用的 III 类射线装置 11 台,类射线装置 1 台。建设单位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见附件 3,竣工验收批复和验收意见见附件 4,现有已开展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见表 1-3。表 1-3 现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序号名称类
14、别数量活动种类辐射安全许 可情况环评情况竣工环保 验收情况1Allura Xper FD20 DSA 机II1 台使用已许可,粤环辐证04533已环评,审批号:粤 环审2017385 号已自主验收2Brilliance 64 排螺旋 CT 机III1 台使用已环评,审批号:东 环建(常)2011471 号东环建 (常) 2014 571 号3Ariatos MX DR 机III1 台使用4DRSM-50HF-BD 移动式DR 机III1 台使用5Essenta RC胃肠机III1 台使用6XYXS02B 透 视机III1 台使用7Selenia 乳腺 机III1 台使用8JDPN-VC-3 体
15、外碎石机III1 台使用99AKHX-50/20 0C 体检车III1 台使用10BV Endura 移 动式 C 臂机III1 台使用11Proline XC 口 腔全景机III1 台使用12INTRA 牙片 机III1 台使用1.6.2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管理情况(1)原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本项目为搬迁项目,建设单位在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运行前已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 境保护管理机构(辐射(放射) 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并明确了相关工作内容和职责; 已制定了辐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辐射工作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等规章制度。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医
16、院原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见表 1-4。表 1-4 原有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制度名称执行情况落实情况操作规程已制定已在相关场所内张贴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已制定已在相关场所内张贴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 卫制度未制定落实射线装置机房门锁管理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已制定设备的重要维护/维修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人员培训计划已制定现有辐射工作人员中 19 名已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合格证书, 其余工作人员已计划参加近期培训监测方案已制定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均已开展辐射工作场所监测; 现有 辐射工作人员均已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根据 2018 年度的 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未出现异常
17、,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应急预案已制定已落实应急措施,此前未发生过辐射事故。由表 1-4 可知, 该医院现有相关辐射工作人员 35 人, 有 19 名辐射工作人员参加了 由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 目前尚有 16名工作人员(其中 4 名为新入职人员)未参加培训,医院应尽快安排剩余人员参加培训。(2)辐射工作场所监测仪器配备情况医院已配备 1 台辐射剂量率仪和 1 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可以满足现有辐射工作场所的日常巡视监测的要求。10(3)年度评估报告情况建设单位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每年对本 单位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
18、并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管理部门提交了年度评估报告。11表 2 放射源序号核素名称总活度(Bq)/ 活度(Bq)枚数类别活动种类用途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备注以下空白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号核素名称理化性质活动种类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年最大用量(Bq)用途操作方式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以下空白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12表 4 射线装置(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序号装置
19、名称类别数量型号加速粒籽最大能量额定电流(mA)/ 剂量率(Gy/h)用途工作场所备注以下空白(二) X 射线机, 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序号装置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用途工作场所备注1DSAII 类1 台Allura Xper FD201251250影像诊断和介 入治疗门诊大楼一层拟建 DSA 机房搬迁使用以下空白(三) 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序号名称类 别数 量型号最大管电 压(kV)最大靶电 流(A)中子强度 (n/s)用途工作场所氚靶情况备注活度(Bq)贮存方式数量以下空白13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名称
20、状态核素名称排放口浓度月排放量年排放总量暂存情况最终去向以下空白3 3注: 1、常见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 mg/L,固体为 mg/m ,气态为 mg/m ;年排放总量用 kg;2、含有放射性的废弃物要标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 单位分别为 Bq/L(kg、m3)和活度(Bq)。14表 评价依据法 规 文 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自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7 月 2 日第一次修正; 2018 年 12 月 29
21、 日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3 年 10 月 1 日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施行;2017 年 7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修订,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49 号令, 2019 年 3 月 2 日修改),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 年 1 月 18 日国 家环
22、境保护总局令第 31 号公布,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2008 年 12 月 6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修正;2017 年 12 月20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7 号第二次修正);(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8)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告 2017 年第 66 号), 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23、10)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自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11)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145 号);(12)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 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9 年第 2 号),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施行。15技 术 标 准(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4、(HJ/T61-2001);(4)环境地表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5)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其 他(1)委托书;(2)辐射安全许可证;(3)建设单位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竣工验收意见;(4)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16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7.1 评价范围本项目是在固定有实体边界的机房内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参照辐射环境保护 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
25、10.1-2016)对核 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范围的相关规定,将本项目DSA 机房外50m的区域作为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示意图见图 1-4。7.2 保护目标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情况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为医院内部建筑及道路,该范围 内主要保护目标是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流动人群。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见表 7- 1。表 7-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信息场所场所名称方位与源的最 近距离人员类别保护要求DSA机房周围拟建 DSA 机房机房内0.5m职业个人有效剂量 5mSv/a控制室西侧5m职业污物间、清洁间、设备间东侧5m公众个人有效剂量 0.1mSv/a预留房间南侧3m公众办公/休
26、息室北侧3m公众鼻喉科检查室楼上3.5m公众空调泵房楼下3.5m公众50 米范围 (DSA 机房实体边界外 距离)医技楼北侧31m公众妇幼保健楼东北侧57m公众急诊部西侧12m公众院内道路/10m公众7.3 评价标准7.3.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照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第 4.3.2.1 款 应对个人受到的正常照射加以限制, 以保证本标准 6.2.2 规定的特殊情况外, 由来自各项获准实践的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17的总当量剂量不超过附录 B(标准的附录 B)中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不应将剂量限
27、值应用于获准实践中的医疗照射。附录 BB1.1 职业照射B 1.1.1.1 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a)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不超过 5mSv 作为辐射工作人员的年照射剂量约束值。B1.2 公众照射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a)年有效剂量, 1mSv。本项目取其十分之一,即不超过 0.1mSv 作为公众的年照射剂量约束值。6.4 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6.4.1 控制
28、区6.4.1.1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 区域定为控制区, 以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 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6.4.2 监督区6.4.2.1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将下述区域定为监督区: 这种区域未被定为控制 区,在其中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 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7.3.2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 防护设施、 X 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
29、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5 X 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5.1 X 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185.2 每台 X 射线机(不含移动式和携带式床旁摄影机与车载 X 射线机)应设有 单独的机房, 机房应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X 射线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不小于表 2 要求。表 2 X 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设备类型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 m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 m单管头 X 射线机 a203.5a 单管头、双管头或多管头 X 射线机的每个管球各安装在 1 个房间内。5
30、.3 X 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应满足如下要求:a)不同类型 X 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不小于表 3 要求。表 3 不同类型射线装置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要求机房类型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 mm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 mm介入 X 射线设备机房22c)应合理设置机房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机房的门和窗应有其所在墙壁相同 的防护厚度。设于多层建筑中的机房(不含顶层) 顶棚、地板(不含下方无建筑物的)应满足相应照射方向的屏蔽厚度要求。d)带有自屏蔽防护或距 X 射线设备表面 1m 处辐射剂量水平不大于 2.5Gy/h 时,可不使用带有屏蔽防护的机房。5.4 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 0.3m 处,机房的辐射屏蔽
31、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a)具有透视功能的 X 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 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 2.5Sv/h;测量时, X 射线机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b)CT 机、乳腺摄影、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摄影、口腔 CT 机和全身骨密度仪 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 2.5Sv/h;其余各种类型摄影机房外人 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约束值应不大于 0.25mSv;测量时, 测量仪器读出值应经仪器响应时间和剂量检定因子修正后得出实际剂量率。5.5 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 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患者和受检者状态。5.6 机房内布局要合理, 应避免有用线
32、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 不得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机房应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5.7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 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 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 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19门能有效联动。5.9 每台 X 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 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 4 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 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 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 对陪检 者应至少配备铅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 0.25mmPb;应 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 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 防
33、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 0.5mmPb。5.10 机房防护设施应满足相应设备类型的防护要求。表 4 个人防护用品好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放射检查类型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介入放射学操作铅橡胶围裙、铅 橡胶帽子、铅橡 胶颈套、铅防护 眼镜选配: 铅橡胶手 套铅悬挂防护屏、 铅防护吊帘、床 侧防护屏、床侧 防护帘选配: 移动铅防 护屏风铅橡胶性腺防护 围裙(方形) 或方 巾、铅橡胶颈套、 铅橡胶帽子、阴影 屏蔽器具注: “”表示不需要求。20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8.1 项目地理位置和场所位置东莞常安医院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常安路 1 号,
34、本项目位于门诊大楼一层,地理位置图见图 1-2 ,DSA 机房位置图见图 1-4。为了解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 我们到评价项目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环境调查,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见图 8- 1。拟建 DSA 机房场址现状拟建 DSA 机房北侧现状拟建 DSA 机房西侧现状拟建 DSA 机房北侧绿化拟建 DSA 机房东侧现状拟建 DSA 机房正上方检查室21拟建 DSA 机房正下方空调泵房图 8-1 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8.2 辐射环境现状评价为了解本项目拟建场址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现状,评价单位委托广东合诚建安检测 有限公司对评价项目拟建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环境辐射水平现状检测, 检测时间为
35、2019 年 4 月 10 日, 检测报告见附件 5。8.2.1 辐射环境现状监测(1)监测目的了解项目选址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现状。(2)监测因子辐射剂量率。(3)监测依据的方法依据环境地表 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的要求和方法进行现场监测。(4)监测条件温度: 27.5,相对: 75.7%RH(5)监测点位的布设根据项目的平面布局和周围环境情况, 在评价范围(机房外围 50m)内关注点布设监测点。监测布点示意图见图 8-2 、8-3。本次监测共布设了 16 个监测点位,在拟建机房内、四周墙体外、楼上房间和地 下层各布设 1
36、个监测点; 在人员流动量较大的走廊、电梯口、 大门口、休息室和病人 等候区各设置 1 个监测点; 结合周围环境情况,在门诊大楼邻近的室外关注区域如急诊部、医技楼也布设了监测点。经分析,本项目辐射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布设合理。22图 8-2 拟建 DSA 机房相邻监测点位示意图图 8-3 拟建 DSA 机房评价范围内其它监测点位示意图23(6)监测仪器监测仪器的参数详见表 8- 1。表 8-1 X、 射线巡测仪参数仪器名称X 、 射线巡测仪仪器型号AT1123生产厂家白俄罗斯 ATOMTEX仪器编号05034022探头/主机能量响应25kV3MeV ,15kV10MeV量程(校准)50nSv/h10
37、Sv/h检定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校准证书2018H21-20- 1627411001校准日期2018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7)质量保证措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监测点的可到达性, 在项目拟建场址内和评价范围内工作 人员活动区域、公众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布设监测点位, 充分考虑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根据环境地表 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采用即时测量方法进行测量。监测仪器每年定期经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均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本次监测委托广东合诚建安检测有
38、限公司开展, 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仪器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有合格证书上岗。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校核、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批准。(8)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表 8-2。表 8-2 项目拟建场址及周围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描述监测结果(nSv/h)平均值标准差1#拟建 DSA 机房西侧控制室19822#拟建 DSA 机房南侧墙体外(预留房间内)18923#拟建 DSA 机房东侧墙体外19234#拟建 DSA 机房北侧墙体外 30cm 处(室外)15225#拟建 DSA 机房北侧墙
39、体外 30cm 处(现状观察室内)1933246#拟建 DSA 机房内中心22427#拟建 DSA 机房南侧急诊、门诊部室内公共走廊19238#拟建 DSA 机房正上方(耳鼻喉科检查室)23129#拟建 DSA 机房正下方(空调泵房)253210#拟建 DSA 机房东侧等候室243211#门诊医技楼西侧墙体外 1m 处163312#拟建 DSA 机房南侧门诊医技楼电梯间出入口196213#门诊医技楼门诊部出入口处171214#门诊医技楼门诊部大厅西侧收费窗口197215#急诊部与医技楼连接走廊处170316#急诊部大厅等候区1822注: 1、测量时探头距离地面约 1m;2、所有测量值均未扣除宇宙射线,每个监测点测量 5 个数据取平均;3、测量值经校准因子修正。8.2.2 辐射环境现状评价由表 8-2 的监测结果可知, 本项目拟建核技术利用工作场所及工作场所外 50m 范 围内的室内辐射剂量率为 170nSv/h253nSv/h,室外辐射剂量率为 152nSv/h163nSv/h。 据广东省环境天然贯穿辐射水平调查研究可知, 广东省室内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 率在 35.3338.3nGy/h ,道路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 26.9178.8nGy/h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