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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贵港市港南区富钧养殖场环评单位: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1 年 2 月目 录概 述I一、项目由来I二、建设项目的特点II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II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IV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XV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XVI1 总 则11.1 编制目的和评价工作内容11.2 编制依据11.3 环境功能区划71.4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81.5 评价标准111.6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61.7 评价内容与重点241.8 环境保护目标25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2.1 项目概况272.2 工
2、程分析34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63.1 自然环境概况66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2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2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0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14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 145.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17I5.3 环保投资136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86.1 社会效益分析1386.2 经济效益分析1386.3 生态效益分析1396.4 环保效益分析1396.5 综合分析142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437.1 环境监督管理1677.2 排污管理要求1487.3 环境监测计划1567.4 竣工验收157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08.1
3、 项目概况1608.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608.3 污染物排放情况1618.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28.5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结论1658.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678.7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结论1678.8 公众参与结论1688.9 综合结论168II附图页前图 项目环境现状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 4- 1 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及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2 项目噪声、土壤、生态评价范围图附图 5 项目土壤、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 6 项目在贵港市港南区瓦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的位置附图 7 项目区域地下水水文地质及评价范围图附
4、图 8 项目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布点图附图 9 项目在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附图 10 项目与区域饮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 1项目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环境影响登记表附件 4瓦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港市港南区富钧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附件 5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附件 6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表附表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III附表 4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V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概 述一、项目由来我国在“20
5、20 年远景规划 ”和“ 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 ”中提出,将大力发展生态 农业,把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放到了重要的位置。在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全国生猪主产省(区)之一,生猪产业已成为广西农业最大产 业,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提出要改造、提升广西生猪养殖水平,努力加快生猪生产方式转 变,继续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产业发展。为社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商品猪,贵港市港 南区富钧养殖场拟在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八合村狗卷岭建设富钧养殖场
6、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本项目原先计划年出栏生猪 4000 头,并于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网上进行了环境影 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045080300000081(详见附件 3)。并于 2020 年 10 开始对 场地进行施工,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已对建设场地进行了部分的土地平整,并已建 设有 4 座猪舍地基,其余土建部分未动工。项目至今未进行投产,因业主计划将生产规模扩大至年出栏生猪 18000 头,属于项目重大变更。项目总占地面积 40. 11 亩,主要进行生猪的生态养殖,设计年出栏肉猪 18000 头,本项目不设公猪站及种猪场,主要从购买断奶猪仔通过饲养
7、育肥后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 起实施)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682 号)等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8、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项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I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目为新建养殖场,年出栏生猪 18000 头,属于“二、畜牧业 033 牲畜饲养 031;家 禽饲养 032;其他畜牧业 039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 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年存栏生猪 25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 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类别,需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保部门审批。为此,贵港市港南
9、区富钧养殖场委托我公司承担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详见附件 1),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对 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 有关文件,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指出存 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项目的决策、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二、建设项目的特点(1)本项目属于因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而需重新报批,在取得环评登记表至今 未进行生产,根据现场踏勘,建设单位已对建设场地进行了部分的土地平整,并已建设有 4 座猪舍地基,其余土
10、建部分未动工。(2)本项目为新建养殖场,贵港市港南区富钧养殖场拟投资 1500 万元新建富钧养 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八合村狗卷岭(东经 109.67296846 ,北纬 22.94159780),占地 40. 11 亩,设计年出栏生猪 18000 头。(3)本项目主要外购断奶仔猪进行育肥后出栏,不在场区内饲养公猪和母猪;不 进行饲料加工,外购全混料,在饲养前直接进行投料;改变传统的猪舍设计及布局方式, 设计上采用全封闭猪舍,智能通风,自动控温。布局上采用大栋小单元的方式,全场共建设标准化猪舍 9 栋、污水处理站、办公楼、消毒用房、综合用房及其相
11、关配套设施。(3)项目为养殖类项目,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营期养殖废水和固废的处理及综合利用。(4)本项目实施一次性投资建成,基建设施部分含基建,房舍及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为 6 个月。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本次环评工作按照总纲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II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本次评价过程首先在研究相关文 件,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相关规划、工程技术文件 的基础
12、上,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根据相关要求及项目特点 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 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然后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 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之后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 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最后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13、单元 0801 号房III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图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本项目为畜禽养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4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 开发与应用 ”,项目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项目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取得广西贵港市港 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20-450803-03-03-025813(详 见附件 2)。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广西联森
14、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IV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办发201944 号)提出要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加大扶持力度,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项目为生猪养殖,不位于负面清单里面, 无禁止或许可事项,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 年第 7 号令)第五 条:物饲养、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的条件作出
15、了具体的规定:(一)距离生活饮用水 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 10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 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本项目养殖区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八合村狗卷岭,场区三面环山、远离城镇, 周边 500m 范围内不涉及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远 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饲养场及动物隔
16、 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区域。项目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关于“动物饲养、养殖小区选址” 的相关要求。3 、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下表分析可知,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要求。表 1 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符合性分析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项目情况符合性 分析2 、技术原则2. 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 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 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 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
17、殖场的养殖规模。废水处理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猪 尿、猪具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到污粪 收集池,污粪收集池采取密闭措施; 在污粪收集池充分混合后,均匀喷淋 至异位发酵床处理;项目采用高架网 床养殖模式,粪便通过机械刮粪的方 式收集,在污粪收集池充分混合后, 均匀喷淋至异位发酵生物降解处理符合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 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 理(置)机制。符合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V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项目情况符合性 分析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
18、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要求。项目废水不外排,不申请总量控制指 标,仅给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符合3 、选址要求3. 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3. 1. 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 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3. 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 区、 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 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3. 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 它区域。项目不在上述区域符合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 3. 1 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 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
19、风向 处 ,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不涉及 3. 1. 1、 3. 1.3 、3. 1.3 、3. 1.4 规定的禁建区域符合4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4. 1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 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禽畜尸体 焚烧炉,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 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项目生活管理区位于场区北部上风 向,环保区位于场区南部下风向符合4.2 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 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 不得采取明沟布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粪污收 集输送系统均
20、为密闭输送符合4.3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 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 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 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采用水冲粪、水泡 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 艺。项目采用高架网床养殖模式,粪便通 过机械刮粪的方式收集,在集污池充 分混合后,均匀喷淋至异位发酵生物 降解处理符合5 、 畜禽粪便的贮存5. 1 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 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粪便通过机械刮粪的方式收集,在集 污池充分混合后,均匀喷淋至异位发 酵生物降解处理符合5.2 贮存设施
21、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 (距离不得小于 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 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符合6 、污水处理6. 1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 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 源化利用。废水处理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猪 尿、猪具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到集污 池,集污池采取密闭措施;在集污池符合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VI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项目情况符合性 分析6.2.2 畜禽养殖场污水排入农田前必须进行预处理 (采用格栅、厌氧、沉淀等
22、工艺、流程) ,并应配套 设置田间储存池,以解决农田在非施肥期间的污水 出路问题,田间储存池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 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畜禽养殖场排放 污水的总量。充分混合后,均匀喷淋至异位发酵床 处理,不外排符合6.5 污水的净化处理应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 清粪方式和当地的, 自然地理条件,选择合理、适 用的污水净化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尽可能采用自 然生物处理的方法,达到回用标准或排放标准符合7 、固体粪肥的处理和利用7. 1 土地利用7. 1. 1 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须符合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 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7. 1.
23、2 经过处理的粪便作为土地的肥料或土壤调节 剂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其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 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使用 量时需要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 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7. 1.3 对高降雨区、坡地及沙质容易产生径流和渗 透性较强的土壤,不适宜施用粪肥或粪肥使用量过 高使粪肥流失引起地表水或地下水污染时,应禁止 或暂停使用粪肥。项目猪粪运至有机肥车间制作有机 肥基肥外售有机肥厂,不直接还田符合8 、饲料和饲养8. 1 畜禽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如理想蛋白质 体系配等,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减 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生产量。项目饲料由专业饲料公司生
24、产配送, 配方合理符合8.2 提倡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 活性物质,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项目采用微生物制剂等活性物质对 猪舍进行除臭符合8.3 养殖场场区、畜禽舍、器械等消毒应采用环境 友好的消毒剂和消毒措施(包括紫外线、臭氧、双 氧水等方法),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它的二次 污染物。猪舍、异位发酵床、有机肥车间、集 粪池周围采用喷洒微生物除臭剂等 环境友好的消毒剂及方法符合9 、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9. 1 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 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项目病死猪采用高温无害化处理机 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肥外售符合11、其它养殖场防疫、化验等产
25、生的危险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动物防疫废弃物临时贮 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 险废物处置的单位清运处置符合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VII4 、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相符性分析经比对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相符要求,具体分析情况如下所示表 2 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相符性分析规范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坚 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按照资源化、减
26、量化、 无害化的原则,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 利用各环节进行全程管理,提高粪污综合利用 率和设施装备配套率。本项目猪粪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实 现粪污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符合第四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 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 用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 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2018 年 11 月农业部印发,按每头生猪(0.20.4 m3 )的垫料计算以为发酵床规模,本 项目猪只存栏量为 9000 头,则发酵床 规模预计 1800 m3,本项目设计的异位 微生物发酵床规模是满足要求符合第五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
27、。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符合第六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及时对粪污进行收 集、贮存,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固体粪便暂存池(场) 的设计按照 GB/T 27622 执行。项目集污管道、异位发酵床和粪污暂 存池存间均按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 渗透系数 K1.0 10 -7cm/s ,粪便贮存 间的设计按照 GB/T 27622 执行符合第七条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建设雨污分离设施, 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场区雨水经 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 浇灌,污水经管道送至异位发酵床处 理符合第八条 规模养殖场干清粪或固液分离后的固 体粪便可采用堆肥、沤肥、生产
28、垫料等方式进 行处理利用。固体粪便堆肥(生产垫料)宜采用条 垛式、槽式、发酵仓、强制通风静态垛等好氧 工艺,或其他适用技术,同时配套必要的混合、 输送、搅拌、供氧等设施设备。项目采用高架网床养殖模式,粪便通 过机械刮粪的方式收集,在集污池充 分混合后,均匀喷淋至异位发酵生物 降解处理符合5 、与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2019 年,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 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对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提出要求,本项目与该通知相符性分析如下: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29、: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VIII表 3 与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相符性分析规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生 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不 得占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开发的 区域。本项目位于适养区,未占用法 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开发的 区域符合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 范 ,根据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科学 确定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选址以 及规划控制的依据。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符合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 规范选址要求符合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新
30、(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应同步建设 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落实与 养殖规模相匹配的还田土地。本项目设计同步建设异位发 酵床,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6 、与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三、主要目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率进一步提高: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广泛应用,养殖粪污及病死动物基 本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我区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理率达 100% ,资源化利用率 达 98%以上;集约化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处理率达 90%以上。”本项目废水、猪粪经过异 位发酵床处理制成有机肥,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1、 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粪污处理率达 100% ,养殖粪污及病死动物基本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发展的要求。7 、与贵港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据贵港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 ”规划(2017 年 7 月)的要求,综合防 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禁养区,严格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 业户。推行清洁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方式,因地制宜,根据种养面积合理确定养殖数量, 达到产用平衡。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采用干清粪、垫草垫料、雨污 分流等措施,淘汰高耗水、高排放的
32、水冲粪、水泡粪等养殖方式。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 设施建设,实施节水改造、粪污贮存、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深度处理等减排工程。鼓 励养殖场采取堆肥发酵还田、沼液沼渣还田、生产有机肥、基质生产、燃料利用等方式, 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重点,将养殖业、沼气工程和周边 的农田、鱼塘等进行统一筹划、系统安排,积极引导推广新建中小规模猪场发展生态养 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IX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殖模式。合理布局畜禽废弃物加工有机肥企业,引导、扶持生猪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 落实好“ 以奖
33、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鼓励推广施用有机肥。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本项目拟采用从源头减少恶臭和废水产生的生态养殖建设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养殖 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猪粪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项目的粪 污综合利用率较高。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贵港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 年 7 月)的要求是相符的。7 、与港南区畜禽养殖规划(20142030)的相符性根据港南区畜禽养殖规划(20142030),港南区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合养殖区,详见表 4。表 4 项目选址与港南区畜禽养殖规划(
34、20142030)符合性分析法律法规 规范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港南区 畜禽养殖规划(20142 030)禁止养 殖区(禁 养区)泸湾江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二 级保护区,即取水口往上游 3000 米,往下游 300 米,陆域沿岸纵 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 1000 米范围内项目距离瓦塘乡古兰屯水 源地二级陆域 3.8km ,项目 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范围内符合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 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玉林市郁江饮水工程取水口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符合环城路环内区域;贵港市城市总体规 划范围及外延 3000 米范围内;城镇居 民区、文体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医 院等人口
35、密集区域;环境质量达不到 功能标准区的区域;主要交通干道两 侧 500 米范围内,包括国道 324 线、 黎湛铁路、高速公路一级连线;各乡 镇镇区规划范围及外延 2000 米范围; 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规划用地外延 500 米范围项 目 距 离 最 近 东 面 的 2.78km 省道 31;距离贵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范 围 约 15. 12km ;距离最近的乡镇 瓦塘乡及其乡镇政府所 在地约 3.94km贵港市铜鼓湾温泉项目规划用地周边 500 米内;项目拟建地行政区划属于 瓦塘乡,距离贵港市铜鼓湾 温 泉 项 目 规 划 用 地 约 8.62km级林地保护区项目用地不属于林地土地
36、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 护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基本农 田保护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项目所在地不属法律、法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X法律法规 规范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 护的其它区域控制养 殖区(控 养区)泸湾江取水口准保护区和乡镇集中式 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场址距离泸湾江饮用 水水源区二级陆域 3.8km , 项目场地不在保护区范围 内。项目距离瓦塘乡古兰屯 水源地二级陆域东北面 4.7km ,项目不在饮用水源 保护区划分范围内。项目位 于瓦塘村大浪肚屯水源地 西北
37、面 3.6km 处 ,距离较 远,不在瓦塘村大浪肚屯水 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根据 地下水流向可知,水源地位 于项目场地侧流方向。项目 位于泮垌村水源地东南面 2.9km 处,距离泮垌村水源 地二级保护区约 3.0km ,不 在泮垌村水源地保护区范 围内乡镇集镇、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 卫生院规划区和自然村集中居住点外延 500 米至 1000 米内的区域项 目 距 离 最 近 东 面 的 2.78km 省道 31;距离贵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范 围 约 15. 12km ;距离最近的乡镇 瓦塘乡及其乡镇政府所 在地约 3.94km环城路环外 500 1000 米,铁路、国 道 324
38、 线两侧 500 1000 米的区域级、 级林地项目用地已从林地范围调 出,不属于林地新塘、八塘、桥圩等三个乡镇总体设 为控养区项目位于瓦塘镇八合村狗 卷岭,距离新塘 9.28km 、 八塘 9.56km 、桥圩 7.59km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其他区域项目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项目所在地不属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 护的其它区域适养区1)符合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功能 区划及环境总量控制要求,布局合理, 不得在城镇上风向 1000 米范围内。2)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 场、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 以上;距离种畜禽 1000 米以上;距项目位
39、于瓦塘镇八合村狗 卷岭,不在在城镇上风向 1000 米范围内,项目距离 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 加工场、动物和动物产品集 贸市场 500 米以上;距离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XI法律法规 规范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离动物诊疗所 200 米以上;动物饲养 场(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 米; 3)距离动物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4)距离城镇居民区、 文化教育科研等人群集中区域及公 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 5)畜禽养殖场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基本 农田,不占或少占耕地, 应尽量利
40、用 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 置的土地。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其它要求种畜禽 1000 米以上;距离 动物诊疗所 200 米以上; 动物饲养场(小区)之间距 离大于 500 米;距离动物 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距离城镇居 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群 集中区域及公路、铁 路等 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 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 地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 应具备的条件: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 和生产设施;2)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 技术人员;3)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防疫条 件;4)有对废水、异味、畜禽粪便和其它 固体废弃物进行
41、治理和综合利用的设 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场(小区)建设布局符合有关标准 规范,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污 物处理区明显分开;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项目位于瓦塘镇八合村狗卷岭, 项目占地 40. 11亩,总建筑面积 15646.5m2,配备 14200m2 猪舍、781.5m2环保净化设备。占地面积及猪舍可满足本项目的养殖要求。贵港市港南区富钧养殖场拥有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项目拟建设有异位发酵床及粪污收集池及猪舍除臭设施;养殖区、环保区与生活区分开布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要求:1)同一畜禽养殖场(小区)内不得同
42、时饲养两种以上畜禽;2)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和地 方法规,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 境项目为猪只养殖项目,不另 外饲养其他畜禽项目位于瓦塘镇八合村狗卷岭,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 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项目不在港南区畜禽养殖规划(20142030)禁养区内,属于划定的控养区内。综上,项目选址符合港南区畜禽养殖规划,项目选址合理。7 、选址合理性分析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 5 号 A 栋 1 单元 0801 号房XII概述富钧养殖场年出栏 18000 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
43、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 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号):“要求,除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 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项目不属于通知中的禁养区,亦不属于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畜 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覃政办通20202 号)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中的禁养区。本项目用地为租用,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原则同意项目用地 选址。项目用地四周规定范围内无主要交通干线、饮水源、水库、动物饲养场、动物屠 宰加工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3000 米内无动物隔 离场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