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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 影响 类)项目名称: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蠢市政道路项且 (配 套道 路 一 配 套道 路 下 、 配 套 道路 十 一 )建设单位 (盖章):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干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 期: 2023年09月中 华人 民共和 国生态环 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 (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十一)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片区地理坐标配套道路一:K0+000K1+596.842 段, K1+741.006K2+380.473 段起点( 118 度 31 分 41.840
2、 秒,24 度 55 分 14.923 秒)K1+596.842( 118 度 32 分 3.366 秒,24 度 56 分 2.442 秒)K1+741.006( 118 度 32 分 5.285 秒,24 度 565 分 6.832 秒)终点( 118 度 32 分 13.252 秒,24 度 56 分 26.237 秒)配套道路六 K0+009.416K0+434.73 段起点( 118 度 31 分 33.369 秒,24 度 55 分 27.634 秒) 终点( 118 度 31 分 48.427 秒,24 度 55 分 25.859 秒)配套道路十一 K0+000K0+543.80
3、9 段起点( 118 度 31 分 48.427 秒,24 度 55 分 25.859 秒) 终点( 118 度 32 分 6.090 秒,24 度 55 分 19.234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131.城市 道路(不含维护;不含 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用地(用海)面积 (m2 )/长度(km)184767/配套道路一 (2.2363),配套道路六 (0.4253),配套道路十一(0.543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
4、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泉鲤发改审201834 号总投资(万元)38654.34环保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占比(%)1.29施工工期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1 月,共 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1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 (试行)项目工程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具体见表1- 1。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 置专项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 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 等除外)
5、;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项目为道路建设,不涉及地表水专项评价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 岩地层隧道的项目项目道路建设, 不涉及穿越可溶 岩地层,不涉及 地下水专项评价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为道路建 设,不涉及环境 敏感区,不涉及 生态专项评价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 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项目为道
6、路建设,不涉及大气 专项评价。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 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项目为道路建设,涉及噪声专项评价是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 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 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 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项目为道路建设,不涉及燃气、油品等风险物质,不涉及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否根据表1- 1分析,项目设置噪声专项评价。2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泉州市
7、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泉政函202368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与泉州市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符合性分析根据根据泉州市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道路系统 规划图(见附图 16),对外衔接落实“双快体系 ”,构建“一横 一纵 ”快速路系统。“一横 ”:世纪大道-池峰路-南环路-西翼南通 道;“一纵 ”:站前大道-晋明路;规划片区路网等级划分为四个等 级,即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区内构建“六横 六纵 ”的“棋盘式 ”道路网结构。“六横 ”:江滨南路、繁荣大道、 江南大
8、街、南环路-笋江路、南环路-池峰路。“六纵 ”:常泰路、 建安路、田中大道、站前大道、金鲤大道、南迎宾大道。在该规划 中,配套道路一等级为城市一级主干道,配套道路六和配套道路十 一等级均为城市次干道(见附图 16),因此项目道路选线符合泉州市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道路系统规划图。1.2 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已取得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附件 6 ),编号为: 用字第 350500202200026 号,同意本项目选址方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3 产业政策符合性(1)项目属于道路工程,对照国家发展和
9、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版),项 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的第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4 、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的建设。3(2)2018 年 12 月 12 日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出具本项目可研批复(泉鲤发改审201834 号)。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4项目“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对照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闽政函2018 70号),本项目建设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片区。项目不位 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
10、、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 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 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其他需要 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晋江金鸡闸鲟埔 段的水环境质量目标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第三类 区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可直接纳入当地的处理系统, 不单独外排,运营
11、期汽车尾气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通过噪声预测分析,运营期交通噪声对周围 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 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运营期路灯等采用电能作为能源,电能 为清洁能源,能耗指标良好,项目不占用其他水、物料等资源。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 1.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12、 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与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597 号文),本项 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 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 号),项目不在 全省陆域涉及空间布置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范围内,符合准入
13、要求。5表 1-2 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 间 布 局 约 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 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 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 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 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 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 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 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 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 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
14、, 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 业项目。项目为市 政道路工 程,不属于 石化、汽 车、船舶、 冶金、水 泥、制浆造 纸、印染、 钢铁、水 泥、平板玻 璃、大型煤 电、氟化工 行业,项目 运营过程中无生产 废水产生符合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 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 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 ” 或“等量替换 ”。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 泉州、莆田、宁德等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
15、 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 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 ” 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 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不涉 及重金属 重点行业;不涉及VOCs的排放符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 12 号)相关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对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16、(泉政文202150 号),项目不在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特6别规定的行业内,符合准入要求。表 1-3 与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 性空间布局约束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 石化中上游项目。2.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泉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 企业。3.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新增铅、汞、镉、 铬和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 有化工(单纯混合或者分装除外)、蓄电池企业 应限制规模,有条件时逐步退出
17、;福建南安经济 开发区禁止新建制浆造纸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 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福建永春工业园区严禁引入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排放 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狮园)禁止引入 新增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福 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引进电镀、涉剧毒物质、 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等的环境风险项目。5.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项目市 政道路 工程;所 在区域 水环境 质量良 好,项目 运营过 程中无 生产废 水产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VOCs排放 1.2倍削减替代。项目
18、不涉及VOCs的排放符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相关要求。与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68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68 号),项目所在区 域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5050220002 ”、“ZH35050220003 ”,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分析详见下表。7表1-4 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 控单元 代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
19、况符合性分析ZH35050 220002鲤城区 重点管 控单元1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人口聚 集区新建涉及化 学品的项目。2. 严格控制高VOCs 排放的项目建设, 相关新建项目必 须进入工业园区。项目不属于新建化学品项目,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完 善城 市 建 成 区生活污水管网 建设,逐步实现生 活污水全收集全 处理。2.在城市建 成区新建大气污 染型项目,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 量应实行1.5倍削 减替代。项目不涉 及二氧化 硫、氮氧 化物排放符合ZH35050 220003鲤城区 重点管 控单元2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涉新增VOCs排放 项目,实施区域
20、内VOCs排放1.2倍 削减替代。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放符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相关要求。1.5与泉州市鲤城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泉州市鲤城生态功能区划(附图 17),项目所在区域 生态功能定位为:西部工业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功能社区,其 主导功能为工业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辅助功能为农业生态。项目 建设运期间应严格落实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与泉州市鲤城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基本协调。8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片区,项目包
21、括以下三条道路:(1)配套道路一为城市主干道,南北向,南起江南大道,北至江滨南路, 设计时速 6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 50m ,为双向六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道 路 总 长 约 2236.309m (配 套 道 路 一 桩 号 : K0+000 K1+596.842 段 和 K1+741.006K2+380.473 段,K1+596.842K1+741.006 段仅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优化设计,属于繁荣大道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2)配套道路六为城市次干道,东西向,西起配套道路三南延线,东至配 套道路一,设计时速 3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 38m,为双向四车道及非机动
22、车道、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425.314m。(3)配套道路十一为城市次干道,东西向,西起配套道路一,东至站前大 道,设计时速 3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 24m,为双向四车道及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543.809m。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组成及规模2.1 项目由来江南片区位于泉州市主城区的西部,现状江南片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落后, 路网结构不成系统,片区内老旧社区密集,城市化进程缓慢。为有效解决城市发 展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好地推动泉州区域协调发展与城乡建设,全面提升泉州综合竞争力。江南片区急需进行城市化改造,提升片区环境质量。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配套道路一、配
23、套道路六、配 套道路十一)连通综合服务片及综合服务心,横穿中央公园及生活服务带,项目 的建成将有力推进江南新区的骨架路网建设、支撑片区开发建设和提升土地价 值,是加快片区开发的先决条件之一,促进片区发展的重要一环,因此鲤城区站 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十一)的建设是江南片区城市进程的重要环节。项目组于 2018 年 6 月2019 年 9 月依据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2016.06)完成了鲤城区站前大9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11 条道路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并于 2022 年 3 月 通过了配套道路六和配套道
24、路十一的施工图审查,但由于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修编。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配套道路一、 六、十一在原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新版规划进行调整后,重新进行道路方案审查和 红线审批工作。项目方案设计按照控规将配套道路一的道路等级调整为城市一级 主干道,配套道路十一的道路等级调整为城市次干道,其余均按照批复事项进行设计,拟建道路两侧均已完成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682 号,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
25、年)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五十 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 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类,项目工程部分路段为 新建城市主干路,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1:委托书)。本环 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 编写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表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五
26、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 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 城市桥梁、隧道其他2.2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十一)(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片区10(5)道路等级及规模:配套道路一为城市主干道,南北向,南起江南大道, 北至江滨南路,设计时速 6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 50m,为双向六车道及非机动 车道、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2236.309m;配套道路六为城市次干道,东西向,西 起配套道路三南
27、延线,东至配套道路一,设计时速 3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 38m, 为双向四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425.314m;配套道路十一为城 市次干道,东西向,西起配套道路一,东至站前大道,设计时速 30km/h ,规划红线宽度为 24m ,为双向四车道及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543.809m。(6)总投资:38654.34 万元(7)建设工期: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1 月,项目总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边坡防护工程、路面工程)、 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28、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见表 2-2。表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序 号项目组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道路工程配套道路一为城市主干道,南北向,南起江南大道, 北至江滨南路,设计时速 60km/h ,规划红线宽度为 50m ,为双向六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总 长约 2236.309m;配套道路六为城市次干道,东西向, 西起配套道路三南延线,东至配套道路一,设计时速 30km/h ,规划红线宽度为 38m ,为双向四车道及非机 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425.314m;配套道路十 一为城市次干道,东西向,西起配套道路一,东至站 前大道,设计时
29、速 30km/h ,规划红线宽度为 24m ,为双向四车道及人行道,道路总长约 543.809m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及电子信息监控设施、安全附属设施 配套工 程2绿化工程配套道路一:胸径 15-20cm 凤凰木、胸径 14- 15cm 秋 枫;配套道路六:胸径 16- 18m 香樟、胸径 12- 13cm 红花紫荆、胸径 12- 13cm 细叶紫薇;配套道路十一:本道路无绿化带。11雨水工程配套道路一:规划雨水管双侧布置,规划雨水管径 D600D1800 。规划雨水管出路以道路一与道路六的 交叉口为界,道路六以南的雨水管向南排至江南大道 现状雨水管、规
30、划雨水管径 D600D800 ,道路六以 北的雨水管自两端向中间排至繁荣大道拟建沟渠内、规划雨水管径 D600D1800;配套道路六:规划雨水管双侧布置,规划雨水管径 D600D800 ,雨水自东向西排入泰明街现状雨水管内。配套道路十一:规划雨水管单侧布置,规划雨水管径 D600D1000,污水自西向东排入站前大道现状雨水管内。给水工程配套道路一:规划给水管双侧布置,道路西侧给水管 径 DN500(繁荣大道以南)、DN400(繁荣大道以北), 道路东侧给水管径 DN200;配套道路六:规划给水管 道单侧布置,规划给水管径 DN300 。配套道路十一:规划给水管道单侧布置,规划给水管径 DN30
31、0。污水工程配套道路一:规划污水管双侧布置,污水自南北两端 向中间排至繁荣大道污水管,并于沿途收集相接道路 污水管排水,最后经由繁荣大道污水管转输至二号污 水泵站;配套道路六:规划污水管单侧布置,污水自 东向西排至泰明街污水管,经泰明街转输至一号污水 泵站;配套道路十一:规划污水管单侧布置,污水自 西向东排至站前大道污水管,并最终转输至一号污水泵站。电力工程配套道路一:电力通道双侧布置,主管距离道路中心 24.5m;配套道路六:电力通道双侧布置,主管距离道 路中心 18.5m;配套道路十一:电力通道双侧布置, 主管距离道路中心 11.4m 。配套道路一主管采用 44 150(管材内径)排管沿道
32、路双侧布置,过街支管采 用 44 150(管材内径)排管;配套道路六、配套 道路十一排管主管采用 45 150(管材内径)排管 沿道路双侧布置,过街支管采用 45 150(管材内径)排管通信工程本工程通信通道设计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配套道路一通信通道主管采用双侧 7 孔 110PVC-U管2 孔 SVFY32x7 管;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十一通信通道主管采用单侧 10 孔 110PVC-U 管2 孔SVFY32x7 管;过街支管采用 5 孔 110PVC-U 管1孔 SVFY32x7 管。照明工程配套道路一按照城市主干路照明标准设计,照明级别为
33、 I 级;配套道路六和配套道路十一按照城市次干路照明标准设计,照明级别为 II 级3环保工 程施工期生态环境边坡开挖时,应注意采取在坡脚、坡面砌护坡;加强 绿化;路基施工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大气设置围挡、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12固废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填埋、回收或送垃圾场处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水土保持路基压实、加强绿化、坡面防护、防洪排水、覆土造 地等措施运营期大气加强汽车尾气管理噪声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减少交通堵塞,保持汽车匀速 行驶,避免频繁变速固废划分责任区,加强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桶的间距和数 量,加强废弃物和绿化树种肥料的有效
34、管理4临时工 程(项 目不设 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临时住地可租用工 程附近的民房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初步设置在 K0+200 、K0+300 、K2+240 处,各约 300m2 ,主要为施工材料、表土等的堆放和施工设备的停放表 2-3 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技术指标设计值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十一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次干道2道路长度2236.309 米425.314 米543.809 米3红线宽度50 米38 米24 米4设计车速60km/h40km/h30km/h5路面设计荷载BZZ- 100KNBZZ- 100KNBZZ- 100KN6路面结构沥青
35、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7服务水平D 级C 级C 级8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 半径1500m道路全程为直线600m9不设缓和曲线最小圆 曲线半径1500m道路全程为直线600m10圆曲线最小长度115.668m道路全程为直线203.788m11最大纵坡1.688%1.662%1.537%12最小纵坡0.362%1.38%0.379%13坡段最小长度45.473m21.916m44.43m14凸型竖曲最小半径5200m9000m7160m15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1000m18000m无16竖曲线最小长度57.354m25.404m82.905m1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B 级C 级C 级18抗震设防烈度
36、7 度7 度7 度19防洪标准30 年一遇30 年一遇30 年一遇20地震峰值加速度0. 15g0. 15g0. 15g132.4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2.4.1 道路设计(1)项目平面总体设计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一南起江南大道,北至江滨南路,道路红线宽 50m ,道路设计长度 约 2236.309m。全线有 3 个曲线段,最小圆曲线半径为 1500m 、1980m 和 6620m, 按照规范可不设置缓和曲线以及超高加宽;且各段圆曲线长度均满足规范要求。 道路沿线与江南大道、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二、配套道路五、规划道路、繁荣大道、二号路、和江滨南路平面相交。配套道路一道路平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4- 1
37、 附图 47。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六西起泰华路,东至配套道路一,道路红线宽 38m ,道路设计长度 约 425.314m。道路全线均为直线。道路沿线与泰华路(现状)和配套道路一(同期设计)平面相交。配套道路六道路平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5- 1 附图 53。配套道路十一配套道路十一西起配套道路一,东至现状站前大道,道路红线宽 24m ,道路 设计长度约 543.809m 。道路全线共设置一处圆曲线,圆曲线半径为 600m ,按照 规范可不设置缓和曲线以及超高加宽;且圆曲线长度满足规范要求。道路沿线与配套道路一(同期设计)、配套道路十(规划)和站前大道(现状)平面相交。配套道路十一道路平面设计图详见附
38、图 6- 1 附图 64。(2)道路纵断面设计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一全线共设置 8 处变坡点,最大纵坡 1.688% ,最小纵坡 0.362% 。 配套道路一起点江南大道 K0+000 处现状高程为 15.81m,本次道路设计与其现状 标高进行顺接,起点高程采用 15.81m;终点江滨南路 K2+380.473 处现状高程为12.967m ,本次道路设计与其现状标高进行顺接,设计高程为 12.967m。配套道路一道路纵断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7- 1 附图 78。14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六全线共设置 2 处变坡点,最大纵坡 1.662% ,最小纵坡 1.38%。配 套道路六西起泰华路 K0+009.4
39、16 处现状高程为 12.075m,本次道路设计与其现状 标高进行顺接,起点高程采用 12.075m;东至配套道路一 K0+434.73 处现状高程为 26. 101m ,本次道路设计与其现状标高进行顺接,设计高程采用 18.000m。配套道路六道路纵断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8- 1 附图 82。配套道路十一配套道路十一全线共设置 2 处变坡点,最大纵坡 1.537%,最小纵坡 0.379%。 配套道路十一西起配套道路一 K0+000 处现状高程为 26.220m ,本次道路设计与 其现状标高进行顺接,起点高程采用 18.000m;东至配套道路一 K0+543.809 处现状高程为 13.760m
40、,本次道路设计与其现状标高进行顺接,起点高程采用 13.760m。配套道路十一道路纵断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9- 1 附图 92。(3)道路横断面设计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一(K0+000K1+666.407 段)道路红线宽 50m ,采用四幅路的横 断面布置形式:4.5m 人行道+4.5m 非机动车道+2m 侧分带+11.75m 机动车道+4.5m中分带+11.75m 机动车道+2m 侧分带+4.5m 非机动车道+4.5m 人行道。配套道路一(K1+666.407K2+380.473 段)道路红线宽 50m,采用两幅路的 横断面布置形式:3m 人行道+10.5m 车行道+23m 中分带(预留田中大桥
41、的建设空间)+10.5m 车行道+3m 人行道(田中大桥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配套道路一道路横断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10。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六道路红线宽38m,采用三幅路的横断面布置形式:4.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2m 侧分带+15m 机动车道+2m 侧分带+5m 非机动车道+4.5m 人行道。配套道路六道路横断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11。配套道路十一配套道路十一道路红线宽 24m,采用单幅路的横断面布置形式:4.5m 人行道+15m 车行道+4.5m 人行道。15配套道路十一道路横断面设计图详见附图 12。2.4.2 路基工程(1)清表清除表层的耕土和填土,清表厚度暂按 0.5m 计。清表后
42、若表面松散土层厚度大于 0.2m 时,应将松散土层反开挖后,再分层回填并压实。(2)填方路基清表后应进行原地碾压,压实度不小于相应层位规范要求;耕地的填前压实暂按 15cm 计。采用合格的路基填料回填至车行道路床顶面以下 0.5m 处,然后用填隙碎石等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回填至路床顶面。路基填方均应分层回填,均匀压实。若地下水影响路堤的稳定性时,应设置盲沟,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性好的材料拦截引排地下水。路基范围内的水沟堰塘,应采取排水、清淤换填或设置片石垫层等方式处理。填方路堤边坡采用分级放坡,每级边坡的高度5m ,坡度采用 1:1.5。清表后地面高程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差值小于 0.8m 视为零填路基,其处理方式及压实度要求同挖方路基。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路基填土宽度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 50cm。(3)挖方路基挖方路基边坡按照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结合工程 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排水措施、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勘报告对于项 目区内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按 5m 一级分级放坡,坡率 根据边坡性质确定:土质边坡段,一级边坡坡率暂按 1:1.3 ,二级边坡坡率暂按 1:1.35 ,三级边坡坡率暂按 1:1.35;岩质边坡段,一级边坡坡率暂按 1:0.75,二级岩质边坡坡率暂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