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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龙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南宁碧桂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年八月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一、项目由来医疗废物是具有极大危害的特殊废物, 也是疾病传播的病源, 具有空间污染、 急性病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其病毒、细菌的危险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百 甚至上千倍,如果处理不当, 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也可能成为疫病流动的源头。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位于百色市右江区东增路电化厂后山,建设单位为 广西龙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开始建设高温蒸汽处置医
2、疗废 物项目,处置规模为 5t/d ,服务范围为百色市境内的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 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隆林县、西林县等医院及 其它医疗机构, 服务年限为 25 年。 2007 年 11 月 25 日, 原广西环境保护局对该 项目环评进行批复(桂环管字2007494 号,详见附件 3),项目于 2009 年 12 月试生产。由于厂址所处地域电压不稳, 项目原选用电加热蒸汽锅炉变更为 0.9t/h 燃煤蒸汽锅炉,原百色市环保局于 2010 年 5 月同意该公司关于锅炉类型变 更的要求, 2010 年 2 月,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项目进行 环境保护验
3、收监测工作,并于 2011 年 2 月获得原广西区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境 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126 号,详见附件 4); 2018 年,该公司 将高温蒸煮处置能力由原来的 5t/d 扩大到 10t/d,将现有 0.9t/h 燃煤锅炉更换为 1t/h 燃柴油锅炉,同时更换灭菌锅,并于 2018 年 5 月取得了原百色市环保局对 该项目的环评批复(百环管字201812 号, 详见附件 5), 2019 年 6 月 16 日 取得了该项目(水、气、噪声部分) 验收专家组同意验收的意见(详见附件 6), 2019 年 9 月 10 日取得了原百色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竣工环
4、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百环验字201913 号) 。项目已取得原百色市右江区环 保局签发的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 8),以及原百色市环保局签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9)。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布 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东中部地区人口 1000 万以上城市、西部地区人口 500 万I以上城市,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进行评估, 综合考虑未来医疗废物增长情况、 应急备用需求, 适度超前谋划、设计、建设。从未来医疗废物增长情况和应急备 用需求的角度考虑, 百色市的医疗废物处置
5、能力需要达到 40.0t/d。目前百色市医 疗废物处理能力仅为 10.0t/d,为了满足未来医疗废物增长情况、应急备用需求, 百色市还需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30.0t/d ,因此, 新增一条 30t/d 热解炉焚烧生产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车间、冷库暂存间、飞灰暂存间、废气处理装置等。二、项目特点本项目属于医疗废物焚烧项目, 拟采用热解气化焚烧工艺处理医疗废物, 焚 烧和热解气化均是医疗废物中有机物的热分解和氧化过程,两者的区别在于氧化 进行的程度不同。热解气化是指在无氧或缺氧的条件下, 垃圾中有机组分的大分 子发生断裂, 产生小分子气体、焦油和残渣的过程, 可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 和
6、资源化。焚烧处置方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 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与被处置 的危险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 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 化、分解而被破坏。焚烧处置的特点是它可同时实现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 源化。焚烧法不但可以处置固态废物, 还可以处置液态或气态废物, 并且通过残 渣熔融使重金属元素稳定化。焚烧处置技术的最大弊端是产生废气污染, 焚烧烟 气中主要的空气污染物是酸性废气组分(SO2 、NOX 、HCl 、HF)、烟尘、挥发 性重金属(Hg、Pb 、Cd 、As 、Cr)、 CO、二噁英类物质等。热解气化焚烧工艺 先将医疗废物在干馏炉进行热解气化, 再将气化后产生的小分
7、子可燃气体在二燃 室进行富氧燃烧。因此, 项目的建设和投入运营均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结合本项目拟收集处置的医疗废物种类及特性情况,其主要特点如下:(1)处置废物为医疗废物,其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均可能存在泄漏等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实施全过程的严密管控。(2)采用热解气化焚烧工艺处理医疗废物, 焚烧炉烟气中含有重金属、二噁英,必须加强对重金属、二噁英的二次污染治理。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和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 4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 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改
8、扩建,属于I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第三十四条“环境治理业”第100 条“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 的利用及处置”,是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类 别。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 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拟建 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针对项 目建设性质、污染特征和区域环境状况,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和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评价通过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以及空气、地表水、噪声、土壤、 生态环 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评价, 预测和分析项目
9、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程度和范围, 分析和论证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 上的合理性,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 环保措施和防治污染对策, 为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施工、环境管理 提供科学的依据, 使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保证区域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 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阶段,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阶段。四、分析判断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
10、利用 8、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 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 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用地。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 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以及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T 177-2005)的规范性要求。(3)规划相符性判定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9 月 2 日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百国用 2010 第003030 号, 详见附件 10),将百色市
11、东增路电化厂后山 3-5-65 号地块划拨给广III西龙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使用, 地类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符合相关用地规划要求。(4)“三线一单”相符性判定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三线一单” 即: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百色市右江区东增路电化厂后山,拟建地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 地,不在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 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世界
12、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PM2.5 、PM10 、SO2 、NO2 、O3 、CO 、氟 化物、 铅、砷、汞、 Cd 全部达到
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及附录 A 参考浓度限值要求;HCl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推荐值。地表水: 北江沟、右江各监测因子均能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声环境: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土壤环境:项目所在地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要求
14、。IV项目废气、废水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 预测分析, 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的改变, 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 类项目, 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不在广西第一批、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 的管理要求。五、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种类较多, 环评报告着重分析废
15、气污染物的环 境影响, 关注大气防治措施可行性,大气污染物中的二噁英、重金属等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关注焚烧炉渣、焚烧飞灰等的处置措施的合理性。(1)医疗废物热解气化系统产生的焚烧烟气污染物主要有酸性废气组分(SO2、NOX、HCl、HF、CO)、烟尘、挥发性重金属(Hg、Pb、Cd、As、Cr)、 二噁英类物质等。拟采用的一套“ 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式 洗涤塔”烟气净化工艺,净化后烟气通过3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2)焚烧炉渣、焚烧飞灰送百色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处理;污泥、 废滤布袋与废防护用品直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浓
16、缩盐属于危险废物, 在危废暂 存间暂存,浓缩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回用,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六、报告书的主要结论项目位于百色市那毕乡东增路电化厂后山, 在广西龙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 司现有厂区内扩建, 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成后可进 一步完善百色市医疗垃圾处置设施, 提高处置能力, 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单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均比较成熟、可靠,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V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可以满足区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周边环境不会制约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
17、保护角度看, 项目建设可行。VI目 录概 述I目 录vii1 总则11.1 编制依据11.2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41.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11.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21.5 相关规划及规范符合性分析191.6 环境保护目标212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32.1 现有项目概况232.2 扩建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332.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60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13.1 区域环境概况613.2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9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4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83.5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803.6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23
18、.7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6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8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8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04.3 运营期地表水影响分析1434.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44.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484.6 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51vii4.7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54.8 环境风险分析157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67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67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695.3 环保投资估算18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06.1 社会效益分析1906.2 经济效益分析1906.3 项目对百色市医疗
19、废物处置环境效益1936.4 小结193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47.1 环境管理1947.2 医疗废物焚烧运行监督管理1997.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排放要求2037.4 环境监测计划2067.5 环境信息公开2107.6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2107.7 排污许可证申请212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48.1 项目建设概况2148.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2148.3 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2168.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198.5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98.6 公众参与2208.7 综合结论220viii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20、014 年 4 月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通过);(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年修
21、正)(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修订);(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本);(1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 53 号)(1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1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1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17)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19)关于进一步加
22、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2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1(2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 2001 年 12 月);(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5 年 6 月);(24)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卫医发2003287号, 2003 年 10 月);(2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03206 号文件, 2003 年);(26) 医疗卫生机
23、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36 号, 2003 年 10月);(27)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1); (2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2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3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08);(3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32)关于编制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0341 号);(3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77 号) ;(34)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1.
24、1.2 地方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5 月 25 修订);(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51 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103 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2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43
25、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 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 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 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10)广西水功能区划(2016 年修订)。1.1.3 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26、(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2006);(1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1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
27、;(12)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志 (HJ421-2008);(1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16)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7)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2004);(18)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7-2003);(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31.1.4 其他依据(1)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 1);(2)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07)
28、;(3)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提升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百环管字201812 号);(4)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桂环验201126 号);(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1.2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2.1 环境功能区划1.2.1.1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 1996), 项目位于百色市城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1.2.1.2 地表水环境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2012 年修订),项目所在区域右江水环境功能 为工业、农业、航运用水区,属于 III 类功能区; 北江沟水汇入右江,未划分功 能区, 水质参照
29、右江评价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1.2.1.3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4.1 地下水质量分类“III 类以 人体健康为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水” , 评价区域地下水划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的 III 类标准。1.2.1.4 声环境项目位于百色市城郊,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于 2 类功能区。1.2.2 环境质量标准1.2.2.1 环境空气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4
30、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NH3 、H2S 、HCl 、锰及其化合物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 ,二噁英参考参照环发200882 号文中提到二噁英参照日本年均浓度标准,具体见表 1.2- 1。表1.2-1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摘录)编 号污染物标准浓度限值单位执行标准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1SO26015050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2NO240802003O3/160(日最大 8小时平均)2004PM1070150/5PM2.53575/6氟化物/7207铅(Pb)0.5/8
31、汞(Hg)0.05/9砷(As)0.006/10六价铬 (Cr)0.000025/11镉(Cd)0.005/12CO/410mg/m313HCl/1550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4NH3/20015H2S/1016锰及其 化合物/10/18二噁英0.6/pgTEQ/m3参照环发200882号文中提到二噁英参照日本年均浓度标准1.2.2.2 地表水环境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系为北江沟、右江, 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2-2。表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 mg/L项目pH
32、值(无 量纲)溶解氧CODBOD5NH3-N总磷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 (个/L)III 类6952041.00.2/10000项目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铜汞镉石油类六价铬铅砷氯化物III 类0.21.00.00010.0050.050.050.050.05250注:其中 SS(30 mg/L)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SL63-49)三级标准执行。51.2.2.3 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 III 类标准,详见下表 1.2-3。表1.2-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摘录) 单位: mg/L项目pH 值(无 量纲)总硬度高锰酸 盐指数NH3
33、- N硝酸盐亚硝酸 盐硫酸盐总大肠菌 群(个/L)GB/T14848-20176.58.54503.00.520.01.002503.0项目氟化物砷汞镉挥发酚六价铬铅菌落总数GB/T14848-20171.00.010.0010.0050.0020.050.011001.2.2.4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于 2 类功能区,区域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2-4。表1.2-4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 dB(A)标准 类别执行区域标准限值昼间夜间2 类项目所在区域60501.2.2.5 土壤标准本项目用地为工业工地,土壤环境质量执
34、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周边土壤执行土 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具体见表 1.2-5 、1.2-6。表1.2-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单位: mg/kg序号项目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镉20652汞8383砷20604铜2000180005铅4008006铬(六价)3.05.77镍1509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0.92.86序号项目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9氯仿0.30.910氯甲烷1237111,1-二氯乙烷3
35、9121,2-二氯乙烷0.525131,1-二氯乙烯126614顺- 1,2-二氯乙烯6659615反- 1,2-二氯乙烯105416二氯甲烷94616171,2-二氯丙烷15181,1,1,2- 四氯乙烷2.610191,1,2,2- 四氯乙烷1.66.820四氯乙烯1153211,1,1-三氯乙烷701840221,1,2-三氯乙烷0.62.823三氯乙烯0.72.8241,2,3-三氯丙烷0.050.525氯乙烯0.120.4326苯1427氯苯68270281,2-二氯苯560560291,4-二氯苯5.62030乙苯7.22831苯乙烯1290129032甲苯1200120033间二
36、甲苯+对二甲苯16357034邻二甲苯222640半挥发性有机物35硝基苯347636苯胺92260372-氯酚250225638苯并(a)蒽5.51539苯并(a)芘0.551.540苯并(b)荧蒽5.51541苯并(k)荧蒽5515142490129343二苯并(a ,h)蒽0.551.544茚并(1,2,3-c ,d)芘5.51545萘2570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和二噁英类46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110-5410-57表1.2-6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 mg/kg污染物类型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 pH 值(无量纲)pH5.55
37、.5pH6.56.5pH7.5pH7.5Cd水田0.30.40.60.8其他0.30.30.30.6Hg水田0.50.50.61.0其他1.31.82.43.4As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Pb水田80100140240其他7090120170Cr水田250250300350其他150150200250Cu水田150150200200其他5050100100Ni6070100190Zn2002002503001.2.3 污染物排放标准1.2.3.1 废气现有项目蒸煮生产 线废气外排执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 1996)表 2 排放标准,现
38、有燃柴油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执行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尘排放浓度30mg/m3 ,SO2200mg/m3 ,NOx250mg/m3 )。扩建项目医疗废物焚烧废气外排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中相应焚烧容量下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医疗 废物焚烧量为 30 吨/天(即 1250kg/h), 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中焚烧量为 3002500kg/h 时的相应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浓度限值详见表 1.2-7。焚烧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
39、准 (GB18484-2001)的要求,当焚烧量为 3002500kg/h 时,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 35m,本项目医疗废物焚烧量为 1250kg/h ,烟囱建设高度为 35m。热解 焚 烧 炉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8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GB18484-2001)中表 2 的相关规定,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详见表 1.2-8。表1.2-7 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热解炉焚烧量为1250kg/h)序号污染物不同焚烧容量时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mg/Nm3)3002500kg/h1烟尘80
40、2CO803SO23004NOx5005HCl706HF7.07汞及其化合物0.18镉及其化合物0.19铅及其化合物1.010砷、镍及其化合物1.011铬、铜、锰、汞、锑及其化合物4.012二噁英0.5TEQng/m3表1.2-8 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指标 废物类型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s)燃烧效率 (%)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 减率(%)医疗废物8501.099.999.995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 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表1.2-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序号控制项目排气筒高 度(m)最高允许排放 速率(kg/h)恶臭污染
41、物厂界标准值监控点浓度(mg/m3)1NH3150.33场界标准值1.52H2S4.90.063臭气/20(无纲量)1.2.3.2 废水根据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2005)的规定 (8.2.2.3 ),医疗废物焚烧厂清洗、消毒产生的废水按医疗机构产生污水处理,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项目废水经现有污水 处理站处理后,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标准要求,作为中9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回用于项目碱洗塔、清洗工序及厂区内绿化用水, 不外排。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1.2- 1011。表1.2-10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摘录) 单位: mg/L污染物名称pH 值CODBOD氨氮SS粪大肠菌群(个/L)浓度6960201520500污染物名称总余氯(1)肠道致 病菌肠道病毒/浓度310不得检 出不得检出/注:(1)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总余氯排放标准: 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