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扩建使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扩建使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2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编号:ZFHK-FB2222002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扩建使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4月环境保护部监制目 录表 1 项目基本情况 1表 2 放射源 14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14表 4 射线装置 15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16表 6 评价依据 17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19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25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32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 37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 48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 65表 13 结论与建议 70表 14 审批 73附件 1 辐射安全许可证 74附件
2、2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77附件 3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80附件 4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 2021 年度检测报告 82附件 5 本项目环境辐射现状监测报告 120附件 6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25附件 7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36I表 1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扩建使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 11 号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 20 号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新城院区内 6 号楼 4 层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1000
3、项目环保投 资(万元)50投资比例(环保 投资/总投资)5%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面积(m2)/应用类型放射源销售类类类类类使用I 类(医疗使用) 类类IV 类V 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销售/使用乙丙射线装置生产类类销售类类使用类类其他/1.1 建设单位概况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信息管理、 健康教育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国有非营利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 是佛山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 2015 年加挂“佛山市儿童医院”“佛山市妇产医院”牌匾。医院目前有两个院区, 分别为禅城院区和新城院区,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近 180
4、0 人。2019 年,全院总诊疗 228.5 万余人次,出院人数近 4.2 万余人次,分娩量 13775 人次,连续 6 年 超过 10000 人次。禅城院区建成较早,占地面积 1884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960 平方米; 核定床位数 530 张,开设了以妇科、产科、辅助生殖中心、新生儿科、儿科、妇女保健科、 儿童保健科、外科、内科等为主的 20 多个专科;装备有核磁共振机、螺旋 CT、超声聚焦 刀、超薄液基细胞检测仪、乳腺机、 C 臂机、四维彩超、串联质谱仪、宫腔镜、腹腔镜、超 声刀、肺功能检测仪、乳腺微创活检系统等先进设备; 根据佛山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 医院在佛山新城中德服务区
5、建设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新城院区占地约 6 万平方米 ,1拟建 DSA 机房总建筑面积 19.8 万平方米,设床位 1000 张,总投资 18.84 亿元, 目前新城院区已全面投入使用,本次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新城院区内 6 号楼 4 层。1.2 项目由来为提高当地就医条件,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利用先进医疗设备为人民群众提 供优质的诊疗项目。医院拟在新城院区 6 号楼 4 层建设一间 DSA 机房,并配套设置控制室、 设备间等功能房间。在机房内新增使用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6 号楼 4 层现有布局见图 1-1。图 1-1 6 号楼
6、 4 层现有平面布置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 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应当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
7、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因此本项目建设2前,应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对照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 告 2017 年第 66 号),DSA 属于血管造影用 X 射线装置的分类范围,为类射线装置。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 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形式应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委托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扩建使用 数字减影
8、血管造影装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相关技术 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并结合项目特点,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 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3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将新城院区 6 号楼 4 层原两间普通手术室(未使用)改造为 1 间 DSA 机房,将两手 术室之间的墙体拆除,重新设置隔断墙体,共同构成 DSA 机房。将原东侧手术室空间改为 设备间和控制室;两手术室其余墙体主体保留,拆除原有门窗。在拟建控制室、污物通道、 病人走廊处新增 3 道防护门
9、;在拟建机房东南墙设置 1 扇观察窗。本项目拟建场所改造前后的平面布局对照图见图 1-2。洗消间洗涤室仪器间 药品库1水管井 气体洁净走廊8拆除墙体预麻室备用 纤支镜利旧墙体手术室手术室洁净 走廊 3洁净走廊3通道改造前控制室洗涤室水管井气体洁净走廊拟建DSA机房新增墙体洗消间设备间备用纤支镜新增观察窗洁净 走廊新增防护门洁净走廊仪器间药品库预麻室 改造后图 1-2 项目拟建场址改造前后平面布局对照图3为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拟建机房四周墙体的防护措施防护效果一致,仅保留原有墙体钢 结构龙骨,在拟建 DSA 机房四侧墙体安装铅木复合板,顶棚吊装铅木复合板,地面批荡硫酸钡涂料,并新增 3 道防护门与
10、 1 道观察窗,构成 DSA 机房的防护屏蔽措施。机房改造前后主要屏蔽措施情况见表 1-1。表 1-1 本项目拟建 DSA 机房改造前后主要屏蔽措施情况位置改造前改造后西北墙原有钢结构龙骨原有钢结构龙骨+4mmPb 铅木复合板西南墙原有钢结构龙骨原有钢结构龙骨+4mmPb 铅木复合板东南墙新增钢结构龙骨+4mmPb 铅木复合板东北墙原有钢结构龙骨原有钢结构龙骨+4mmPb 铅木复合板顶棚120mm 混凝土原有 120mm 混凝土+2mmPb 铅木复合板地面120mm 混凝土原有 120mm 混凝土+新批荡 20mm 硫酸钡涂料观察窗新增 1 扇 4mmPb 观察窗防护门在控制室、污物通道、病人
11、走廊各新增 1 道 4mmPb 的 防护门注:实心砖密度不小于 1.65g/cm3 ;混凝土密度不小于 2.35g/cm3 ;硫酸钡涂料密度不小于 2.79g/cm3 ,并保证硫酸钡与 水泥的比例不小于 4:1。在上述 DSA 机房内新增使用 1 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射线装置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表 1-2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一览表名称型号数量拟安装位置类别主要参数DSA未定1 台6 号楼 4 层 DSA 机房类最大管电压 125kV 最大管电流 1000mA1.4 区域环境及保护目标1.4.1 地理位置医院新城院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华阳南路
12、乐从段 20 号,项目 200 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等敏感目标,地理位置见图 1-3。1.4.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1)医院四周环境关系医院北侧为荷岳路,隔路为空地;西北侧为公路,隔路为草地;西南侧为永兴道,隔路为住宅区;南侧为空地;东侧为华阳南路,隔路为空地。(2)项目机房与外部建筑环境关系医院内建筑从北至南依次为停车场、3 号楼、5 号楼、2 号楼、6 号楼、1 号楼、7 号楼。本项目拟建机房位于 6 号楼四层。4拟建机房距北侧 3 号楼约 75m;距西北侧 5 号楼收费处约 79m;距西侧医院大门约 70m; 距东侧 2 号楼约 76m;距东南侧 1 号楼约 64m,7 号楼约 54m
13、。医院总平面布局图和工作场所外部环境关系图见图 1-4。(3)项目机房四至环境关系拟建的 DSA 机房位于 6 号楼 4 层西南侧。机房西北侧为洁净走廊;东北侧为病人走廊; 东南侧为控制室和设备间,西南侧为污物通道;上方为天台,下方为地筛室,楼顶仅维护人员可到达。拟建 DSA 机房及相邻区域平面布局情况见图 1-7。1.4.3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拟建的 DSA 机房位于医院新城院区 6 号楼 4 层,机房外 50m 范围内的环境保护 目标主要为医院内部建筑、院内道路。以上场所内包括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医院内部活动的医患人员及其他流动人群等公众人员。射线装置机房 50m 评价
14、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等环境敏感目标,机房四周避开产科、 儿科等敏感科室,经采取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求的屏蔽措施 和安全防护措施后,本项目建成后运行过程产生的电离辐射对周围环境与公众的辐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5200 米医院边界 本项目拟建机房 图 1-3 医院地理位置图676m64m拟建 DSA 机房75m79m54m70m 50 米评价范围图 1-4 医院总平面布局图和工作场所外部环境关系示意图7图 1-5 拟建 DSA 机房及相邻区域平面布局情况8拟建 DSA机房上方图 1-6 拟建 DSA 机房正上方布局图9拟建 DSA机房下方图 1
15、-7 拟建 DSA 机房正下方布局101.5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1.5.1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医院现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环辐证E0314(见附件1),发证日 期为:2021年10月3日,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日;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类射线装置。1.5.2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建设单位在用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医院在用的 21 台设备均属于类 射线装置,均已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4060400000147),相关文件资料见附件 2。已开展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统计见表 1-3。表 1-3 医院已许可射线装置一
16、览表名称类别数量 (台)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号辐射安全许可 证移动式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1202144060400000147粤环辐证E0314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数字化乳腺 X 射线诊断系统1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1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1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X 射线透视摄影系统1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1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1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1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1数字 X 线摄影(DR)1移动 X 线机1数字 X 线摄影(DR)1移动式数字 X 线摄影(DR)1X 射线透视摄影系统1数字化
17、口腔全景 X 射线机1全景、头颅和 X 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 设备1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数字化乳腺 X 射线诊断系统11.5.3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回顾性评价医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 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放射性法律、法规,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辐射 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检测工作良好,在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的建立、落实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运行良好,医院运行过程中未曾发生辐射事故。11(1)对于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医院已制定了针对 III 类射线装置使用的一些制度, 根据本次拟扩建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的情况,评价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原有制度进行了
18、 一定的修改和完善,主要包括: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辐射工作岗位职责、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 培训计划、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方案、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以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见附件 6附件 7)。上述制度基本满足目前核技术利用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相关 制度。实践过程中若发现与工作实践不符或采取的防护技术有变化的情况出现,医院会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订,以保持制度的适用性和规范性,最大限度保护环境和人员免受辐射影响。(2)医院现有 48 名辐射工作人员,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了医院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考核。(3)
19、辐射工作期间,医院要求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剂量健康档案 并存档,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送检一次,严格按照辐射监测计划对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 场所进行常规检查,以保护工作人员和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共四个季度的个人剂量检测结果统计表(见附件 3),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年 累积受照剂量均不超过职业照射年剂量约束值 5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辐射工作人员要求的剂量限值。(4)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设置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根据不同项目进行分区管理。(5)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20、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医院每年委 托有资质单位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 1 次辐射水平监测,监测报告存档。(6)年度评估报告情况医院已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对本单 位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并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评估报告。1.6 本项目与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依托关系(1)辐射监测设备依托关系说明12医院拟新配备 1 台满足标准要求的 X 、 辐射检测仪和 1 台个人剂量报警仪,仪器参数要求见表 12-2。监测仪器不存在依托关系。(2)辐射工作人员依托关系说明医院拟新招 4 名人员从事本次 DSA 介入手术项
21、目,DSA 工作人员不从事其余辐射类工作。(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依托关系说明医院原已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辐射工作岗位职 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 人员培训计划、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方案、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以及辐射事故应 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针对本项目,医院将根据介入设备型号情况补充制定DSA 操作规程和介入治疗防护要求,并纳入原有管理制度体系中。只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能够满足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管理需求。13表 2 放射源序号核素名称总活度(Bq)/ 活度(Bq)枚数类别活动种类用途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备注以下空白注:放射源包括
22、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 号核素名称理化性质活动种类实际日最大 操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 作量(Bq)年最大用量(Bq)用途操作 方式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以下空白14表 4 射线装置(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序号装置名称类 别数量型号加速粒子最大射线能量活动种类额定电流(mA)/ 剂量率(Gy/h)用途工作场所备注以下空白(二)X 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序号装置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用途工作场所备注1DSA类1 台待定125100
23、0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医院新城院区 6 号楼 4 层 DSA 机房新增使用(三)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序号名称类 别数 量型号最大管电 压(kV)最大靶电 流(A)中子强 度(n/s)用途工作场所氚靶情况备注活度(Bq)贮存方式数量以下空白15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名称状态核素名称排放口浓度月排放量年排放总量暂存情况最终去向以下空白3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 mg/L,固体为 mg/kg,气态为 mg/m ;年排放总量 kg。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 或 Bq/kg 或 Bq/m3 )和活度(B
24、q)。16表 6 评价依据法 规 文 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公布,自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7 月 2 日第一次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3 年 10
25、月 1 日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施行;2017 年 7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号令修订,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 9 月 14 日经 国务院令第 449 号公布,2014 年 7 月 29 日经国务院令第 653 号修改,2019 年3 月 2 日经国务院令第 709 号修改);(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 年 1 月 18 日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1 号公布,2008 年
26、12 月 6 日经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修 改;2017 年 12 月 20 日经环境保护部令第 47 号修改,2019 年 8 月 22 日经生态环境部令第 7 号修改,2021 年 1 月 4 日经生态环境部令第 20 号修改);(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 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8)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7 年第 66 号), 自 2017 年 12 月 5 日起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
27、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0)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145 号);(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9 号),2019 年 11 月 1 日施行;17(12)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57 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3)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9 号), 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技 术 标 准(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
28、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4)环境 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5)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GB8999-2021);(6)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7)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244-2017);(8)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方法(GBZ/T301-2017);(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
29、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其 他(1)辐射安全许可证;(2)建设单位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相关手续文件;(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18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7.1 评价范围本项目是在固定有实体边界的机房内使用类射线装置,参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 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对核技术 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评价范围的相关规定,确定以装置所在场所实体屏 蔽物边界外 50m 范围作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包括上下层相邻区域。评价范围示意图见图 1-4。7.2 保护目标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情况调查,本项目拟建的 DSA
30、 机房 50m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 保护目标主要为医院内部建筑、院内道路。以上场所内包括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医院内部活动的医患人员及其他流动人群等公众人员,具体情况见表 7-1。表 7-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机房方位场所名称最近水平 距离人员情况估计人 数(人)备注DSA 机房内部DSA 机房 内/辐射工作 人员DSA 医生和 护士4全居留西南侧控制室紧邻医护人员2全居留东北侧清洁走廊紧邻公众医护人员、 患者3全居留西北侧清洁走廊紧邻医护人员3全居留东南侧污物通道紧邻医护人员2全居留楼上地筛室紧邻医护人员3全居留楼下天台紧邻维修人员2偶然居留 西北侧洁净走廊35m医护人员、 患者3部分居留
31、西北侧复苏间4m医护人员、 患者3全居留北侧洁净走廊14m医护人员、 患者3部分居留北侧合用前室28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10偶然居留东北侧谈话间16m医护人员4部分居留 东北侧走廊23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5部分居留东北侧合用前室19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10部分居留19东侧办公室22m医护人员10全居留东侧洁净走廊10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3部分居留西侧急救出入口15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15偶然居留东北侧庭院20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50偶然居留南侧急诊出入口22m医护人员、 患者及医护 人员其家属15偶
32、然居留7.3 评价标准7.3.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照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第 4.3.2.1 款应对个人受到的正常照射加以限制,以保证本标准 6.2.2 规定的特殊 情况外,由来自各项获准实践的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的 总当量剂量不超过附录 B(标准的附录 B) 中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不应将剂量限值应用于获准实践中的医疗照射。附录 BB1.1 职业照射B 1.1.1.1 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a )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
33、何追溯性平均)20mSv。本项目取不超过 5mSv 作为辐射工作人员的年照射剂量约束值。c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不超过 150mSv。本项目取不超过 20mSv 作为辐射工作人员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约束值。d)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不超过 500mSv。本项目取不超过 125mSv 作为辐射工作人员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约束值。B1.2 公众照射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20值:a )年有效剂量,1mSv。本项目取不超过 0.25mSv 作为公众的年照射剂量约束值。6.4 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
34、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6.4.1 控制区6.4.1.1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 域定为控制区,以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6.4.2 监督区6.4.2.1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将下述区域定为监督区:这种区域未被定为控制 区,在其中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7.3.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的防护要求,包括 X 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 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及相关防护检测要求。
35、本标准适用于 X 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5.8 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 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5.8.1 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 X 射线设备应满足其相应设备类型的防护性能专用要求。5.8.2 在机房内应具备工作人员在不变换操作位置情况下能成功切换透视和摄影功能的控制键。5.8.3 X 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 20cm 的装置。5.8.4 介入操作中,设备控制台和机房内显示器上应能显示当前受检者的辐射剂量测定指示和多次曝光剂量记录。6.1 X 射线设备机房布局6.1.1 应合理设置 X 射线设备、机房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
36、,应尽量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管线口和工作人员操作位。216.1.2 X 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6.1.3 每台固定使用的 X 射线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应满足使用设备的布局要求;6.1.5 除床旁摄影设备、便携式 X 射线设备和车载式诊断 X 射线设备外,对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 X 射线设备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符合表 2(表 7-2)的规定。表 7-2 X 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使用面积、单边长度的要求设备类型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 m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 m单管头X射线
37、设备203.56.2 X 射线设备机房屏蔽6.2.1 不同类型 X 射线设备(不含床旁摄影设备和便携式 X 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不小于表 3(表 7-3)要求。表 7-3 不同类型 X 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机房类型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 mmPb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 mmPbC 形臂 X 射线设备机房226.2.3 机房的门和窗关闭时应满足表 3 的要求。6.2.4 距 X 射线设备表面 100c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 2.5Sv/h 时且 X 射线设备表面与机房墙体距离不小于 100cm 时,机房可不作专门屏蔽防护。6.3 X 射线设备机房屏蔽体外剂量水平6.3.1
38、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a )具有透视功能的 X 射线设备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Sv/h;c)具有短时、高剂量率曝光的摄影程序(如 DR 、CR、屏片摄影)机房外的周围 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25Sv/h,当超过时应进行机房外人员的年有效剂量评估,应不大于 0.25mSv;6.4 X 射线设备工作场所防护6.4.1 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6.4.2 机房内不应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226.4.3 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6.4.4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门上
39、方应有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 灯箱上应设置如“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可视警示语句;候诊区应设置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6.4.5 平开机房门应有自动闭门装置;推拉式机房门应设有曝光时关闭机房门的管理措施;工作状态指示灯能与机房门有效关联。6.4.6 电动推拉门宜设置防夹装置。6.4.7 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6.5 X 射线设备工作场所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配置要求6.5.1 每台 X 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 4 基本种类要求的工 作人员、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6.5.3 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 0.25mmPb; 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应不小于 0.025mmPb; 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移动铅防护屏风铅当量应不小于 2mmPb。6.5.4 应为儿童的 X 射线检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