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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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 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路博润添加剂(珠海) 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 年 8 月目 录第 1 章 概述 11.1 项目背景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4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4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21.6 主要结论43第 2 章 总则 442.1 编制依据442.2 环境功能区划482.3 评价标准和规范582.4 评价工作等级662.5 评价范围732.6 评价因子762.7 污染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 77第 3 章 现有项目回顾分析 803.1 企业建设及相关环保

2、文件 803.2 现有工程概况883.3 现有工程物料平衡 1103.4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 1183.5 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 1303.6 现有工程环保要求及执行情况 1543.7 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1773.8 现有项目环保管理 178第 4 章 本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1844.1 本项目工程概况1844.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2034.3 污染源分析2164.4 营运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2324.5 污染物总量控制232第 5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355.1 环境概况2355.2 海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44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535.4

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615.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685.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695.7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279第 6 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806.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806.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2896.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546.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3566.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3586.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3846.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390I第 7 章 环境风险评价3917.1 评价依据3917.2 环境风险识别3917.3 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3957.4 风险事故防范及减缓处理措施 3987.5 突发环境

4、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4037.6 小结403第 8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4068.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068.2 水污染防治措施4118.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158.4 固废污染防护措施 4168.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4168.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418第 9 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4209.1 环保投资估算4209.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4209.3 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4219.4 小结421第 10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2210.1 目的42210.2 环境管理42210.3 监测计划42410.4 规范化排污口42610.5 污染物排放清单428第 11

5、 章 结论 43111.1 项目概况43111.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3111.3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3211.4 污染防治与环保措施 43411.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3511.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3511.7 公众参与结论43511.8 综合结论435II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1章 概述1.1 项目背景路博润添加剂(珠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博润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6 日,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湾二路,厂区总占地面积 40 万平方米,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润滑油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路博润

6、添加剂(珠海) 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发动机油添加 剂、驱动线油添加剂、工业油添加剂(复合剂) 、燃料油添加剂共计 17.5 万吨; 二期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酚盐 3.5 万吨、磺酸盐 5.8 万吨、抗氧化剂 2.2 万 吨。其中, 一期、二期(除抗氧化剂生产线外) 建设已完成, 已落实了环评及批 复的要求, 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营中; 由于市场需求, 二期项目中的抗 氧化剂生产线未建设。现有待建项目为滤饼除油技术改造项目(珠环建书【2020】 17 号,该项目拟对现有项目中酚盐装置及磺酸盐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含油滤饼 进行除油处理, 可得到产品燃料油) ;分散剂项目(珠环

7、建书【2021】23 号, 分 散剂设计生产规模为 1 万吨/年)及调和单元扩产项目(珠环建表【2022】273 号, 增加润滑油复合添加剂产能为 6.3 万吨/年,扩产后全厂润滑油复合添加剂总产能达到 23.8 万吨/年),拟建项目均计划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现有项目厂区内所有不凝气和储罐吹扫氮气最终均排入废气焚烧炉处理达 标后排放; 紧急状态下, 通往火炬自动点火系统。由于现有焚烧炉烟气监测采样 口不符合规范要求、操作成本高(使用天然气量大) 、无法回收热能、炉体热损 耗大等缺点, 路博润公司拟投资人民币 2000 万元(约 300 万美元) ,在厂内西 部现有的废气焚烧炉附近的空地上

8、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以下简称“焚烧炉 项目”),主要用于处理厂内生产装置的废气、废水和废油;同时回收烟气余热 生产蒸汽供厂内使用, 烟气采取配套的“余热锅炉+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 +洗涤塔”措施,并安装尾气在线监控系统。本焚烧炉项目不增加员工(由现有 劳动定员中调配),工作时间约 8000 小时/年。待新建的余热回收焚烧炉稳定运行后,现有的焚烧炉及排气筒(25m 高)将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广1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 影响评价制度。为

9、此, 建设单位特委托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组织评价专题组对评价区域进 行了现场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基础上, 结合项目所在区 域的环境特点和区域规划, 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分析, 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有关要求, 编制完成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3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为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 主要污染

10、物为焚烧烟气, 烟气经“余热 锅炉+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洗涤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烟气处理产生少量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有项目和本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建 设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 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

11、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3- 1。4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1.3-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焚烧处置企业内部的废水、废油及废 气,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 制类、禁止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焚烧处置企

12、业内部的废水、废油及废气, 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中的禁止准入事项, 为许可准入5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事项,因此本项目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符。(3)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焚烧处置企业内部的废水、废油及废 气,不属于优先发展类、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相符。1.4.2 项目建设与各级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3、可知:“加快推进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统筹考虑技术工艺升级、节能改造、污染排放治理、循环利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第四章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第三 节 加快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以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 关键补链项目为重点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支持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及“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建设, 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废弃物。 ”“第十章 强化底线思维,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安全 利用处置 以“无废城市 ”建设为引领, 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理处置和环境风险管控,构建固体

14、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无废城市 ”建设。以 “无废城市 ”“无废湾区 ”建设为抓手, 健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深圳国家“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 加快推 进珠三角各市“无废城市 ”建设, 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 推动粤港澳 大湾区建设成为“无废试验区 ”。推动“无废园区 ”“无废社区 ”等细胞工程, 推进中山翠亨新区“无废新区 ”建设。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地方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在重点行 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一般工业固体

15、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本项目拟对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废油等进行焚烧处理, 综合 利用其热能,可实现企业的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2)与 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6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可知:“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绿色产业发展进展明显, 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 理、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 续减少,生态

16、安全屏障质量进一步提升,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补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弱项。 推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有色和黑 色金属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 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向社会释放设施富余利用处置能力。 ”路博润公司为化工企业, 本项目拟对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废 油等进行焚烧处理, 综合利用其热能, 可实现企业的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3)与 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可知:“三、优化工业废水

17、排放管理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加强涉水工业企业废 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 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全面 达标排放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开展提标改造, 优化工业废 水处理工艺, 提高处理出水水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 实行工业和生活等不同领 域、造纸、印染、化工和电镀等不同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向工业集聚区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所排工业废水必须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本项目仅产生少量锅炉废水和尾气处理废水, 约9.55t/d,经厂内处理达标后, 近期全厂废水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远期全厂废水排

18、入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然后集中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4)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可知:第五节 加快建设“无废城市”“一、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 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7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推行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 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0 吨以上的企业纳入强制清洁生 产审核名单。从严审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

19、能力的项目, 鼓励产废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绿色认证。鼓励水泥、建材、钢铁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二、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规范化制定实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工作方案, 打造富山工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 个“无废园区”;制定实施全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或工作指引,指导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拟对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 废油等进行焚烧处理, 综合利用其热能, 可实现企业的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 害化,有助于实现“无废园区”。因此, 本项目建设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1.4.3 与污染防治政

20、策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可知:“第二十一条 禁止安装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禁止制造和使用的锅炉等燃烧设备。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 限制高污染锅炉、炉窑的使用。第二十二条 禁止安装、使用非专用生物质锅炉。禁止安装、使用可以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料或者多燃料生物质锅炉。”本项目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 不属于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禁止制造和使用 的焚烧设备。项目拟对现有现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油进行综合利用, 燃烧尾 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使用生物质或煤。因此, 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2)与广东省 2023

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 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350号) 可知:“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快推动短流程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8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化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长流程钢铁企业监管。”“ 推动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玻璃行业和砖瓦行业实施深度治理。鼓励垃圾 焚烧发电厂按照氮氧化物(NOx)小时和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20 毫克/立方 米(mg/m3)和 100mg/m3,玻璃企业按照 NOx 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 200 mg/m3 的限值开展深度治理。深度治理完成后明显稳定优于国家和省排

22、放限值要求的, 可以申请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2023 年 6 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将改造计划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 ”“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 子等涉 VOCs 的重点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增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2023 年 底前开展站点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督促石化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 LDAR 工 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审核评估。提升 LDAR 质量及信息化管理水平,2023 年底 前,广州、珠海、惠州、东莞、茂名、湛江、揭阳等 7 市要建成市级 LDAR 信息 管理平台,并与省相关管理平台联网.推动年销售汽油量大于(含)2000 吨的加油

23、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项目将企业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油及废水经过焚烧处理后,综合利用 热能,尾气经“余热锅炉+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洗涤塔”处理后高空 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与 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3)与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可知,(三)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 实施污染源 “三线一单 管控-规划与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 ”的闭环 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 确保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加大涉

24、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进一步 处理后排放。项目正式建成投产前将申请排污许可证, 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项目建设与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9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与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二) 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识, 持续落实 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 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防扬散、防

25、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少量固废。项目产生的飞灰和废布袋依 托现有危废仓(固废堆场) 进行暂存, 危废仓内已做好防渗。项目建设与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5)与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文件审查要点相符性分析与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危险 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文件审查要点(粤环函20191133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0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4.3-1 与(粤环函20191133 号) 的符合

26、性分析(粤环函20191133号)要求本项目结论(一)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 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东江、西江、韩江等 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 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广东省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符合(二)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 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等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 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本项目选址于

27、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符合生态保 护红线、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等要 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 的区域。符合(三)应当结合采用的工艺, 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水泥窑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以及地方生态环 境管理政策有关的选址要求。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项目采取的 工艺, 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

28、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要求。符合(四) 应当与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保持适当的环境防护距离。经分析,本项目防护距离为厂界。符合二、污染防治(一)应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污 染防治措施,并具备相应的贮存能力、场地要求等。本项目采取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属于目前先进的 工艺。符合(二)危险废物运输、贮存、设施运行等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8)、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9、GB30485)、危险废 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应 合理规划危险废物运输路线,避免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在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 渗、防风、防雨、防晒等处理。本项目焚烧物料为 在线输送,基本上不暂存;产生的飞灰采用袋装。 暂存库设有值班室和专人看管;悬挂有危险废物 贮存场所标志;配置有完善的消防管网和常用消 防器具。符合(三)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技术,严格控制拟处理危险废物的来源、成分。按照污染源源强

30、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结合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本项目仅焚烧厂内的废气、废油和废水,入炉废物 种类单一,成份固定。本报告按照物料平衡和类比符合11(粤环函20191133号)要求本项目结论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应从技术、经济方面均可行, 其可行性判定优先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 际运行效果为依据, 采用正常运行期间的有效监测资料。法,分析了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和达标可行性。监测 资料均有效。(四)各类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危险废物装卸、贮存和处理设施等应当尽可能采取密闭 或负压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排气筒高度应结合采用的工艺, 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1、( GB1848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和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采用复合型工艺项目的污染物 排放应执行相应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的较严值。应根据环境影响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若环境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点, 应提出调整项目选址、布局或搬迁敏感点的建议,并提出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布局新建学校、 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的规划控制要求。本项目各车间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的标准; 经 分析,本项目防护距离为厂界。符合(五)应

3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合理设置废水收集、处理 和回用系统,减少废水排放量。渗滤液、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应进行收集处理,确需外排的废水应满足相关排放 标准等要求。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敏感程度等, 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范地下水、 土壤环境污染。厂内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在厂内集中处理后, 达 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南水水质净化厂设计入水标 准的严者后,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 。符合(六) 应尽可能采用低噪音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 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33、准(GB1234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 值。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 震处理,对车间采取隔声、吸声和消声,车间内部 合理布局在厂区内及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符合(七)应提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需外委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应结合 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分布情况、处置能力等,提出外委处理处置的途径建议及 可行性分析。危险废物(废油)经厂内焚烧处理, 产生的飞灰、 废布袋委外处理;企业内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 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处理。符合(八)应结合项目特征对风险源、风险因素及风险影响进行识别、评价,并提出有效的风险 防范措施。应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

34、求,纳入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本项目通过采取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以及落实安 全管理对策, 可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及减轻其危害。符合三、总量控制对选址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项目, 应提出可行、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明确减排 计划、实施时间,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前落实削减方案,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规本项目为企业内部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增加的 污染物排放量由环保部门调剂。符合12(粤环函20191133号)要求本项目结论定,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不纳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范畴。四、公众参与应按环境影响评价

35、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 号令) 等的规定, 开展信息公开和公 众参与工作。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 号令)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1次现场公示和2 次报纸公示符合五、其他(一)应提出项目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制定施工期、运行期自行环境监测计划,按规范设置 污染物排放口, 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制定了施工期、运行期自行环境监测计划,将规范 要求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 测系统。符合(二) 结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等的要求, 做好与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有效衔接。今后将按要

36、求做好排污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综上所述, 本报告满足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文件审查要点(粤环函20191133号)的要求。13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与 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可知,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如下:“ 到2022年底, 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 管联动机制; 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

37、疗 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 置率达到99%以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 ”“ 到2025年底, 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 七、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促进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 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新建危险废物集 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

38、 接填埋, 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十九) 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建 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路博润公司属于化工企业, 新建的余热回收焚烧炉属于公司的配套环保设施, 仅处理企业内部的废水和废油。本项目建成后, 可以综合利用热能, 减少危险废 物外委处理的风险,故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相符。1.4.4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14路博润

39、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 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调整优化 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 。 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 。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 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 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 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 落实东 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 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 量。

40、 。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 深入推进石化 化工、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通过源头替代、 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 制。 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 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建立全省环 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 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

41、 。(二)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1.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 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禁止 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 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 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

42、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15路博润添加剂(珠海)有限公司新建余热回收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高能 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 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 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 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2.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不属于珠 三角核心区禁止新建的项目; 项目新增加排放的污染物(氮氧化物, VOCs)排 放总量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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