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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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影响 类)项 目 名 称 : 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且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盖章):编 制 日 期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生态环 境部制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8六、结论7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1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卫星四至图附图 3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附图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图 6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2、附图 8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9 项目现场照片附图 10 珠海市工业用地控制线专项规划附图 11 珠海市香洲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2 本项目所在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截图)附图 13 本项目所在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附图 14 本项目所在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截图)附图 15 本项目所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截图)附件 1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2 现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 3 原项目排污登记附件 4 营业执照附件 5 法人身份证附件 6 项目厂房房产证附件 7 排水证明附件 8 现有项目验收

3、检测报告附件 9 现有项目危废处置合同附件 10 项目备案赋码回执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306-440402-04-01- 1707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 19 号 1 栋 101地理坐标113 度 30 分 50.462 秒,22 度 22 分 49.53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 橡胶零件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 29 52 橡 胶 制 品 业 291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

4、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75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8.57%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634.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主要从事打印机硒鼓配件充电辊、转印 辊、清洁辊、显影辊和送粉辊等胶辊的生产,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不属于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范围;不属于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

5、入类的行业;不在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的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行业之内。2 、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19号1栋101,根据建设单位和房 地产权证(详见附件6)可知,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要求。(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19号1栋101,租用珠海市宜峰电子 机械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珠海市工业用地控制线专项规划(2022 年修编),珠海市宜峰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地块为前山工业片区(二期)编号 05- 1- 1地块,地块面积35000m2 ,控规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

6、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3)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委外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前 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前山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 环201114号),本项目纳污水体前山河属类水环境功能区;根据珠海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2022年修订)的通 知(珠环2022197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根 据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0年12月),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在

7、可接受范 围内。项目周围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 自然保护区等, 项目西北为凤凰山森林公园,距离森林公园的最近距离约为600m ,不在凤凰山森林公园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 2 选址合理可行。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本规划区所在管控区截图见附图12 至附图15,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

8、分析见下表1- 1。表1-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 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新建化 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 园集中管理。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 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 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 永田路 19 号 1 栋 101,属于 前山工业片区(二期),不 涉及化学制浆、电镀、印染、 鞣革等。所在区域属于环境 质量达标区,项目产生的污 染物对周边环境质量产

9、生 影响较小。本项目使用的原 辅材料均属于低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材料。符合能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电、天然 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 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 化能源体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 ” 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 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 率。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 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 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落 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 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 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过程仅消耗电 能和自来水,不涉及自然岸 线的开发,所使用的厂房符 合地方用地规划

10、。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 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 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超过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 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 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 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化 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超过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的区域,外排废水仅 为生活污水,污水纳入前山 水质净化厂处理,产生的大 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VOCs 、颗粒物、恶臭,经 有效处

11、理后排放,固废均能 妥善处置。符合 3 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 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 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重 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 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 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 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 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 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 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 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不位于东江、西江、 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 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 备用水

12、源环境风险防控地 区。危废设置有符合规范的 贮存场所,并最终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环 境风险潜势为较小,本评价 提出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企业在做好各项 措施的情况下,风险可控。符合(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ZH44040220014),单元各项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

13、休闲旅游、 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 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 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 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 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基础 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 品林,允许依法进

14、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 新等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 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 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 管控。1-6.【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 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 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企业,对 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 洲区永田路 19 号1 栋 101,属于前山工业片 区(二期),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 地,不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和自然保护区, 不涉及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项目租用 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 生产,属于橡胶零件 制造,不属于电镀、 化学制浆、纺织印染、

15、 制革、冶炼、发酵、 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 4 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 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 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项目,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 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 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 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8.【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 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2- 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 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6、三条红 线刚性约束。项目不开采取水,用 水由市政管道统一供 给,生活污水排污前 山水质净化厂进行处 理,生产废水委托处 理不外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 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 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 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 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 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去前 山水质净化厂;项目 不涉及氮氧化物的排 放,有机废气执行两 倍削减量替代,总量 来源由珠海市生态环 境局分配。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4- 1.

17、【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 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建设单位需按报告建 议设置完善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 求。符合4 、生态环境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中提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 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 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限值质 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

18、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 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密炼、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塔 ”净化后引至 5 15m高排气筒FQ-2-2019-01排放,废气总体处理效率可达90% ,符合相关排放要求,故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协调。(2)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

19、十四五 ”规划(珠府20221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珠府202210号)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3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止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非燃气供热锅炉。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设置高污染燃 料设施、锅炉。符合2加强挥发性

20、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 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 执行国家产品 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 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 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 治理,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度,重 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 鞋、 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减排。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 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 材料均属于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密炼、 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喷淋塔+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塔 ”

21、净化 后引至 15m高排气筒 FQ-2-2019-01 排放, 废气总体处理效率可达 90%符合3强化水污染源头减排。加强涉水企业污水排放 监管与循环利用,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 度处理回用,强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 工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工业废 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积极创建“污水零直排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去前 山水质净化厂,生产 废水委托处理不外排。符合4制定实施“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打 造富山工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 个“无 废园区 ”;制定实施全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或 工作指引,指导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22、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产生 、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必须依法履 行分类管理制、申报登记制、规范贮存制、转移合同制。本项目废包装材料、 废边角料和布袋集尘 收集后交由专业废物 回收公司妥善处理;废过滤棉和废活性 炭,分类收集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 清运处置。符合5 、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7822-2019)的相符性 6 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7822-2019)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与该标准中有关要求的项目性见表 1-4。表 1-4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中 V

23、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序 号有关控制要求本项目控制措施相符性11.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 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 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 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在非取 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使用的橡胶采用塑料薄 膜密封,石蜡油、增塑剂等采用 密闭桶储存,均位于室内,未取 用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符合2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 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 车。本项目石蜡油、增塑剂等均采用 密闭桶转移和输送。符合3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

24、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 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 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 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作业:a )调配(混合、搅 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 涂、辊涂、刷涂、涂布等) ;c )印 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 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 等) ;e )印染(染色、印花、定型 等) ;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 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 冲洗、擦洗等)密炼、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 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 棉+活性炭吸

25、附塔 ”净化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 FQ-2-2019-01 排 放,废气总体处理效率可达 90%复合41.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 放应符合 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 标准的规定。2.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 率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 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于重 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 排放速率2kg/h 时 ,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 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 NMHC 初始排放速率最 大值为 0.4kg/h ,为减轻环境影 响,项目收集的有机废气

26、通过 “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塔 ”处理后排放。5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 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 ,具体高本项目排气筒高度 24m。 7 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 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2)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5 ,根据分析可知,项目基本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表1-5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

27、粉末、 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 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 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 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 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 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 均属于低 VOCs 含量原辅 材料,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符合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 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敞开液面逸散以及

28、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 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 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橡胶采用塑 料薄膜密封,石蜡油、增 塑剂等采用密闭桶储存, 均位于室内,未取用时加 盖、封口、保持密闭。原 料通过密闭的包装袋、容 器转移,不涉及输送、装 载的情况。符合3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 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 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和 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含 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 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的橡胶、石蜡油、 增塑剂等含 VOCs 物料均

29、 密闭储存,并储存在密闭 库房内,储存和使用车间 为统一的密闭车间内,生 产过程中有机废气在密闭 车间内经集气罩进行有效 收集符合4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应依据排放 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 力, 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技术。本项目采用“喷淋塔+过滤 棉+活性炭吸附塔 ”处理符合(3)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下:“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 8 限值标准要求,除

30、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 性标准实施;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 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塔 ”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 放;且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

31、物综合排 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可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工程分析过程中已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运营期将根据广东省危险 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管理台账并制订废活 性炭管理计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2)根据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 内容如下:“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 染源“三线一单 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执 法 ”的闭环

32、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 ”(即集中 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 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3)根据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 关内容如下:“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 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 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

33、上市组织开展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 9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 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建设单位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将 危险废物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均进行了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10 二

3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 、项目由来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5日,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 区永田路19号1号楼201 ,于2011年办理了珠海市鸿图模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珠香环建表201239号); 2019年3月办理了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扩建 后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19号1号楼201和4号楼101 ,建筑面积共计为 4516. 13m2 ,年产充电辊230万支、转印辊和送粉辊10万支、橡胶硅胶充电辊870万支和橡胶硅胶显影辊390万支。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

35、。现为了方便管理并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对产品方案结构进行优化,扩大产能, 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将位于4号楼101厂区的密炼、开炼、硫化、挤 出、切管、穿管等工序及1号楼201的粗磨工序搬迁至1号楼101 ,其他工序保持不 变,仍位于1号楼201,建设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 ”)。本项目投资175万元,迁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为5268.4m2 ,由于设 备的更新换代,产能相应增加,迁建后共计生产充电辊、显影辊、清洁辊、转印辊和送粉辊共计2500万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

36、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 制品业291其他 ”,属于橡胶零件制造,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 单位委托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 单位委托后,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调查收集和研 究与项目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对技术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与分析,并对项目 建设地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 、项

37、目概况 11 本次迁建部分占地面积为 2634.2m2 ,建筑面积 2634.2m2 。与原有项目研磨、 清洗、烘干、喷涂工作所在的厂房为一栋厂房,原有部分在 201 ,本次迁建部分 为 101 。迁建后增加部分设备,提高产能,总产能提搞至生产充电辊、显影辊、清洁辊、转印辊和送粉辊共计 2500 万支,项目组成详见表 2- 1。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 类别工程名称迁建项目工程内容与原项目依托关系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 (1 号楼 101)主要包括密炼开炼区、硫化加热区、挤出区、穿管切管区、研磨区等,建筑面积约 2634.2m2原项目 4 号楼 101 搬迁至 1 号楼 101,位于原项目研

38、磨、清洗、烘干、喷涂生产车间 201 的一楼生产车间 (1 号楼 201)保持现有项目内容不变,建筑面积 2634.2m2,主要包括综合办公室、成品仓库、办公室、油漆仓库、半成品仓库、包装部门、喷涂室、清洗部门、胶框房间、原材料仓库、磨床部门和空压机房等依托原有项目辅助 工程办公室保持现有项目不变,位于 1 号楼201 南部,建筑面积为 84m2,用于员工办公依托原有项目公用 工程供水项目供水由香洲区市政供水公 司提供依托原项目供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后排至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 标后排至前山河。喷漆喷淋塔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废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处理。依托原项目排水系统供电

39、项目供电由香洲区市政供电公 司提供依托原项目供电系统工(环)程(保) 气(废) 部分新(原项目)有(至)项(1)目(号) 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后排至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 标后排至前山河。喷漆喷淋塔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废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处理。依托原有项目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音器、 依托原有项目,迁建部分新增 12 基础减震、隔声门窗、隔音板、 墙体隔声固体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处,危废由有 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 废交废物回收单位作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依托原项目危废暂存间、一般 固废暂存点应急 设施事故应急废水 池与原有项目一致,依托

40、超世纪工 业园的事故应急池依托园区事故应急池3 、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见表 2-2。表 2-2 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序号主要产品名称原有产能迁建后产能变化量备注1充电辊196 万支770 万支+574 万支/2橡胶、硅胶充电辊730 万支730 万支不变需喷涂3橡胶、硅胶显影辊330 万支330 万支不变需喷涂4转印辊和送粉辊8.5 万支420 万支+411.5 万支/5清洁辊0250 万支+250 万支/6合计1264.5 万支2500 万支+1235.5 万支/3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迁建前后,厂内主要原辅材料的用量情况见表 2-3。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一览表序 号名

41、称单位迁建前用量迁建后用量变化量规格最大储 存量包装形 式储存位置1轴芯万支 /年1264.52500+1235.5200 支/箱150纸箱/塑 料筐原材料仓库2套管万支 /年33033001000 支/ 箱35纸箱原材料仓库3涂料吨/年4.994.9905 公斤/桶0.5塑料桶原材料仓库4橡胶吨/年64.35149.5+85.1525 公斤/ 块10薄膜原材料仓库5炭黑吨/年32.575.5+4325 公斤/ 袋3编织袋原材料仓库6硫磺吨/年0.51.2+0.725 公斤/ 袋0.25编织袋原材料仓库7橡胶促进剂吨/年1.975+3.0325 公斤/ 桶0.25塑料桶原材料仓库8高岭土吨/年

42、32.5975+42.4125 公斤/ 袋3.0编织袋原材料仓库9云母吨/18.4943+24.4125 公斤/1.0编织袋原材料 13 粉年袋仓库10抗静电剂吨/年2.265.3+3.04170 公斤/ 桶0.51铁桶原材料 仓库11石蜡油吨/年0.792.0+1.21170 公斤/ 桶0.34铁桶原材料 仓库12碳酸钙吨/年015.28+15.2825 公斤/ 袋1.5密封袋原材料 仓库13氧化锌吨/年07.93+7.9325 公斤/ 袋0.75密封袋原材料 仓库14导电剂吨/年03.85+3.8525 公斤/ 桶0.5塑料桶原材料 仓库15橡胶软化剂吨/年03.03+3.0325 公斤/ 桶0.25塑料桶原材料 仓库16橡胶增塑剂吨/年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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