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A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A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评报告.docx(33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九德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年八月场地现状场地现状场地东面场地南面场地西面场地北面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一、项目背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无害化处理的问 题十分突出,百色市城市周边私宰滥宰屡禁不止,私宰肉、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上 市的问题时有发生。肉类食品的运输也不符合规定,大多为农用车辆暴露运输,肉食市 场销售也缺乏必要的冷藏保鲜和防尘蝇等卫生措施,食品运输、销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问题也十分突出
2、。现实状况令人堪忧,迫切需要大力改善。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屠宰场,严格执行卫生检疫标准,为百色市广大居民提供放心冷鲜肉,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加快了屠宰场的整合力度,取缔了大批环境、卫生及检疫条 件不合格的小型屠宰场、点,大部分乡镇屠宰点,部分县级屠宰场均已停止了屠宰加工。 同时,大力推进屠宰场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鼓励建设大型高标准屠宰场, 加快实行生猪调运由“调猪” 向“调肉” 的转变,尽可能减少和避免非瘟疫情等各类传染性 疫病的扩散风险,保障肉类食品市场供给。有鉴于此,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 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
3、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为迎合市场需求及政策要求,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广西百色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新建 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项目主要建设现代化 标准屠宰加工厂,屠宰规模为年屠宰生猪 100 万头,肉鸡 1000 万只,生产白条猪 40 万 头、冷鲜分割猪肉 48000 吨,生产冰鲜鸡肉 1000 万只以及其他屠宰副产品。产生的废 气主要为待宰间和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房废气,污水处理产生的沼气;产 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的固废主要为屠宰废物、污水处理站 污泥和油脂、生活垃圾、检疫废物、废脱硫剂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牲畜、不合格胴体 等
4、。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均妥善处置。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2020-451000-13-03-037663)。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月委托广西九德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I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广西九德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即组成课题组,对建设 单位提供的材料,进
5、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 则、规范的要求,对评价区域自然环境、环境敏感点及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 环境问题等开展了认真调查。在资料分析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 响分析、预测,编制完成了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生态部 1 号令,拟建项目属于二、农副食品加 工业,5、“屠宰”中“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肉牛 1 万头、肉羊 1
6、5 万只、禽类 1000 万 只及以上”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受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 人员实施了现场踏勘和资料调查收集,并征询环保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 项目特点及周边具体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查。三、建设项目的特点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年屠宰 100 万头肉猪、年屠宰 1000 万只肉鸡。本项目采取的主要环
7、保措施如下:(1)废气防治措施待宰间恶臭通过负压收集后由生物除臭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 筒 G1 排放,无组织排放恶臭通过在饲料中拌入益生菌+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绿化+厂 房密闭等措施进行处理,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有组织排放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 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量的要求(NH34.9kg/h ,H2 S0.33kg/h,臭气浓度2000)。生猪屠宰车间和肉鸡屠宰车间有组织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引入待宰间生物除臭 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G1 进
8、行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 15m 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量的要求(NH34.9kg/h,H2 S0.33kg/h ,II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臭气浓度2000);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绿化+厂房密闭等 措施处理后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污水处理站分为密闭和敞开两种结构,密闭部分恶臭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系统进 行处理达标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G2 进行排放,敞开部分少量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 + 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恶臭在厂界 的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
9、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有组织恶臭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4554-93)中 15m 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量的要求(NH34.9kg/h,H2 S0.33kg/h ,臭气浓度2000)要求。锅炉房废气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 G3 直接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产生的沼气通过脱硫除湿处理后收集,用于食堂燃料燃烧和锅炉燃料燃烧。(2)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经“ 隔油+气浮+UASB + A/O-MBBR +二沉池+过滤器+消毒”工艺处理后, 达到肉类加工
10、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百色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右江。项目厂区设置有效容积不少于 400m3 的初期雨水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经过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设置有效容积不少于 600m3 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暂存,污水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后处理达标方可进行排放。(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包括事故池)、屠宰车间、待宰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 车间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地面(池底)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
11、10-7cm/s 的要求,在做好基层防渗的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其他建筑物及道路采取简单防渗,对其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4)噪声防治措施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生产车间应加装吸声材料,风机、水泵等发声设备应安装高效消声器,机座应设减振垫;消声器需加强维修或更换;加强设备的维护,着重厂III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区绿化;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猪屠宰车间的检疫不合格及病死牲畜、不合格胴体送入无害化车间
12、使用化制法进 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间、肉鸡屠宰间废物、待宰间产生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油 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销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处理;检疫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再生利用。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生态部 1 号令的有关 要求:“二、农副食品加工业”之:“5 屠宰” 中:“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肉牛 1 万头、肉 羊 15 万只、禽类 1000 万只及以上”,本项目年屠宰 100 万头肉猪、年屠
13、宰 1000 万只肉鸡。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 制造业” 中的“135 屠 宰及肉类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 、 “ 限制类(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项目,未生产、使用国家明令 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未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现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相
14、关规划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 0-1。表 0-1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 条例、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 全国生猪 生产发展规 划(2016-2020 年)(五)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以集中 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 上市为主攻方向,提高生猪屠宰现 代化水平。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和兽医卫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 善屠宰行业管理系统,提升执法能 力和监管水平。落实进厂登记、肉本项目属于屠宰项目,年屠 宰肉猪 100 万头;肉鸡 1000 万只,为集中屠宰并通过冷 链物流进行运输,符合全 国 生 猪 生 产 发 展 规 划 (2016-2020 年)。符合IV品检验等
15、制度,推行生猪屠宰全过 程档案管理。积极推进养殖屠宰结 合,合理布局生猪屠宰产能,在全 国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 宰加工企业为主体,区域内屠宰加 工企业为补充的产业布局。加大整 合力度,培育一批屠宰加工龙头企 业,开展屠宰、加工、配送、销售 一体化经营。健全屠宰质量标准体 系,推动屠宰企业标准化升级改 造,提高屠宰机械化、自动化、标 准化、智能化水平。优化猪肉产品 结构,扩大冷鲜肉和分割肉市场份 额,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施 屠宰企业品牌化战略,加快推进肉 品分类分级,实行优质优价。 十三五畜 牧业发展规 划5、加强生猪屠宰管理。集中屠宰、 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本项目属于屠宰项
16、目,年屠 宰肉猪 100 万头;肉鸡 1000 万只,生猪屠宰管理完善, 符合十三五期间畜牧业发 展规划。符合(4)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符合性分析见表 0-2。表 0-2 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符合性分析政策内容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 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 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 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 术人员;(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 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 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 求
17、的污染防治设施;(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 处理设施;(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1)本项目供水自市政供水 管网,有充足的水源保证, 水质满足相应标准;(2)待宰间、屠宰间、急宰 间、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 具均符合国家规定;(3)建设单位配备有依法取 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 员;(4)建设单位配备有经考核 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5)项目配有相应的环保措 施,能够保证排放的废水、 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符 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6)本项目根据要求建设无 害化处理设施;(7)本项目符合动物防疫条 件。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5)“三线一单
18、”符合性分析V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生态红线项目位于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评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表 0-3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对照表序号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对照结论1重点生态功 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 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 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 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 域;不涉及此类区域。符合2生态环境敏感区和
19、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 脆弱区。不涉及此类区域符合3其他各类保 护地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 境等。不涉及此类区域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投产后达标排放污 染物,其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二级标准;右江水质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区 域地下水环境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拟建项目投产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
20、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 破的最高限值。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力、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不存在资源缺失,不存在资源开发利用上线限制。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 允许类项目。在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因此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6)选址合理性分析VI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GB/T17237-2008
21、)、猪屠宰与分 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二十 四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 号)等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0-4 选址合理性分析相关政策、 条例、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生猪屠宰 管理条例 2016 修订稿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 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本项目取水来源于百色市市政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出水量满足厂区用水要求符合畜禽屠宰 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3.2.1 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GB18078.1 及动物防疫要求。 3.2.2 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 卫生条件
22、。厂区应远离受污染 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 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 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3.2.3 厂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 水源和电源,应结合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屠 宰企业设置规划的要求。(1)本项目厂界(屠宰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也纳屯约750m,百色市平均风速 1.3m/s,符合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第 1 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18078.1-2012)表 1 中卫生防护距离为 700m(近五年平均风速2m/s)的要求。项目区居民饮用水来自市政管网,本项目远离生活饮用水水源 地;(2)周围没有受污染的水体, 周边卫生条件良好,无有害气 体、粉
23、尘、污浊水及其他污染源;(3)本项目取水来源于百色市市政供水管网,供电来自市政电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畜类屠宰 加工通用技术(GB/T1723 7-2008)4.1 畜类屠宰加工厂(场)选址 除应符合 GB12694 和 GB50317 的相关要求外,还应选在当地 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远离 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畜禽饲养场;4.2 畜类屠宰加工厂(场)应设 在交通运输方便,电源稳定,水源充足,水质符合 GB5749 要求,环境卫生条件良好,无有害气体、粉尘、污浊水及其 他污染源的地区。(1)本项目常年主导风向为东 南风,本项目位于最近保护目标 也纳屯的侧风
24、向,位于百色市的 侧风向,且项目采取了除臭措 施,对于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本项目厂界(屠宰车间)距离最 近的居民区也纳屯 750m,百色 市近五年平均风速 1.3m/s,符合 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 离第 1 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 (GB18078.1-2012)表 1 中卫生 防护距离为 700m(近五年平均风速2m/s)的要求。项目区居民饮用水来自市政管网,本项目远离生活饮用水水源 地;(2)周围没有受污染的水体, 周边卫生条件良好,无有害气 体、粉尘、污浊水及其他污染源。符合VII本项目取水来源于市政管网,供电来自市政管网,交通方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猪屠宰与 分割车间设 计规范(GB
25、50317-2009)猪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址应 远离供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取水 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 管网或允许排入的最终受纳水 体。厂区应位于城市居住区夏 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并 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项目区居民饮用水来自市 政管网,本项目远离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项目排水进入市政污水 管网;(2)本项目位于百色市主导风 向侧风向,本项目厂界(屠宰车 间)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也纳屯 750m,符合农副食品加工业卫 生防护距离第 1 部分:屠宰及肉 类加工业(GB18078.1-2012) 表 1 中卫生防护距离为 700m(近 五年平均风速2m/s)的要求。符合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
26、的厂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 源,其位置应选择在交通运输 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 根据节约用地和不占农田的原 则,结合加工工艺要求因地制 宜地确定,并应符合规划的要求。本项目取水来源于市政管网,供电来自市政管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中华人民 共和国动物 防疫法(主席令第二十 四号)第十九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 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 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 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 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 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 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 要求;(三)有相应的
27、污水、污物、 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 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 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 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1)百色市年平均风速 1.3m/s, 本项目与居民的距离符合农副 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第 1 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18078.1-2012)表 1 中卫生 防护距离为 700m(近五年平均风速2m/s)的要求,远离居民 饮用水源地;(2)相关生产区涉及和工艺流 程符合动物防疫相关要求;(3)配备了相应污水、固废、废气的环保设施,各污染物均可 达标排放;(4)建设单位配备有经考核合 格的
28、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依法取 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制 定了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 他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动物防疫条 件审查办法 (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号)(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 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距离种 畜禽场 30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1)项目区附近居民饮用水来自市政管网,本项目远离生活饮 用水水源地;(2)附近未有种畜禽场、动物 诊疗、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VIII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 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第十二条
29、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厂区周围建有围墙;(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 以上的消毒池;(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 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 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 员更衣消毒室;(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 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理场所;本项目布局设置均符合相关防 疫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GB/T17237-2008)、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中
30、华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 年第 7 号),因此,项目选址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7)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B 园,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B 园以发展铝工业和铝相关产业为主导,冶金、化工、电子、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 商贸物流等产业共同发展的综合性园区,是国家新型产业化示范基地。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根据广西百色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单元,项目产业定位及土地利用符合规划
31、。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1)详细分析项目的建设内容、大气和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 的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废水处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并分析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2)生产废水对环境的处理工艺、排放方式的可行性分析以及对环境的影响。(3)区域环境对本项目的制约因素。IX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报告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 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估算,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
32、对策。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认真落实本评 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污染物达 标排放,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项目监测后,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X目录概述 I1 总则 11.1 编制依据 11.2 评价因子、环境功能区划以及评价标准 51.3 评价等级 111.4 评价范围 181.5 环境保护目标 18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2.1 建设项目概况 202
3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82.3 工程污染源强分析 48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73.1 自然环境概况 773.2 饮用水源 823.3 园区概况 823.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6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7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87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905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1125.1 风险调查 1125.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125.3 风险识别 1145.4 环境风险分析 1146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21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21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236.3 环保投资估算 1417 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1437.1
34、分析方法 1437.2 环保投资 1437.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37.4 小结 145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468.1 环境管理 1468.2 环境监测 1548.3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618.4 排污许可证制度 1629 评价结论 1649.1 建设项目概况 1649.2 工程分析结论 1649.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659.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69.5 环境保护措施 1679.6 风险评价结论 169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9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99.9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699.10 综合评价结论. 169附图附图 1 地理位置图附
35、图 2 平面布置图附图 3 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 监测布点图附图 5 分区防渗图附图 6 厂区污水和雨水走向图附图 7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图附图 8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 9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雨水工程规划图附图 10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工程规划图附图 11 区域水文地质图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4 监测报告附件 5 污水同意接纳证明附件 6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 7 百色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 8 百色市工业区污
36、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审核的意见附件 9 关于 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的承诺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并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37、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9、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 号);10、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11、 “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国发201665 号);1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2.21);13、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 682 号
38、令,2017 年 7 月);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 号,2010.5.11);1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 号,2016.12.20);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9.10);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4.2);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5.28);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环境保护部
39、,2016.8.1);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12.1);2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2011.5.1);1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4.28);23、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的通知(环发2007165 号2007.10.31);24、关于印发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通知(环发200892 号,2008.9.27);2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
40、7号);2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第 98号文);27、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2014.3.25);28、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 2019 年第 8 号,2019.2.27);2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30、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31、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3 号);3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3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
41、2号);3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2018 年 8月 1 日起实施)。3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1.1.2 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5 月 25 日修订);2、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桂政发201289 号);3、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25A 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扶贫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529 号);4、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
42、);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66 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 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 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 号);10、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规范20174 号);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79 号);12、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2016 年);13、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25 号);14、广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3 号);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 号);16、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