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锋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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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锋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 单位: 梅州市锋 华实业 投 资有限 公 司评价单位: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二 二一年七月目录概述 1 评价任务的由来 1 建设项目的特点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6四、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8五、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34六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341 总则 351.1 编制依据 351.2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411.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491.4 评价标准 511.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611.6 环境保护目标 742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822.1 项目基本情况 822.2

2、产品方案 85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872.4 平面布置 892.5 生产设备 922.6 主要原辅材料 932.7 公用工程 1112.8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1222.9 物料平衡分析 1312.10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1422.11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1822.12 总量控制 182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84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84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863.3 生态状况调查 217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2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65 环境风险评价 3485.1 风险调查 3485.2 风险识别 358

3、5.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3655.4 风险预测与评价 369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875.6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3945.7 结论 401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4046.1 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404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408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367.1 经济效益分析 4367.2 社会效益分析 4367.3 环境效益分析 4377.4 综合效益评价 438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408.1 环境管理要求及制度 4408.2 环境监测计划 4438.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4489 结论 4519.1 项目概况 4519.2 污染源分析以及环

4、境影响分析 4519.3 环境质量现状 4559.4 产业政策及选址相符性分析 456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4569.6 综合结论 457附件 458附件 1 委托书 458附件 2 营业执照 459附件 3 法人身份证 460附件 4 土地使用证 461附件 5 宗地图及地形图 463附件 6 废矿物油成份检测报告 465附件 7 废乳化液成份检测报告 475附件 8 现状监测报告(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噪声、土壤) 482概述一、 评价任务的由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 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 各种废矿物油,同时会伴随着少量废乳化液的产生。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

5、炭、 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 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杂质污染、氧化或热分解等外 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 不能继续被使用的矿物油。矿物 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主要成分有 C15-C36 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产生于国民经济的各个 行业, 主要包含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动力装置、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及金属加 工业用过后更换下来的废矿物油、机油、液压油、变压器油、防锈油、溶剂油等, 以及交通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行器)用过后更换下来的废矿物油、 废机油等。 机械制造工业中,金属切削加工使用大量乳化液作为润滑冷却之用,

6、 乳化液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就会变成废水排出,即废乳化液或油/水、烃/水混 合物, 主要成分包括水、基础油, 表面活性剂、防锈添加剂、抗氧化剂等各种助剂类以及接触金属工件带入的微量重金属。从目前环境保护监管看, 4S 店、船舶修理厂及机械制造工业遍及全国各地, 这些社会源的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流向难于监管, 合法合规回收难度较大, 需要 进行进一步严格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工矿企业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严格, 如果有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 基本可以做到合法合规回收。因此, 对废油回收过 程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要求是必要的, 有利于促进危险废物回收行业的规范和长远发展。目前梅州地区拥有危险废物收集、储存

7、资质的单位一共有 7 家(其中省证 4 家, 市证 3 家),没有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综合利用资质的单位, 废矿物油及废 乳化液的处理处置存在较大缺口。随着梅州市工业企业的增加以及机动车辆拥有 量的快速增长, 预计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将大幅度增加。同时 随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规范化, 梅州现有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将远不能满足其 处理处置需求。梅州市锋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梅州市现状, 在梅州市叶云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西侧(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 建设本项目, 配套梅州市叶1云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工业固废收集中转服务项目, 解决区域内危险废物的出路问 题、改善地区环境质量、降低污染事故风险

8、等方面发挥极大的积极作用, 同时也 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的需要; 本项目的建 设, 将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引导区域内企业进行产业升级, 招商引资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建成后拟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 50000 吨,年综合利用油/水、烃/水混合 物或乳化液 3000 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 建设单位特委托广州蔚清环保有 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

9、委托后, 立即组织评价专题 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基础上, 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和区域规划, 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分析, 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书。2二、 建设项目的特点梅州市锋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建设年综合 利用废矿物油 50000 吨,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3000 吨项目。项目总占地 面积约 34713.73m2,总投资 11000 万元。建设规模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能力为 5 万吨/年的生产线, 采用蒸馏和溶剂精制工艺, 设预处理、初馏、精馏、溶剂精 制、溶剂回收等工序;设置废乳化液

10、综合利用能力为 3000t/a 的处理系统,系统 主要包括物化预处理和生化综合处理系统。项目主产品为轻质油、基础油(150SN、250SN)、重质燃料油、抽出油。3图 0-1 项目在广东省的地理位置图4图 0-2 项目在梅州市的地理位置图5三、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图 0-3。(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接受委托后,收集及研究相关工程相 关资料,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开展环境状况调查, 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 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

11、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 并同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 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6图 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接受委托后, 评价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成立小组, 对拟建项目所在地周围 环境进行实地踏勘, 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进行初步工 程分析的基础上, 筛选评价因子和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结合项目所在

12、区域的环境 特征, 依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并委托监测 单位进行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编制完成了梅州市锋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四、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 类 ”中“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条目中的“危险废物(医疗废 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 ”和“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13、 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的“禁止准入类 ”和“许可准入类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 根据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 入负面清单(试行) , 蕉岭县地处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本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 类)环境管理业(77 大类) 环境治理中类(772)危险废物治理小类(7724) ,不在“广东省蕉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类和禁止类清单中。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82 、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

14、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 “蕉岭县新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如下,如图所示,本项目所在地为城镇用地,符合规划。项目位置图 0-4 蕉岭县新铺镇土地利用规划图93 、与相关污染防治条例、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 50000 吨,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3000 吨。项目建设与相关污染防治条例、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如下:(1) 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1 月 27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条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0-1 项目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条例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

15、性1第二十八条向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 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以排放。本项目外排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送至蕉华污水深度处理符合2第四十九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 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 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在东江干流和 一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 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禁止在西江干 流、 一级支流两岸及流域内湖泊、水库最高水 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 堆放场和处理场。禁止在韩江干流和一级、二 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

16、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石窟 河及其支流油坑河,石窟河 为韩江一级支流,油坑河为 韩江二级支流。项目与石窟 河最近距离约为 2.7km,与油坑河的距离约为 780m(具体见图 0-5)符合10本项目油坑河(韩江二级支流)780m2.7km石窟河(韩江一级支流)图 0-5 本项目与石窟河及韩江二级支流的相对位置关系图11(2) 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公告 2015 年第 79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0-2 项目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序 号规范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1新建、改扩建

17、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的技术与生产装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主要能源使用电 能,符合节能环保的技术要求相符2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根据废矿物油产生的数量、种类、分布、转移等因素合理布局梅州市废矿物油主要来源于汽车、船舶、电力行业等,且梅州市无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本项目建成后将解决梅州市内大部分废矿物油综合回收利用问题相符3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应为集中、独立的整块场地,实施了必要的防渗处理, 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本项目厂区为集中、独立的整块场地,拟对罐区、生产装置区、装卸区、污水处理区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生产区整体位于项目用地西北侧,

18、办公区域位于项目用地东侧相符4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城市市区及周边、居民区、疗养地、旅游景点等地点不得建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 在上述地点已建的企业应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 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本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 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城市市区及周 边、居民区、疗养地、旅游景点等地点内相符5已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单个建设项目的废矿物油年处置能力不得低于 1 万吨(已审批的地方危废中心除外)。新建、改扩建企业单个建设项目年处置能力不得低于 3 万吨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废矿物油年处 理量为 5

19、 万吨相符6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与处置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实验设备、公用工程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本项目生产装置为处理能力为 5 万t/a 的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装置一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相符7鼓励对废矿物油进行集中处置和利用,形成规模效应, 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对达不到年处置能力规模要求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 引导其合并、转产本项目属于废矿物油集中处置和利用相符128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对其有益组分进行充分利用, 对废矿物油再生提炼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委托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

20、行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和填埋项目对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进行回收利用, 对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相符9新建、改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节能、环保技术、安全成熟的先进工艺及设备本项目拟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主要燃料, 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相符10废矿物油提炼再生润滑基础油综合能 源消耗应低于 900 千瓦时/吨经计算,本项目废矿物再生综合能 耗低于 900 千瓦时/吨相符11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应当同步配套 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尾气排放必须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产生的不凝气作为燃料送至导

21、热油炉燃烧后排放。尾气排放满足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12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废水 处理装置或委托有废水处理资质的企 业进行处理,鼓励实现废水循环利用; 厂区内管网建设要做到“清污分流、雨 污分流”;有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应建 立事故应急池;废水排放应当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厂区内“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送至蕉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深度处理,项目内拟设事故应急池相符13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废渣贮存设施, 废渣自行处理的,处理设施必须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废渣委托处理的,受托企业必须具有该类废物处理

22、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鼓励废渣循环利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物、 含油污泥、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本 项目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修改单 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相符14对于废矿物油处置设备中噪音污染大的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噪音污染防治应当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相符(3) 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相符性本项目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

23、011)中其他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3表 0-3 项目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序 号规范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1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和废矿 物油经营单位应按危险废 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 有关规定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单位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有关规定从事废矿物油回收处置综合利用经营活动相符2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和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建设单位已在厂区建设中考虑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相符3废矿物油应按照来源、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本项目回收的废矿物油将分类收集、 贮存、利用和处置相符

24、4废矿物油收集容器应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他能导致其使用效能减弱的缺陷本项目废矿物油收集容器完好无损, 并按规定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检查, 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相符5废矿物油贮存污染控制应符合 GB18597 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废矿物油贮存区污染控制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相符6废矿物油贮存设施的设计、 建设除符合危险废物贮存 设计原则外,还应符合有关 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本项目设计中已将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 纳入考虑范围相符7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应远离火源,并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本项目生产、贮存区禁止明火,

25、并在设计中考 虑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相符8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内地面 应作防渗处理,并建设废矿 物油收集和导流系统,用于 收集不慎泄漏的废矿物油本项目罐区内地面作防渗处理, 并建设废矿物 油收集和导流系统相符9废矿物油容器盛装液体废矿物油时,应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 5%本项目储罐贮存废矿物油时,平均充装率为 90% ,满足留有不少于总容积 5%的膨胀余量相符10已盛装废矿物油的容器应密封,贮油油罐应设置呼吸孔, 防止气体膨胀,并安装防护罩,防止杂质落入本项目储罐有设置呼吸口,并设置防护罩相符1411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应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水路

26、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的规定执行本项目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严格按照国家、省 相关规定执行相符12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过程 控制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纳入项目日常工作制度要求相符13废矿物油转运前应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等纳入项目日常工作制度要求相符14废矿物油转运前应制定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并纳入项目工作制度要求相符15废矿物油转运前应检查转运设备和盛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 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和溢流纳入项目日常工作制度要求相符16废矿物油在转运过程中应 设专人看护纳入项目日常工作制度要求,本项目废矿物油 运输由专人专车负责相符17废矿物油再生利用应

27、符合 GB17145 中的有关规定在设计中已考虑,设置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 防设施相符18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 模油本项目废矿物油不用于建筑脱模油相符19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 废矿物油本项目采用蒸馏和精制法回收利用废矿物油相符20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 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 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 率、粘度、倾点(凝点) 、 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本项目采用蒸馏和精制法回收利用废矿物油相符21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本项目采用蒸馏和精制法回收利用废矿物油相符22废矿物油再生利

28、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本项目将对原料及产品的主要指标进行检测, 确保质量相符1523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 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 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油渣等属 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相符24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对废矿物油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场地土壤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方法、频次等应符 合 HJ/T55、HJ/397、HJ/T91 、HJ/T373、HJ/T166 等相关要求已在运营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中提出定 期监测要求相符25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应符合 GB8978、GB13271

29、、GB16297、GB12348 等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将做好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三废处理设 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相符26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的规定执行相符27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建立废矿物油经营情况记录和报告制度建设单位将建立情况记录和报告制度相符28废矿物油产生单位的产生记录,废矿物油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记录,以及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应保存 10 年以上,并接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查建设单位建立相应情况记录保存制度,并定期 接受检查相符29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建立 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

30、,设置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废 矿物油收集、贮存、运输、 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拟建立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 实施 专人专责管理相符30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 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将编制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实施应急预案制度,且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的要求不断更新完善应急预案相符16(4) 与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91133 号) 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 环函20191133 号) 中附件“危

31、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文件审查要点 ”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0-4 项目与 “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文件审查要点 ”符合性分析序 号要点要求本项目是 否 相 符1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东江、西江、韩江等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分析了与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5 年)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均符合规定相 符2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

32、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等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相 符3应当与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 感点保持适当的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装置区设置 100m 的环境防护距离, 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相 符4应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污染防治措施, 并具备相应的贮存能力、场

33、地要求等本项目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 目标, 采用目前同行业经过检验的先 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及 污染防治措施, 在厂区设有对应贮存 能力和合乎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地相 符5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应合理规划危险废物运输路线,避免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本项目运输车辆运输过程密闭, 并合理规划路线,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相 符6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技术,严格控制拟处理 危险废物的来源、成分。按照污染源源 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结合 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各类污染物 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应从技 术、经济方面

34、均可行,其可行性判定优先 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本项目设有化验室对于危险废物的来源、成分进行控制;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及类比同类项目,分析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以及同类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相 符17据,采用正常运行期间的有效监测资料7各类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危险废物装 卸、贮存和处理设施等应当尽可能采取密 闭或负压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排放、排气筒高度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

35、B30485)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采用复合型工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应执行相应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的较严值本项目危险废物装卸过程采用气相平 衡管, 危废贮存设施废气密闭收集, 罐区、装卸区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 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 排气筒高度满足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相 符8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 循环用水” 的原则, 合理设置废水收集、 处理和回用系统, 减少废水排放量。渗滤 液、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应进 行收集处理,确需外排的废水应满足相关 排放标准等要求。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 环境敏感程度等,采取分区防渗

36、等措施有效防范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本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 质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除循环冷 却水、其他冷凝水、锅炉除垢废水、 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 排至雨水管网外,其他生产废水、生 活污水、初期雨水在厂区处理达标后 送至蕉华污水处理厂,最终外排的废 水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B 的较严值;本项目在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 对于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罐区、装置区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于循环水池、软水站、消防水池、锅炉房等采取一般防渗

37、措施相 符9应尽可能采用低噪音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本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 优化厂区平 面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 减振措施, 厂界噪声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相 符10应提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 置要求本项目对于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贮存 及处置相 符11应结合项目特征对风险源、风险因素及风 险影响进行识别、评价,并提出有效的风 险防范措施。应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编制要求,纳入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本项目结合项目特征对风险源、风险 因素及风险影响进行识别、评价,并

38、针对各环节提出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 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区相 符18联动机制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12应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 态环境部第 4 号令)等的规定,开展信息 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应建立畅通的公众 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本项目按有关规定在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网站和环评互联网进行第一次公示, 在梅州日报进行两期的第二次公示相 符13应提出项目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施工期、运行期自行环境监测计划, 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本项目提出环境管理要求以及制定了监测计划,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在污染物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系统相 符4 、

39、与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1) 与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相符性分析根据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 (六)环境保护规划建 立固废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系统, 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本项目 为收集梅州市及周边地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因此,本项目符合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2) 与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5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5 年):第 4 条、着力提 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除对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改善升级外, 还需加 强

40、规划建设新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对于新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应根 据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基础设施的产业化和企业化的发展, 同时合理布局处置设施,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本项目为收集梅州市及周边地区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回收利用废矿物油, 得到产品轻质油、基础油, 变废为宝, 实现危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因此,本项目符合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5 年)的要求。(3) 与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 “供水通道严禁新 建排污口, 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

41、物的排污口,其余现有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加大对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农药、铬盐、 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等的建设限制; 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镉、六价铬等一类水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严格控制矿山开发布局及规模, 矿19产资源规划环评尚未通过审查的地区,不得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农药、 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等限制产业, 本项目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 理达标后送至蕉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不新建排污口。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的要求。(4) 与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 号) 可 知: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排查和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 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 物的堆存场所, 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工业废物的再生利 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 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 集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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