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恒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m3实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变更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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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7万m3实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贵港市恒通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标准厂房现状项目标准厂房现状项目东面现状项目南面工地现状项目西面现状项目北面大元屯居民点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6 -六、结论- 48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

2、布置图附图3 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5 项目与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位置关系图附图6 项目与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污水工程规划图位置关系图附图7 项目与水源地综合水文地质关系图附图8 园区供热管网规划图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证附件3 原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 营业执照附件5 土地证附件6 项目环境监测报告附件7 项目引用环境监测报告(地表水)附件8 胶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7万m3实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变更项目项目代码2206-450803-04-01-80783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 系方式建设

3、地点 广西 (自治区) 贵港 市 港南 (区)城南大道与江三路交汇处西南角(江南园)地理坐标( 109 度 39 分 53.079 秒, 23 度 3 分 26.27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34木地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3、木质制品制造20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R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2206-450803-04-01-807836总投资(万元)10000.00环保投资(万元)210环保投资占比(%)2.1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R是:1#、2#厂房已建

4、设,原有项目已通过环评手续 用地(用海)面积(m2)39900.7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排放的甲醛废气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厂界北面约50m处的大元屯居民点,因此本评价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2、审批单位:贵港市人民政府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85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原贵港市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贵环评2018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形成以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冶炼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制造业集聚区。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禁止选址位于八塘镇苏湾、横岭村片区水源地保护区、八塘镇新蒙村瓦灶岭片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限

6、制单位万元产值排放PM10大于0.076kg/(万元a),单位万元产值排放TSP大于0.127kg/(万元a)的项目。贵港市江南制造业产业园应采用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现状分散小锅炉,或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或生物质燃料。目前,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正在建设集中供热,部分已实现集中供热。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咨询广西贵港港能热力有限公司(江南制造综合产业发展园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单位),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近期蒸汽管网供热范围,见附图6,但由于施工等原因供热管网尚未覆盖本项目所在片区,预计近期规划供热管网最快需2023年12月完成覆盖。同时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区域尚未敷设及接通天然气供气管网,因此本项目

7、近期采用生物质锅炉进行供热,远期待项目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贵港市产业园区由三大分园区组成,分别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发展区,规划总控制面积为105.2平方公里。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位于贵港市城区东南部、郁江河畔,处于市城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园区地势平坦,地形略呈梯形,其北连贵港港,西邻仙衣滩航运枢纽;324国道、南环一级公路、黎湛铁路贯穿园区,209国道、广昆高速与之毗邻,交通发达、水路两便。经过十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广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之一,是贵港市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最重要平台和载体之一,是贵港市经济

8、增长的新一极。工业园区设立于2001年4月,2006年升格为省级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34.2km2。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形成以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冶炼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制造业集聚区。本项目选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属于胶合板制造为主导产业,不在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及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

9、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造纸与木材加工行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于2022年6月2日取得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6-450803-04-01-807836,详见附件2。2、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位于贵港市城南大道与江三路交汇处西南角(江南园),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控规修编(2016-2030)江南制造业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类型为二

10、类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给排水、供电、能源方面均有保障,能满足本项目日常运营及生活需求,且不属于特殊保护区域或环境特别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保护农田等。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贵环202118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项目位于贵港市城南大道与江三路交汇处西南角(江南园),属于贵港

11、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表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行政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是否相符港南区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应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本项目在工业区范围内,且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2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本项目在工业区范围内,且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相符3江南分园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后续入驻的再生资源项目

12、必须为低污染型,禁止排放含重金属废气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木地板生产,不属于再生铅项目且废气污染物不含重金属。相符4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木地板生产,污染及环境风险小。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入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符2

13、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本项目属于木地板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运至江南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待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好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郁江。相符3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 VOCs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加强生产管理,使用低VOCs胶水,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废气治理达标后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本项目投产

14、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预案与园区、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有机衔接。相符2涉重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为木地板生产,不属于涉重企业,使用先进生产设备、环保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相符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项目近期蒸汽由自建生物质锅炉供热。远期待项目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相符2逐步推

15、进江南分园集中供热供汽,逐步替代现状分散供热供汽锅炉,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应逐步推进“煤改气”、“油改气”。项目近期蒸汽由自建生物质锅炉供热。远期待项目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相符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4、与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保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2 与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保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要求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已取得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6-450803-04-01-80

16、7836工艺与装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鼓励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本项目采用设备主要为自动化设备。项目选址新建(迁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建设,且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位于江南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厂区要求企业厂房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及路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原辅料、燃料、产品贮存间(场)及固体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禁止露天堆放。企业厂区雨污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本项目厂房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及路面全部硬化;原辅材料、产品及固废等采取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厂区实

17、行雨污分流。原辅材料及燃料要求(源头控制)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应达到相应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脲醛树脂胶水。供热原则采取集中供热;集中供热区外燃料(能源)应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项目近期蒸汽由自建生物质锅炉供热。远期待项目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末端处理环保要求废气制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凝回收再经“活性炭吸附+焚烧处理”等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脲醛树脂胶水全部外购,不设制胶生产线。热压、施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要通过收集措施收集后再

18、经“光氧处理器+活性炭”或多级活性炭吸附吸、UV光解等灵活性较大且占地小、投资小、运行成本低的治理技术处理稳定达标后排放。本项目热压、施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要通过收集措施收集后再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工作需在独立、封闭的喷漆房内进行,所有开口处呈负压状态,收集总风量确保开口处微负压,确保所有喷漆过程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净化处理;低浓度、大风量的VOCs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再净化处理。本项目不设喷漆工序。木业加工粉尘应在设施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

19、后再采取袋式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木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采取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废水企业应具有相适应的废水预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入厂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运至江南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待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好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郁江。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20、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的规定。本项目固体废物按要求执行相应标准。废胶水桶、废胶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不得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应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保存。危废暂存间要有明显标识牌及警示标志,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危险废物存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必须按时交由持有相应危险

21、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本项目废胶水桶由供应商回收;废胶渣、废活性炭、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表1-3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源项控制环节控制要求符合情况VOCs物料储存物料储存1、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

22、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2、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3、 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4、 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脲醛树脂VOCs含量低,不涉及含量大于10%的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基本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使用的脲醛树脂VOCs含量低,不涉及含量大于10%的VOCs物料转移和运输。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

23、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涂胶、冷压、热压、压面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总VOCs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VOCs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85%,符合要求。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1、 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 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

24、/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涂胶、冷压、热压、压面过程中过会产生有机废气(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要求。其他要求1、 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 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

25、用合理的通风量。3、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按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1、 本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台帐,记录脲醛树脂胶水使用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3年。2、企业根据相关规范设计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符合要求。3、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并将危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基本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

26、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涂胶、冷压、热压、压面工序设备应停止运行。废气收集系统要求1、 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2、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涂胶、冷压、热压、压面上方设置集气罩,每个集气罩

27、风量不低于2000m3/h,集气罩横截面积约0.61m2,则风速为0.560.93m/s,符合要求。VOCS排放控制要求1、 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2、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3、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

28、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检测,则应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执行。涂胶、冷压、热压、压面工序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85%,符合要求。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废气手机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附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台帐记录相关信息。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1、 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

29、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2、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污染物监测要求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企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2、 对于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设施以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VOCs排放,监测采样和测定方法按GB/T16157、HJ/T397、HJ732以及HJ38、HJ1012、HJ1013的规定执行。3、 企业边界及周边VOC

30、s监测按HJ/T55的规定执行。本评价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具体监测计划见大气专项评价表5-1。6、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性分析贵港市饮用水水源地贵港市泸湾江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郁江贵港市城区上游,位于浔郁平原中心位置,海拔较低。取水口的中心经、纬度分别为1093358、2336,在河流岸边取水,该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泸湾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如下:(1)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域长度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上游2000米,取水口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长度,约2.1公里;北岸为泸湾江取水口断面对岸点为中心,上游1400米至贵港航运枢纽上引航道入口处,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长度,约

31、1.5公里;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部分以防洪堤为边界);陆域范围:陆域沿岸长度等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河岸长度,陆域沿岸纵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于50米。(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从上述划定的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沿河道向上游延伸约4000米至白沙村的河道水域长度,下游边界沿河道向下游延伸约400米至贵港航运枢纽大坝的河道水域长度,约4.4公里,二级保护区河段还包括贵港航运枢纽上引航道河段,水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扩展到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不含一级保护区水域);陆域范围:陆域范围为陆

32、域沿岸长度等于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岸长度,陆域沿岸纵深分别与河两岸的水平距离等于1000米。(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本项目位于泸湾江取水口东面约10km处,不在泸湾江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且接纳项目污水的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泸湾江取水口下游保护区范围以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概况根据贵港市港南区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20年12月),贵港市港南区共划定了8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集中式水源地为八塘街道甘棠水源地,其划分方案如下:八塘街道甘棠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地下水,取水口坐标如下:1094038.950,23428.621。一级

33、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m 的圆形区域,面积为0.0028km2;二级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0m 的圆形区域(除一级保护区范围外),面积为0.2798km2。八塘镇新陆村取水点八塘镇新陆村取水点属于现有的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碳酸盐岩类埋藏型岩溶水,取水口位于新陆村居民点西面180m处,2019年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为现用水井,井口直径20cm、井深85m,取水口坐标为1093958.07E,23333.53N;现水井供水50户,服务人口约400人,现水井供水量为65m3/d;水源地设计供水量为370m3/d,供水范围为新陆村,服务人口大约3085人,原水经过滤

34、程序后用管道输送到新陆村供居民饮用。本项目位于八塘街道甘棠水源地西南面,距二级保护陆域范围边界最近距离约2.4km,距离东南面八塘镇新陆村取水点(现状水源地)200m,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与八塘街道甘棠水源地不在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详见附图7。- 2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7万m3实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变更项目;(2)建设单位:贵港市恒通木业有限公司;(3)建设地址:贵港市城南大道与江三路交汇处西南角(江南园);(4)建设性质:新建;(5)产品方案:年产7万m3实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6)占地面积:39900.75

35、m2;(7)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2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1%。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项目位于贵港市城南大道与江三路交汇处西南角(江南园),东面为空地,隔路为铁路;南面邻在建工地;西面为驰宇木业等企业;北面为大元屯居民点。项目范围内有5户居民未拆迁,项目用地政府已出让并获取土地证,拆迁工作由政府完成,项目建成后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北面50m处的大元屯居民点。大元屯居民大元屯居民空地施工工地驰宇木业50m贵港市御福木业锅炉房项目范围图2-1项目周边环境四至图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年产7万m3实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2年3月28日获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的

36、批复,批复文号为:贵环审202255号。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实现集中供热,项目产生大量的生物质燃料,采用生物质锅炉可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且电锅炉的运行成本较高,故近期改用生物质锅炉供热,远期待园区统一供热后采用园区供热,企业锅炉作为备用。变更前锅炉总吨数为5t/h,变更后锅炉总吨数为6t/h,总吨数增加可以根据生产和供热需要调整锅炉运行方案,避免锅炉高负荷运行,从而合理使用蒸汽,节能环保。企业建设方案发生变动,具体变动内容为电锅炉(1台,5t/h)变更为生物质锅炉(1台,6t/h),新增排气筒,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不变,需重新编制变更环评报告。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最新规划总平面图,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37、39900.75m2,其中1#厂房占地7992m2、2#厂房占地7992m2、3#厂房占地4440m2、4#厂房占地1752m2、综合楼占地394.58m2、门卫室占地70m2、配电房占地50m2、危废仓占地50m2,其他设施、绿化地、停车场、空地及过道等占地17160.17.1m2。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工项目变更前后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见表2-1。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情况一览表工程类别主要内容变更前变更后目前建设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厂房占地7992m2、2#厂房占地7992m2、3#厂房占地4440m2、4#厂房占地1752m2,单层钢架结构,高约12m,车间内划分有原料区、生产区

38、、中转区、仓库等。不变1#厂房、2#厂房已建设,生产线未建设,设备未安装辅助工程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1943.8m2,占地394.58m2不变未建设危废间设置于项目3#厂房南面,占地50m2不变未建设门卫室2座,各占地35m2不变未建设配电房占地50m2不变未建设公用工程供水系统项目用水由周边自来水管网供给。不变已接入排水系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运营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运至江南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待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好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变未建设供电系统由附近供电网络供给。不变已接入供热系统5t电锅炉。锅炉房的占地面积100m2,设置1台6t/h蒸

39、汽锅炉,锅炉燃料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物,位于2#厂房北面。项目近期使用企业锅炉供热,远期待园区统一供热后采用园区供热,企业锅炉作为备用。未建设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锯边、砂光、抛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中央除尘系统,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在涂胶、预压、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主管引风至15m高排气筒(2#)排放;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排风。新增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对生物质锅炉烟气进行处理,由35m高排气筒(3#)排放。其余不变。未建设废水处理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

40、池处理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运至江南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待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好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郁江。不变。固废处理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收集后外售;拟于项目3#厂房南面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0m2,废活性炭、废胶渣及含胶黏剂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脲醛树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变噪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震措施。不变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原辅材料用量情况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具体见下表2-2。表2-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类别名称变更前变更后来源

41、一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木地板生产木材单板7.7万m3/a7.7万m3/a外购改性低毒脲醛树脂胶水1400t/a1400t/a外购,固含量50%胶合板替代面粉350t/a350t/a外购,粉末状腻子粉70t/a70t/a外购,粉末状三聚氰胺浸胶纸140万张/a140万张/a外购,其纹理、色彩视要求而定二能源消耗用水水5331.9t/a2280t/a由周边自来水供给用电电3000万kwh/a1500万kwh/a周边电网接入锅炉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3308.6外购(2)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改性低毒脲醛树脂胶:是尿素与甲醛在催化剂作用下,聚缩成初期脲醛树脂,然后在固化剂或助剂作用下形成不熔、不溶的树脂型粘剂。

42、目前,由于脲醛树脂胶制造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廉、性能良好,已成为人造板生产的主要胶种,占人造板用胶量90%以上。脲醛胶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原因是里面含有游离态甲醛,甲醛(化学分子式HCHO,分子量:30.03),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醚。根据木材工业胶黏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GB/T14732-2006),脲醛树脂胶游离甲醛含量0.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使用E0级脲醛树脂,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广西玉林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脲醛胶的检测结果(详见附件7),其游离甲醛含量在0.03%。甲醛在常温下是气态,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其40的水溶液称为福尔马林,此溶液沸点为1 ,室温下极易挥发,随着温度的上升挥发速度加快。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大量文献记载,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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