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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 9月1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第 1 章 概述61.1 任务由来61.2 建设项目特点91.3 环评工作程序9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11.5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111.6 主要环评结论12第 2 章 总则142.1 评价目的142.2 评价原则142.3 编制依据152.4 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及执行标准222.5 环境因素分析和评价因子确定362.6 评价内容、重点及工作等级372.7 评价范围482.8 环境保护目标49
2、第 3 章 现有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563.1 现有项目概况563.2 现有项目工程概况583.3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处理工艺以及产污分析773.4 现有项目污染源分析873.5 现有项目环境管理检查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1043.6 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以新代老”措施1063.7 现有项目污染事故调查107第 4 章 改扩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094.1 改扩建项目概况1094.2 项目建设内容及总图布置1114.3 项目建设规模11724.4 项目产品方案以及原辅料使用情况1274.5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1484.6 危险废物的来源、运输及贮存1494.7 公用辅助工程1564.8 改扩建项目
3、物料平衡和水平衡1624.9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处理工艺1814.10 营运期污染源强与治理措施分析2064.1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源分析2404.12 总量控制241第 5 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435.1 自然环境概况2435.2 周边主要污染源2455.3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2465.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2575.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685.6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975.7 土壤现状监测与评价2995.8 河流底泥监测3135.9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16第 6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7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76.2 营运期
4、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216.3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3276.4 营运期噪声预测与影响评价3916.5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3946.6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3986.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411第 7 章 环境风险评价4157.1 风险调查4153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2 风险调查4167.3 风险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的确定4207.4 风险识别4217.5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4257.6 源项分析4267.7 风险预测4297.8 环境风险评价4377.9 环境风险管理4407.10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4477.11 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447第 8 章 污
5、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4508.1 污染防治措施概述4508.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述4508.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述4578.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述4608.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4618.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463第 9 章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分析4669.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4669.2 与区域环境功能的相适性4869.3 小结488第 10 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48910.1 环保费用估算48910.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49010.3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9110.4 小结492第 11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9311.1 施工期环境管
6、理49311.2 营运期环境管理4954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3 营运期监测计划50011.4 事故应急监测50411.5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50511.6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50611.7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508第 12 章 评价结论51112.1 项目概况51112.2 项目选址及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结论51212.2 环境质量现状51312.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51512.4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612.5 污染防治措施51712.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51912.7 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说明51912.8 评价结论5
7、20附件 1 委托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法人身份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 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厂房转让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关于确认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铝系净水材料 30 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函的复函.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排污许可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元素分析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现状监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1 现有项目监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危废委托协议.错误
8、!未定义书签。附件 13 专家评审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5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1 章 概述1.1 任务由来在污水回用净化处理工程技术领域,水处理剂的选择是重中之重。近几年来,随着 国家加大环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水处理剂已广泛涉及城镇生活饮用水、焦化、造纸、 印染、化工等行业。聚铁、铝盐具有絮凝体形成的速度快、矾花密实、沉降速度快、对 低温高浊度的原水处理效果好、适用水体 pH 值范围广等特性,同时还能去除水中的有 机物、悬浮物、重金属、硫化物及致癌物,无铁离子的水相转移,脱色、脱油、除臭、 除菌功能显著,且价格便宜,与其他净水剂相比,有着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9、其经济效益也很明显,值得大力推广应用。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四会下茆镇福龙工业大道 18 号,地理坐标 为北纬 23292.745 ,东经 1124342.924(地理位置见图 1.1- 1)。2021 年 1 月,肇 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肇庆旭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年产铝系净水材料 30 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通过收集铝材厂水 处理渣 10.23 万吨/年,用于生产铝系净水剂 30 万吨/年,其中,固体硫酸铝 3 万吨/ 年、液体硫酸铝 18.6 万吨/年和液体聚合氯化铝 8.4 万吨/年。该项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取得项
10、目环评批复(肇环四建202113 号)。2021 年 5 月 29 日,该项目取得了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铝系净水材料30 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适应环保行业发展形式的需要,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7000 万元,计 划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扩建。拟对现有生产设施和工艺进行优化技改,并在肇庆市内 收集废酸、废碱和废渣,用于生产聚合氯化铝铁等净水材料。本项目收集处理 HW17 表 面处理废物 10000 吨/年、HW34 废酸 85000 吨/年、HW35 废碱 3000 吨/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聚合氯化铝、硫酸铝、聚合氯化铝铁和聚合硫酸铝铁等净水剂产品共457000
11、吨/年。本次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前后项目占地面积不变,项目拟 新建 1 座锅炉房、1 座含铝槽渣仓库、2 个储罐区、1 个吨桶暂存区、7 个回用水收集池 以及 1 个成品浓度调节区。全厂的生产规模由现有生产净水材料 30 万吨/年增至 45.7万吨/年。6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 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为此,建 设单位委托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
12、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 受委托后(委托书见附件 1),立刻组织评价专题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在项 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结合该项目建设内容和工艺 特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和功能区划,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分析。在详细了解项目的 内容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书。7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8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特点(1)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设计危险废物
13、处理总规模为 98000 吨/年,其中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10000 吨/年、HW34废酸 85000 吨/年、HW35 废碱 3000 吨/年。(2)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福龙工业大道 18 号,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本项目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接触氧化工艺+过滤+次氯酸钠进一步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工艺复杂,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 均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因此建设单位仍必须严格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14、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1.3 环评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如下图 1.3- 1 所示工作程序。9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一 阶 段第 二 阶 段第 三 阶 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依托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1 提出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
1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图 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0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本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是否有环境容量以承载本项目的建设。(2)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能否得到有效和妥善的控制,能否采取经济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将项目建设和营运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3)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类项目,需设立合理的防护距离,同时分析论证 本项目与周围常住居
16、民居住场所的位置关系、项目与周围农用地的位置关系以及项目与周围地表水体的位置关系的合理性。(4)通过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的范围 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实施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1.5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1)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有关要求:“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 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独收集、贮存的除外)
17、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由此判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符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0 版)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符合国家节广东省地方相关产业政策。(3)相关规划符合性判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 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肇庆市等各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项目用地性质属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提出的处理处置规模较合理,通过采取妥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18、,可实现废水、废11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气、噪声、固体废物的达标排放,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相符合。1.6 主要环评结论1.6.1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危险 废物处置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肇庆市等各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 求,项目用地性质属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提出的处理处置规模较合理,通过采取妥善的 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达标排放,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相符合。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具有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1.6.2 本项目运行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19、本项目建成后,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各污染因子 引起的最大浓度增值在叠加区域浓度本底值后均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正常 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合本项目所处位置,生产车间的 特点以及环保要求考虑,本报告取危废储罐区为中心 200 米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作为厂区与周围常住居民居住场所的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厂区内噪声设备均设在厂房内,通过对设备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设备进行了 消声、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距离的衰减后,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以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20、8-2008)3 类标准。因此只要采取合理布 局,将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分布在距厂界较远的地点,采取隔声工程措施,确保厂界声 环境达标,则项目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同时本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渔云村距离厂界 450 m ,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来源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12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6.3 综合评价结论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 政策;项目选址位于肇
21、庆市四会下茆镇福龙工业大道 18 号,符合广东省、肇庆市、四 会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厂区布局较为合理; 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危险废物的回收综合利用、满足市场净水剂系列产品需求、增强企业 市场竞争能力等均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 措施,做到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处置,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功能 区的要求,环境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建成后,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选定厂址进行建设是可行的。13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2 章 总则2.1 评价目的通过对肇庆
22、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其建设的环 境可行性,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达到保护好该区域环境的目的。具体如下:(1)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2)分析本次本项目的基本概况和环境影响因素,并估算本项目的污染源强,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各环境要素的定量或定性的影响预测,得出评价结论;(3)分析论证本次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4)分析本项目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容性。(5)对本项目在环境方面是否可行做出明确的结论。2.2 评价原则(1)环境因素分析原则随着本项目的开工建设与投入运行,必然对环境产
23、生新的影响,受到影响的主要环 境因素有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固体废物,因此,本报告要对这些环境因素进行评价。(2)“ 突出重点”原则以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分析为重点, 力争做到评价工作重点突出、内容具体、真实客观,最终得出的结论明确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3)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建立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协调机制, 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走上良性循环轨道。因此,本评价要对项目是否符合经济发展 总体要求、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要求,能否达到环境保护的目
24、的等进行评述。14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3 编制依据2.3.1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25、 月 1 日起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26、 4 月 29 日修订;(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3.2 法规、文件依据(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08 号,2004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5 号,2013年 12 月 7 日;(3)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1 号,2014年 12 月 7 日施行;(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年 7 月;(5)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1999
27、 年 1015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月 1 日起施行;(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2015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7)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5 号,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5 号;(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36 号,2016 年 4月 11 日起施行;(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 号;(1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环境
28、保护部令 第 11号,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施行;(12)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2018 年 1 月 10日起施行;(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 2019 第 29 号);(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年 9 月 10 号;(15)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年 5 月 28 日;(16) 关于发布 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2017 年 8 月 29 日;(17)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发改环资20
29、0473 号,2003 年修订;(18)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2001 年 12 月 17 日;(19)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2007 年 12 月 29 日;(20)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 144 号;(21)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2011 年 2 月 16 日;16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 年 7 月 3 日;(23) 关于切实加
30、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8 日;(2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25)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2014 年 3 月 25 日;(26) 关于印发 的通知 ,环办201434 号,2014 年 4 月 3 日;(27)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2014 年 12 月 30 日;(28)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2015 年 2 月 27 日;(29)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201599 号,2015 年 1
31、0 月 23 日;(30)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5163 号,2015 年 12 月 11 日;(31)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5178 号,2016 年 1 月 4 日;(32)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环评 201695 号,2016 年 7 月 15 日;(33)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2016 年 10 月 28 日;(3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2016 年 11 月 24 日;(35)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2017 年 9 月 14
32、日;(36) 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2017 年 11 月 20 日;(37) 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环环评17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11 号,2018 年 1 月 26 日。2.3.3 地方法规及政策(1)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粤环1997177 号,1998 年1 月 1 日起施行;(2)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粤府200635 号,2006 年 4月 4 日;(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
33、发 的通知(粤环【2017】123 号);(5) 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2009 年8 月 17 日;(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7)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粤环发20194 号);(8)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粤环201526 号,2015 年 3 月 24 日;(9)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 的通知,粤府办201040 号,2010 年 7 月 13 日;(10)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
34、8 年 11月 29 日修订;(11) 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2011年 2 月 14 日;(12) 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134 号,2011 年 4 月 9 日;(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2012 年 9 月 14 日;(14)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019 年3 月 1 日起实施;(15)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18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年)的通知,粤环201313 号,2013 年
35、2 月 18 日;(16)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 号,2014 年 1 月 27 日;(17)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2020 年12 月 29 日;(18)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 号),2018 年 11 月 29 日第三次修改;(1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570 号,2015 年 8 月 10 日;(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2015 年 12 月 31 日;(21)
36、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0 号),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2)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2016 年 9 月 22 日;(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2016 年 12 月 30 日;(24) 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粤环发20172 号;(25)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通过,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26)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
37、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 年本)(粤环【2019】24 号);(27)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2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 号;(29) 印发 的通知 ,粤府200516 号,2005 年 2 月 18 日;(30)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2009 年 1 月;19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1)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 年),粤府办201042 号, 2010 年 7 月 13 日;(32) 印发 的通知
38、,粤环201218 号,2012 年 3 月 23 日;(3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肇庆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批复 (粤府函2019277 号);(34) 肇庆市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肇府函2020192号);(35)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2021 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 号;(36) 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 号;(37) 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38)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肇环字201398 号,2013 年 10 月 23 日;(39) 肇庆市西江
39、水质保护规划(2016-2030);(40)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678 号),2016 年 3 月 21 日;(41)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肇府20169 号,2016 年 7 月 8 日;(42)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肇府20214 号);(43)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肇府函2016718 号,2016 年 12 月 11 日;(44)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肇环字20
40、16171 号,2016 年 12 月 28 日;(45)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肇府规201718 号,2017 年 10 月 24 日;(46)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758 号,2017 年 11 月 30 日;20肇庆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7)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8)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 年 8 月)。2.3.4 技术标准依据(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