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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配套管道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稿)建设单位: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二二一年九月目录概 述 I1 总则 - 11 -1.1 编制依据 - 11 -1.2 评价程序 - 16 -1.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 17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 18 -1.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23 -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30 -2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42.1 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项目情况 342.2 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582.3 影响因素分析 832.4 污
2、染源强核算 882.5 污染源“三废”排放情况汇总 1022.6 排放总量指标 102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03 -3.1 自然环境概况 - 103 -3.2 海洋资源概况 - 110 -3.3 海洋水文动力环境调查 - 111 -3.4 周边海域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 119 -3.5 港口现状 - 128 -3.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129 -3.7 区域污染源调查 - 178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14.1 海洋环境影响分析 1814.2 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分析 1934.3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00I5 环境风险评价 2075.1 风险调查 2075.2 环风
3、险潜势初判 2085.3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2115.4 风险调查 2125.5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2215.6 风险预测与评价 2255.7 风险管理 2345.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2415.9 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252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55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556.2 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576.3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2586.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586.5 工程环保投资一览表 259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617.1 环保投资 261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617.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2628 环
4、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638.1 环境管理 2638.2 排污管理要求 2668.3 环境监测 2688.4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269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729.1 项目概况 2729.2 环境质量现状 272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2749.4 环境保护措施 275II9.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277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77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779.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779.9 结论与建议 278III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概 述1、项目背景及特点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
5、业区云约江南路, 于 2019 年 8 月 2 日由广西科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而来,公司注册资资金 1983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 括塑料原料(除危险品)、塑料助剂以及塑料制品(除危险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通用级聚苯乙烯(GPPS)、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SAN) 树脂,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纺织和建筑等工业领域,是一种用途极广泛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致力打造成为是华南地区唯一的全产业链 ABS 化学工厂, 目前长科新材料公司一期 10 万吨/年 ABS 生产线一线 5 万吨/年 ABS 装置于 2019 年 11
6、 月建成投产; 第二条 5 万吨/年 ABS 生产线于 2020 年 6 月开工建设。 50 万吨/年 ABS 项目(以下简称“ABS 项目”)属于二期工程, 其厂区主体工程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文件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获得防城港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批复,计划 2021 年底建成。预计一、二期项目投产后 , 每年约有 55 万吨化学品原材料进口需求。广西长科新材料公司一、二期 ABS 项目建成后,如无水路运输,仅依靠陆路运输 , 将会给当地道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及给企业带来极大的运输成本负担。为了公司 发展需要,2020 年 10 月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码头子公司广西
7、长科码头有限 公司成立,由其负责开展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工程(以下简称“3 号泊位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 5000 吨级化学品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 10000 吨级船舶 设计)1 个,以及相应码头部分的装卸管道等其它配套设施,设计吞吐量共计 55 万 t/a , 其中运入苯乙烯 35 万 t/a、丙烯腈 10 万 t/a 、 白油 1 万 t/a 、 甲苯 0.5 万 t/a、乙苯 0.5 万 t/a 、抗氧化剂 5 万 t/a 、 甲基丙烯酸甲酯 3 万 t/a。由广西长科码头有限公司建设的防城 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工程项目已于 2021 年 3 月 2
8、4 日获得防城港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批复, 计划 2021 年 9 月开工建设, 预计 2022 年 9 月建成运行。本项目为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项目 建成总长度约为 1778m,其中海域部分长约 1254m ,陆域部分长约 524m。由于在 50 万 吨/年 ABS 装置项目主体工程进行环评时, 本项目管道路由用地确权尚未处理完善, 建 设单位将故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分成两个阶段进行建设,已获得批复的主体工程为第一阶段建设内容 ,该环评报告书评价范围不包括厂区外配套管道部分;第二阶段建设I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9、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内容为本次环评的厂外至 3 号泊位码头管道连接处部分。本次评价的建设内容已由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一起进行备案(项目代码 2019-450602-26-03-044289 , 具体见附 件 2),本次环评对象为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至广西长科码头有限公司防城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工程项目之间的配套管道工程部分。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已通过技术评审,安全预评估报告已通过防城港大数据和 行政审批局审查通过 , 已编制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本环评报告在涉及上述海域使用、运行风险和通航影响的相关内容时, 均引用了上述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2
1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广西长科新材料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广西长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配套管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 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 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 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项目组对评价范围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对项 目周围的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进行调查评价以及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对周
11、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分析和论证项目采取的环 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的合理性以及处理效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 的合理性。同时, 本着“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 恪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 资源利用上线” 、“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等原则, 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防治污 染对策 ,并完成项目送审稿的编制。在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后,本报告对公 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并给出是否采纳的意见及理由。整合上述工作成果, 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 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 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中的“148.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类项目,且评价范围涉及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居住区,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II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本项目工程内容分为海上架空管道和陆域架空管道两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 本项目属于“ 57 管道运输业”, 对照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 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允许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3
13、) 与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2018 年 5 月)相符性根据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2018 年 5 月) 、审查意见(桂环函2017 1164 号)及批复(桂政函201874 号),广西北部湾港将形成“一港、三域、八港区、 多港点” 的港口布局体系。“一港”指广西北部湾港;“三域”指防城港域、钦州港域和北海 港域;“八港区” 即渔澫港区、企沙港区、金谷港区、大榄坪港区、三墩港区、石步岭港 区、铁山港西港区、铁山港东港区等八个规划期内重点发展的枢纽港区;“ 多港点” 即沿海分散布局的小港点。北部湾港功能定位: 北部湾港具备装卸仓储、多式联运、 临港工业、现代物流、保 税、
14、航运服务、客运旅游和国际邮轮母港等功能。以防城港域为主的大宗散货运输体系 , 辅助发展集装箱运输体系; 以钦州港域为主的集装箱运输体系和石油化工运输体系; 以 北海港域为中心的国际邮轮旅客运输体系、商贸和清洁型物资运输体系。着力培育以钦 州保税港区为依托的北部湾国际集装箱干线港,逐步提高北部湾港在全球集装箱运输网络中的作用。其中企沙港区主要功能定位为:防城港域规划渔澫港区、企沙港区 2 个枢纽港区, 白龙港点、榕木江港点和茅岭港 点等 3 个小港点,远期预留大小冬瓜岸线。企沙港区自北向南由潭油作业区、云约江作 业区、 赤沙作业区和企沙南作业区组成。港区规划岸线 55761.3m, 其中深水岸线
15、 48908.3m; 规划布置 224 个 0.140 万吨级泊位, 其中深水泊位 183 个; 陆域面积5372.9hm2; 年通过能力 74550 万吨。本工程位于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中防城港域中的“ 云约江作业区 ”,拟 建设连接企业生产厂区和专用泊位码头直接的管道 ,属于港口码头配套项目,为港口企业和码头提供配套服务, 建设方案与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 一致。综上可知,本工程在港口功能定位、港区布置规划方面均与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 相符合。与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相符性根据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 , 防城港港口性质为: 是国家沿海主III广
16、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要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西南地区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 要支撑,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依托,是防 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临港产业布局的重要基础。港口功能以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运 输为主,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 ,加快港区功能结构调整 ,提升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逐步发展成为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口。企沙港区自北向南由潭油作业区、云约江作业区、赤沙作业区和企沙南作业区组成。 港区规划岸线 55289.3m, 其中深水岸线 48603.3m; 规划布置 223 个 0.140 万
17、吨级泊位, 其中深水泊位 183 个; 陆域面积 5340.9hm2; 年通过能力 74550 万吨。本项目位于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范围内, 云约江作业区位于防城湾东湾内的云 约江南、北两岸,包括现有的防城港电厂码头 ,规划发展干散货、液体散货和件杂货运 输 ,兼顾滚装船靠泊。本工程海域路由部分级其所连接的防城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工程所在作业区南部的西侧沿电厂码头向东北方向延伸规划岸线 970m,共布置 3 个 710 万吨级散货泊位;而后岸线向东水平延伸 ,布置 2 个 0.55 万吨级化学品泊 位 ,岸线长 400m;越过大墩咀礁石盘后布置 6 个 10003000 吨级化
18、学品泊位、岸线长 725m(其间留出防城港电厂排水暗渠出水口所需宽度 130m),7 个 20003000 吨级通 用泊位(兼顾滚装船靠泊) 和 13 个 3000 吨级化学品泊位、岸线长 2401m; 陆域面积201.1hm2 , 陆域纵深 370746m , 码头面高程 6.08.5m。综上可知,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桂政办发2011 74 号) ,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四类,共划分 117 个环境功能区,其中一类环境 功能区 7 个,二类环境功
19、能区 22 个,三类环境功能区 8 个 , 四类环境功能区 80 个。防 城港海域共划分 35 个环境功能区, 其中一类环境功能区 1 个, 二类环境功能区 6 个 , 三类环境功能区 4 个 , 四类环境功能区 24 个。本工程附近海域主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详见附图 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桂政办发201174 号), 本工程位于防城港企沙港口区,编号 GX092D, 企沙半岛西岸 ,从独墩至高岭仔的规 划岸线, 长 5km , 岸线向海 1.5km 的海域, 面积 7.5km2。主导功能为港口、工业用海, 属四类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本项
20、目输送品种为液体化学品,主要供给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ABS 化学工厂项目用于工业生产, 符合该区域主导IV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功能定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 相符性2012 年 10 月 10 日, 国务院以国函2012166 号批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 区划(2011-2020 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广 西海域共划分了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建设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娱乐 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共 8 个类别 67 个海岸基本功能区和 6 个类别 21个近海基本
21、功能区, 项目与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关系示意见附图 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 防城港海域单元位于防 城港市企沙半岛南端至江山半岛南端海域,岸线长度为 220.47km,海域面积为 775.71km2。 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和工业与城镇用海,兼顾旅游休闲娱乐和海洋保护。防城港海域为 港口、工业集中开发区, 重点发展临海工业和地方特色资源加工工业, 尽量减少港口、工业开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维持防城港湾水动力环境、纳潮量,减少航道的冲淤;保护防城港东湾红树林生态系统;加强防城港湾的综合整治 ,扩大水交换能力;落实防 城港湾的入海污染物
2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15m 等深线及其以外的海域主要用于农 渔业,保护蓝圆鲹和二长棘鲷等重要的经济渔业品种及其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路线等栖息繁衍生境。本工程所在的海域海岸基本功能区为“ 防城港港口航运区”(功能区代码为 A2-6),本工程属于管道输送项目。海域用途管制符合性 防城港港口航运区用途管制为保障港口航运用海,兼顾工 业与城镇用海。本工程建设位置位于港口航运区,主要建设液体化学品输送管道 ,符合港口航运区保障港口航运用海的管制要求。海域用海方式符合性 防城港港口航运区用海方式为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 性;优化围填海方式与布局。本工程为透水性架空式管道项目,建设不会改变海域自
23、然属性, 项目建设符合海域用海方式要求。海洋环境保护符合性 防城港港口航运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为维护港口水深条 件和航道通畅;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禁止向港 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以及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海水水质执行不劣于四类 标准,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执行不劣于三类标准。本项目运行期不排放污染物,符合相关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本工程施工悬浮物的影响范V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围主要分布于工程用海区附近,施工期悬浮物影响属于暂时性的环境影响,一旦施工结 束其影响也随
24、之结束。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污染物排放,对海洋生态的主要影响是管道 泄漏情况下的化学品泄漏,其生态影响可以通过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在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 可以满足海水水质标准 四类标准的要求。综上可知, 本工程建设占用海域海洋功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与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符合性分析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已于 2018 年 4 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根据该 规划,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产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生产、生态环境服务三 种功能。依据主体功能,广西海洋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本工
25、程位于防城港东湾海域内 ,属于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划规划中的港口区管 理海域的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发展 潜力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可以进行高强度集中开发的海域。该重点开发区域依托优良深水岸线资源,发展多功能港口,做好与城市发展、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的衔接。本工程拟建设 1 条液体化学品输送管道,服务对象为广西长科新材料公司二期 ABS 项目。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将满足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水路进口化工原料的发展需要, 因此本工程的选址符合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划规划 的要求。(4)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防城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 在进行用海申请时,
26、 本项目与云约江 3 号泊位一起进行申请。包括本工程在内的云约江 3 号泊位项目已获得防城港市海洋局关 于云约江 3 号泊位新增用海选址意见的函(防海函2020201 号, 与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统一), 根据复函可知, 本项目及云约江 3 号泊位涉及占用已经取得海域使用权 的云约江南作业区 1#-4#泊位码头工程部分海域(重叠区域面积 0.88 公顷,其中填海区域 0.29 公顷, 港池用海 0.59 公顷), 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已同意转让其已取得的云约 江南作业区 1#-4#泊位码头工程(含码头前沿水域)及后方部分相关海域给业主建设云 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新增用海部分通过招拍挂
27、取得海域使用权, 用海面积约 17.69 公 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用海。根据研究广 西长科码头有限公司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协调会备忘录(防政办备202012 号)要求,防城港市海洋局就云约江 3 号泊位新增用海选址征求了涉海相VI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关部门的意见,项目用海选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和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 相关部门意见可协调。目前,包括本项目在内的防城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 3 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通过了防城港
28、市海洋局的审查, 相关审查文件见附件 10。(5)“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的要求, 以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即三线一单) 为手段, 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生态红线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于 2017 年 12 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政 函(2017)233 号)。根据该方案,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区分为禁止类红线区和限制类红线 区, 具体划分了 2 类禁止类红线区和 8 类限制类红线区共 54 个, 其中禁止类红线区 5 个,限制类红线区 49 个。广西海域大陆岸线 1628.59km,划定大陆自
29、然岸线(滩)保有 长度 585.53km , 占广西海域大陆岸线的 35.95%。广西海岛岸线总长 550.68km,划定海岛自然岸线(滩) 保有长度 469.97km , 占广西海域海岛岸线的 85.34%。禁止类红线区:指海洋生态红线区内禁止一切开发活动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 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共划定禁止类红线区 5个。限制类红线区:指海洋生态红线区内除禁止类红线区以外的其他红线区,主要包括 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利用区和生态与资源恢复区、 重要河口、 重要渔业海域、 特别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 、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
30、重要滨海旅游区、 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等。共划定限制类红线区 49 个。自然岸线: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 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以及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 划定广西大陆自然岸线(滩) 保有长度 585.53km , 占广西大陆岸线长度 1628.59km 的35.95%。本项目位于防城港东湾海域内 , 根据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项目所在位 置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因此,本工程选址符合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的要求。环境质量底线VII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环境质
31、量底线,即区域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防城港海域环境质量执行 标准详见 1.5 章节,其中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附近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第一类、二类、三类、 四类标准; 声 环境质量为项目用地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现状敏感 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根据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海洋水质均可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32、-1997)相应标准标准;地下水 监测指标中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类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四周监测期间昼间 、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工程区附近环境现状整体较好。工程施工期污染物全部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运营期无新增污 水排放。工程施工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保证港区污水接收处理及回用率、 船舶污水接受达标率、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场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率、建筑施工场 界噪声排放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全部达到 100%,进
33、而保证排放总量低于区域环境容量以实现区域环境质量达标。资源利用上线分析本工程为管道工程,选址符合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 、防城港港口总体 规划(20162030) 。工程建设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工程施工期对海洋生 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海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底梄生物、渔业资源的损失以及施工悬浮物 扩散造成底栖生物、鱼卵仔鱼等的损失。建设单位应通过生态补偿方式以减轻对海洋生 态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基本上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对资源利用程度是合理的。环境准入清单2018 年 2 月 5 日,广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转发了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 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桂环办函(201
34、8)41 号)。负面清单 共涉及 28 个行业 406 类项目,分限制和禁止类。其中, 限制类产业主要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工艺技术落 后 ,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明显过剩 ,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 ,不利于资 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禁止类产业主要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严重浪费VIII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低标准等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本工程不在该负面清单中。根据广西北
35、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2018 年 5 月)所列广西北部湾港引进项目负面清单, 本工程不在该负面清单中。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和禁止类, 可以进行建设。根据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 2021 年版)(桂政办函 20214 号), 防城港市全市范围内重点发展纸浆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和平板玻璃制造等, 本项目位于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范围内 , 符合该布局清单的要求。(6) 生态用海方案岸线利用本工程总长 1778m, 其中陆域部分长约为 524m; 海域部分长约 1254m , 属于透水性建筑物,
36、不占用泊位和岸线长度 , 不改变所在海域的自然属性。用海布局本项目建设区域为近岸滩涂。项目廊道共占用海域约 2.7684hm2 , 属于透水性建筑物。生态修复与补偿本项目对海洋生态损害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管道引桥桥墩施工造成底栖生物、鱼卵仔鱼等损失。参考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 包括本工 程在内的 3 号泊位工程将造成 2.202t/a 底栖生物、0.0024t/a 潮间带生物、 1.9704107 尾 鱼苗和 6.238107 粒鱼卵的损失。生物资源价格根据广西水产畜牧局及2020 中国渔业 统计年鉴 公布的最新数据, 建设单位需投入生态补偿金额共计
37、 689.36 万元, 列入 3 号泊位工程环境保护投资中,用于项目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补偿。补偿经费全部用于生态修复等海洋生态保护工作, 主要包括海洋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监测工作等。跟踪监测及监测能力建设a、海洋现状监测现状监测根据区域调査及监测, 共设水质调查站位 20 个、沉积物调查站位 12 个,生态、 渔业资源、生物体质量调查站位 12 个。b、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监测IX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根据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測技术规程 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建 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海洋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等的影响, 以便对可能产生明显环
38、境影 响的关键环节进行事先制度性的监测,使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得以及时发现,需要对施工期间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測。施工期及营运期应开展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周边设置监测站位 ,对工程所 在海域的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进行监测。具体监测计划详见 8.3 环境监测章节。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工程的排污特点, 本次评价将重点关注以下环境问题:(1) 关注本项目施工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结合海洋调查数据、 数模计算结果,提出施工期减少海洋环境影响的措施和管理要求;(2) 分析运营期输送工艺和产污环节, 科学合理核算“三废”产排量, 重点突出输送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可控性和
39、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3) 分析本项目输送货种的危险性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 全面考虑项目发生环境 风险事故时对大气环境、海洋环境等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配套管道作为广西长科新材料有 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的配套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 划、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 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 受程度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40、的应急预 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 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X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 -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订、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 ,2018.1.1 年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5)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修订);(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 年修订);(1
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修订);(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 年修订);(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 ,2017 年修订);(1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45 号 ,2013 年修订);(19)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 号);(20)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 年);(21)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22)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 年);(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修订);(2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
43、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 30 号);(2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11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 -77 号);(2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 98号);(27)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5 号);(2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9)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3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3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修订);
44、(3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33)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5.24);(34)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评2016 95 号);(35)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36)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 84 号);(3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 134 号);(3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 号);(3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
45、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 81 号);(40)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 186 号);(41) 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 号);(4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43) 关于发布 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44)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45)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46)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 53 号);12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的配套管道部分(47)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个部门联合发布, 环大气2017 121 号);(48)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 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