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滩营36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39504 上传时间:2023-12-19 格式:DOCX 页数:320 大小:1.6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城区滩营36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0页
防城区滩营36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防城区滩营36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城区滩营36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3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防城区滩营 36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园丰牧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一 年 二月概述1、项目由来畜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主 攻的产业, 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发展, 人民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消费者对肉食品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中国是一个生猪生产大国, 同时 也是猪肉及其制品消费大国。猪肉消费总量日益增加, 消费结构不断改善, 安全、生态、绿色、优质瘦肉型猪肉的销售将呈现更大的市场空间。为适应市场需

2、求,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园丰牧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 15000 万元, 在防城港 市防城区滩营乡六用村新建防城区滩营 36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项目存栏原种猪 3600 头,年产种猪 7.92 万头,总占地面积 870 亩,总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猪舍、 生活区、办公区并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粪污处理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将会对拟建区域现有的土地利用格局、 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属集中式 养殖场, 养殖废水及恶臭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 环评过程中调查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分析废水处理处置的可行性及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2、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种猪 7.92 万头(5 头仔猪折算为一头成年猪,折合生猪 1.584 万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为新建养殖场,年出栏生猪 11.25 万头,属于“二、畜牧 业3 牲畜饲养,年出栏生猪 5000 头以上(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 畜禽养殖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接受建设单位广西防城港市 防城区园丰牧业有限公司委托

4、后,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 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 1 -图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 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为鼓励类项目。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取得防城港市防城区发 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50603-03-03-063

5、454),见附件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的相符性项目位于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六用村, 占地类型主要为水田、旱地、园地、草地、林地, 根据调查, 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2 -及缓冲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 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 中地区。 本项目选址已取得防城港市防城区农业农村局、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根据防城港市防城区农业农村局意见(详见附件 3 ,项目名称由原来的广西防城港市防 城区园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滩营 24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

6、场变为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园丰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滩营 36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建设符合防城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要求。根据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意见(详见附件 8),项目建设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根据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意见(详见附件 9 ,项目名称由原来的广西防城港市防 城区园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滩营 24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变为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园丰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滩营 36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 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414.06m2,其中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约 10m2。根据自然资源局回复意见,建议

7、调整项目选址, 如确定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 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 资规20203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经批准后,再按桂自然资规20203 号的有关规定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设施农用地。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并按照批准的用途及设施建设方案建设, 坚持农地农用, 不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沟通, 项目选址区内建筑用地以尽可能避开基本农田, 但厂区内道路 等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基本农田, 根据自然资源局要求, 建设单位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正在

8、编 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下一步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设施农用地, 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后方会动工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意见(详见附件 10,项目名称由原来的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 园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滩营 24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变为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园丰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滩营 36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同意项目使用华石镇滩营乡六用村集体林地, 建设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选址要求, 项目拟选场址符合规范的原则和要求。本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

9、范对比分析结果见表1。- 3 -表 1 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比分析结果序号规范要求选址条件符合性1禁止建设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 心区及缓冲区。建设场地附近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符合2禁止建设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所在地不属于 人口集中地区符合3禁止建设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禁止养殖区域。周边无需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本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3)与防城港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禁养区范围a.饮用水水源保

10、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b.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范围内的区域;c.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具体要求如下:禁养区内禁止畜禽规模养殖,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规划中心区域(市区内)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 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养区内原有规模养 殖场(小区),由所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责令关停或搬迁, 到2018年底全市基本实现禁养殖区内禁养目标。表 2 项目与防城港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对比分析结果分区范围项

11、目选址情况符合性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项目位于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六用村,属于农村地区,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周边 500 米范围内不存在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符合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范围内的区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 养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3)项目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4 - -本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现行生态环境约束性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满

12、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项目生产原料资源条件有保障, 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防护措 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 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见表 3。表 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防城港市市级、县级、乡镇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每年耗电 240 万 kWh,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每年耗水 59367.12m3, 用水来源为场内自打水井。项目取水量占比较低; 本项目电力、水的消耗量所 占比重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

13、求。环境质量底线通过对评价区域内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现状的监测及调查得知,项 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声环境等基本能够达到当地相 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废气经过环保设 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养 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作农业肥料,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产生 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不涉及产 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负面清单。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的特性、工

14、程特点和项目选址、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 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开展项目厂址区域污染源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找出项目入驻的环境制约因素。(2)废气方面:主要关注项目猪舍及堆肥车间恶臭、沼气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厨房油烟等的污染因子、污染源强及治理措施,评价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3)废水方面:本项目属于畜禽养殖类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因此污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及对水环境的影响为本项目的重点。(4)噪声方面:主要关注项目运营后场区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5)固废方面:主要关注项目各类固废的处置措施和暂存区设置。(6)地下水方

15、面: 主要关注项目涉水区域的防渗措施和要求, 避免废水进入地下水系统。5、项目主要结论防城区滩营 36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养殖场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5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 ”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 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 -目 录概述- 1 -1、总则31.1 编制依据 31.2 环境功能区划71.3 评价标

16、准 91.4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14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61.6 相关政策、选址及规划相符性分析241.7 环境保护目标28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02.1 项目概况 302.2 施工期工程分析 442.3 运营期工程分析 482.4 “三废”排放汇总 62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43.1 自然环境概况 643.2 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情况调查 683.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83.4 区域污染源调查 76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7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7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4.3 环境风险评价 101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

17、行性论证 112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2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6- 1 -6、环境影响与经济损益分析 1326.1 经济效益分析1326.2 社会效益分析1326.3 生态效益分析 1326.4 环境效益分析1336.5 本章小结136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77.1 环境管理 1377.2 排污管理要求 1437.3 环境监测计划1498、结论1538.1 项目概况1538.2 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1538.3 工程分析结论 1548.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558.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68.6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578.7 总量控制结论1588.8 环境风

18、险结论 1588.9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588.10 经济损益分析 1588.11 综合评价结论 1598.12 环评建议和要求 159- 2 -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大气评价范围及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项目监测点位图附图 5、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 6、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 7、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8、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图附图 9、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图关系附图 10、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关系附图 11、项目灌溉区与水库位置关系图附图 12、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

19、 、农业农村局关于项目的选址意见附件 4、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六用村民合作社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附件 5、广西防城港防城区园丰牧业有限公司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附件 6、项目尾水农灌协议附件 7、项目监测报告附件 8 、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的意见附件 9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项目设施农用地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附表:附表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1 - -附表 4、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21、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相关法律法规(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015 年 1 月 1 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9 日修订, 2018 年 10 月29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21、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20 年 9 月1 日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9)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年 12 月 26 日修订,2010 年 4 月 1 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13)中华人民共和国

22、农业法(2012 年 12 月 28 日修正, 2013 年 1 月 1 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1.1.2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 2017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3(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 257 号,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4)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23、发201337 号);(5)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6)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 2018 年 7 月 16 日);(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014 年 1 月 1 日);(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印发);(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4、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年 8 月 8 日印发);(13)“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7 年 12 月 25 日)审议通过;(14)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1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第 643 号, 2014 年 1 月 1 日施行);(1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2001 年 5 月 8 日);(17)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 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

25、第 36 号);(18)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 号);(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20)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 年第 7 号令);(2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181 号);(2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 号);4(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25

2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2018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2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27)关于印发“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2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29)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201431 号);(3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 号);(31)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号)。1.1.3 地方性

27、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及文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 年 5 月 25 日修订,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8 号);(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桂环发201152 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69 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桂政

28、办发2007124 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125 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 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1 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2 号);5(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

29、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1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的通知(桂环函20171056 号) 中附件 3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14)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 年 1 月)。(15)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16)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 年);(17)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

30、020 年);(1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桂环函20162146 号);(19)防城港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2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 号)。1.1.4 相关技术导则与方法6(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2016);大气环境(HJ2.2 2018);地表水环境(HJ2.3 2018);地下水环境(

31、HJ610-2016);声环境(HJ2.4-2009);生态影响(HJ19-2011);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1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1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4-2004);(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1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2003.09);(15)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

32、版)(2002.12);(1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1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18)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1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20)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2010);(2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9 号令 2001 年 5 月);(2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3)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 1996);(24)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33、2009);(2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案例处理规程(GB16548-2006);(2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2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HJ1029-2019);(2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9)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7-2006);(30)畜禽猪粪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1.1.5 项目依据(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项目备案证明;(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2 环境功能区划1.2.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

34、地区为农村地区,尚未进行环境空气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7二级标准。1.2.2 水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项目的养殖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之后用于灌 溉区灌溉。 项目周围的地表水体主要为三甲水库,位于项目东侧,距本项目约 26m 。三甲水库未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以农业灌溉为主,目前存在圈水域用于养鸭的问题。(2)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未有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 。 根据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地下水水质划分为五类: 类主

35、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 量;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 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类水不宜 饮用。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是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主要用途为饮用、工业、农业用水,因此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1.2.3 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评价区域为乡村地区,目前尚无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 范(GB/T 15190-2014),乡村声功能区的确定, 按 GB3096 的规定执行。根据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

36、能区分类, 村庄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1.2.4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项目周边土地 现状主要为林地、旱地、农田、荒草地等, 项目用地与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水田、旱地、 园地、草地、林地,属于农用地, 因此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 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限值要求。81.2.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六用村,根据

37、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林产品提供功能区, 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目标。1.3 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1.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 、TSP 、PM10 、CO 、O3 、PM2.5 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NH3 、H2 S 参考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标准限值。 具体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见表 1.3- 1。表 1.3-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评价因子取值时间标准值(g/m3)备 注SO2年平均

38、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1501 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 小时平均801 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 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 小时平均75CO24 小时平均4mg/m31 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1601 小时平均200NH31 小时平均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中附录 D 标准要求 H2S1 小时平均101.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东面三甲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详见表 1.3-2。表 1.3-2 地表水环

39、境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值标准来源1pH 值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92溶解氧三5(GB3838-2002)类标准3化学需氧量204五日生化需氧量45氨氮1.06高锰酸盐指数67石油类0.058总磷(以 P 计)0.29总氮1.01.3.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具体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见表 1.3-3。表 1.3-3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值 单位:mg/L(pH 除外)序号项目标准值标准来源1pH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2总硬度4503硫酸盐2504耗氧量3.

40、05氨氮0.56钠2007总大肠菌群3.08亚硝酸盐(以 N 计)1.09硝酸盐(以 N 计)2010氯化物25011汞0.00112铅0.0113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214氰化物0.0515砷0.0116铬(六价)0.0517氟化物1.018镉0.00519铁0.320锰0.101021溶解性总固体=100022菌落总数=1001.3.1.4 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即昼间按=55dB(A)、夜间按=45dB(A)执行。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3-4。表 1.3-4 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昼间夜间1类55dB(A)4

41、5dB(A)1.3.1.5 土壤环境质量项目用地与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3-5。表 1.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序号项目pH 值标准值标准来源1镉=5.50.3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2汞1.33砷404铜505铅706铬1507锌2008镍60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3.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表 2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42、限值,详见表 1.3-6。表 1.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摘录)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11二氧化硫0.40mg/m3氮氧化物0.12mg/m3(2)运营期项目无组织恶臭中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臭气浓度标准限值。 具体见表 1.3-7。表 1.3-7 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污染物单位标准值来源恶臭NH3mg/m3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 1993)二级标准H2Smg/m30.06臭气浓度无量纲70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本项目食堂设置 2 个灶头, 基准灶头数1,3,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