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建设年产35000吨二次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建设年产35000吨二次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33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二期建设年产35000吨二次锂电池电解液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 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日期:2021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二期建设年产 35000 吨二次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代码2109-440404-04-02-38835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化二路 2 号地理坐标( N22 度 1 分 27.077 秒,E113 度 11 分 11.976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669 其他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
2、造业 26-44 、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 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 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 废水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10819环保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占比(%) 7.39施工工期9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
3、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技术指南规定的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物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无工业废水直接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总计超过临界量,需设置风险专章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本项目不涉及直接从 河道取水 1 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本项目污水排放不涉 及海洋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栏
4、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审批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的批复(珠府批201072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30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相符性规划将南水片区分为三大产业区和三大码头仓储区。高栏港经济区南 水片区是珠海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规划范围
5、包括整个南水镇,东至鸡啼 门水道、南至南海、西至黄茅海、北至南水沥,总面积约 287 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该区域要形成石化、电力、能源、钢铁和装备制造为主导的重 化产业格局,成为这几类产业的区域基地。根据功能区分,区域内被分为 高栏石化与天然气化工产业区、南水精细化工产业区、黄茅海-荷包装备制造区三大产业区。另外,还有三大码头仓储区。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化二路2号,属于工业用地,从事电解液、铝塑复合膜生产,符合园区的定位。2. 与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1307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1 307 号
6、)中提出“ 园区规划建设要贯彻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的理念,推 行清洁生产,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并采用清洁生 产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应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园区应优先引进先进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等企业,不得新 引入钢铁、燃煤发电机组、冶金、印染、制革、电镀、发酵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 经济区南水镇南化二路 2 号,主要从事电解液、铝塑复合膜生产,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不属于钢铁、燃煤发电机组、冶金、印染、制革、 2 电镀、发酵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园区的定位。项目不属于
7、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珠 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的优先发展类(高性能电池材 料),因此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 项目符合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1307 号)的选址等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2 与(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项目项目情况相 符 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
8、先保护区、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相 符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 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 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 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 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 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项 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后与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相 符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
9、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 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 下达的 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目标。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 电。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 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可 行的防措施, 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 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相 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 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 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建立 “ 1+3+N”三级生态环境
10、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省总 体管控要求, “3”为“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 N” 为 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的管控要求。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 目。相 符 3 2. 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 420010珠海经济 技术开发 区重点管 控单元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工业污 染重点管控区、 大气环境高排 放重点管控区管控维度管
11、控要求项目相符性区域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 合园区定位的先进能源、石化、精细 化工等项目,其中,区块 1 重点引入 精细化工和机械,区块 2 重点引入石 油化工和造纸,区块 3 重点引入能源、 钢铁及码头业,区块 4 重点发展油脂及饲料行业等,区块 5 重点发展液化 石油气仓储等。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 洗选、印染、含发酵工艺的生物制药 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以及电石、炼铁、球团及烧结、铁合金冶炼、 焦化、煤化工、黄磷等行业。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周边 金龙社区、铁炉新村等村庄临近的区 域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
12、放量小、工业噪 声影响小的产业。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1- 1.【产业/鼓励引导 类】项目为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属于石化项目,符合园区定位。1-2.【产业/禁止类】 项目为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属于禁止引入的行 业。1-3.【其它/鼓励引导 类】项目选址不属于 金龙社区、铁炉新村 等村庄临近的区域。 1-4.【大气/限制类】 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选址位于工业项目 落地集聚发展区域。能源资源 利用2- 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
13、目的 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 年 本)的要求。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 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2- 1.【其它/综合类】项目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目前无该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2.【土地资源/限制类】项目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 年本)的要求。2-3.【能源/鼓励引导类】项目生产使用电 能。 4 污染物排 放管控3- 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 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 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废水控制在 15234.6m3/d,COD341.81t/
14、a 、氨氮 85.45t/a;排入高 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 控制在 45114.4m3/d ,COD988t/a 、氨 氮 247t/a ;二氧化硫 10517. 11t/a 、二氧化氮 6648.22t/a 以内。3-2.【其他/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3-3.【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 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 削减量替代。3-4.【产业/限制类】造纸行业执行水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火电、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3-5.【水/综合类】加快推进高栏港区 石化园区
15、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及其配套 管网设施建设。3-6.【水/限制类】珠海汇华工业污水 处理二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电镀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 1597 2015)表 2 中“珠三角 ”排放限值。 3-7.【大气/鼓励引导类】强化对石化 企业臭氧主要前体物的排放控制,对 产生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的车间或工 段强化负压操作管理;对产生 VOCs 的生产工艺、废液、废渣系统实施密 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 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加强对生产、 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 治理。3-8.【大气/鼓励引导类】园区内发展天然气热电联
16、产项目,实施集中供热 替代分散燃煤锅炉。3- 1.【其它/限制类】项目总量在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之内。3-2.【其他/限制类】项目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3-3.【大气/限制类】 项目执行氮氧化物 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 代。3-4.【产业/限制类】项目属于化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5.【水/综合类】项 目已办理排水许可 证,项目废水经处理 后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3-6.【水/限制类】本项目不涉及。3-7.【大气/鼓励引导 类】项目工艺排气经 密闭收集,通过“冷 凝+水喷淋+两级活 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罐区储罐通过采用 “氮封+双管式原料
17、 输送方式 ”可有效降 低储罐“大小呼吸 ” 有机废气产生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量。3-8.【大气/鼓励引导类】项目无燃煤锅 炉。 5 环境风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事 故应急体系,企业、区域水质净化厂 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 应急缓冲池。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保证消防废水应急处置,并与南水水 质净化厂、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 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落 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4-2.【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 境风险防范能力。4-3.【风险/综合类】加强石化、化工 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储存、 使
18、用的企业管理,原料和产品应贮存 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明火、 热源,其仓库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 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 等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涉及危险工 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 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4-4.【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 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 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 (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 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4-5.【其它/综合类】进一步完善园区 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石油 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和油气化学品
19、仓 储区规划的公共管廊,石油化工区、 精细化工区的热力管网建设;为保障罐区消防能力,完善南迳湾油气化学 品仓储区供水管网的建设。4- 1.【风险/综合类】 企业已制定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建立环 境风险事故应急体 系,并与南水水质净 化厂及当地应急预 案相衔接,落实有效 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4-2.【风险/综合类】 企业已制定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加强环 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4-3.【风险/综合类】 项目储罐及化学品 仓库均按照国家规 范进行设计及建设, 符合星官要求,并已 制定并落实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防止因 渗漏污染地下水、土 壤以及因事故废水 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4.【固
20、废/综合类】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 物(含危险废物)依 托现有项目符合规 范且满足需求的危 险废物暂存间,固体 废物(含危险废物) 贮存、转移过程中配 套有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及其它防 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5.【其它/综合类】 项目使用园区配套 的公用工程和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的用 水、用电、用气均来 源园区市政管网供给。3.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生产二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中的“十九、轻工- 14 、锂离子 6 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 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
21、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 与添加剂;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 ”。项目属 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设备及产品产能 不属于目录内限制类及淘汰类范围;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项目属于“一、优先发展类-3.新材料-(52)高性能电池材料 ”,符合珠海市产业政策要求。4. 选址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化二路 2 号,根据建设单位 提供的项目所在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200012350 号) ,该用地为工业用 地。项目所属地块已
22、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审查意见(粤环审2011307 号),项目选址基本合理。5.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表 1-3 与减排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项目不属于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且项目选址属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范围内相符6. 与广东省打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相符性分析表 1-4 与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禁止新建、扩建燃煤
23、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 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 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 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 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 目。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属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项目,能源均使用电能,不属于政策内命令禁止建设的项目相符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严格限制建设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 VOCS 排放项目,新建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项目选址属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范围内 7 7.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5 与(环大气20
24、1953 号)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 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项目工艺排气经密 闭收集,通过“冷凝+ 水喷淋+两级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罐区 储罐通过采用“氮封 +双管式原料输送方 式 ”可有效降低储罐 “大小呼吸 ”有机废气产生量,减少无组 织废气排放量。相符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
25、石转 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 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 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 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 期更换活性炭。项目废气通过“冷凝+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相符8.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表 1-6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 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 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 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 不属于条例中禁止新建的项目相符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
26、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 防治先进可行技术。项目工艺排气经密闭收集, 通过“冷凝+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从15m 高排气筒排放;罐区储 罐通过采用“氮封+双管式原 料输送方式 ”可有效降低储 罐“大小呼吸 ”有机废气产 生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相符9. 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 8 表 1-7 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 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建设单位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7、珠港排水字2020第0030 号)相符10. 与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表 1-8 与大气、水、土壤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指导企业使用高效适宜治理技 术,严控 VOCs 重点行业新建、 改建 和扩建项目使用光催化、 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 设施,推动现有企业逐步淘汰采用上述低效治理技术的设施项目根据废气特性选用“冷凝+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有机废气,无使用光催化、光氧化及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相符11. 与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相符性分析表 1-9 与广东
28、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相符性分析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 要求项目相符 性源头削减5低(无) 泄 漏设备使用无泄漏、低泄漏的泵、压缩机、过 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荐项目使用低(无)泄露设备6循环冷却水采用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推荐项目采用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过程控制8储罐其他化工行业:储存真实蒸气压 27.6kPa 但76.6kPa 且储罐容积75m3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符合下 列规定之一:a )采用浮顶罐,对于内浮顶罐,浮顶 与罐壁之间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 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对于外浮顶 罐,浮顶与罐壁之间采用双重密封,且 一次密封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
29、密封等高效密封方要求项目储罐 储存的挥 发性有机 液体真实 蒸汽压 27.6kPa 9 式;b)采用固定顶罐,排放的废气收集处 理达标排放,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80%;c )采用气相平衡系统;d)采用其他等效措施。10固定顶罐:a )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 隙;b)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 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 应密闭;c )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 计要求。要求项目采用 固定顶罐, 符合要求。11物料输送液态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采用非管道 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物料时,应采 用密闭容器、罐车。要求项目液态 物料采用 密闭管道 输送。14物料装载挥发性有机
30、液体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若 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槽 (罐)底部高度小于 200 mm。要求符合要求15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27.6kPa 且单一 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500m3,应下列规 定之一:a )排放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或 者处理效率不低于 80%;b)排放的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要求项目储罐 储存的挥 发性有机 液体真实 蒸汽压 27.6kPa16投料和卸料液态 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 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 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 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 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项目液态 物料采用 密闭管道 输送。
31、18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密闭, 卸料废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 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罐区储罐 通过采用 “氮封+双管式原料 输送方式 ” 密闭输送, 废气收集 进入处理 设施处理。26清洗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移动缸及设备 零件清洗时,应采用密闭系统或在密闭 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 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要求项目包装 桶内壁清 洗在桶内 密闭进行, 废气排至 收集处理 系统处理。 10 28配料加工及 包装VOCs 物料的配料、混合、研
32、磨、造粒、 切片、压块、分散、调色、兑稀、过滤、 干燥以及灌装或包装等过程,采用密闭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废 气收集处 理系统;无法密闭的,采取 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要求项目生产 过程在密 闭设施内 进行,废气 排至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29非正常排放载有 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 工(车)、检维修时,在退料阶段将残 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 过程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清洗及吹扫 过程排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项目开停 工、检维修 过程产生 的残存物 料及不合 格品均密 闭收集,废气排至废 气收集处 理系统
33、。30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 宜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推荐31设备与管线 组件泄漏载有气态 VOCs物料、液态 VOCs物料 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 个, 开展 LDAR 工作。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进行LDAR 工 作。32按下列频次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 点进行 VOCs 泄漏检测:a )泵、压缩机、搅拌器(机)、阀门、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 接系统至少每 6 个月检测一次;b)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它密封设备 至少每 12 个月检测一次;c )对于直接排放的泄压设备,在非泄 压状态下进行泄漏检测;直接排放的泄 压设备泄压后,应在泄压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之
34、内,对泄压设备进行泄漏检测; d)设备与管线组件初次启用或检维修 后,应在 90 天内进行泄漏检测。要求36当检测到泄漏时,对泄漏源应予以表示 并及时修复; 发现泄漏之日起 5 天内 应进行首 次修复; 除纳入延迟维修的 泄漏源,应在发现泄漏之日起 15 天内 完成修复。要求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行检测及修复38敞开液面对于工艺过程排放的含 VOCs废水,集输系统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 )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 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b)采用沟渠输送,若敞开液面上方 100 mm 处 VOCs 检测浓度200mol/mol ,应加盖密闭,接入口和排出 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要求
35、项目含 VOCs 废水 采用密闭 管道输送 11 39含 VOCs 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 面上方 100mm 处 VOCs 检测浓度200 mol/mol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 )采用浮动顶盖;b)采用固定顶盖,收集废气至 VOCs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c )其他等效措施。要求项目对含VOCs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VOCs 废气进行收集, 收集后进 入废气处理系统处 理。40循环冷却水对于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每 6 个月 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 水中的总 有机碳(TOC )浓度进行检 测,若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 10% , 则认定发生了泄漏, 应按照设备组件 要求进行泄漏源修复与
36、记录。要求项目建成 后按要求 进行检测特别控制要求41储罐储存真实蒸气压76.6kPa 的挥发性有 机液体储罐,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 他等效措施。要求项目储罐 储存的挥 发性有机 液体真实 蒸汽压 76.6kPa43其他化工行业:储存真实蒸气压27.6kPa 但76.6kPa 且储罐容积75m3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 存真实蒸气压5.2kPa但27.6kPa 且储 罐容积150 m3 的挥发性 有机液体储 罐,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 )采用浮顶罐,对于内浮顶罐,浮顶 与罐壁之间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 形密封等 高效密封方式; 对于外浮顶 罐,浮顶与罐壁之间采用双重密封,且 一次密封采
37、用浸液 式密封、机械式鞋 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b)采用固定顶罐,排放的废气收集处 理达标排放,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90%;c )采用气相平衡系统。要求项目储罐储存的挥发性有机液体真实蒸汽压5.2kPa44装载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27.6kPa 且单一 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500m3,以及装载 物料真实蒸气压5.2 kPa 27.6 kPa且单一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2500 m3, 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 )排放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或 者处理效率不低于 90%;b)排放的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要求项目储罐储存的挥发性有机液体真实蒸汽压5.2kPa 12 48敞开液面对于工艺过程排放的含 VOCs
38、 废水,集输系统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 )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 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b)采用沟渠输送,若敞开液面上方 100 mm 处 VOCs 检测浓度100mol/mol , 应加盖密闭,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 境空气隔离的措施。要求项目含 VOCs 废水 采用密闭 管道输送。49含 VOCs 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 面上方 100 mm 处 VOCs 检测浓度 100 mol/mol ,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 )采用浮动顶盖;b)采用固定顶盖,收集废气至 VOCs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项目对含VOCs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VOCs 废气进行收集, 收集后进 入废气
39、处理系统处 理。末端治理50废气收集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 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 速不低于 0.3m/s。要求项目废气 经密闭管 道收集。51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 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 状态,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 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mol/m ol ,亦不应有感 官可察觉泄漏。要求52末端治理与排放水平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 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 燃烧等高 效治理技术。推荐项目生产 废气采用 “冷凝+水 喷淋+两级活性炭吸 附 ”处理, 污水处理 站废气采 用“酸碱喷 淋+UV 光 解+
40、活性炭吸附 ”处 理。53水溶性、酸碱 VOCs 废气宜选用多级 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推荐541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有机 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涂料、油 墨及胶粘 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4-2019 )排放限值要 求,其他无行业标准的企业有机废气排 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时 段排放限值,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 适用于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 13 则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 应的排放限值;若收集的废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处理效率 80%;2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mg/m3 ,任 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3。时段排放限值;有机 废气处理效率80%;厂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 浓度值符合要求。55治理设施设计 与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