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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溪电镀基地入园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清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2 月目录概述 10.1 项目由来 10.2 建设项目特点 20.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0.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60.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50.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241 总则261.1 编制依据 261.2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 351.3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561.4 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 671.5 污染控制及保护目标 692 电镀基地概况 772.1 基地规划概况 772.2 基地建设概况 872.3
2、 企业准入条件及要求 1042.4 入基地企业情况 1092.5 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 1222.6 基地环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3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293.1 项目概况 1293.2 项目生产概况 1363.3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1583.4 项目工程污染源 172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274.1 自然环境概况 2274.2 项目所在区域污染源概况 2304.3 环境调查与评价 230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855.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855.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965.3 声环境影响分析 384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885.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393I
3、5.6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408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4226.1 环境风险评价程序 4226.2 评价依据 4236.3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4296.4 环境风险识别 4316.5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4436.6 风险预测与评价 4466.7 污染事故预防及对策措施 4666.8 评价结论与建议 4907 环境保护措施 4937.1 废水处理措施 4937.2 废气治理措施 5377.3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5517.4 噪声治理措施 5538 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损益分析5568.1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5568.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5568.3 项目环境效益分析 5578.4 项目环保投资
4、估算 557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5599.1 项目环境管理 5599.2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 5609.3 项目环境监测 5649.4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 5669.5 项目设施“三同时”验收 56910 结论与建议57210.1 项目概况 57210.2 项目工程分析57310.3 环境现状 57410.4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57610.5 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57810.6 清洁生产分析57910.7 总量控制 57910.8 公众参与 57910.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58010.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8010.11 有关建议 581II附件 1 环评
5、委托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关于调整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服务范围的复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 租赁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基地审批意见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基地排放口变更意见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 龙溪镇污水处理厂审批意见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龙溪电镀基地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近一年电镀基地污水厂例行检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再生水质监测报告 709附件 11 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13 入园申请 718附件 14 备案证 719附件 15 原辅材料 MSDS 720附件 16 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 734附件 17 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情况调研专家意见 736附件 18 关于注销博罗县弘达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通知 737附件 19 伟创、湘中废水监测报告738附件 20 专家评审意见 752附件 21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回应表756附件 22 专家复核意见 758附件 23 专家复核意见修改回应表759III概述0.1 项目由来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属根据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 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的
7、通知(粤环2004149 号)的精神建设的电镀基地。该基地占地总面积为 417357m2 ,由惠州金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惠州市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要求,新建专业电镀项目全部进入定点基地,博 罗县范围内的现有电镀企业符合入基地条件的将迁入该电镀基地,不迁入基地的按规定 关闭。以引导电镀业走集约化经营管理道路,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理,有利于电镀行 业上规模上档次和电镀工艺技术改造,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发挥投 资效益,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产生规模聚集效应,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博罗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龙溪电镀基地分期建设,一期已于 2010 年全部建成投
8、入使用,二期已于 2013 年全 部建成投入使用,三期已于 2014 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四期已于 2021 年全部建成投入 使用,总用地面积约417357m2,总建筑面积约 538443m2,其中电镀厂房面积约444000m2, 污水处理站面积约 15000m2 ,设计日处理生产废水能力为 1 万吨,生活区建筑面积约 79443 m2 ,员工人数约 11000 人。预计将有 100 多家企业整合入园,截止至 2022 年 12月,已经有 110 家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进入了龙溪电镀基地。根据“关于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 1256 号)、关于印发惠州市东
9、江流域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17】 151 号)、关于调整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服务范围的复函(粤环函【2017】1946)” 文件精神,在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原环评及验收批复文件要求 且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惠州市东江流域其他区域现有企业搬迁进入该基地。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溪电镀基地入园企业)属于新建项目,其“一 对一”统一定点来自博罗县弘达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博罗县弘达五金表面处理有限 公司原位于惠州龙溪环保电镀产业园 309 栋 2 楼,主要从事 LED 、SMD 支架等产品的 电镀加工,获得审批水量为
10、100t/d 。因生产经营模式调整,为响应环境保护要求,现根据惠州市东江流域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生产车间搬迁至惠州龙溪环保电镀1产业园 601 栋 1 楼,搬迁后原“博罗县弘达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变更为“惠州市金 美科技有限公司 ”原法人“翟秀玲 ”变更为“司大伟 ”(入园申请详见附件 13),现博 罗县弘达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已注销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 18)。因此,符合搬迁进 入 基 地 要 求 。 博 罗 县 弘 达 五 金 表 面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1322324720725G)同意入园企业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
11、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5630RF23)。根据政策要求,以博罗县弘达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已注销的排污许可证腾出的指标入驻惠州龙溪环保电镀产业园及办理环保手续。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溪电镀基地入园企业)属于新建项目,本项 目位于博罗县龙溪街道球岗村惠州龙溪环保电镀产业园 601 号厂房 1F ,该公司与园区 协议水量为 80t/d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东江流域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惠市环2017151 号):龙溪电镀基地在原审批废水排放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 优先满足博罗电镀企业的入园需求,余量拟用于东江流域其他县区电镀企业;电镀企业入园后要升级改造,确保电镀金
12、属种类、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水平符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0 年 11 月 30 日施行),项目属于“三十 金属制品业 33” 中 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 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下和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的类别,应当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表 0.1-1 建设项目环
13、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要)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项目情况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7 、金属制品表面 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 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下和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的除外)其他/项目有电镀 工艺0.2 建设项目特点2项目设置 3 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可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废气无组 织排放等情况,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需重点关注电镀废液的回收利用、浓水的去向以及酸雾等废气的处理情况。项目原辅材料含多种危险化学品,潜在风险源较多,需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筛 选出最大可信事故
14、,对风险事故后果进行预测和评价,并提出切实可靠的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0.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阶段。(1)第一阶段工作内容2022 年 5 月,受建设单位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惠州市金美科 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项目环评课题组,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收集并研究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和电 镀基地有关批文,初步进行工程分析。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制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根
15、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第三十一条对依法 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 式予以简化:(一)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 规定的 10 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 5 个工作日;(三)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因此,本项目可将公众参与第
16、一次公示内容纳入第二次公开内容一并公示。(2)第二阶段工作内容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份期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多次至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 查及踏勘。详细了解项目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在此基础上完成工程分析。同时,对 项目所在地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根据龙溪基地对基地及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河流底泥等现状的监测报告,根据各环境要素的具体3情况结合项目工程分析,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第三阶段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项目环境
17、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2022 年 10 月 10 日,建设单位在当地公众媒体网站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对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编制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 建设单位委托惠州日报对项目情况分别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环评单位编制完成惠州市金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溪电镀基地入园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评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 0.3- 1。4图 0.3-1 评价技术路线50.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和电子配件的电
18、镀加工,涉及的电镀工艺包括镀镍、镀锌和 镀铜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项目属于行业分类中 C“制 造业 ”第 33 大类“金属制品类 ”第 336 中类的 3360 小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有关电镀行业列 入淘汰行列的工艺如下:1 、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 钾镀金(2014 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2 、含氰沉锌工艺。 另根据关于公告:“停止执行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规决定(第21 号令)第三十五条 2014 底淘汰氰化金
19、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项目设置专业电镀,镀金、镀银、镀青铜和镀黑镍工序涉及有氰电镀,属于暂缓淘 汰工艺。不涉及含氰沉锌工艺。因此,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项目会根据国家 及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进行及时更新、替代,待有可替代氰化物电镀的成熟工艺和原料时,采用无氰电镀替代之。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另外,项目设备满足工业和信息 化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国发201114 号)、国家发改 委发布的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第一批)文件的要求。工信 部发布的
2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7 号文件)等文件的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生产工艺装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文件要求。(2)项目选址的合法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惠州龙溪环保电镀产业园 601 栋 1 楼,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龙溪电 镀基地为经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环保工业基地之一,项目选址不属于惠州市各级饮 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不属于生态严格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控制区或生态功能保育 区,不属于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项目厂房选址合法。6(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惠州金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基地运
21、营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委托华品检测中 心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底泥进行了监测,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委托广东至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和土壤进行了监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分析来看,公河排渠、南北排渠、银河排渠、马嘶水各监测点位各物质均无超标,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基地内监测点位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的要求, 现状地下水质情况良好。从历史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总锌、氨氮、总铅、 总镉略有升高,但高锰酸盐指数、总铜、总汞浓度等指标浓
22、度均有下降。总体而言,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均未超标。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1 年惠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资料显示,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惠州金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基地运营公司)委托广东至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04 日对龙溪电镀基地所在地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 测。在本次大气环境调查资料显示,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小时平均浓度和 24 小时平均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硫酸、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 臭气浓
23、度等污染物均未超标。总体上看,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好,基本符合环境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与历史数据比较,环境空气氯化氢指标有变差趋势。基地应加强管理,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分析,各监测断面指标均符合参照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 S1S14 的各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和7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
24、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要求。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基地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选址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4)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的博罗县龙溪镇,属于重点拓展区。项 目建设,符合龙溪镇的主体功能规划;项目位于有较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龙溪电镀基地 内,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保障东江水源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本项目符合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处区域为规划中的现有建
25、设用地,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5)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不含禁止措施。因此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政策相符合。(6)与龙溪电镀基地准入条件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惠州市本地已有的电镀企业,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电镀行业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体系(2015)规定的电镀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中规定的电镀工艺。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电镀生产环保规定和规范要求。
26、项目生产线为全自动生产线,电镀设备和厂房设施设计符合基地的基本要求,前 处理工艺不使用有毒有害有机溶剂,使用低浓度、低毒工艺,镀件清洗使用多级逆流漂洗,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 60% ,排水量按基地核定为 80t/d。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环2004149 号)以及转发惠州市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统一定点工 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0937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已批复的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惠州市环科所,2006 年 8 月)中对进入电镀基地的企业提出的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龙溪基地要求,与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相符合
27、 性,项目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的相关管理要求。8(7)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位于惠州 市博罗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其管控要求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8、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 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 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 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积极推进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 车制造、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 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 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 规关停
29、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 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 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优 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 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逐步推广新能源物流车辆,积极推动设立“绿色物流”片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 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加快建立以 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
30、境监管执 法。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只 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火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9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入 推进石化化工、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 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严格落 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优化调整供
31、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类水域新 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园 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陆海统筹,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量。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 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 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 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
32、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 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全力避免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事件)。(三)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 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 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 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
33、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 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 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 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属于龙溪电镀基地入园企业。根据工程分 析,项目废水产生量为 80 吨/日,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回用率为 60%(48 吨/日),剩余废水 40%经基地排放口外排至公河排渠,排放量为 32 吨/日,满足10重点污染物
34、“减量替代” 的要求。项目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满足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 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龙溪电镀基地,所在区域被划入该通知环境管控单元的重 点管控单元行列。该类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思想为“ 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 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项目与该通知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0.4-2 和表 0.4-3 所示。表 0.4-1 项目管控单元具体分类环境
35、管控单元编号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ZH44132220004龙溪电镀基地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表 0.4-2 项目“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 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分析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拓展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占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 生态空间,属于其他区域。2环境质量 底线大气检测结果显示,评价区域内空气质量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水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物质均无超标,所
36、在区域受工业污 染不明显,不会触碰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声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四周厂界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物质均无超标,所在区域受工业污 染不明显,不会触碰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物质均无超标,所在区域受工业污 染不明显,不会触碰土壤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电镀基地内部,依托基地现有给排水、废水处理设施且整体而言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37、11表 0.4-3 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区域布局 管控要求1- 1.【产业/限制类】入基地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基地产业定 位。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中限制类、淘 汰类,可归入允许类;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 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可依法平等进入。项目主要从事 五金件和电子配件的电镀加工,满足基地产业定位。符合1-2. 【水/限制类】在基地不扩大用地范围、不增加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 量,并进一步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风险应急能力的前提下,惠 州市东江流
38、域位于该基地外的优质电镀企业(含电镀车间)可搬迁进入 基地。项目用水主要为电镀生产废水和清洗废水等,废水分类收 集后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60%可回用于生产,剩 余废水经基地专用管道外排至公河排渠。生活污水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额外增 加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符合1-4. 【其他/禁止类】基地邻近现有及规划集中居住区的区域设置产业控 制带,控制带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规划的工业项目和居民住宅。基地已设置产业控制带。符合能源资源 利用要求2- 1.【其他/综合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国家 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入园项目均要
39、达 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电镀行业中水回用率应达到 60%以上。积极 推广使用无氰电镀工艺,对已有成熟无氰的电镀工艺(如镀锌等),禁 止使用含氰电镀;对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镀铜打底工艺等尚无成熟无 氰替代工艺的,在无氰电镀工艺成熟时即行替代。本项目设置专业电镀,有氰工艺为镀金、镀银、镀黑镍和 镀青铜工艺,属于暂缓淘汰工艺。项目会根据国家及广东 省相关产业政策进行及时更新、替代,待有可替代氰化物 电镀的成熟工艺和原料时,采用无氰电镀替代之。项目废 水分类收集后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60%可回用于 生产,剩余废水经基地专用管道外排至公河排渠。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 1. 【水/限制类】基
40、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数值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中“珠三角”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其中氨氮排放 浓度不高于 2mg/L ,并通过配套建设湿地系统,进一步提升基地水环境 风险防范能力。基地生产废水总排口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珠三角”排放 限值的较严值,其中氨氮放浓度不高于 2mg/L 。根据博 罗县龙溪电镀基地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情况调研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17),氟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
41、0mg/L。符合3-2. 【水/限制类】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污染物削减替代。本项目总铬总量来源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调配。符合1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3-3. 【水/综合类】基地以配合整治现有电镀类企业为重点,通过整合搬 迁促进电镀产业的优化升级,摒弃落后的生产工艺,采用低毒、无毒、 低浓度、低能耗的电镀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实行全行业节能、降耗、 减污和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要求达到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电镀行业 中的“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综合类)二级水平以上,废水回 用率需达到 60%以上。项目采用全自动生产线,不属于落后的生产工艺。项目采 用低毒、无毒、低浓度、低
42、能耗的电镀工艺和清洁生产技 术,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后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60% 可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经基地专用管道外排至公河排渠。符合3-4【大气/限制类】强化 VOCs 的排放控制,新引进排放 VOCs 项目须 实行倍量替代。项目涉及 VOCS 的排放,应实行倍量替代。符合3-5【其他/限制类】基地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基地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 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4- 1. 【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 的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 防止事故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排入周边水体,确保环境安全。本项目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符合4-2. 【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企业、基地、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做好企业、废水处理厂等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落实 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基地需建设容积不少于 25000m3 的事故应急 池,保证各类事故废水得到妥善收集处理。基地已做好对应的防控体系及地面防腐防渗措施,并分别 设置了两个容积为 1 万立方米和 1.5 万立方米的两个事故 应急池,两个事故应急池是联通的,可以保证各类事故废 水得到妥善收集处理。符合4-3. 【风险/综合类】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 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 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基地已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 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符合2表 0.4-4 与龙溪电镀基地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项 目环保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政策要求符合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