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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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概述11 总则41.1 编制依据41.2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时段7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执行标准91.4 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内容14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51.6 评价方法19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202.1 项目地理位置202.2 路线方案比选202.3 推荐方案建设内容232.4 建设方案262.5 工程分析42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13.1 自然环境概况713.2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733.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83.4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93.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6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94.1 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994.2 大气环境

2、影响预测与评价1184.3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44.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7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494.6 环境风险影响预测与评价1505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可行性论证1575.1 设计阶段环保措施1575.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615.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685.4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估算1755.5 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179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826.1 工程建设环境损失经济分析1826.2 工程建设效益经济分析1826.3 工程建设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比较182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47.1 环境管理1847.2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1867.3

3、 环境监测计划1887.4 环境监理计划1897.5 竣工环保验收1928 评价结论1938.1 工程基本情况1938.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948.3 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948.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08.5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8.6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说明2018.7 评价结论201iii拥戴你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 概述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道路平纵面缩图附图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成果图附图4 项目与周边饮用水源关系位置图附图5 项目与河池市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图附图6 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附图7 项

4、目与河池市水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图附图8 项目与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9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系图附图10 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11 项目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2 项目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3 项目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4 项目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5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16 项目

5、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17 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2008年)关系图附图18 项目与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城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9 项目评价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示意图附图20 项目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21 项目与广西爱山森林公园位置关系图附图22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图附图23 广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划分图附件:附件1 环评委托书附件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3 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噪声检测报告附件4 石方调配说明附件5 土方处理意向协议书附件6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

6、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论证意见附表:附表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概述一、建设项目的特点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重点推进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环江高铁站与环江县城联系的重要通道。项目建设对完善当地公路网结构,拓宽城市发展空间,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利交通支持具有积极意义。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起点肯床(高铁站)(桩号 -K0+060),终点为

7、金禾南路(K7+184.414),与市政路环江县高铁大道(金禾南路至终点)相接,经西南村、塘帮水库、耐禾村。路线全长7.244km。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为新建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全线长7.244km,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0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路面。项目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分述如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下图。 (1)第一阶段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立即成立了课题组,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工程;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中“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基本农田、广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域)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建设单位协助下,我单位充分收集资料并组织现场调研,认真研究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政府批文,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与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

9、价因子的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各项环境因子的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2)第二阶段工作内容组织相关环评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调研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同时对建设项目进行深入地工程分析。根据各环境要素的具体情况及工程分析内容,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各环境要素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第三阶段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最后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最终编制完成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三、分析判定相

10、关情况本项目建设属于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重点推进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2117号)提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湿地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四、关注的主要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工程选线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

11、求;2、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特别是营运期交通噪声是否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各敏感保护目标;3、项目拟采取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项目建设会对沿线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项目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也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对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五、主要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属于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重点推进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

12、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4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 1总 则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修正);(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3、(2020年9月1日起修订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修订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修正);(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0)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起施行);(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1.1.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

14、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实施);(2)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2007年12月1日);(3)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2018年2月13日);(4) 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5) “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3139号,2003年8月14日);(6) 关于施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2010年1月11日);(7)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

15、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2003年5月24日);(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9)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2021年9月7日实施);(10)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2021年2月1日实施)1.1.3 地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规划(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9月1日施行);(2)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年3月23日施行);(3)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知(桂政发20175号);(4)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修订)(2014年10月1日施行);(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修订)(2016年12月9日);(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2008年2月14日);(7)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年12月21日);(8) 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9年2月1日施行);(9)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桂政发199317号);(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桂政发201017号);

17、(11) 广西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批)(1991年);(12)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年修正);(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14) 河池市水功能区划(2016年);(15) 广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交安监发202121号);(1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6号)(17)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2117号)(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

18、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 号文)。1.1.4 相关技术规范、标准(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19、9)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10)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1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2)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13)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4)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物多样性影响(DB45/T 1577-2017);(16) 公路运营管理企事业单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DBJT 45/T 009-2020)。1.1.5 项目技术

20、资料及文件(1) 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12月);(2) 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送审稿)(2021年11月);(3) 环江县高铁站至金禾南路一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21年12月);(4) 其它相关资料。1.2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时段1.2.1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各专项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级别的划分方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见表1.2-1。表1.2-1 评价工作等级表评价内容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21、本项目情况生态影响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工程环境影响区域为一般区域,工程占地(含水域)2km2或路线长度50 km,划分为三级。项目评价范围内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公路路线全长7.244km50km,占地0.4333km22km2,评价等级为三级。空气环境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等级公路项目应按照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等)排放的污染物计算。项目沿线无服务区、加油站等集中排放源。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排放所含CO、NO2,可能对沿线空气环境质

22、量带来影响,评价按三级进行。地表水环境水污染影响三级B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影响类型建设项目中的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属于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水文要素影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工程垂直投影面积及外扩范围A10.05km2;工程扰动水底面积A20.2km2;过水断面宽度占用比例或占用水域面积比例R5%,水文要素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工程涉及跨河桥梁不涉及水中墩,水文要素影响不作评价等级。声环境

23、一级依据HJ2.4-2009,建设项目建成前后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时;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项目建设后远期敏感点噪声级最大增高17.7dB(A)5dB(A),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地下水环 境依据HJ610-2016附录A,拟建项目为一级公路项目(无加油站、服务区、养护站),属于IV类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风险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项目不涉及加油站区,无汽油、柴油的储存,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因此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土壤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4、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其他”项目,属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不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2.2 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各专项技术导则中对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项目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评价范围如下:(1)生态环境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包括工程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根据建设规模、工程性质与特点以及项目沿线环境特征,生态评价范围具体如下:以公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为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及类比同类型项目,其它临时占地区评价范围为占地区及周边100m范围。水生生态评价范

25、围与地表水评价范围一致。(2)大气环境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不设置大气评价范围。(3)地表水环境一般路段以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水域为调查评价范围;路线跨越地理河时,评价范围为地理河上游500m至下游1000m内的水域。(4)声环境主要以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内的区域为调查评价范围。(5)环境风险主要考虑营运期公路上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导致危险品泄露对河流水质的影响。1.2.3 评价时段评价时段分施工期和营运期,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时间及建设工期,确定项目评价时段具体如下:1、施工期:本项目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工期18个月。2、营运期:以竣工

26、营运第1年(2024年)、第7年(2030年)及第15年(2038年)三个特征年为评价时段。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执行标准1.3.1 环境功能区划(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年),拟建公路全线位于省级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6。(2)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2008年),项目线路所经区域为 “1-2-2大环江小环江流域水源涵养与林产品提供功能区”,主导生态功能为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详见附图17。根据河池市生态功能区划图可知,项目属于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与河池市生态功能区划图关系详见附

27、图5。(3)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沿线未进行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沿线经过的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为二类区。(4)水环境功能区划公路沿线地表水体主要有塘帮水库(K9+950右侧45m)、才罗水库(K3+000右侧240m)、地理河(K1+636跨越)等。根据河池市水功能区划(2016年),项目评价区域地理河为地理河农业、工业用水区,地理河项目评价区域河段为I

28、II类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其中塘帮水库、才罗水库未进行水功能区划分,塘帮水库、才罗水库下游汇入地理河,参照地理河水功能执行,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表1.3-1 项目沿线地表水体水功能区划一览表序号跨越/临近河流名称沿线河段水功能区划名称水质目标备注1地理河地理河农业、工业用水区依据河池市水功能区划2塘帮水库、才罗水库未划定水功能,参照地理河的水质目标执行/(5)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经调查,路线K6+751.024K7+184.414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其余项目沿线位于农村地区或城镇规划区边缘,尚无声

29、环境功能区划。1.3.2 评价标准项目全线路位于河池市环江县,沿线现状以乡村环境为主,本评价结合项目沿线现状环境,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河池市水功能区划(2016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相关质量标准等,确定本次评价所采用的标准。1.3.2.1 大气环境(1)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线路途经环江县,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CO、O3、苯并a芘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30、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沥青烟的环境质量标准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说明取值,详见表1.3-2。表1.3-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二级单位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m3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m)(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4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m)(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5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24小时平均2006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7苯

31、并a芘年平均0.00124小时平均0.00258沥青烟24小时平均0.05079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2)污染物排放标准混凝土拌合站及水稳拌和站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混凝土拌合站及水稳拌和站厂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沥青混凝土拌和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苯并芘、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标准限值,施工生产生活区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公路施工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排放其他无组织

32、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表1.3-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限值生产过程生产设备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20mg/m3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0.5mg/m3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表1.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摘录)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排放监控点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kg/h颗

33、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120205.9氮氧化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mg/m3240201.3沥青烟(建筑搅拌)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75200.30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1202017苯并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08g/m30.0003200.000085表1.3-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单位:mg/m3干燥炉、窑污染物适用区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尘二级200表1.3-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单位:mg/m3污染物燃气锅炉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20烟囱或烟道SO250NOx2

34、00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表1.3-7 食堂油烟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摘录)规模小型最高允许需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1.3.2.2 地表水环境(1)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主要有地理河、塘帮水库、才罗水库,根据表1.3-1,本项目涉及的上述地表水体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表1.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编号水质因子单位类标准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mg/L53化学需氧量mg/L204高锰酸盐指数mg/L65BOD5mg/L46总磷mg/L0.2(湖、库0.05)

35、7氨氮mg/L1.08石油类mg/L0.059粪大肠菌群个/L10000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2(2)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沙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1.3.2.3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详见下表。表1.3-9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摘录)序号项目类1pH值(无量纲)6.58.52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3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4亚硝

36、酸盐(以N计)(mg/L)1.005氨氮(mg/L)0.56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7硝酸盐(以N计)(mg/L)208总大肠菌群(个/L)3.01.3.2.4 声环境本项目为新建一级公路,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沿线情况,项目声环境评价标准如下:1、现状评价(1)本项目评价区域现状有X876县道、金禾南路, X876县道为二级公路,金禾南路为城市主干路,X876县道、金禾南路边界线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地区,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2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

37、开阔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35m以内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适用区域;将公路边界线35m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区域。(2)路线K6+751.024K7+184.414左侧25m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标准适用区域,左侧25m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3类标准适用区域。(3)项目沿线区域无交通干线通达的农村地区执行1类标准。2、影响评价(1)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路线K6+751.024K7+184.414左侧25m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左侧25m以外受噪声影响区域执行3类区。路线K6+75

38、1.024K7+184.414左侧25m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标准适用区域,左侧25m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3类标准适用区域。(2)除路线K6+751.024K7+184.414项目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地区,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2类标准适用区域。(3)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35m以内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适用区域;将公路边界线35m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区域。(4)根据关于公路、铁

39、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相关内容,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执行。表1.3-10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15545无交通干线经过的农村地区。26050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36555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a705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

40、)、内河航道两侧区域。3、施工场界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3-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1.3.2.5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1.4 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内容根据前述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影响区内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情况见表1.4-1。表1.4-1 环境影响矩阵分析表时段环境问题自然

41、(物理环境)生态环境工程活动影响因素噪声地表水大气地下水农业生态植被水土流失野生动物施工期土石方工程-机械作业-桥涵工程-建材堆放-材料运输-施工营地-施工废水-营运期公路运输-路面雨水-注:“”重大影响;“”中等影响;“”轻度影响;“+”正影响;“-”负影响。根据环境影响因素矩阵筛选,本工程将对该区域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筛选结果确定主要评价因子如下。表1.4-2 主要评价因子环境要素评价内容现状评价因子施工期影响评价因子运营期影响评价因子生态环境自然生境破坏生物物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生物多样性等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情况、景观影响、生境影响等对野生

42、动物的阻隔影响、景观影响等大气环境施工期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粉尘,沥青搅拌、摊铺的沥青烟,运营期汽车尾气SO2、NO2、CO、PM2.5、PM10、O3TSP、沥青烟、苯并a芘、CO、THC、NO2、CO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石油类COD、BOD5、石油类、NH3-N、动植物油、悬浮物定性分析声环境施工期机械噪声、运营期交通噪声LAeqLAeqLAeq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处置影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处置影响环境风险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影响定性风险事故概率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5.1 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基本农田,详见下表。表1.5-1 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敏感目标与项目边界线的位置关系数量/涉及长度(总数/红线范围内(株/丛)保护级别/保护对象1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评价区自治区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种黑眶蟾蜍、泽陆蛙、沼水蛙、银环蛇、四声杜鹃、黑卷尾、灰卷尾、八哥、画眉、大山雀3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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