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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 影响 类)项 目 名称 : 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3000DWT件杂货码头改建通用码头工程建设单位 ( 盖章):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2022年3月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 3000DWT 件杂货码头改建通用 码头工程项目代码2201-440404-04-02-8266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 3000DW T 件杂货码头(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 N 21 度 57 分 6.81
2、0 秒, E 113 度 11 分 43.800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39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km)码头长度 0.39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 填)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2201-440404-04-02-826682总投资(万元)2247.14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89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1、根据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 对照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大气专项评价方面中干散货(含煤炭、矿 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涉及粉尘排放的项目, 生态专项评价 方面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居住、医疗 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 位) 。本工程拟对现有3# 、4# 、5#泊位进行改建,涉及粉尘的排放,因此,本报告设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题。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年10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 2021年1月1日起施
4、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中有关规定,本工程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 分类管理名录中“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39 干散货(含 煤炭、矿石) 、件杂、多用途、 通用码头其他”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规划情况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关于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9】375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珠海港总体布局规划(修订) 相符性分析珠海港现已形成包括西部的高栏港区、东部的万山港区以及九洲、 香洲、唐家、洪湾、斗门等
5、港区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根据交通部、广 东省人民政府珠海港总体布局规划(修订), 珠海全港划分为七个 港区, 其中高栏港区主要功能定位为“ 以油气化工品、矿石、煤炭等大宗 散货、集装箱和杂货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区,并为发展临港工业和现代 化物流服务”。根据高栏港区岸线自然条件, 规划由南迳湾、南水、黄茅 海、虫雷蛛、荷包岛、鸡啼门作业区6个作业区组成, 本工程所在的高栏港区已经成为珠海港的主力港区。本工程位于珠海港总体布局规划(修订)中规划的高栏港区南 水作业区。南水作业区位于南水岛和高栏岛之间的连岛大堤西侧,受高 栏岛的掩护,泊稳条件较好,船舶进出方便,集疏运条件优越, 该作业 区规划以集装箱
6、、大宗散货、通用杂货为主的装卸作业区, 由两个港池, 一个长突堤和二段顺岸岸线组成, 满足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和油气化 工品物流的需要,提供转运、储存、装卸、 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全方位的综合物流服务,并发展商贸服务和保税功能。本工程属于码头改建项目,3# 、4#和5#码头由件杂货码头改成通用 码头, 项目建成后, 提高干散货及件杂货的转运、储存、装卸等全方位 综合物流服务,加快产业建设进度,有利于推动高栏港区制造业发展,对当地就业、经济发展均有重大的意义。项目与珠海港高栏港区规划详 2 见附图。因此, 本工程码头使用及功能均符合珠海港总体布局规划(修订)2010年12月的要求。2
7、 、与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 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工程所在的高 栏港区以油气化工及干散货等大型物资运输为主,积极发展集装箱业务, 逐步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深水港区,其中南水作业区为以集装箱、大 宗散货、通用杂货、为主的装卸作业区。本工程为件杂货码头改建通用 码头,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的定位及布局。根据环境环保部关于珠海港 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珠海港总体规划的调整和 实施提出了调整,本工程位置不属于调整的范围,项目建设不与关于对珠海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冲突。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工程位于高
8、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码头 3#、4#和 5#泊位, 项目建 设之前, 根据现有项目件杂货 3# 、4# 、5#码头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及验收 意见可知, 3# 、4# 、5#码头位于二港池西北侧岸线的通用泊位内,充分 利用所在海域的水深条件,增加本工程码头货种运输能力,项目体现集 约、节约用海的原则,选址方式是合理的。因此,项目选址用地符合相关陆域、海域规划要求。2、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三) “扬尘污染防治的监 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 管理” 。第五十九条: “干散货码头应
9、当采取干雾抑尘、喷淋除尘、防风抑尘网或者密闭运输系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本工程改建为通用码头,干散货堆放依托 1#及 2#泊位配套的干散货堆场,1#及 2#干散货码头配套的堆场采取了喷淋除尘、防风抑尘网和密 3 闭运输系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3、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 号)相符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第一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 四、加 强船舶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10、 ”本工程对产生的污染物依法依规分类储存、排放或委托处置;靠岸 船舶严格按要求使用合规船用燃油;具备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 油污水接收能力;建设完成岸电系统,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 号)相关要求。4、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主要为件杂货码头改建为通用码头,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 9 月修订本),本工程属于鼓励类中 “二十五、水运 3、沿海陆岛交通运输码头建设。以及二十九、现代物流业 9、物流枢纽建设与运营” ,符合该文件要求。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工程为码头辅助 工程升级改造,属于“二、鼓励发展
11、类中的 4、其他属于国家、省鼓励发 展的产业”。因此, 本工程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相符合。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本工程不属于准入负面清 单所述行业, 属于市场准入清单以外的行业, 可以依法依规准入。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5、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项目所在海域的海 洋功能区划为“ 高栏港口航运区” ,高栏港口航运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为:(1)相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2)维护海上交通安 4 全;(3)围填海须进行严格论证, 优化
12、围填海平面布局, 节约集约利用 海域资源;(4)维护和改善高栏港区水动力和泥沙冲淤环境。海洋环境 保护要求为:(1)保护高栏岛、荷包岛、 大杧岛周边海域生态环境;(2) 加强港区环境污染治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须达标排海;(3)执行海 水水质四类标准、海洋沉积物治理三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三类标准。项目与高栏港口航运区相符性分析如表 1- 1 所示:表 1-1 本工程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功能区 名称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 情况高栏港口航运区海域使用管理要求1、相适宜的海域使用 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本工程在现有 3# 、4# 、5# 码头进行改建,顺应珠海 港总体规划要求,用海类
13、型符合交通运输用海,为临 海工业提供配套服务。符合2、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在施工前,对作业船只的活动时间及活动范围进行控制和规范,并上报交通部门审批, 发出航行通告,加强船舶的管理, 尽量减少施工船舶对海上交通的影响。符合3、围填海须进行严格 论证,优化围填海平面 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本工程在现有 3# 、4# 、5#码头进行改建,不涉及围填 海建设。符合4、维护和改善高栏港区水动力和泥沙冲淤 环境;本工程在现有 3# 、4# 、5# 码头进行改建,对高栏港区 水动力和泥沙冲淤环境的影响非常小。符合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要求1、保护高栏岛、荷包岛、大杧岛周边海域生 态环境;根据项目对环境影响预
14、测,对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未及高栏岛、荷包岛、大杧岛等环境影响符合2、加强港区环境污染治理,生产废水、生活 污水须达标排海;本工程生产废水依托现有 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生活 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生活 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 直接排入海域,加强港区环境污染治理。符合3、执行海水水质四类 标准、海洋沉积物治理三类标准和海洋生物 质量三类标准。本工程按较严要求执行海 水水质三类标准、海洋沉积 物治理三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三类标准。符合综上所述, 本工程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5 相关要求。6 、与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海洋功能
15、区划(2015-2020 年)中“海岸基本功能区划 分为港口航运区,港口航运区按照深水深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 次分明的原则,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完善港口布局, 推进沿海港口 规模化、专业化协调发展,提升港口现代化水平。港口基础设施及临港 配套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和海域空间。 ”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功能 区划为“ 高栏港口航运区” , 项目在现有 3#、4#、5#码头进行改建,不涉 及围填海建设。用海类型符合交通运输用海, 为临海工业提供配套服务。 维护海上交通安全, 优化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符合高栏港口航运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
16、015-2020 年)相关要求。7、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全省共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471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279 个,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 元 125 个,主要为用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 源、矿产能源资源的海域和现状劣四类海水海域; 一般管控单元 67 个, 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海域。本工程位于海域重点管控 单元, 该类管控单元的管控目的是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 境
17、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因此, 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的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表 1-2所示:根据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本工程所处海域所属环境管控单元为高栏港口航运区-劣四类海域(序号: 41),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分类(编码:HY44040020018),与高 6 栏港口航运区-劣四类海域相符性分析如表 1-3 所示:表 1-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广东省)单元类别管控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 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
18、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本工程属于改建工程,现有项目所在园区和港区均已开展相关规划,项目已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开展跟踪监测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取得主管部门备案意见符合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 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 产业布局, 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 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本工程用海周边 1 公里范 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引用水水源地 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 区,项目不新增用海、不 涉及疏浚, 正常工况下, 运营期无污染物排放
19、入海符合表 1-3 与高栏港口航运区-劣四类海域相符性分析(珠海市)类别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区域布局管控(1)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产业在沿 海地区布局本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 污染、资源型产业, 为件 杂货码头改建为通用码头符合(2)立足海洋特色资源和海洋开发需求,积极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本工程为交通运输码头改建项目,不新增用海面积和规模,不会对周边新兴产业和制造业用海需求产生影响符合(3)依法淘汰沿海地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产能,除国家重大项目外, 全面禁止围填海。本工程生活污水、船舶污水不直接排放入海, 不涉及围填海作业符合(4)船舶不符合污染危害性货物适
20、载要求的,不得载运污染危害性货 物, 码头、装卸站不得为其进行装载作业本工程主要运输钢材等件杂货、砂石等干散货,不涉及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运输及装载符合能源资源利用(1)节约集约用海,合理控制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本工程不新增用海, 符合 节约集约用海原则符合(2)引导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船舶清洁能源改造,鼓励提前淘汰老旧渔业作业船舶和内河货运船舶本工程不涉及老旧渔业作业船舶和老旧货运船舶的作业符合(3)维持岸线自然属性,保持自然 岸线形态,砂质岸线向海一侧 3.5 海 里内禁止采挖海砂、倾废等可能诱发本工程不涉及采挖海砂及 倾废活动, 不会对岸线自 然属性产生影响,
21、可维持符合 7 沙滩蚀退的开发活动,保护岸线原有生态功能,加强对受损自然岸线的整治与修复岸线原有生态功能污染物排放管控(1)向海域排放陆源污染物,必须 严格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本工程产生废水均处理后 循环使用, 不外排符合(2)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 确需排放的, 应当符合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符合(3)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加强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督促企业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达到 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量要求符合(4)以近岸海域劣四类水质分布区 为重点,建立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 污
22、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 体系, 系统开展入海排污口综合整 治,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本工程按较严要求执行海 水水质三类标准;项目用 海不向海域直接排放生活 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不 涉及入海排污口的建设, 可维持海域水质、沉积物以及生物质量等的要求符合(5)从事海水养殖的养殖者, 应当 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饵料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本工程不涉及海水养殖符合(6)清理沙滩垃圾,改善旅游环境本工程不占用沙滩, 沿岸 主要为人工岸线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进行海上堤坝、跨海桥梁、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海岸的侵蚀或者淤积本工程为透水构筑物用海,不会对岸线
23、自然属性产生影响, 对海域冲於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海岸侵蚀及淤积符合(2)制定和完善陆域环境风险源、海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环境灾害等对近岸海域影响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本工程属于在现有码头上改建,现有项目已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 可满足本工程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3)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其他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演练, 并做好相应记录符合8、与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 8 壤污染防治
24、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 中: “将 2021 年的 AQI 优良率、 PM2.5 和 PM10 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值依次设置为 92.5% 、 25 微克/立方米、 41 微克/立方米。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船 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加快建设港口接收设施、市政污水管网码头连接线以及城市污染物集中处理扩容设施。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初期雨水、冲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系 统进行处理后回用; 员工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生活 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船舶含油污水交由广东省海事局备案公 布且核准作业范围包括珠海水域的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装卸
25、 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 可有效 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类污染物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符合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关要求。9、与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 年)粤交规2020786号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位于高栏港口航运区,属于崖门水道出海口附近海域(即黄 茅海东岸),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 年)粤交规2020786号规划建设“ :高栏港区进港航道(20万吨以 上),珠海港高栏港区黄茅海航道二期工程(5万吨以上) ” 。项目可满足 代表船型通过,项目符合广东省航道发展
26、规划(20202035年)粤交规2020786号相关要求。 9 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 3000DWT 件杂货码头(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1143.800 ,北纬 21576.810 。项目组成及规模一、项目由来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单位”或“鑫和码头” )现有 5 个泊位, 其中 2 个 15 万吨级(结构为 20 万吨级) 的干散货码头泊位(1# 、2#泊位),占用岸线 668m, 以及 70 万 m2 的堆场陆域, 设计通过能力 1500 万吨/年,用于接卸广东省内及京广、京 九铁路沿线湖南、江西境内的
27、部分钢铁厂所需的铁矿石、 煤炭等干散货,其环境影响 报告书珠海高栏干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7 年 4 月获环境保护部批复 (环审【2007】150 号),工程于 2016 年 1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6】7 号);此外, 建设单位还建有 3 个件杂货码头泊位, 其中 1 个 5000 吨级泊位(3#泊位) +1 个 3000 吨级(4#泊位),水工结构按 50000 吨级设计以及 1 个 3000DWT 件杂货泊 位(5#泊位)。其中 3# 、4#泊位占用岸线 270m ,设计吞吐量为 90 万吨/年, 其环境影 响报告书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工程
2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3 年 3 月获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批复(珠港环建【2013】37 号),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珠港环建验【2013】27 号);5#泊位 占用岸线 129m ,设计吞吐量为 40 万吨/年, 其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 作业区鑫和 3000 吨级件杂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6 年 3 月获得珠海高栏 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批复(珠港环建【2016】29 号),并于 2018 年 12 月通过自主验收。目前 3# 、4#及 5#件杂货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 155 万吨,目前年运量约为 50 万 吨
29、/年,码头仍有较大能力富裕, 而 1# 、2#干散货泊位不具备转水出运功能, 有水转水 的疏港需求,同时为了缓解珠海港特别是高栏港区散货转水疏港能力不足的矛盾, 满 足高栏港区内钢材物流园区、钢铁企业及装备制造企业件杂货进出口需求,为区域内 散货码头提供公共作业服务,进一步提高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港区钢材及相关 产品物流链的形成,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建设单位拟利用既有鑫和 3 个件杂货码头改建为通用码头,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栏港区通用泊位能力不足的局面。 10 2、项目组成(1)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拟将 3 个件杂货码头(3# 、4# 、5#)改建为通用码头, 码头规模等
30、级不变, 利用岸线长度不变, 工程年设计通过能力增加至 290 万吨。本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具体见表 2- 1。表 2-1 本工程工程组成情况表序号工程 名称建设内容备注1主体 工程码头及泊位 数码头主体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涉及 3 个 泊位均已建成, 为 1 个 5000 吨级泊位 (3#泊位) +1 个 3000 吨级(4#泊位) 及 1 个 3000 吨级件杂货泊位(5#泊位)现有码头属于离岸栈 桥式,因此码头后方形 成水域,码头泊位数量及规模不变。2航道及港池 工程现有水深已经满足泊位使用要求本工程不涉及港池和航道疏浚,不涉及泊位加固工程3占用岸线长 度
31、399m ,采取离岸栈桥式布置已建,项目所需岸线长 度不变4码头岸线围 挡设施现有围挡设施利用现有5码头船舶岸 电系统现有岸电系统利用现有6辅助 工程装卸系统利用既有 2 台 40t35m 门座起重机和2 台 25t35m 门座起重机,只需要在门座起重机配置相应货种的抓斗,就可以实现既装卸散货,又装卸件 杂货。 码头面作为散货临时堆场。利用既有设备, 安装相应的抓斗,码头面作为 散货临时堆场。7件杂货堆场 及仓库利用现有的件杂货堆场(6000m2)及仓 库(6000m2)利用现有8干散货堆场本工程不新建干散货堆场,干散货堆放依托 1#及 2#泊位配套的干散货堆场(18.681 万 m2)。依托
32、 1#、2#码头现有堆 场9公用 工程给水系统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利用现有供 水设备,无需改建利用现有供水设施10供电系统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港区变电站供电,接入 10kV 电源,利用现有供水设备, 无需改建利用现有供电设施11排水系统由于本工程码头上不设置生活辅助设 施,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生活均依托鑫和 件杂货码头已建成的办公楼,因此本工 程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将依托现有 办公楼的已建成的排污管收集并引入现 有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对于码头冲洗废水 和初期雨水可通过截水沟进行收集并引 入现有干散货码头的含尘污水处理系统 进行处理, 处理后再次回用码头冲洗用依
33、托现有工程 11 水12消防系统利用现有消防用水(市政给水) 、消防 设备利用现有13办公生活设 施不设置,依托鑫和件杂货码头已建的办 公用房依托现有14环保 工程废气处理码头面散货装卸产尘点通过洒水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新增 3 套移动降尘雾炮进行喷洒降尘;其余运输车辆尾气、船舶尾气以及扬尘等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新增 3 套移动降尘雾炮 进行喷洒降尘15废水处理船舶含油污水交由在广东省海事局备案公布且核准作业范围包括珠海水域的污染物接收单位(珠海市龙善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不对外排放不变16员工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对外
34、排放; 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项目的含尘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处理后再次回用码头及堆场冲洗用水依托现有17固废处理依托现有的固废存储场所;船舶检修废物交由在广东省海事局备案公布且核准作业范围包括珠海水域的污染物接收单位(珠海市龙善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对外排放。船舶生活垃圾由带有垃圾处理设备的垃圾接收船接收处理;陆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依托现有18噪声处理装卸机械运转噪声,车、船运行噪声; 应加强设备保养以及运营管理/(2)装卸货种及年运量改建后, 3 个件杂货码头改为通用码头, 主要装卸货物主要有煤炭、铁矿石、水渣、河沙、碎石等散货, 钢铁、废钢等件杂货。
35、 具体年运量见表 2-2。表 2-2 工程改建前后装卸货种和物料转运情况表货种年运量 单位:万吨陆路集港(汽车)水路集港(船运)陆路疏港(汽车)水路疏港(船运)进港量进港量出港量出港量改建 前改建 后变化 量改建 前改建 后变化 量改建前改建后变化 量改建 前改建 后变化 量煤炭03+303+3072+72072+72铁矿石02+202+2083+83083+83水渣03+303+3012+12012+12河沙02+202+2015+15015+15 12 碎石02+202+2016+16016+16散货小 计012+12012+120198+1980198+198钢铁成 品500-50500
36、-505048-25048-2废钢2012-82012-8100- 10100- 10件杂货小计7012-587012-586048- 126048- 12合计进港量改建前 70 ,改建后 24 ,减少 46出港量改建前 60 ,改建后 246 ,增加 186总计改建前进出港量 130 ,改建后进出港量 270 ,增加 140(3)设计通过能力改建前, 3# 、4# 、5#码头的总设计通过能力为 155 万吨/年, 改建后通用码头年设 计通过能力共为 290 万吨,其中件杂货年通过能力为 63.8 万吨,散货年通过能力为 226.2万吨,能够满足件杂货 60 万吨和散货 210 万吨的年运量要
37、求。(4)主要设备本工程主要设备情况如表 2-3 所示。表 2-3 本工程改建前后主要设备情况表序号名称规格型 号改建前 数量改建后 数量变化量备注1门座起重 机40t-35m2 台2 台0现有2门座起重 机25t-35m2 台2 台0现有3抓斗6.6m30 个2 个+2新增,用于 25 吨门机装卸铁 矿 石4抓斗15.5m30 个2 个+2新增,用于 25 吨门机装卸煤 炭、 水渣、 河沙、碎石5抓斗10m30 个2 个+2新增,用于 40 吨门机装卸铁 矿 石6抓斗23m30 个2 个+2新增,用于 40 吨门机装卸煤 炭、 水渣、河沙、碎石7牵引车Q808 辆8 辆0现有8平板车载重 2
38、0t8 辆8 辆0现有9平板车载重 60t8 辆8 辆0现有10轮胎吊25t2 台2 台0现有11轮胎吊50t2 台2 台0现有12叉车3t2 辆2 辆0现有13叉车5t2 辆2 辆0现有14装载机5m30 台9 台+9新增 13 15装载机1.2m30 台2 台+2新增16自卸汽车载重 30t0 辆2 辆+2新增,主要为 5 号通用泊位装卸作 业17自卸汽车载重 45t0 辆7 辆+7新增,只能在 3 号和 4 号通用泊位 上装卸作业(5)设计船型本工程现有 3# 、4# 、5#泊位改建后可满足 1 艘 5000 吨级件杂货船+2 艘 3000 吨级 件杂货船,或者 1 艘 5000 吨级散
39、货船+1 艘 3000 吨级散货船+1 艘 3000 吨级杂货船, 或者 1 艘 5 万吨级散货船+1 艘 3000 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作业。码头停靠主要船型情况如表 2-4 所示。表 2-4 改建前后码头停靠的主要船型一览表改建前后代表船型总长L(m)船宽B(m)型深 H(m)满载吃水 T备注改建前代 表船型3000 DWT 杂货船108167.85.93# 、4#、5#泊位原设计船型5000 DWT 杂货船12416.410.37.43#泊位原设 计船型50000 DWT 船舶22332.317.912.83# 、4#泊位(结构预留) 原设计船型改建后代 表船型2000DWT 散货船781
40、4.36.25.03# 、4#、5#泊位新增设计船型3000 DWT 杂货船108167.85.93# 、4#、5#泊位原设计船型3000 DWT 散货船9616.67.85.83# 、4#、5#泊位新增设计船型5000 DWT 杂货船12416.410.37.43#泊位原设 计船型5000 DWT 散货船11518.89.07.03#泊位新增设计船型50000 DWT 船舶22332.317.912.83# 、4#泊位(结构预留) 原设计船型备注:现有码头前沿水深、港池高程、水域宽度已满足项目要求,本工程无需变 动。(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工程所需职工 56 人, 项目改建利用既有人员,不新增员工。改建后, 工作制度不变, 码头全年运行 365d,职工工作实行每天三班制,每班 8 小时, 年工作时间 300d。 14 本工程不新建办公生活设施, 职工日常办公生活均依托鑫和件杂货码头已建成办公楼。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