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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评价单位:深圳鹏信达环保水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 年 8 月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第 1 章 概述11.1 任务由来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1.3 建设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41.4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22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22第 2 章 总则232.1 评价目的232.2 评价原则232.3 编制依据232.4 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292.5 环境因素分析362.6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372.7 评价工作等级422.8 评价范围512.9 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点
2、52第 3 章 原项目回顾性分析563.1 原项目概况563.2 原项目建设内容573.3 原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593.4 原项目水平衡613.5 原项目产污环节及处理措施633.6 原项目环保措施落实及影响情况693.7 原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69第 4 章 项目工程分析714.1 项目概况714.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794.3 水平衡834.4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86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5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904.6 改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1034.7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105第 5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65.1 自然
3、环境概况1065.2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1075.3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45.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15.5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65.6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95.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15.8 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132第 6 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36.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336.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1356.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1356.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386.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38第 7 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17.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417.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747
4、.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837.4 声环境影响预测1937.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957.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967.7 环境风险评价1977.8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057.9 结论209第 8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18.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1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4第 9 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239.1 项目环保投资2239.2 环境经济损益析2239.3 小结225第 10 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2610.1 环境管理22610.2 环境监测计划22910.3 污染物排放
5、清单23110.4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232第 11 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411.1 建设项目概况234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3411.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3511.4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3511.5 污染治理措施结论23611.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3711.7 公众参与23711.8 综合结论23711.9 建议237附件:1 、营业执照;2 、法人身份证3 、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4 、土地证明资料;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6 、引用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7 、废水灌溉协议;8 、项目备案代码;9 、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10 、项目不属于禁养区
6、、禁建区证明。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1 章 概述1.1 任务由来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 年)指出,到 2020 年全省生猪出栏量保持在 3300 万头以上,生猪自给率稳定在 60%左右,生猪规模养 殖比重达到 65%以上,生猪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设 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规划在建设布局中提出推进粤西产区的建设,包括湛 江、茂名、阳江、云浮等地,要充分利用该区域饲料资源、地方品种资源等方面的 优势,着力转变生产方式,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该区域 2020 年生猪出栏规划目标达到 13
7、01 万头。其中阳江 2020 年生猪出栏目标为 195 万头。2020 年 7 月 27 日,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在网上填报了阳江市阳东区杨 汉钊养殖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拟建成年出栏量 4860 头育肥猪的生猪养殖 场,主要建筑物为 6 个猪舍,2 个宿舍,1 个办公室,2 个集污池,2 个安全填埋井, 1 个集粪棚, 占地面积为 19086m2 ,建筑面积约 3990m2 ,同时项目周边有人工林地220.5 亩,建设单位与林地持有者签订协议,废水回用于灌溉周边林地不外排。考虑到目前生猪市场需求量很大,建设单位拟对原环境影响登记表申报规模和 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即进行改扩建建设。
8、本次改扩建内容为将原申报的 6 间猪 舍进行扩建,同时在原申报集粪棚位置新建 1 个猪舍,原申报污水处理设施由“ 固 液分离+生态塘 ”改为“ 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发酵+调节+一级混凝+二级 A/O 系统+ 二级混凝+消毒+生态塘 ”,同时饲料房、宿舍等配套设施也进行扩建。改扩建后, 建设 7 间育肥猪猪舍,配套建设饲料房、员工宿舍、集粪棚、黑膜沼气池、两级 A/O 系统等建筑物。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仍为 19086m2 ,建筑面积增加约 4415m2 ,总建筑 面积约 8405m2 ,预计总年出栏生猪 11000 头,废水的回用依托原有人工林地。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图 1.1- 1。本项目生猪年出
9、栏量为 11000 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二、畜牧业中牲畜养殖” 中“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委托,深圳鹏信达环保水保 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详细了解项目的内容、并对拟定场址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以及在实测有关的环境质量指标的基础上,编1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制了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0、。2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3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如下图 1.2- 1 所示工作程序。图 1.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3 建设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在饲养过程不使用任何抗生素或化学抗菌药物,包括有机砷制剂;不使4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用高铜、国家禁止的药物。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一、农林业中“4 、畜禽
11、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规定的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位于西部地区,是生猪养殖建设推进发展区,与广东省生猪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 年)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3.2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育肥猪养殖项目,要与国家、省、地区等相关政策规划进行符合性分 析,主要涉及的政策规划包括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 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 规范(HJ497-2009)、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
12、、广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粤农农201891号)等,详见表 1.3- 1。5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3-1 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或技术规范名 称具体规定和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 院令第 643 号)第十一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 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 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 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
13、禽 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 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 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 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 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 近利用。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敏感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设有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沼 气制取设施、有机肥加工设施、禽畜尸体处理设 施;本项目通过黑膜厌氧发酵制取沼气、发酵生产 有机肥的方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坚持
14、种养结合的原则,产生的污水全部 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符合2畜禽养殖业污染 防治技术规范(HJ81-2001)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等区域内建 设畜禽养殖场;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 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 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 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贮存措 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 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场
15、应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填埋井,填埋 井应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 2m ,直径 1m ,井口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 10cm 的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敏感区域范围内;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粪便单独清出;项目内猪粪清出后立刻运至集粪棚中发酵生 产有机肥,集粪棚采用有效的防渗漏处理工艺, 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本项目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产生的污水用于 项目周边林地灌溉,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内设有 2 个安全填埋井用于处理病死猪, 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为 4m ,每次投 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
16、度大于 10cm 的熟石 灰,井口加盖密封,符合该规范要求,项目建成 后其管理按照规范要求执行。符合63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现有采用水冲粪、 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畜禽粪污 应日产日清;养殖规模在存栏(以猪计)2000 头及以下的应尽可能采用 6.2.2 模式或 6.2.3 模式处理工艺;存栏(以猪计)10000 头及以上 的,宜采用 6.2.4 模式处理工艺;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采用干清粪工艺,粪 便日产日清;改扩建项目完成后,项目内生猪常年存栏量约 5500 头,建设单位粪污处理工艺拟采用 6.
17、2.3 模 式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周边林地灌 溉,不外排。符合4畜禽养殖业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环 发2010151 号)关于“清洁养殖和废弃物收集 ”提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 应逐步推行干清粪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关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 ”提出:“大型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工厂宜采用“厌 氧发酵-(发酵后固体物)好氧堆肥工艺 ”和“高温好氧堆肥工 艺 ”回收沼气能源或生产高肥效、高附加值复合有机肥 ”、“厌 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
18、水、脱 硫、脱碳等净化处理。沼气宜作为燃料直接利用 ”;关于“ 畜 禽养殖废水 ”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产生的废水 应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采用脱氮除磷效率高的“厌氧+兼氧 ” 生物处理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并应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关 于“畜禽空气污染防治 ”提出“ 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 区)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粪便日产日清,废水 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发酵+调节+一级混凝+ 二级 A/O 系统+二级混凝+消毒+生态塘 ”处理达 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猪粪加工成有机
19、肥 后出售,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净化后作为厨房燃 料使用;猪舍设风扇加强通风,场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和 建设绿化带;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敏感区域范围内,距离最近敏感点上罗村 820m, 污水处理区和集粪棚位于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 导风向的侧风向,污水处理区、集粪棚周边建设 绿化隔离带,项目选址和布局合理。5禽畜养殖产地环畜禽饮用水水质评价指标限值应执行表 2 畜禽饮用水水质评本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符合7境评价规范 (HJ568-2010)价指标限值中的规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应执行表 4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限值中的规定;畜禽养殖场、
20、养殖小区及放牧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应 执行表 5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放牧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指标 限值中的规定。(GB/T14848-2017)中类水质标准限值,评价 所执行指标均严于规范中畜禽饮用水水质评价 指标中畜类的指标限值;本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均严于规范 中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 标限值;本评价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中 规 定 的 1 类 标 准(昼 间 55dB(A),夜间45dB(A)),严于规范中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及放牧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 值(昼间60dB
21、(A) ,夜间50dB(A))。6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 范(农医发201725 号)深埋法适用对象:发生动物疫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病 死及病害动物的应急处理, 以及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零星病死 畜禽的处理。不得用于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 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及产品、组织的处理;深埋法技术工艺: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 1.5m 以上,要防渗、防漏; 坑底洒一层厚度为 25cm 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将动物 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 1.5m 以上;操作注意事项:深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 出和液体渗漏;在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深埋后,
22、第一周内应 每日巡查 1 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 1 次,连续巡查 3 个月, 深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深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 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深埋场所进行 1 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 应每日消毒 1 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 1 次,连续消毒三周以 上。人员防护要求: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 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 具、包装用品、转运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工作完毕 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 消毒处理;记录要求: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收 集、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应建有台账和记录。有条本项目病死
23、猪采用深埋法处理,其处理技术严 格按照规范要求;人员防护将按照规范进行操 作;建设单位建立台账记录,保存至少两年。8件的地方应保存转运车辆行车信息和相关环节视频记录;涉及 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台账和记录至少 要保存两年。7广东省畜禽养殖 粪污处理与资源化 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粤农农 201891 号)畜禽粪污应根据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现有采用水泡粪、水冲 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畜禽养殖场的 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污分流。好氧堆肥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堆肥粪便的起始含水率应 为 40%60%;碳氮比(C/N)应为 20:130:1 ,可通过添加植 物秸秆、稻壳等
24、物料进行调节,必要时需添加菌剂和酶制剂;堆肥粪便的 pH 值应控制在 6.58.5。好氧发酵过程应符合下列要求:发酵过程温度宜控制在 55 65 , 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5 天,最高温度不宜高于 75; 堆 肥物料各测试点的氧气浓度不宜低于 10%;发酵结束时碳氮比 (C/N)不大于 20:1;含水率为 20%35%;腐熟度应大于等 于级。本项目采用干清粪清理各猪舍产生的猪粪。本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采用好氧堆包发酵工艺处理猪粪,发酵 天数为 15-21 天,发酵温度在 5565之间,发 酵后得到的有机肥外售给其他公司。符合8关于加强规模化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
25、见(粤环发 201078 号)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生态养殖和标准化 规模养殖模式。各级农业和环保部门要加强指导,推进畜禽养 殖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广集中饲养、集中治污、统一管 理的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方式,全面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 建设和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各类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符合生 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如干 清粪或铺垫式清粪工艺、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 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 式,在生产全过程推行清洁生产工艺,逐步实现零排放和科学养殖。本项目采用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实现粪污零排 放。符合9阳江市阳东区
26、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3 项目选址布局合理合法性分析(1)与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关于阳江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8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 知(粤府函20151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阳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4 号)并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和阳江市的现状,制定阳江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阳东区生活饮用
27、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具体见表 1.3-2。表 1.3-2 阳江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序 号保护区 所在地保护区名称和级别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陆域保护范围1阳东县阳东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那龙河阳东县自来水厂北惯 吸水点上溯 1500 米、下溯 500 米河段的水域 。 水质保护目标 为类。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 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 纵 深 100 米 的 陆 域 范 围。二 级 保 护区那龙河阳东县自来水厂北惯 吸水点上游 1500 米起至合山 桥,下游侧外界距一级保护区 下 游 边 界 500 米 那 金 联 围 河 段 的 水 域 。 水质保护目标为 类。相应二级保
28、护区水域 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 纵深 1000 米的陆域范 围。东 湖 水 库 (备 用 水 源)二 级 保 护区东湖水库整个水域。水质保护目 标为类。江河水库整个水域。水质保护目 标为类。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 ( 一级保护区以外)及 入库河流上溯 3000m 的 汇水区域。2阳东合山镇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为 取水 口 上游 1500 米和 下游 100 米 , 共 1600 米 的河段,没有防洪堤的部分确 定 水 域 宽 度 为 5 年 一 遇 洪 水 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的部分 确定水域宽度为堤防内侧的 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类没有堤防的区域为一 级保
29、护区水域沿岸纵 深水平距离为 50 米陆 域范围,有防洪堤的部 分确定为一级保护区 水域沿岸纵深至防洪 堤外坡脚或分水岭/第 一重山山脊线。10二 级 保 护区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 伸 2500 米 、 下边界 向下游延 伸 200 米,水域宽度为一级保 护区 向外 10 年一遇洪水淹没 的区域。水质保护目标为类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 长度不小于一级保护 区和二级保护区水域 保护区河长,沿岸纵深 范围自一级保护区陆 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 向外 1000 米。项目选址位于广东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鸡山农场,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活饮用水 地表水源保护区为阳东县那龙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项目与西面阳东
30、县 那龙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直线距离 4.5km ,与东北面东湖备用水库直线距离 3.8km ,不在阳东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距离合山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区二级保护区直线距离 3. 1km,不在合山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因此项目 选址符合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阳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相关要求,具体见图 1.3- 1 、1.3-2。11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位置图 1.3-1 项目与阳东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12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置图 1.3-2 项目与阳东县合山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31、(2)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 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项目周边均为 农村,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不位于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因此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3)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的相符13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性分析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禁止在 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
32、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 心区及缓冲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本项目选址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也不在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 他区域,因此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是相符的。(4)与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阳府20201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阳府202011 号
33、),阳江市畜禽养 殖禁养区主要包含 6 类区域:城镇建成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市级以上工业区(开发区)。本项目与西南面阳东县那龙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直线距离 4.5km,与东北面 东湖备用水库直线距离 3.8km,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距离鸡山水库1.2km ,不在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周边无城市、城镇规划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 市级以上工业区(开发区),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中规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区划方案的要求。14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34、报告书本项目图 1.3-3 项目与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相对位置图15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与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布(2006-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布(2006-2020),为统筹协调区域、城乡 土地利用,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定位、产业特色和发展方向,分区域分类 指导土地利用活动,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基本农田 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林业发展区等七类的土地 利用功能区。由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一般农业发展区, 不在基本农田集中区,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占用基
35、本农田,本项目选址符合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布(2006-2020)要求。1.3.4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6194.35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 积的 20. 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 25.49%。本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制范围内,与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相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 全面消除
36、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 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 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不在 水源保护区内,附件河流为高垌河,属于类水体, 目前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属 于地表水环质量达标区。根据2020 年阳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阳江市环境空 气六项基本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 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该区域为环境空气达标区。项目符合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 底线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拟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综
37、合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行后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 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2035年,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 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广东。本项目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不属于高16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能耗、高污染企业,用水来自地下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满足资
38、源利用上线要求。与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的相符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 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发布的广东 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下图 1.3-4),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 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 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项目选址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不属于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水污染严格 限制的行业,也不属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大气污染严格限制的行业,符合管控要求。17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
39、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图 1.3-4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18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5 与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阳府20212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阳江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属于广东阳 江市阳东区“大沟-新洲-雅韶-红丰镇和东城-北惯-合山-那龙-东平-大八-塘坪镇部分地区-一般管控单元 ”。该单元管控要求与本项目建设相符性见下表。本项目图 1.3-5 阳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9阳江市阳东区杨汉钊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3-3 与阳江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纬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是
40、否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综合类依托阳东区“一轴一带、一核三区 ”总体空间格局建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推进周 边工业企业向规划产业片区集中发展。1-2.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 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 1-3.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
41、础设施建设、村庄建 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禁止类严格保护广东紫罗山森林公园,依照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依法依规管理,禁 止不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各类开发及建设; 已经建设的,依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逐步迁出。1-5.生态/禁止类广东阳东寿长河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严格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湿地 保护条例 的规定执行,禁止非法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和其他毁坏红树林的行为。1-6.大气/禁止 类烂头岭、东岸岭、六塘岭大气一类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 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 。1-7.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扩 建生产和使用高
42、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项目,优先开发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 料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1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也不在大气一类功能区 内,可以允许畜禽养殖建设。相符能源利用2- 1.能源/禁止类东城镇、北惯镇、雅韶镇部分区域属于高污染类禁燃区,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 类(严格)的要求执行;禁止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 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 电等清洁能源。2-2.土地资源/限制类完成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 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线指标要求,提升土地等资源的集约程度。本项目无高污染类燃料和设施,能源为电和沼气,符合清洁能源的要求。土地利用符合建设用地 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阳东区城区和合山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 严值;现有生化需氧量(BOD)进水浓度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