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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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二二三年五月一、环境状况( 一 )大气环境1.市区空气质量2022 年,韶关市区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以 下简称为“年均值”)为 11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 15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值为 35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年均值为 22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为 0.9 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第 90 百 分位数为 155 微克/立方米, 以上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优、 良天数为 336 天,优良率 92.1%。二氧化硫

2、:市区日均值范围为 5 20 微克/立方米, 日均值超 标率为 0;市区年均值为 11 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一级标准(20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比较,年均值上升 2 微克/立方米,同比 上升 22.2%。其中武江区的碧湖山庄测点升幅最大,该测点年均 值上升 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25.0%;年均值最高的测点为市八中测点,为 11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市区日均值范围为 4 37 微克/立方米, 日均值超 标率为 0;市区年均值为 15 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二级标准(40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比较,年均值下降 4 微克/立方米,同比 下降 21.0%。其中浈江区的园林处测点降幅最

3、大,该测点年均值 下降 4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22.2%;年均值最高的测点为曲江区的曲江监测站测点,为 19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 ):市区日均值范围为 4 93 微克/立方- 2 -米, 日均值超标率为 0;市区年均值为 35 微克/立方米,优于国 家二级标准(70 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比较,年均值下降 4 微 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0.2%。其中武江区的碧湖山庄测点降幅最 大,该测点年均值下降 5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2.2%;年均值 最高的测点为曲江区的曲江监测站、武江区的碧湖山庄测点,均为 36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 ):市区日均值范围为

4、 3 83 微克/立方米, 日均值超标率为 0.8%;市区年均值为 22 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 二级标准(35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 2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8.3 个百分点。其中浈江区的市八中测点降幅 最大,该测点年均值下降 3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2.5%;年均值最高的测点为浈江区的韶关学院测点,为 23 微克/立方米。臭氧:市区日最大 8 小时浓度范围 14 208 微克/立方米, 日 均值超标率 7.1%;市区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为 155 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二级标准(160 微克/立方米,参照日最 大 8 小时平均)。与上年比较,

5、年均值上升 15 微克/立方米,同 比上升 10.7%。其中曲江区的曲江监测站测点升幅最大,该测点 年均值上升 13 微克/立方米, 同比上升 17.0%;年均值最高的测点为浈江区的市八中测点,为 160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市区日均值范围为 0.4 1.1 毫克/立方米, 日均 值超标率为 0;市区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为 0.9 毫克/立方米, 优于国家二级标准(4 毫克/立方米,参照 24 小时平均标准)。 与上年比较,年均值下降 0.1 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0.0%。其 中浈江区的市八中测点降幅最大,该测点年均值下降 0.2 毫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 18.2%;年均值最高

6、的测点为曲江区的曲江监- 3 -测站测点,为 1.0 毫克/立方米。2.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我市七个县(市) 空气质量各项污染物 2022 年平均浓度均 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乐昌的细颗粒物年均值最高,南雄的可 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最高,仁化的二氧化硫年均值最高,始兴的二 氧化氮年均值最高,新丰的一氧化碳日均值第 95 百分数最高, 乐昌的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最高。 空气质量优良率新丰第一,南雄、乳源并列第二,翁源第三。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 6 12 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优于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20 微克/立方米)。其中,仁化城区最高,为 12 微克/立方米;乐昌

7、城区最低,为 6 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城区SO2年均值比对(单位: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在 9 18 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40 微克/立方米)。其中,始兴城- 4 -区最高,为 18 微克/立方米;乳源、仁化城区最低,为 9 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城区 NO2 年均值比对(单位: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值范围在 27 34 微克/立方米 之间,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40 微克/立方米)。 其中,南雄城区最高,为 34 微克/立方米;乳源、新丰城区最低,为 27 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城区 PM10 年均值比对(单

8、位: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 ):年均值范围在 17 20 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 微克/立方米)。其中,- 5 -乐昌城区最高,为 20 微克/立方米;仁化城区最低,为 17 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城区 PM2.5 年均值比对(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 日均值第 95 百分数范围在 0.9 1.2 毫克/立方 米之间,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4 毫克/立方米,参 照 24 小时平均标准)。其中,新丰城区的最高,为 1.2 毫克/立方米;仁化、始兴城区最低,为 0.9 毫克/立方米。各县(市)城区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比对(单

9、位:毫克/立方米)臭氧: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在 127 154 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60 微克/- 6 -立方米,参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标准)。其中,乐昌城区最高,为 154 微克/立方米;乳源城区最低,为 127 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城区 O3 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比对(单位:微克/立方米)( 二 )降尘与降水1.降尘市区降尘:韶关市区布设降尘测点 5 个(市八中、碧湖山庄、 园林处、韶关学院和曲江监测站),降尘每月集尘 28 31 天, 全年共测 12 个月。2022 年市区五个监测点共采到 60 个降尘样品,

10、月降尘量范围为 0.60 2.70 吨/平方公里 月,季均降尘量范围 为 1.04 2.14 吨/平方公里 月,年降尘量均值为 1.49 吨/平方 公里 月,降尘各月均值低于广东省参考评价值(8 吨/平方公 里 月)。与 2021 年比较,年降尘量均值由 1.31 吨/平方公里 月 上升到 1.49 吨/平方公里 月,上升 13.7%。全年月降尘量超标率为 0。- 7 -韶关市区降尘浓度月变化各县(市)降尘:南雄、乐昌、仁化、翁源、新丰、乳源及 始兴均开展了降尘监测。各县(市)降尘年均值均低于广东省参 考评价值(8 吨/平方公里 月),季平均和年平均超标率均为 0。降尘年均值最小的为新丰县,降

11、尘年均值最大的为乳源县。各县(市)降尘季均值2.降水市区国控监测点降水状况:韶关市区布设 1 个国控降水监测 点,位于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内。2022 年共采集样品123 个,其中属于酸雨样品(酸雨暂行标准:pH 值5.60)31 个,- 8 -酸雨频率为 25.2%,实测降雨量 1636.6 毫米,其中属于酸雨的降雨量 270.5 毫米, 占总水量的 16.5%。市区国控降水监测点降水 pH 值范围为 4.22 7.43,最低值 出现在 4 月。降水pH 值年平均值为 5.84,高于酸雨暂行标准 5.60。 降水 pH 值年均值比 2021 年(5.63)上升 0.21 个 pH 单

12、位;市区降水酸雨频率比 2021 年(16.5%)上升 8.7 个百分点。各县(市、区)降水状况:南雄、乐昌、仁化、乳源、翁源、 始兴城区和曲江区各布设降水测点 1 个,监测点位均在各县(市、 区)环境监测站内。2022 年共采集样品 443 个,其中属于酸雨样品 129 个(酸雨标准:pH 值5.60)。各县(市、区)酸雨统计(三)水环境质量1.江河地表水水质状况2022 年,韶关市 10 条主要江河(北江、武江、浈江、南水 河、墨江、锦江、马坝河、滃江、新丰江和横石水)28 个市控以 上手工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 100%,与 2021 年持平,其中类比例为 3.57%、 类比例为 89.3

13、%、 类比例为 7.14%。- 9 -2.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2022 年,全市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 3.1072,全省排名第 3,较 2021 年上升 2 位。2022 年,韶关市县(市、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仁 化县、新丰县、武江区,排在后三位的是曲江区、南雄市、乐昌市。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排名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2 年,韶关市级饮用水南水水库、武江十里亭(备用水源)、 曲江苍村水库以及县级始兴花山水库、仁化高坪水库、翁源园洞 水、南雄瀑布水库、乐昌张滩闸坝上游 780 米处、乐昌张溪水(备 用水源)、新丰鲁古河水库、新丰白水礤水库(备用水源)11 个 集中式饮用水源

14、地水质类别均达到类以上,水质均为优,水质达标率为 100%,保持稳定达标,与 2021 年持平。2022 年,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南水水库水质为类,达标取水 量合计 8212.1 万立方米;十里亭(备用水源)水质类别为类,达标取水量合计 493.0 万立方米;苍村水库断面水质为类,达- 10 -标取水量 2739.0 万立方米。(四)声环境质量1.区域声环境2022 年,韶关市区及各县(市)共 8 个城区开展了昼间区域 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市 8 个城区共布设了 1195 个监测点位,覆 盖面积 100.93 平方公里,市区及各县(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 量平均值范围在 49.2 61.9 dB(A)

15、之间。市区和各县(市)8 个城区的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如下图所示。其中,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一级的标准值为50.0 dB(A)2 个,占 25.0%;二级的标准值为 50.1 55.0 dB(A)5 个,占 62.5%。全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2.道路交通噪声2022 年,韶关市区及各县(市)共 8 个城区开展了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市共布设 172 个监测点位,监测道路长- 11 -度 157.6 公里。市区及各县(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 64.0 68.4dB(A)之间。乐昌、翁源、新丰、仁化、始兴、乳源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 度为一级标准值为68.0 d

16、B(A),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 好; 韶关市区、 南雄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标准值为68.1 70.0 dB(A),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较好。全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2022 年,韶关市区开展了市监测站、景秀花园西区、市烟叶 复烤厂、金海马家居等四个功能区点位声环境质量监测,分别位 于 1、2、3、4 类功能区,每季度第二个月的 20 日之前监测一次 (24 小时连续监测),全年共监测 32 点次,昼间、夜间各 16 点 次,其中昼间达标 16 点次、达标率 100%,夜间达标 15 点次、达标率 93.75%。- 12 -韶关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二、措施与行动2022

17、 年,韶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 核心, 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抓好污染治理、生态 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围绕 “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 、绿色矿业发展、生物多 样性保护、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万里碧道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和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特色亮点,实施韶关市创建国家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通过落实创建规划,补短

18、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各项建设指标均达到要求。2022 年 11 月 18 日,生态环境部命名韶关市为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区。我市成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首个获得该称号的城市。- 13 -(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显著通过细化整改清单台账,压实责任,每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 2022 年底,全市 17 项整改任务, 已完成4 项,其余 13 项整改任务基本达到时序进度。2022 年 7 月,我市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动老工业 城市生态发展成效显著,被列为广东省 “督察整改看成效” 5 个 正

19、面典型案例之一,上报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三)坚持不懈抓好水污染防治推动江河治理向支流河涌延伸。 一是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 质。狠抓畜禽水产污染整治,墨江出口水质改善为类;建立新 丰江水质综合整治 “定期快报”制度,及时掌握水质综合整治情 况,推动新丰江马头福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符合东江流域 生态补偿水质改善目标考核要求。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纳入规范整治的 148 个排口中,完成整治 138 个,整 治率为 93.24%,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70%)。 三是加强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保护。新增完成 42 个镇、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完成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

20、工作。- 14 -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向区域城乡均衡覆盖。一是加快补齐 污水处理能力短板。翁源县县城罗坑水污水处理厂、乳源瑶族自 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乐昌市坪石镇污水处理厂( 二 厂)均已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完成新增城市(县城)污 水处理能力 2 万吨/日,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 1 万吨/日的年度 目标。二是加快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1-12 月,全市新增城市 (县城)污水管网 172.97 公里,年度目标完成率 172.1%;新增 镇级污水管网 154.63 公里,年度目标完成率 769.3%;全市城市 (县城)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成 40.42 公里,年度目标完成率538.9%

21、。(四)持之以恒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一是推进涉 VOCs 企业综合整治。推 进涉 VOCs 企业 31 家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涉 VOCs 企业 “ 一 企一策”整治与深度治理,完成省重点监管企业 13 家、市重点监管企业 63 家“一企一策”验收;累计完成 75 家企业编制 VOCs- 15 -深度治理手册并完成深度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产品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全市生产领域涂料、粘胶剂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相关产品 33 款。 二是推进工业炉窑专项治 理。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改造,完成韶钢烧结机和焦炉烟气脱硫 脱硝改造并投运、炼钢厂和炼铁厂除尘改造、6

22、号烧结机配套除 尘设施超低改造。 三是推进水泥行业除尘脱硝改造。实施乐昌中 建材水泥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除尘脱硝系统优化,基本完成窑尾脱销系统低氮燃烧改造。深化移动污染源治理。推动加油站和储油库 VOCs 减排。倡 导社会在污染天气管控应对期间夜间加油。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 控。 一是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监管,全市共设立遥感监测点位 7 个,2022 年遥感监测柴油货车 24886 辆次,覆盖率 70.3%。二是 全面加强联合路查路检力度,设立路检路查点开展行动 36 次, 共检查机动车 447 辆。 三是深入推进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对遥感 监测超标率 10%以上的重点用车大户实施入户检查,共检查

23、营运 柴油车用车大户 16 家、柴油车 85 辆。 四是严格非道路移动源排 污监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工作,累计编码登记 2356 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一是深化扬尘精细化管控。紧盯建 筑工地、道路、堆场等重点区域,严格执行 “6 个 100%” “一不 准进、三不准出”制度。二是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韶关市生 态环境局联合市气象局每周开展空气质量会商工作,预测区域环 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污染天气管控,采取重点企业限排、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机动车区域限行、施工工地停止土方开- 16 -挖及运输等应急减排措施,精准开展联防联控。 2022 年共启动2

24、3 次污染天气管控,共计 62 天。(五)因地制宜推进土壤、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22 年度,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5.54%,重点建设 用地安全利用率达 100%,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 100%。做好区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平台填 报数据审核,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重点及简化管理单位危险 废物年度申报完成率 100%;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 设,完成韶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韶关鸿丰绿色工 业服务中心)项目。二是印发实施韶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指导帮扶各地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工作,提升区域危险废

25、物规范治理水平。三是加快推动生活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南雄市垃圾分类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南雄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 17 -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升级改造花拉寨、新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工 作,严格管控类耕地已全部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建立省级农产品 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反馈跟踪机制,有序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土壤 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 安全。更新 2022 年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公布 2022 年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计开展 52 个地块土 壤环境信

26、息联动管理和 27 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 三是 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并完成省级及其他类别的化 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对 68 个企业地下设施防 渗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现场核实, 防控区域企业污染地下水风险。(六)长效长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科学治理、建管并重,截 至 2022 年底, 已完成 6271 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56.4%;全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866 座。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市乡镇实现了企业运 作、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农村保洁覆盖面和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 100%,

27、 干净整洁村以上达标率100%。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将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纳 入县级乡村振兴考核事项,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和专业化能源利用试点,创新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方式,提升畜禽粪污能源化- 18 -肥料化价值。强化农业废弃物回收与利用。探索建立以 “市场主体回收、 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在武江、 南雄、仁化、翁源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2022 年回 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173 吨,无害化处理 192.8 吨;在南雄和始兴 开展烟用地膜回收清除行动,发放烟用地膜回收专项补贴,鼓励 地膜回收;推

28、广以 “一主两辅”为主的秸秆利用方式,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2 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0%左右。(七)努力提高项目审批及服务企业效能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关,提前介入、优化环 评审批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持续开展环评制度改革。 修订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管理制度韶关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探索建立市、县分区管 理环评审批工作机制,提升环评审批效率。二是着力环评审批提 速增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持续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条件下,实施环评豁 免、备案、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共享环评基础数据

29、等改革措施。主动跟踪对接重大项目,做好精细化保障措施,派 专人跟踪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落地。三是强化 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印发实施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全市 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工作的通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 发的通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19 -2022 年全市办理各类新建项目环评审批 303 份(其中报告书 56 份、报告表 247 份),登记表备案管理 463 份,审批通过和备 案的建设项目总投资 426.4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24.85 亿元。办 理排污许可证核

30、发 423 份、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 续施工作业审批核发 113 份、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34 份、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2 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3 份。( 八)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 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落实生态环境 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对守法企业 “无事不 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组织开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检查和 执法稽查,确保环境安全。2022 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 15293 人次,检查企业 6708 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4 宗, 处罚金额 1008 万元,责

31、令整改企业 174 家次。共受理群众反映 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件 2632 宗,处理率 100%,按期办结率100%。规范治理和监督帮扶。加强执法稽查,组织开展案卷稽查 2 次,抽查各县(市、 区)分局行政处罚案卷 28 宗。实施审慎监管, 对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改正的企业,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2022 年,全市有 9 家违法企业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 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依法降低处罚,降低幅度为处罚金额的 30%-50%;22 家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改正的企业依法免于行政处 罚。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 年版),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改革后生态环境部

32、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20 -(九)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建立生态环境领 域重大风险工作台账,每季度进行台账调度,督促各相关单位落 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信访积案难案包案化解 工作,建立 2022 年生态环境信访积案难案工作台账,落实领导包 案,明确化解时间、化解标准和责任部门,为召开党的二十大创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举办 2022 年韶关市南水水库饮用水源地危险化学品泄漏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着重演示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 序及各职能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检验我市现有 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水平,提升各职能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配合及应急处置能力。举办环境监测培训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水平及监 测人员综合素质,在广东省第三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练 兵比武决赛(区县站比武)中,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获得优秀组织 奖、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始兴分站代表队员获得个人总分三等奖。签订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生态环境 局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2022 年 8 月),不断加强三地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21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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