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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二二 二 年 七 月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概 述一、项目由来及特点(一)项目由来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区位于广西金秀县桐木镇北东 60方向直距约 5km的友村一带,行政区属金秀县桐木镇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0.035618,北纬 24.217174,矿区距桐木镇5km,北西面约600m为有省道S307经过, 交通便利。矿区1000m 范围内无铁路、文物、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名胜古迹分布矿区已经进行了基础建设,生产设施设备齐全,生产生活用水已经齐备,矿区已经接
2、通生产生活用电。该矿区于2011年8月首次设立采矿权,开采矿种:重晶石;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1.50万吨/年;矿区范围: 0.192 km2,开采范围0.0343km2;开采深度: +220m +160m。之后于2014年8月、 2016年10月、 2019年12月延续了采矿权。开采深度、开采 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等均保持不变, 不设置选矿工艺。因客观原因, 建设单位只 进行了前期基础建设, 已建矿山生活区, 修建矿山公路, 接通生产生活用水、电, 没有进行采矿活动。由于采矿证有效期到期,矿山开采现已停产。为提高矿山生产效益, 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采矿权人金秀瑶族自治
3、县 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将矿山生产规模变更为3万吨/年,开采服务年限为6年。本 次申请延续后, 矿区面积、拐点坐标、采矿标高、开采矿种和开采方式等其他要素均与原采矿权一致。项目矿山采矿权的空间位置、设计的开采规模及“三率”指标等均符合金秀瑶族 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规范要求。 矿山地处荒坡,矿山自然环境 较好。矿区无矿权重叠现象, 不存在矿权纠纷问题。矿权范围不属于金秀瑶族自治县矿 产资源总体规划中明确的限制、禁止开采区范围,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3万 吨重晶石项目已于2022年5月13日获得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见附件2)。(二) 项目特点
4、(1)本项目为重晶石矿地下开采项目,矿区范围内有 1 个重晶石矿体分布,矿区 已经开拓了一个主运输斜坡道, 地下开拓系统未完善, 未进行过采矿活动, 未形采地下采空区。根据矿区内矿体特征, 矿山设计采用斜坡道+斜井联合开拓, 采矿方法为留矿1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采矿法。(2)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在地表塌陷 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可能对评价范围内公路、河流、村寨房屋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 破坏; 以及矿山地面生产活动对植被、景观、土地利用等生态系统的影响) 、以及工业场地粉尘、污废水、噪声、采矿废石等对区域环境造
5、成的污染影响。(3)本项开采会产生矿井涌水, 未回用部分需外排桐木河, 项目周边最近地表水体 为矿区西面 200m 处为桐木河、北面 150m 处为凉亭坝水库及其灌溉水渠。如果没有适 当处理,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大, 因此水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措施需要重点关注。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 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中的“八、非金属 矿采选业中的 102 化学矿开采中的全部”类别,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 重
6、晶石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委托广西桂一环保工 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 1 。项目组接受委托后, 在踏勘现场、资料收集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 编写了本报告书, 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有关措施和要求,作为环境管理部门及决策部门管理的依据。2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为重晶石开采项目,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鼓励 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项目, 为允许类项目, 因此, 本
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获得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205-451324-04-01-732354)。因此,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二)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重晶石开采矿山最低 开采规模: 小型矿山开采规模 3 万 t/a。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重晶石矿种, 开采规模为 3 万 t/a,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3金秀
8、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年)的要求。(2)与来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项目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位于 JX002 中已设规划区块,属于重晶石开采, 符合来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3)与金秀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金秀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 年)(详见附 图 12),项目位于 CQ007 中的已设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 属于重晶石开采, 与金秀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 年)相符。(4)
9、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表 3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项目基本情况符 合 性 分 析矿 产 资 源 开 发 规 划 与 设 计禁止的 矿产资 源开发 活动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 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本项目矿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文物古迹所在 地、地质遗迹保护区符合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 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
10、采。本项目矿区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 直观可视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 源。本项目不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符合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 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 资源开发活动本项目为重晶石地下开采,开采工艺成 熟。符 合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 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 开发项目。项目为重晶石地下开采,严格按照开采设 计进行开采,不会对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 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符合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 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 源项目周边无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 区, 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 重区域符合矿产资 源开发 规划
11、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要求, 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 域发展规划。项目为重晶石地下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及区域规划要求符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 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项目矿山已委托编制矿产开发利用方案, 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已编制水土流失符合4价, 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 态环境保护、地质灾治、水土保持、 废弃地复垦等保持方案、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方案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规划阶段,应对矿 区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调查,建立 矿区的水文、地质、土壤和动植物等 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基础状况数据 库。同时, 应对矿产开采可能产生的 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项
12、目已编制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对矿产开 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 测和评价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阶段还应注重对 矿山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矿山开采制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矿产资 源开发 设计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 用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 采、选矿生产工艺与技术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重晶石,产生 的污染较少,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矿井水、选矿水和矿山其他外排水应 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利用项目矿井涌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 部分用于矿区内园地、林地施肥符合地面运输系统设计时,宜考虑采用封 闭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地下开采地面矿石和废石运输采用轨道 运输,外运
13、采用专用运矿车符合矿 山 基 建对矿山勘探性钻孔应采取封闭等措施进行处 理,以确保生产安全项目探勘探期工程已复垦符合对矿山基建可能影响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动、 植物资源, 应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本项目基建产生的石方用于铺路和平整 场地符合对矿山基建产生的底土和岩石等应分类堆 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对底土和适于植 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均应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 用,可优先用做废弃地复垦时的土壤重构用 土。符合矿山基建应尽量少占用农田和耕地,矿山基 建临时性占地应及时恢复。本项目基建不占用农田和耕地, 不涉及临 时性占地符合采 矿鼓励采用的采矿技术对于露天开采的矿山, 宜推广剥离 排土造山复垦一体化技
14、术项目采用地下开采符合推广应用充填采矿工艺技术,提倡 废石不出井,利用尾砂、废石充填 采空区项目废石部分用于平整场地、道路铺设, 部分回填采空区符合推广减轻地表沉陷的开采技术,如 条带开采、分层间隙开采等技术采用留矿法进行开采,在第一个水平中段 顶部留安全矿柱,地表以下留 10m 高度 的连续矿柱作为地下安全开采分隔矿柱符合在不能对基础设施、道路、河流、 湖泊、林木等进行拆迁或异地补偿 的情况下, 在矿山开采中应保留安 全矿柱,确保地面塌陷在允许范围 内符合矿 坑 水 的 综 合 利 用 和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 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项目矿井涌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 未利用部分
15、外排桐木河,生活污水处理后 用于矿区内林地施肥符合5废水、废 气 的 处 理宜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 截堵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 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 下井巷项目工业广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防止雨 水进入地下井巷符合宜采取灌浆等工程措施,避免和减 少采矿活动破坏地下水均衡系统项目闭坑后,对洞口进行封堵, 尽量减少 对地下水系统的均衡符合研究推广酸性矿坑废水、高矿化度 矿坑废水和含氟、锰等特殊污染物 矿坑水的高效处理工艺与技术项目矿井涌水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工艺 进行处理符合宜采用安装除尘装置, 湿式作业, 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 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项目地下开采
16、采用湿式作业,堆场设置洒 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符合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应根据采矿固体废物的性质、贮存 场所的工程地质情况, 采用完善的 防渗、集排水措施,防止淋溶水污 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项目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符合推广利用采矿固体废物加工生产建 筑材料及制品技术,如生产铺路材 料、制砖等项目废石用作平整场地和铺路材料符合废 弃 地 复 垦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 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 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闭坑后,项目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竖 井将进行复垦, 复垦为水田和乔木林地符合矿山废弃地复垦应做可垦性试验,采取最合 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对于存在污染的 矿
17、山废弃地,不宜复垦作为农牧业生产用地, 对于可开发为农牧业用地的矿山废弃地, 应 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与评估项目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对工业广场进 行调查,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复垦。符合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 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 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 流失和滑坡。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固 体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 防 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项目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竖井服务期 满后, 及时封场和复垦符合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砂、废 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 塌陷项目部分废石用于场地平整符合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
18、弃地复垦时,直对土壤 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 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项目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选用最合理的 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符合(5)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的符合性分析6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表 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一览表序号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分析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 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重要生态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 采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
19、及重要生态境敏感目标可视范围内进行对观 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矿山不在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 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 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且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 直观可视范围内。符合要求2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功 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的要求, 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 或减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 环境污染。项目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竖 井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和复垦, 不会破坏区域生物多样性。符合要求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 的原 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
20、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 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 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优化矿区生产与生 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 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项目为地下开采,工业广场、办 公生活区、竖井服务期满后,及 时封场和复垦。符合要求4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本标准各项要求,编制 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项目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符合要求5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 安全稳定, 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 产生污染; 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恢复土地基本功能, 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 续
21、利用; 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闭坑后,项目工业广场、办公生 活区、竖井将进行复垦,复垦为 水田和乔木林地;项目终垦采取 覆土和植被修复措施后,区域内 绿地数量和景观可逐渐恢复到开 采前的水平。符合要求由表 1-3 可知,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一般要求。(6)与 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的符合性分析表 1-4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一览表项目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分析矿 区 环 境矿区内各功能分区符合 GB50187 的规定, 生 产、
22、生活等各类功能区具有独立完整的管理 制度, 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矿山开采应采用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对 破碎、空压等设备进行噪声处理操作项目矿区分为工业场地、办公生 活区和采矿区, 矿山设置相应管 理制度,确保运行有序符合要求7、施工场界噪声等分满足BZ/T189.8 和 GB12523 的要求, 噪声达标率 在 90%以上。矿区地面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 配套设施齐全,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 说明牌和线路示意图等标识牌, 标识牌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 设置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符合 GB14161 的 规定。项目地面道路、供水、供电、卫 生、环保等配
23、套设施齐全,在相 应位置设置安全标识符合要求矿区生产应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 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采选、运输等过程中 产生的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容许浓度应符 合 GBZ2.1 的规定。项目堆场定时洒水降尘, 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对轮胎进行清洗, 加盖篷布; 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 岩符合要求矿山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应有专用贮存、 处置场所, 其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应符合 GB18599 的规定项目已设置废石场、排土场进行 临时贮存,符合 GB18599 的规 定符合要求资 源 开 发 方 式地下开采应根据矿石、围岩等地质条件, 结 合矿山技术条件和经济因素,选择合理的可 减轻地表沉陷的技术采用
24、留矿法进行开采,在第一个 水平中段顶部留安全矿柱,地表 以下留 10m 高度的连续矿柱作为 地下安全开采分隔矿柱符合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应符合当地产业政策 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 部分矿种矿山开采 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 到国家资源部公告发布的“三率”最低指标 要求项目开采重晶石,采用地下开采 方式, 矿石回采率 90%符合要求矿山排土场、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沉陷区、 污染场地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符 合 HJ651 的规定。项目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闭坑后,项目工 业广场、办公生活区、竖井将进 行复垦, 复垦为水田和乔木林地; 项目终垦采取覆土和植
25、被修复措 施后,区域内绿地数量和景观可 逐渐恢复到开采前的水平。符合要求矿山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 TD/T1036 的规定 矿山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安全稳定, 对 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 观想协调。矿山复土地应具备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 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 护和恢复符合要求矿山应对选矿废水、尾矿、排土场、废石堆 场、粉尘、噪音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向社会 公开数据,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项目无选矿废水,尾矿、排土场、 废石堆场、粉尘、噪音等将进行 动态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符合要求矿山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建立、健全长效监测 机制, 对土地复垦区及矿区
26、影响范围地质环 境稳定性进行动态监测。项目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对土地复垦区及 矿区影响范围地质环境稳定性进 行动态监测符合要求资源综合矿山宜对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开展回填、 筑路、制作建筑材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项目废石部分用于道路铺设、场 地平整, 部分回填采空区, 处置符合要求8利用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应达 100%率 100%矿井水、选矿废水应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 术和工艺合理处理矿井水经三级沉淀池进行处理符合要求节 能 减 排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 矿产资源开 发能耗及产品综合能耗等相关指标应符合矿 山设计、当地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 定企业建设节
27、能环保体系符合要求矿山应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 设备和新材料, 及时淘汰高耗能、高污染、 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宜合理利用太阳能。 地热能等清洁能源。项目采矿工艺和生产设备均不属 于淘汰类符合要求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声、废 水、废石、尾矿等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开采、运输采用洒水降尘, 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和隔振 等措施,矿井涌水沉淀后回用, 未利用部分外排桐木河, 废石回 用于矿区道路平整, 未利用部分 外售符合要求由表 1-4 可知, 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砂石矿绿色矿山建设 规范(DB45/T1945-2019)的要求, 建设应与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行
28、, 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7)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基本农田保 护区内, 不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矿区工程地质简单, 在执行要求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 理方案后, 水土流失和地貌景观破坏等地质环境问题可得到有效的防治。项目最近敏感 点为矿区东面约 250m 处的友村(距离开采范围约 350m)。矿山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可满足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相关功能区划要求, 矿区周边环境敏感度一般。项目选址合理。(三)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桂政
29、发202039 号) 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来政发202114 号) 可知, “全市共划分 69 个环境管控单元, 包括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个类别。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7 个,主 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 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26 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 以及环境问题相9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对集中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 6 个, 为优先保
30、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衔接 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所以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按照“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管控要求详见表下表。表 1-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 间 布 局 约 束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 位, 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 其管控 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 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 还应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 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 要求
31、。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 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 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 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新建、扩建的“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 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 布设在依法合规 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自治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符合国土空间 规划和园区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 加快淘汰钢铁、铁合 金、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工
32、、平板玻璃、 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坚决关停 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违规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符合要求。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 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项目不属于钢铁、有色、石化、 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城市建成区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 新建(扩建) 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 必须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厂项目。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北之江流域内的城镇和农 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 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污染防治; 强化工 业及工业园区的污
33、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 理处置并实时监控。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上门清 运处置,符合要求。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两高”行业项目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 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环保要求和环保选址防护距离要求, 符合国家和自治 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重金 属污染物减排要求。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要求。10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 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 号) 要求, 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34、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要求。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 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 先进水平, 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 染的措施。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 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无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符 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区域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合作机制, 继续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等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 完善水环境日常监管及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工作机制, 完善联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大环境 污染事故
35、。项目矿井涌水处理后部分回用部 分外排至桐木河,后期编制相应 环境风险评估, 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符合要求。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 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 监(检)测与评估,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 稳步推进单水源的县(市、区) 备用水源建设; 加快 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 合要求。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开展环境空 气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建立完善严格的环境监测 预警机制。项目后期编制相应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备案,定期对厂界大气污染源 进行监测, 符合要求
36、。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积极应对重污染 天气,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危险 废物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重点增加砷渣、 典型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鼓励有色、 石化、化工等大型企业集团和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符合要求。资 源开发 利用效 率要求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 用水总量指标管理, 健全覆盖市、县行政区域的用水 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 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
37、地下水资源扩大开采。项目生活用水由自来水提供,采 矿用水、除尘用水来自矿井涌水 回用, 未利用涌水外排桐木河, 符合要求。土地资源: 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 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 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项目不新增矿区范围,不新增土 地利用资源,符合要求。11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和“增存挂钩”机 制,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 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 约、循环利用。矿产资源:
38、 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 矿山建设, 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未达到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已有矿 山开采能力应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项目开采规模达到最低开采规模 标准。岸线资源: 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 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强化岸线用途管制。项目不涉及岸线资源。能源资源: 建立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预警制度,重点 围绕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推行 节能减排政策和能效。推进新能源建设,落实国家碳 排放达峰、中和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项目不使用烟煤
39、,不属于高耗能 企业。根据上表分析,项目符合来宾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区域的环境特点,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是:本矿山为地下开采方式, 因此矿山采矿活动引起的地表塌陷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地表塌陷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是本环评重点关注的问题。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地下水水位下降的影响, 以及矿山各开采系统井下涌水 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 因此, 矿山污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是本环评重点关注的问题。地面工业场地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等对外环境可能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因此扬尘、废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污
40、染防治措施也是本次环评的重点。(2)项目产生的主要影响有: 大气环境影响: 工业场地内的堆矿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且地面硬化处理, 周边设置喷雾洒水, 降低装卸矿料落差, 减少扬尘产生。临时废石堆放时采取填平压实、 覆土措施, 同时要求在场地四周设防风林带, 以降低废石场表面起尘, 同时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降低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12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工业场地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正常工况下, 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凿岩及防尘用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道路浇洒及绿化用水 等, 未利用部分外排桐木河。项
41、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 用于周边山林施肥,不外排。项 目能够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根据预测结果, 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噪声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设备运行噪声对场址周围环境声环境噪声贡献较 小,其场界预测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影响: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来宾市和金秀瑶 族自治县相关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重 要敏感区, 满足产业政策和
42、环境准入要求, 所在区域没有环境制约因素, 不属于负面清 单的范畴。在落实“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绿色开采,通过矿山开采、 矿石外运的全过程综合防尘等报告书中提出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后, 可做到污染物 达标排放, 满足区域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风险事故可控制在最低程度, 能够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能够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13金秀县桐木镇友村重晶石矿年产 3 万吨重晶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目 录概 述 1一、项目由来及特点 1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三、分析判
43、定相关情况 3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2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131 总则 181.1 编制依据 18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11.3 评价时段 221.4 环境功能区划221.5 评价标准 231.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91.7 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点 35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82.1 矿区概况 382.2 现有项目工程概况 402.3 扩建项目概况482.4 项目开采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612.5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632.6 项目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662.7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782.8 闭矿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80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13.1 自然环境概况81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83.3 项目四周概况及主要污染源情况 123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414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4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275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69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69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715.3 矿山闭矿期防治措施 1875.4 营运期环境保护防治措施汇总 187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86.1 经济效益分析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