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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 十度 良品 生物科技 ( 珠海 ) 有限公司生产项 目建设单位 (盖章): 十度良品 生物科技 (珠海 ) 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六、结论54附表55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十度良品生物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6-440400-04-01-46004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 81 号
2、 2 栋 601地理坐标(113 度 29 分 17.272 秒,22 度 22 分 12.12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23 果菜法及果菜 计饮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造业 15-26 饮料制造 15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建筑面积:2674.1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珠
3、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 机关: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现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 报送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的函” ,审查文号:珠环函【2010】15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地 区规划主导产业类型为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 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精密仪器及先进制造业、环保节能技术及设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产业。根据珠海市高新区(唐3家湾地区)分
4、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工业区布局相对集中,重建 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提升区,各企业统一入园,实现 土地集约化和整体性。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提升区(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 布局以生物技术、新医药、精密仪器及先进制造业等重要产业为主导 的高新产业用地,引导化学制品、塑料等产业的合理升级或转型,规划总面积 8.5km2 ,工业用地面积 4.6km2。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1号2栋601 ,属于高新技术 产业园提升区(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规划范围。根据本项目厂房的不动 产权证,本项目厂房所在地块功能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 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1523
5、果菜法及果菜计饮料制造,主要从事酵素饮品的生产,符合该地区的整体功能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区域不在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珠海 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程 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 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 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业厂房内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及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
6、录(2020 年本)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及珠海市产业发展 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及生产工艺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列产品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的。2 、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4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 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
7、依法 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 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项目主要从事酵素饮品的生产,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 的行业,项目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 81 号 2 栋 601 ,根据珠海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15 年修订)可知,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根据企业提
8、供的房产证,本项目所租赁的建筑为工业厂房,可以用于 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用地范围内无其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或特殊的设施限 制,不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控制区域,不属于违法用地。另外本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国家 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敏感目标,项目本身污染小,通过相关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故选址合理。3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表 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
9、 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 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 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1 号 2 栋 601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项目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符合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加强水本项目位置不在饮用符合5源涵养,强化源
10、头控制,禁止新建排污口,严格防 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一级保护 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水水源保护区内,因此不属于水环境优先 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 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 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二 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因此不属于大气 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 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
11、展环境质 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 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 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 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 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 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 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 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 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 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
12、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1 号 2 栋 601 ,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周围 1 公里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不属于造纸、电镀、印染、鞣革、 石化等高污染行业符合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 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 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 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 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 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13、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 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 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 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度。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 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 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 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 大气
14、环境受体敏感类 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行业类别为 C1523 果符合6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菜法及果菜计饮料制 造,不属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4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的相符性珠海市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 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要求,现就落实我市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 一单” )
15、,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了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表 1-2.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掌控领域管控方案本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02.59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 国土面积的 11.66%;一般生态 空间面积 131.57 平方公里,占 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7.57% 。 全 市 海 域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3281.06 平方公里。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7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 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 家
16、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 到 或 优 于 类 水 体 比 例 为 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 面消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 改善,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下 达的目标要求。土壤环境风险 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达到省下达指标。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引 用监测数据可知 ,2022 年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 境质量中各污染物平均 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 (及其 2018 年修改单) 中二级标准限值,珠海市 2022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 较优;珠海金星门水道近 岸海域监测时段水环境 质量能够达到海水
17、水质 标准(GB3097- 1997) 三类标准,满足功能区划 要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 排放,生活污水纳入珠海 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 区水质净化厂)处理,不 会增加珠海金星门水道 近岸海域的容量负荷。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 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 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按照国家 和省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实 现碳达峰目标。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 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 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 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 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 基
18、本建成美丽珠海,成为知名 生态文明城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 的资源主要为水、 电资 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 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可 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 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 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 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 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建立“ 1+100” 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体系。“ 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 入共性清单,“ 100”为各个环境 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本项目满足广 东省、珠三角地区和相关 陆域的管控要求,不属于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禁止准入类
19、 项目。总体满足“ 1+100”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符合8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 81 号 2 栋 601 ,属于香洲区 唐家湾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40220013)。本项目与 珠海市“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定的相符性如下:表 1-3. 香洲区唐家湾镇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编 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 单元 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220013香洲区唐家湾镇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重点 管控 单元生态保护红线、
20、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工业用 地集中布局于金鼎工业片区和科创海 岸片区等工业集聚区内,现状零散的 一般性加工工业和村级工业规划期内 逐步向工业片区内集中,重点以集成 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 术产业为主导。本项目位于金鼎工业片区内,不在零散的工业厂房和村级工业厂房。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 红线按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 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 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 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 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 律
21、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金鼎工业片区内, 不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 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 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 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 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金鼎工业片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9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 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 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本项目不涉及采伐、择伐和树 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新凤凰山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按照
22、自然保护地相 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位于金鼎工业片区内,不在珠海高新凤凰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内。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布 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 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少。1-7.【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 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场、养 殖小区。能源资源利用2- 1.【其它/限制类】新建高能耗项目 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 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产业;不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设施。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 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 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本项目所
23、在园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北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 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 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 污水管网建设。本项目所在园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北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3-2.【水/鼓励引导类】综合采取控源 截污、 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 环等措施,清理整治东岸排洪渠和鸡 山排洪渠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及沿岸 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本项目所在园区雨污分流,有 完善的管网。环境风险防控4- 1.【水/综合类】
24、北区水质净化厂和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园区设置有完善的事故应急 措施。5 、相关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污染治理要求: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 物质储罐排查,10深化重点行业 VOCs 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 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 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 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25、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 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 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 全面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 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 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 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实现 VOCs 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 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26、。”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原辅材料,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要求。“ 聚焦国考断面达标、万里碧道建设,围绕“查、测、溯、治” ,分类推 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佛山、中山、东莞等市为重点试点推进入河排 污口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及定期排查机制。持续 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船舶等污染源治理。加强农副产品加工、 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清洁化改造。推进高耗水行业实 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
27、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 司北区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蔬果第一次清洗废水、第二次清洗废水 等生产废水交给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无新增入河排污口。符合文件要求。(2)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9.全面深化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11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 准实施。制定省涉 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督促指导涉 VOCs重点企业对 照治理指引编制 VOCs深度治理手册并开展治理,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 成治理任务量的 10%。督促企业开展含 V
28、OCs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投备与管线组件漏、散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指 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 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 技术的企业, 明确活性炭装戴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推行活 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指导企业做好废活性炭的密封贮存和 转移,引导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推动家具、干洗、汽 车
29、配件生产等典型行业建设共性工厂。推进汽车维修业建设共享喷涂车间,实施喷漆废气处理,使用水性、高固体份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原辅材料,本项目不涉及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 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单管控规划与项目环评排污许 可证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 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 管,确保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大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控制单元进行定期检查 与突击执法,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持续保持环保执
30、法高压态 势,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和防止“散乱污”企业回潮的长效监管机制进步强化环保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 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 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 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示范。12(六)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即集中式地下水 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 补给区和
31、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 况调查评估。各地要针对“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现状,谋划分类实 施水质巩固提升行动,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和地下水污染源分类 监管;结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布,及时公布地 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工作。持续推进加油站、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防渗改造和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按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本项目蔬果第一次清洗废水、第二次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交给有工业 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本项目无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在运营期
32、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地下水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 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 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 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 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根据现场勘察可知,本项目所在建筑地面均已硬底化处理,另外项目所在建筑物的排水系统已完善在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均无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
33、函【2021】58 号)文件要求。(3)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指出“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3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 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水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污口位置、排放去 向等要求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
34、效措施,收集 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 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向工业集 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以排放。”本项目蔬果第一次清洗废水、第二次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交给有工业 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本项目所在园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直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北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和要求。(4)与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
35、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 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强化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引导重点产业 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淘汰落后产能,逐步 淘汰污染严重的涉重金属、涉有机物行业企业。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 因地制宜推动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入园集中管理。”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国家级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的工业集群园区,符合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的要求。“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 机构等单位周边,避免新建涉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
36、染物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现有企业。”项目周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符合文件要求。(5)与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4“规范工业企业排水。加强涉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的监管,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全面达标排放制度。对不能 稳定达标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开展提标改造,优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提高 处理出水水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工业和生活等不同领域、造纸、印 染、化工和电镀等不同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向工业集
37、聚区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所排工业废水必须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本项目蔬果第一次清洗废水、第二次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交给有工业 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本项目所在园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直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北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符合文件要求。(6)与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 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 8 个行业的项目, 对上述行业的项目
38、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对于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引导与管控。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管理台账,逐月报送省能源局和省生态环境厅汇总。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 C1523 果菜法及果菜计饮料制造,不属于方案中的 8 个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7)与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指出“我市大力发展装备制造、 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家电、航空产业、轨道交通、生物医药、新材料 新能源、集成电路设计等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海洋经济
39、。优化 发展电子信息、家电电气、服装设计制造、打印设备及耗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再新建专业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发酵等重污染项15目。全市严格控制配套电镀、陶瓷项目。新建配套电镀、化工、线路板(鼓 励类除外,下同)项目原则上进入珠海市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区外严 格控制新建化工、线路板项目。新建工业项目需进入园区,但不得引进园区 禁止类产业。对于国家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该工业园重点发展软件和集 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
40、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等产业。 另本项目不属于线路板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 区外严格控制新建化工、线路板项目” 的相关要求限制。此外,项目各种机 械噪声分别做好相应的降噪、隔声、吸声等防噪声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8)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关攻坚: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 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针对臭氧形成的 两项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
41、氮氧化物(NOx)细化分阶 段改善目标和治污项目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 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和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 目。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度, 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减排。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 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
42、台账。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原辅材料,因此,项目符合上述政策的要求。16(9)与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在本市范围内不得批准明令淘汰的 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及国家 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项目。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 险 ”产品目录,故不属于重污染项目,符合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1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1 项目建设内容十度良品生物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拟选址于珠海市
43、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 81 号 2 栋 601 建设十度良品生物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租用珠海国家级高新区大 湾区智造产业园此处厂房,项目厂房位于 XZ303 金鼎科技工业园(片区 3),建筑面积 2674. 19 平方米;地址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址中心坐标:东经 11329 17.272 ,北纬 2222 12.122。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TPYD0G。建设单位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酵素饮品的生产。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本项目计划年产青梅酵素饮品 1 吨、玫瑰花酵素饮品 1 吨、综合果蔬酵素饮品 1 吨。企业拟招员工 10 人,每天一班,每班
44、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2.1.2 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 合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检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定项目分别 属于“C1523 果菜法及果菜计饮料制造 ”;检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判定项目类别为“十二、酒、饮料造业 15-26 饮料制造 152-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 ”,故该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依据,详见下表。表 2-1.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表判定依据内容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內容及规模主要从事酵素饮品的生产,本项目计划年产青梅酵素饮品 1 吨、玫瑰花酵素饮品 1 吨、综合果蔬酵素饮品 1 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及代码(2017 年)C1523 果菜法及果菜计饮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 年版)十二、酒、饮料造业 15-26 饮料制造 152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本项目应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