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永迪泡沫塑料加工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湾区永迪泡沫塑料加工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0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 称 : 金湾区永迪泡沭塑料加工厂生产项目 建设 单位 (盖章): 金湾区承迪泡冲塑料加工厂编制日期:-2022年8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湾区永迪泡沫塑料加工厂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9-440404-07-01-30524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 省珠海 市 金湾 区 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 地理坐标( 113 度 16 分 39.523 秒, 22 度 4 分 31.45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 非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85、非金属废
2、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已完成部 分设备安装,尚未开用地(用海) 面积(m2)479展规模化生产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根据 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
3、规划(2006-2020)及珠海市金湾区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调整后),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村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风景区等。综上所述,项目用地情况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规划及金湾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42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照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目录中“第一类鼓 励类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7、废旧木 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 废旧船舶、 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 废(碎) 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
4、开发及应用。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属于目录中的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对照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属于目 录中“一、优先发展类 12.节 能环保与绿色低碳 (8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 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 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3、“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2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方案提出“ 1+3+N”
5、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及 “ 一核一带一区 ” 区域管控要 求。方案指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 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 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一)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 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 功能不降低;(二)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 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
6、境负荷大、 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三)一般 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 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属于 珠三角核心区,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地属 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主要从事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 ”的“ 四十 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和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 录(2020 年本)中“优先发展类 ”的“ 12.节能环保与绿色低 碳 ”,不属于方案中水泥、平板玻璃、
7、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符合方案要求。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珠三角核心区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2)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3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实施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 元三类。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 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 1+100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大力推 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在可核查、可
8、监管的基础上, 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根据珠 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项目所处地属于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40420019。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含VOCs化学品使用,生产工艺过程中加热 -挤出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将严格按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与珠海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表32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见表1- 1。(3)小结综上所述,结合表1- 1与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
9、分 析,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 4 表 1-1 与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420019金湾区红旗镇重点 管控单元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集生产示范、科技推广、培训教育、 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 中统筹划定落实
10、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 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 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 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 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 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大气/限制类】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 火电、石化、储
11、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本项目位于金湾区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 ,本项 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 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 中“优先发展类” 的“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 ,主要废品泡沫 再生塑料粒,项目仅加热熔料、出料抽丝工序产生有机废 气,不属于 1-5.【大气/限制类】中严格限制的新建钢铁、 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 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12、。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区域 布局管控要求。 5 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 目逐步搬迁退出。能源资源利用2- 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 国内先进水平。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 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不涉及 2-2.【水资源/限制类】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污染物排放管 控3- 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3-2.【其它/综合类】到 2030 年
1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3-3.【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 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4.【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 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 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实施重 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分配,实行两倍 削减量替代。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可推进城镇生活垃圾 回收利用。项目不涉及3-3.【水/综合类】、3-4.【大气/禁 止类】。环境风险
14、防控4- 1.【水/综合类】工业聚集区应当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 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 废液直接排入水体。4-2.【其它/综合类】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有毒有害气体泄 漏),就近设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甲 烷总烃,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 风险,企业应建立或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6 4、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以“无废城市 12”建设为引领,围绕固体 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理处置和环境风险管控,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
15、。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无废湾区”建设为抓手,健 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深圳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快 推进珠三角各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推动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无废试验区”。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 平。 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 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 ,实施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切实减少白色污染。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补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以冶炼废渣、尾矿及其他大宗工业固体 废物为重
16、点,推进珠海、韶关、梅州等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大 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 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利用废品泡沫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塑料 胶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含 VOCs 化学品使用,项目不属于规划中 的“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
17、微珠的日化产品 ”,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符合规划要求。5、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7 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关攻坚: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 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针对臭氧形 成的两项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细化分阶段改善目标和治污项目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落实建设项目VOCs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减排。 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
18、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利用废品泡沫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塑料 胶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含 VOCs 化学品使用,生产工艺过程中加热-挤出 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建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法”处理后排放。6、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方案指出:实施低 VOCs 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 生产和使用
19、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 使用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省要求的低 VOCs含 量原辅材料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 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根据当地涉 VOCs 重点行业及物种排放 特征,选取若于重点行业,通过明确企业数量和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进企业实施低 VOC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深化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制 定省涉 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督促指导涉 VOCs 重点企业对照治理指引编制
20、 VOCs深度治理手册并开展治理,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治理 8 任务量的 10%。督促企业开展含 VOCs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 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 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 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 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 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 用量。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
21、附,指导企业做好废活性 炭的密封贮存和转移,引导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推动家具、于洗、汽车配件生产等典型行业建设共性工厂。(2)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印发 的通知 (粤环201218 号) 中提出:“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 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 VOCs 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 域内不再新建或扩建 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 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 ”、 “全面贯彻执行我省印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
22、造业)、制鞋行业四 个 VOCs 地方排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 VOCs 削减及达标治理措施。各 地要明确企业治理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关停。 ”(3)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利用废品泡沫 进行加热-挤出加工生产塑料胶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含VOCs化学品使用, 不属于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加热-挤出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 9 总烃),本环评结合工程分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情况,建议对项目产生的 有机废气经
23、集气罩+软质垂帘收集,收集效率为 85% ,经收集的有机废气 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法处理后排放,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HJ1034-2019)表 14 推荐的可行技术,处理 后的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关 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等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相关政策要求。
24、7、与及发布公告的相符性表1-2 与行业规范条件及其公告的相符性分析汇总表序 号规定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 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 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 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 类危险废物, 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项目综合利用的热塑性塑料原料主要废品泡沫,不 涉及含卤素废塑料,不涉及 进口废塑料,不使用被危险 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 塑料,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符合2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本项目位于金湾区红旗镇矿 林路珠
25、海鸡啼门* ,项目建 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 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符合 10 3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 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 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本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 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4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 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吨;已建 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吨。本项目为塑料再生造粒类企 业,为新建项目,处理能力为 5000
26、吨。符合5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项 目 租 用 厂 房 面 积 为 479m2 ,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作业场地面积。符合6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 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本项目采购的废塑料件主要 为聚苯乙烯废品泡沫(PS), 种类单一,产生无法利用的 废塑料量较少,本项目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 中暂存后,交由相关单位进 行处理,不随意倾倒、焚烧、填埋。7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 500 千瓦时/吨废塑料。本项目年用电量约 57.6万度/年,每吨废塑料的综合 电耗约 115.2 千瓦时,符合要求。符合8塑料再生造粒类
27、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 0.2 吨/吨废塑料。原材料进厂前已清洗干净, 进厂后不进行清洗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9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本项目废品泡沫经破碎后,经加热熔料机熔料后挤出。符合 11 10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 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 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 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 工序应实 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 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 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本项目仅对废塑料干法进行破碎,不涉及清洗分选。符合11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工 利用能力相适应
28、的预处理设备和造 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 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 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 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本项目设有两台加热熔料 机,本环评建议加热-挤出工 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 置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 附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交由 供应商回收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符合12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 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 “三同时 ”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 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现进行环评申
29、报,完 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 及相关手续办理。建设单位 运营期应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符合13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 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项目加工存储场地有围墙, 并为单独厂房,地面已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14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 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 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 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项目设有废塑料堆场,原料、 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 料及不可利用废物均贮存在 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 能的厂房内,无露天堆放现象。符合 12 15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
30、的金属、橡 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 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 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 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项目不涉及。符合16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 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 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 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 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 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 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 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 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涉 及。符合17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 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
31、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18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 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 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目生产设备已采取降噪隔音措施,噪声可达标排放。符合19新建和改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未满足规 范条件要求的现有企业,在国家产业 政策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 造等方式,尽快达到规范条件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将遵守废塑 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符合8、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相符性分析 13 表 1-3 与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相符性分析规定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废
32、塑 料 的 预 处 理 和 再 生 利 用 要 求1、废塑料预处理工艺应当遵循先 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则,应 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 技术和设备;宜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1 、本项目预处理主要为破 碎,不涉及用水,为自动化作业。2 、项目不涉及。3 、项目不涉及。2、废塑料的分选宜采用浮选和光 学分选等先进技术;人工分选应采 取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4、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要求落 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 制度,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办理。3、废塑料的清洗方法可分为物理 清洗和化学清洗,应根据废塑料来 源和污染情况选择清洗工艺;宜采用节水的机械清洗技术。5、本项目
33、位于金湾区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 ,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4、废塑料的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经 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审批,严格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6 、本项目划分有各个功 能区,各功能区界限分明,均位于厂房内。7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配套的三级化粪符合5、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 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 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8 、本项目加热-挤出废气拟6、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 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 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 控制区(包括不可
34、利用的废物的贮 存和处理区)。所有功能区必须必 须有封闭或半封闭设施,采取防 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处理。9 、本项目将在破碎等噪音比较大的设备范围设置隔音、降噪措施。1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由相关单位收集处理,产生危险废7、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14 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厂区产生的生 活废水,企业应有配套的废水收集 设施。废水宜在厂区内处理并循环利用。8、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 的废气,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集。 9、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噪声污染。10、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 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
35、括分选出的 不宜再生利用的废塑料,应按工业 固体废物处置,并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行运输处理。废 塑 料 再 生 利 用 制 品 要 求1、废塑料再生制品或材料应符合 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表面应标有再生利用标志。2、不宜使用废塑料制造直接接触 食品包装、制品或材料,原属于食 品接触类的塑料包装、制品和材 料,经单独回收处理,达到国家食 品卫生标准的,可用于制造食品接 触类的包装、制品或材料,并应标 明为再生塑料制造。再生塑料制品 或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 氯化碳类化合物作发泡剂;制造人 体接触的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时,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的 化学助剂。1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符 合相关质量标准,标有
36、再生利用标志。2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管 理 要 求1、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 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 度,设置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废塑料回收和再1、项目应建立、健全环境保 护管理责任制度,设置兼职的环境保护专员。2、项目应定期对公司所有人符合 15 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急相关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工作。3 、项目将严格按照排污2、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管理要求对排放的污染应对所有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物进行监测,并将做好监3、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测记录及特殊情况记录。应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不同污4 、项目获得环境影响染物的采样监测方法和频次执行
37、评价手续后,将尽快办理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做好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完记录以及特殊情况记录。善其他环保手续办理。4、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9、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十 四五 ”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11298 号)、关于 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221250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利用废品泡沫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塑料 胶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禁止
38、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项目主要原辅料 为废品泡沫,不属于目录中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符合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本项目不属于意见中“二、禁止、限值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项目为废弃泡沫回收利用,可推动废弃物资源化,降低塑 料垃圾直接填埋量,符合意见中“ 四、规范塑料废气物回收利用和处 置(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 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并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39、”根据“十四五 ”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11298 16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 (粤发改资环函20221250 号),项目为废弃泡沫回收利用,符合废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 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符合方案中“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强化 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重大塑料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鼓励 塑料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 物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和产业化发展。落实国家废塑料综 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40、,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规范企业 ”。10、与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提出:“(二)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规划。4.促进再 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推进再生资源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 收行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行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 收和初加工技术等研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研究出台行业污染防治相关 政策,规范行业经营活动,引导行业绿色发展,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利用废品泡沫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塑料 胶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项目主要原辅料 为废品泡沫,
41、年处理量5000t,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废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规范,符合规模化、 规范化相关要求,符合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 ”规划相关要求。 1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 内容1、项目概况金湾区永迪泡沫塑料加工厂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选址于金湾 区红旗镇矿林路珠海鸡啼门*,租用珠海盛胜楚燕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已建厂 房,占地面积 479m2,总建筑面积 479m2,主要从事废品泡沫再生塑料粒生产,使用废品泡沫量为 5000t/a ,塑料粒产量 4928.65t/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三十九、 废弃资源
42、综合利用业 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 ”,本项目应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工程组成本项目具体工程组成如下表所示。表 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型建设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共一层,一间厂房, 共 2 条生产线,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 479m2。辅助工程消防系统公司已按建筑消防设计相关规范,增设消防喷淋系统,并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栓依托既有厂房。公用工程供电工程已配套建设供电系统, 由市政用电网供电。给水工程已配套建设给水系统,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方式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 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 15m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固体废物处理方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包装材料交 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可利用或需要处置的固体 废物、废过滤网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暂存场所,拟将于所处厂区 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18m2 ,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废处理协议详见附件2)。 18 噪声处理方式选用低噪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