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26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新 建 铁 路广 州 枢 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正 文(第 1 册 共 2 册)建设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评价单位:中 铁 第 四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公 司2018 年 6 月 武 汉ULUM 目1447910132937375454566262649898109127135140142143145145录概 述1 总 则1.1 编制依据1.2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 评价标准1.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建设项目概况2.2
2、 既有广珠铁路环境影响回顾2.3 影响因素分析2.4 污染源源强核算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3 振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4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5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6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4.7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5.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M目 ULU155170171172172173174174174180186188189189189192192196202203203203206206206210录5
3、.2 声环境保护措施5.3 振动环境保护措施5.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5.5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5.6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5.7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6 线路经过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唯一性及可行性论证6.1 概 述6.2 线路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唯一性分析6.3 线路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可行性分析6.4 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6.5 环境可行性分析结论 7 环境风险评价7.1 环境风险分析的目的7.2 环境风险识别7.3 事故类型及成因分析7.4 风险防范措施7.5 应急预案7.6 环境风险评价小结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1 评价分析方法8.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1
4、环境管理目标及执行机构9.2 环境管理要求9.3 污染物排放清单2M目 ULU211213216216216218220222223223223录9.4 环境监测9.5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 建设概况10.2 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10.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4 环境保护措施10.5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8 总结论3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概 述1 建设项目的特点本工程为深茂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要求。其 中新建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是深茂铁路茂
5、名方向引入广州枢纽客车的主要经由,也是 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近期未建成前茂名方向引入深圳枢纽客车替代径路的重要组 成;既有广珠铁路沿线鹤山市和西樵镇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有旺盛的客运需求,但 目前仅有广珠货运铁路经过,缺乏能够便捷利用的铁路客运条件,在江门北站、西樵 站增加铁路客运设施,能够填补沿线铁路客运空白,满足沿线客运需求,提高深茂铁路客车开行效益。本工程包括新建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工程和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其中新建丹 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工程主要技术标准为:I 级、双线、速度目标值 120km/h、电力牵引、 运行动车组和普通客车;既有广珠铁路主要技术标准为:I 级、双线、速度目标值120k
6、m/h、电力牵引、运行动车组、普通客车和货车。工程途径江门市和佛山市。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位于佛山市南海 区,其中左线长 17.419 公里,右线长 18.125 公里(双线并行地段长 13.0 公里);既 有广珠铁路原为货运铁路,本次客运改造工程自江门南站(不含)至丹灶站(含),长 约 73.13 公里,位于江门市和佛山市,包括既有江门北站(原鹤山站更名)增建客运设施及增建西樵客运站等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年度近期为 2025 年,远期为 2035 年。采用有砟轨道,无缝线路设计, 路基总长度约 440 米,其余为桥梁。利用既有广珠铁路官窑牵引变电所供电,不新设
7、 牵引变电所。新建房建面积 10238m2 ,新增定员总数 106 人。工程总占地 71.71hm2 , 其中永久占地 53.02hm2 ,临时占地 18.69hm2。建设总工期约 42 个月。工程总投资525672.6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467.385 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 1.23%。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间,评价组在熟悉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进 行了认真踏勘和调查,在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筛选的
8、基础上,明确评价因子、评价重 点,同时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现状监测结果和工程分析的成果,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了1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应的防治措施。评价单位于 2018 年 6 月编制了完成本册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通过分析本项目的选址选线、规模、性质等,其与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和江门 市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是相符的,本工程建设符合佛山市和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新建铁路广珠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
9、均不涉及生态严 控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 涉及佛山市南海第二-金沙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根据环境影响识别、分析和预测,确定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有:4.1 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工程线路在 DK11+810DK12+486 处以桥梁形式上跨佛山市南海第二-金沙水厂饮 用水源准保护区,穿越准保护区总长度约 670m(水域 470m,两侧陆域各 100m),线 路距离上游南海第二水厂取水口约 4.5km,金沙水厂取水口约 3km;距离上游南海第 二-金沙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 2.5km,距离南海第二-金沙水厂饮用水源二级
10、保 护区边界 1km;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在水源准保护区内不排污,同时设置护轮轨、 警示标志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其环境影响和风险可以得到控制。评价对工程运营期沿线村庄等集中居民区的噪声、振动影响进行了预测,各敏 感点处振动预测值全部达标,针对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了声屏障和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维持现状或满足室内使用要求。4.2 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本次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主要利用既有广珠铁路江门南丹灶段线路,2007 年 12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关于新建铁路广州至珠海铁路复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 (环审200777 号)对广珠铁路
11、复工的环评进行了批复,2013 年 12 月 中国铁路总公司对广珠铁路批复了新增环保工程类变更(铁总办函20131232 号) 主要为增加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变更后声屏障和隔声窗的设置满足原环评和批 复的要求。目前涉及到江门南丹灶段线路需增加的降噪措施已全部落实。本次评价在既有广珠已实施的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进行了措施补强。2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列车运行将产生一定程度 和范围的噪声、振动、废水、固废、大气和电磁环境影响。由于设计采取了积极有效 的防治措施,本次环评又针
12、对性地提出了环保措施和建议,只要这些环保措施与主体 工程实现“三同时 ”,同时加强监控和管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评价认为本项目线路走向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 落实了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 减缓。工程建设符合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具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统一性,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3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 则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修订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13、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修订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二次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修订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10 月 1 日修订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修订施行;
14、(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订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97 年 1 月 1 日施行;(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修改施行;(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 年 4 月 28 日实施;(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2005 年
15、12 月;(18)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05196号令;(19)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 号, 2003 年 5 月;(2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实施;(21)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 年 11 月;(2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国发【2000】38 号, 2000 年。4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1.1.2 地方环境保护法规(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号公告, 2015 年 7
16、月 15 日实施;(2)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 2004 年 9 月 24 日通过;(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修订;(4)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 年2020 年);(5)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 年 5 月 1 日实施;(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10 年 7 月 23 日修订;(7)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8)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 7 月 23 日修订;(9)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7 月 26
17、 日修订;(1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11)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粤府20146 号;(12)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的通知,粤环201541 号;(13)佛山市实施 工作方案(2013-2020 年);(14)佛山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年);(15)关于印发佛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佛府2006 182 号;(16)关于印发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24 号;(1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18、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43 号;(1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32 号;(19)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 年)的通知,江府函2014132 号;(20)关于同意调整佛山市北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075 号;(21)关于佛山市北江支流东平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03252 号。1.1.3 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1)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通知(粤府200635 号);
19、5环境影响报告书(2)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3)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4)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5)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6)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佛府函201572 号);(7)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 年);(8)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佛府2007154 号);(9)转发市环保局佛山市公路、铁路(含轻轨)所经地段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4235 号文);(10)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572
20、 号);(11)印发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的通知,佛府2007108 号;(12关于印发佛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020 年)的通知,佛府2012102 号;(13)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4)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15)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1.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6(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大气环境(HJ 2.2-2008);地面水环境(HJ/
21、T 2.3-93);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声环境(HJ 2.4-2009);生态影响(HJ 19-2011);(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TB10502-93);(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1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其修改单。(1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10071-88);(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
22、702-2014);(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 24-2014);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16)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8)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铁计201044 号)。1.2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2.1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工程为新建铁路项目,新建正线长约 17.419km,工程占地 0.72km2。工程沿线 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工程不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23、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划分原则,本次生态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生态影响评价范围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完整性维护的需要确定,具体范围如下:工程设计外侧轨道用地界向外 300m 以内区域;施工便道中心线两侧各 100m 以内区域;临时用地界外 100m 内区域;过水桥涵两侧 300m 以内水域;通航河流桥位上游 500m、下游 1km 河段。1.2.2 声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工程为大型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沿线噪声值将有较明显的增高,最大增 加量大于 5dBA,受噪声影响人口增加较多。根据 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要求,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一级评价要求
24、进行。根据铁路工程特点及本工程沿线环境特征,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的长度范围为工 程设计所涉及的范围,宽度范围为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 200m。江门北站和西樵站用地边界外 200m 以内区域。1.2.3 振动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振动环境评价等级参照噪声评价标准,按一级评价要求进行。根据铁路振动干扰特点和干扰强度以及拟建工程与周边敏感点的相对位置关系,确定振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距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各 60m 以内区域。1.2.4 水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工程建成后新增污水排放总量为 40m3/d,以生活污水为主,属于非持久性污染 物,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小于 7,所以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
25、单 ”;地表 水体环境功能为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按 HT/J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规定,本次水环境评价的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改建江门北站和新建西樵站的车站水污染源。重点评价运营期车站污水排放的影响,施工期跨河桥梁施工对准水源保护区的影响。7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工程不涉及机务 段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V 类,故本次评价对地下水不做环境影响评价。1.2.5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项目采用电力动车组牵引,没有流动污染源,不设置锅炉,无锅炉废气排放。
26、 项目实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等污染。本次环评拟对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不划分等级。1.2.6 电磁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工程不新建牵引变电所,利用既有广珠铁路官窑牵引变电所。既有广珠铁路官 窑牵引变电所采用 110/27.5kV 三相 V/V 结线变压器,安装容量 2(1616)MVA , 本次设计维持既有不变。新建丹灶北直供开闭所 1 座(两进两出),两回进线分别接引 自广珠铁路上、下行接触网,两回出线分别向联络线上、下行供电。因此本次评价不考虑牵引变电所影响。本工程不新设 GSM-R 基站。新建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利用既有贵广铁路及广珠 铁路既有 GSM-R
27、 无线通信区间设备进行覆盖;既有广珠铁路维持 GSM-R 无线覆盖方式不变。本次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不划分等级。根据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TB 10502-93)5.1.1 条规定,电视受影响评价范围为距新建线路外轨中心线各 50m 以内范围。1.2.7 固体废物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次固体废物环境评价不划分等级。评价范围为工程沿线车站生活垃圾和旅客列车垃圾。1.2.8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均不产生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中所界定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28、/T 169-2004)的规定,见表 1.2- 1,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为二级。表 1.2- 1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项 目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8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评价范围重点为线路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桥梁和涉及地表水体段桥梁。1.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性质、车站周围环境特征,将工程 行为对各类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制成“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矩阵表 ”。表 1
29、.3- 1 工程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矩阵表阶段工程活动影响程 度识别自然生态环境物理化学环境地形 地貌植被水土 保持农灌排洪水环境声环 境振动电磁环境 空气影响程度识别施工期征地拆迁-S-S-S开辟施工便道 及修建临时工程-L-L-L-M-M-M-M-S-M施工材料贮存 及运输-M-S-M路基土石方工程-L-L-L-M-M-M-M-S-M桥梁工程-L-L-L-M-M-M路基防护工程+M+M+L+S+S+M+M房屋建筑工程+S-S-S绿化及恢复工程+M+L+L+S+S+S+M工程取、弃土- M- M- M-S-S-S-S施工人员生活-S-S运营期列车运行-L-L-S车站营运-M-M-S生活及旅客列
30、车垃圾-S-S-S-S注:图中环境影响识别判据分两类:(1)单一影响程度识别:反映某一类工程项目对某一环境要素的影响,其影响程度按下列符号识 别:有利影响;: 不利影响;L:显著影响; M:一般影响;S:较小影响;空格:无影响或基 本无影响。(2)综合(或累积)影响程度识别:反映某一类工程项目对各个环境要素的综合影响,或某一环 境要素受所有工程行为综合影响的程度,并作为评价因子筛选的判据。其影响程度按下列符号识别: :影响突出; :影响一般;:影响较小。9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上述矩阵表可以判断:施工期仅征地等工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属永久性的影响,其余均为暂时性影响, 通过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缓解措施后
31、,可使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得到恢复和降低,受施工活动影响的环境要素主要是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等。本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噪声、振动环境、水环境等的影响,对电磁环境、环境空气、固体废物等的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对工程环境及其敏感性,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关系的初步分析、判别和筛选,确定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要素为:生态环境 声环境振动环境 水环境电磁环境环境空气固体废物1.3.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铁路工程的污染特点,通过筛选和识别,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下表:表 1.3-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汇总表评价要素评 价 因 子施 工 期运 营 期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等效连续 A
32、 声级振动环境VLz10VLzmax地表水环境pH 、CODcr 、BOD5 、SS、石油类pH 、CODcr 、BOD5 、SS、氨氮、动植物油环境空气TSP食堂油烟电磁环境信噪比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4 评价标准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函2017160 号)和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佛环函2017312 号)的意见,确定本次评价执行的标准如下:10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1.4.1 声环境1.4.1.1 现状评价标准(1)工程沿线已划分声功能区划的,执行相应功能区划;工程沿线区域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参照 2 类区执行。(2)对于上述的 1
33、 类区、2 类区、3 类区内,涉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技术规 范中交通干线(沈海高速、丹横路等)4a 类区标准的,标准限值为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 4a 类区距离确定方法:相邻区域为 1 类、 2 类、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分别为 50m 、35m 、20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 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3)对于上述的 1 类区、2 类区、3 类区内,涉及既有广珠铁路、广茂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的,建议:铁路边界噪声:距既有铁路外轨中心线 30 米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
34、值及其测 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 年第 38 号)之昼间 70 分贝、 夜间 70 分贝标准限值;距新建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30 米处执行昼间 70 分贝、夜间 60 分贝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相邻区域为 1 类、2 类、3 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铁路外轨 中心线一定区域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昼间 70 分贝、夜间 60 分贝的 4b 类标准, 4b 类区分别为距离铁路外轨中心线 80 米、 65 米、 50 米内区域;上述 4b 类区以外,执行相应功能区标准,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执行 2 类区标准。(4)评价范围
35、内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按环发200394 号“关于公路、铁 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环境噪声值昼间按 60dB(A)、夜间按 50 dB(A)执行,无住校学生者不控制夜间噪声。1.4.1.2 预测评价标准(1)工程沿线已划分声功能区划的,执行相应功能区划;工程沿线区域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参照 2 类区执行。(2)对于上述的 1 类区、2 类区、3 类区内,涉及铁路的,包括:既有广珠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广茂铁路:铁路边界噪声:距既有铁路外轨中心线 30 米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 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环境保护部公告 20
36、08 年第 38 号)之昼间 70 分贝、 夜间 70 分贝标准限值;距新建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30 米处执行昼间 70 分贝、 夜间 60 分贝标准限值;距拟建铁路外轨中心线 30 米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 年第 38 号)之昼间 70 分11环境影响报告书贝、夜间 60 分贝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距离铁路外轨中心线一定区域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之昼间 70 分贝、夜间 60 分贝的 4b 类标准,相邻区域为 1 类、2 类、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时, 4b 类区分别为距离铁路外轨中心线
37、80 米、65 米、50 米内区域;上述 4b 类区以外,执行相应功能区标准,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执行 2 类区标准。(3)对于上述 4b 类区域外的 1 类区、2 类区、3 类区内,涉及声环境功能区划 划分技术规范中交通干线(沈海高速等)4a 类区标准的,标准限值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 4a 类区距离确定方法:相邻区域为 1 类、 2 类、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分别为 50m 、35m 、20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 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4)评价范围内的学校等特
38、殊敏感建筑,按环发200394 号“关于公路、铁 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环境噪声值昼间按 60dB(A)、夜间按 50 dB(A)执行,无住校学生者不控制夜间噪声。(5)室内噪声标准采取隔声窗措施后的室内噪声标准采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限值要求:住宅室内允许噪声级昼间45dB(A)、夜间37dB(A)。(6)排放标准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52011)之昼间 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标准。1.4.2 振动环境现状评价标准:按 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执行,详见下表。
39、表 1.4- 1 振动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类别标准限值适用范围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工业集中区昼间 75dB,夜间 72dB不受铁路影响的现状环境铁路干线两侧昼间 80dB,夜间 80dB距铁路外轨中心线 30m 外区域预测评价标准:距铁路外轨中心线 30 米外区域执行 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之“铁路干线两侧 ”标准,即昼间 80dB、夜间 80dB。1.4.3 水环境本工程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沿线 2 座车站。根据车站污水排放去向及周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现状及规划情况,确定本工程采用的水污染源评价标准,列于表 1.4-
40、2。12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表 1.4-2 本工程采用的水污染源评价标准标准名称污 染 物执行范围排放去向pH 值SSBOD5COD石油类动植 物油氨氮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6.0-9.040030050020100-江门 北站、 西樵站接入市政管网1.4.4 环境空气沿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之二级标准。1.4.5 电磁环境电视收看的影响采用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推荐的损伤制五级评分标准和以往研究成果,以信噪比是否达到 35dB 作为对电视收看质量的评价依据。1.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5.1 与相关区划的符合性分析1.5.1.1 与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04 年,国务院批准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 年,发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