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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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一年八月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目 录1 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建设项目特点21.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2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1.5 分析判定情况41.6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102 总则112.1 评价目的与原则112.2 编制依据122.3 评价标准162.4 评价时段222.5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筛选232.6 评价工作等级252.7 评价范围322.8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322.9 环境保护目标333 建设

2、项目工程分析363.1 建设项目概况363.2 工程分析49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94.1 自然环境概况69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714.3 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72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2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1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1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8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3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33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136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17.1 社会效益分析1517.2 经济效益分析1517.3 环境效益分析1517.4 风险事故环境效益1557.5 小结155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6I兴

3、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8.1 环境监督管理计划1568.2 企业环境管理计划1578.3 环境监测计划1608.4 监测档案管理1618.5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1618.6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1618.7 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所1629 结论1639.1 项目概况1639.2 环境质量现状1639.3 环境影响预测1649.4 环境风险评价1689.5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69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2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29.8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729.9 综合结论173II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

4、述1 概述1.1 项目由来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生猪生产,保持生猪的合理供应,对稳定市 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 2007 年 7 月 30 日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 号), 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 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场)的养猪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 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10 年以来,农业部把开展 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

5、区作为全国生猪主产省(区)之一,生猪产业已成为广西农业最大产 业,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提出要改造、提升广西生猪养殖水平,努力加快生猪生产方式转 变,继续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 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产业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 治区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 19 号)中提出,加快实 施农业产业化“339 ”工程,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 优势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林下经济,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在此形势下,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

6、000 万元在玉林市兴业县高峰 镇龙文村内新建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占地约 102913m2 ,主要建设标准化 5 栋猪舍 48000m2 ,配套建设粪污处理系统、自动化投料和自动饮水设备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总出栏生猪 40000 头。项目的实施将 带动当地畜禽产品加工业全面进步,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要作用。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会 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

7、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1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的规 定:“二、畜牧业 03 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 模化畜禽养殖 ”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年出栏 40000 头生猪,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 年 6 月,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课题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 深入细致的踏勘和调查,同时委托广西恒沁

8、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进 行监测,在调查了解环境现状和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规划和文件,相关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为新建养殖场项目,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玉林市 兴业县高峰镇龙文村内新建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项目位于玉林 市兴业县高峰镇龙文村(东经109.948565 , 北纬22.960139 , 总占地面积为154.37亩(102913m2 ),设计年出栏生猪40000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猪舍、异位发酵床、集粪池及无害

9、化处 理车间恶臭气体;废水:猪粪污水、无害化处理车间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噪声:风机、 水泵等机械噪声以及猪只叫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骨肉粉末、油脂)、 废垫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后成骨肉粉末及油脂外售,粪污发 酵后及发酵床废垫料作为有机肥外售;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产生 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妥善处置。项目通过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废水和养殖废水采用“异位 发酵床 ”处理,不外排。项目实现了粪污的资源多级利用和转化,有利于培育和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降低物耗能耗。1.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课题小组,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

10、 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 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现状营运状况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对同时委托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2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声环境、土壤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环评工作组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特点,经过深入的调查、分析和预 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流程见图 1.3- 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 研究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有关文件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

11、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 二 阶 段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第 一 阶 段第 三 阶 段建设项目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施工期扬尘、噪声等对区域环境的影3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响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

12、护措施;运营期着重分析项目固体废物、恶臭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废水综合利用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1.5 分析判定情况1.5.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畜禽养殖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符 合该目录“一、农林业中鼓励类第 4 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条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目前,本项目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上备案(项目代码:2107-450924-04-01-447048),确认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5.2 选址及

13、规划符合性分析1.5.2.1 与相关规划政策相符性分析表 1.5-1 项目与相关规划政策相符性分析相关规划/政策名 称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广西 现代生态养殖“十 三五 ”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6175 号)生态养殖比重进一步提高。新建或改造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 90%以上;全区每个乡镇建成农村人畜分离生态养殖示范村 1个以上;渔业生态养殖面积占水产养殖总面积 80%以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广泛应用,养殖粪污及病死动物基本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理

14、率达 100% ,资源化利用率达 98%以上;集约化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处理率达 90%以上。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微生物+高架网床、微生物 十发酵垫料床、微生物十多层笼养+ 自动刮粪设备/ 粪便发酵床/自动传送粪便装置、微生物十林下放养等现代生产养殖模式,实施雨污分流,避免用水冲洗 栏舍,避免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项目为规模化禽 畜养殖场。项目产生的猪粪 排至集污池,经异 位发酵床处理后 作为有机肥原料 外售;病死猪高温 化制无害化处理, 满足规划对养殖 粪污及病死猪资 源化利用的要求。 项目采取干清粪 模式,实行雨污分 流,避免了污水外 排造成环境污染。符合一是重点对生猪畜禽养殖场实施清洁、高

15、效、减排式高架网床栏舍建设或改造,配套使用自动投料、自动控温控湿、“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不断提高 养殖自动化水平。项目采用清洁、高效的地坪式+干清粪模式,配套使用“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基本 符合4相关规划/政策名 称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二是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贮存、处理、 利用设施 ,完善“两分离、三配套 ”(雨污分流、 固液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储粪房、尾水池),增 加资源化利用灌溉管道及沼液沼渣运输车辆,不断提 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的机械化水平;建设有机粪肥加工厂,鼓励使用有机粪肥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固液分离,配套建设了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异位发酵床及无害化处理

16、设施等符合三是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配套建设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符合配合应用微生物发酵饲料、微生物发酵粪污;实 施雨污分流;避免用水冲洗栏舍,避免污水外排造 成环境污染;以草本植物保健为主,禁止使用抗生 素类作为预防保健药物,治疗首选草本植物;饲料 中不添加非营养添加;栏舍内禁止使用存残留、影响产品质量及益生菌安全的化学消毒药。项目采用微生物+地平式+干清粪生态养殖模式,项目配合应用了微生物发酵饲料,采取了雨污分流等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 染防治条例(国务 院令第 643 号)“第十一条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17、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污粪厌氧消化和堆派、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项目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养 区。项目与畜牧业 发展规划、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规划 相符,满

18、足动物防 疫条件,开展环境 影响评价。项目建 设异位发酵床、猪 粪、病死猪等无害化设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环 发2010151 号)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 ”和“ 限养区 ”的 规定,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不属于禁养 区和限养区,不涉 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 还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粪便及废水 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有机肥 原料外售。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 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应逐步

19、推行干清粪方式, 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项目采用干清粪,污水及粪便一起处置。符合5相关规划/政策名 称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畜禽粪便、垫料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外运 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应采取可靠的密 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临时储存畜禽养殖废 弃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具有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进入集粪池收集后,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集粪池渗透系数1.0 10-7cm/s,设 置顶棚,三面设置 不低于 1m 高围 堰,具有可靠的防 渗、防漏、防冲刷、 防流失等措施

20、。符合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 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 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病死猪进行 无害化处置。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 保持畅通,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采用雨污分 流制,污水管网均 采用暗敷污水管。符合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 影响。项目猪舍定期喷 洒生物除臭剂。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一)选 址要求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

21、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建设畜禽养殖场项目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符合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建设畜禽养殖场项目位于农村,远离城市和城镇居 民区。符合禁止在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 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项目不涉及特殊 保护的区域。符合(二)厂 区布局 与清粪 工艺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尸体焚烧炉应设置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侧风向处项目生产区与生 活管理区有围墙 隔开且进出口设 有消毒设施;项目 生活区距离集粪 池约

22、200m ,位于区域常年主导风 向侧风向。符合6相关规划/政策名 称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现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项目场区雨污分 流,污水管网均采 用暗敷污水管。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做到猪粪日 产日清。符合(三)畜 禽粪便 的贮存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粪便及废水 经异位发酵床处 理后

23、作为有机肥 原料外售。恶臭符 合畜禽养殖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符合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功能地表水 体(距离不得小于 400m),并应设置在 养殖场生产、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项目集粪池距离 西北面画眉河约 2120m400m ,生 活区距离集粪池 约 200m ,位于区 域常年主导风向侧风向。符合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方式,防 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项目集粪池地面 进行防渗处理。符合(四)污 水的处理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粪便及废水 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有机肥 原料外售。符合(五)固 体粪肥

24、的处理 利用畜禽粪便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并且必须符 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 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项目粪便及废水 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有机肥 原料外售。符合(九)固 体粪肥 的处理 利用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 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项目病死猪经无 害化处理后,外售 至有机肥料厂。符合(十)畜 禽养殖 场排放 污染物 的监测畜禽养殖场应安装水表,对用水实行计量 管理。畜禽养殖场每年应至少两次定期向当地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 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提交排放项目场区设置水 表,对用水进行计 量。投入运营后定 期向当地生态环 境局

25、提交环保执符合7相关规划/政策名 称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污水、废气、恶臭以及粪肥的无害化指标 的监测报告。行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快推进畜禽 养殖废弃物资源 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 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畜牧业 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新 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养分综合利用, 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依法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 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

26、常运行,或 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 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 一公里 ”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 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 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 污处理全产业链。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 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鼓励建 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项目依法依规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污水 和猪粪排至集粪 池,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

27、有机 肥原料外售。符合1.5.2.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玉林市兴业县高峰镇龙文村内,四周均为林地及农田,项目东面 800m 为 上寨村,西面 600m 为枫木塘村,西北面 970m 为欧岭村,东南面 820m 为大岭足屯。 根据广西“ 四类场所 ”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5),兴业县农业农村局认为本项目建设选址符合风险评估条件。项目选址及污染治理工程基本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畜禽 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的建设与玉林市“十三五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是相符的。1.5.3 与环境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结

28、果表明,建设区域声环境、土壤环境、地表水、地下水 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中的 NH3、H2S 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未检出。2020 年,玉8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林市兴业县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2020 年玉林市兴业县大气 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作为降

29、尘用水等,生 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 采用“异位发酵床 ”处理,无废水外排。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附近水体水质质量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经预测,运营期噪声在各厂界均能满 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 200m 内无集中居住居民点,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项目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应的要求限值,因此,项目选址与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1.5.4 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30、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及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 ”进行符合性分析。1.5.4.1 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玉林市兴业县高峰镇龙文村内,根据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区域尚未划定生 态保护红线,本评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第二次征求 意见稿)(2018 年 6 月),广西各类自然保护地及禁止开发区纳入红线说明中包括自 然保护区(76 处)、森林公园(57 处)、风景名胜区(23 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2 处)、地质公园(21 处)、湿

31、地公园(24 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县级以上 196 处)、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 处)、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3 处)和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1 处)。本项目不在以上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广西生态红线要求。1.5.4.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结果表明,建设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均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9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2020 年玉林市兴业县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可知,本项目评 价区域的 NH3、H2S 及臭气浓度未检出。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质以恶臭为 主,经过相应的恶臭措施达标排放

32、后,外排到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质少,对大气环境影 响小。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充足,区域以山林和农田为主为主,绿化植被丰富,对大气污 染物质有一定的削减作用,本项目外排进入大气环境中的废气不超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采用“异位发酵床 ”处理,无废 水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小;同时项目做好厂区各设施的防渗漏设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小。本项目生产不超越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1.5.4.3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属于规模养殖企业,项目用水用电不会突破当地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要求。1.5.4.4 环境准

33、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养殖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不 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列出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项目所在地尚未完成划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无负面清单内容。1.6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污染治理措施 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 的影响较小,因此,在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 排放量,有效防范风险事故,杜绝事故发生,并严格执行“三同时 ”政策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报告书编制的

34、过程中,得到了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兴业生态环境局、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10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2 总则2.1 评价目的与原则2.1.1 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贯彻“环境保护 ”这一项基本国策, 实施“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 ”的环境管理方针。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查清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着重分析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本项目营运后的污染 源、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情况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预测并评价项目建设对 环境产生的影响。针对环境保护目标,提出

35、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避免或减缓不良影响的防治对策和措施。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针对项目的实际特点,评价的主要目的为:(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现场调查、监测和资料收集,了解项目场址周围区域 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了解和掌握评价区域的污染源情况和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评价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点。(2)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源调查,确定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和排污特征;对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系统地预测、分析和综合评价。(3)论证项目拟采取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4)论证工程的环境可行性,提出

36、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明确建设单位的环 境保护责任,确保工程建设与环保措施“三同时 ”,使项目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的统一,促进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5)给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科学可靠和环保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的结论,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2.1.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 、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 、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11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

37、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3 、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2 编制依据2.2.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施行,2018 年 12月 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10 月 1 日施行,2016 年 7 月 2 日修正)

38、;(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 9 月 1 日施行,2018 年 12 月29 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年 1 月 1 日施行,2019 年 8 月 26 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 年 4 月 1 日施行,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

39、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施行,2018 年 10 月26 日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12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1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 年 7 月 1 日施行,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2.2.2 法规依据

4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国务院令 682 号);(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 17 号)(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年 11 月 26 日);(6)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14 号);(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9)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

41、012 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201277 号);(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1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2014年 1 月 1 日);(1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 年 3 月 20 日);(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1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

42、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 年第43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1999 年 10月 1 日);(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年);(2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13兴业县文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号);(2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 6 月 3 日修订,2004 年 7月 1 日起施行);(2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桂环规范20198 号 2019 年 8 月 24 日);(2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施行)(桂环规范2010 106号);(2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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